第二章 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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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媳婦從灶房探出頭,手裡還攥著半塊沒蒸熟的饅頭。她瞧見丈夫臉色慘白,又看看四周攤販們紛紛手忙腳亂收攤的景象,忽然想起昨夜張掌柜的話——難道真的要變天了?

  雪不知何時又大了起來。

  陳尋的背影漸漸消失在雪霧裡,可他的那句「早些收攤」卻像一顆石子投入平湖,在四九城的市井裡激起層層漣漪。

  有人竊竊私語,說陳尋得了失心瘋;有人暗自嘀咕,說他被「上面」的人收買了;更有人想起前兩日他與韓慶奎在茶樓對峙的傳聞——難道這惡警真的要改邪歸正?

  可誰又敢信呢?畢竟這世道,連金圓券都像雪片一樣不值錢,人心又怎會比雪更乾淨?

  陳尋當然沒瘋,更不是突然轉了性子。

  他壓根兒就不是原先那個黑皮惡警。

  誰能想到,一個來自七十多年後的社畜青年,一覺醒來竟附身到這般人物身上?

  原主可算不得什麼好人。

  雖說不至於十惡不赦,但仗著這身警服,吃拿卡要的事兒沒少干。

  他負責巡邏的這片地界兒,背地裡都管他叫「陳狗」。

  單從這外號,就能瞧出他的德行。

  不過話又說回來,要是光這點破事兒,以陳尋現代人的腦子,慢慢洗白也不是不可能。

  就算不洗白,頂著這身份照樣能活得滋潤。

  可偏生他穿越的節骨眼兒不湊巧——早不早晚不晚,剛好卡在北平即將解放的節骨眼上。

  這會兒正是政權更迭的緊要關頭。

  要沒猜錯的話,北平城這幾日就該解放了。

  等解放軍進了城,他這身份可就尷尬了。

  上頭沒人疼,下頭沒人愛。

  要是原主作惡太多,搞不好還得被清算。

  陳尋心裡直打鼓,既然穿越過來了,總不能幹等著倒霉。

  總得想法子改變不是?

  「唉……這哪是開局啊,簡直是地獄模式,頭一關就夠嗆。」

  陳尋望著漫天飄落的雪花,長長嘆了口氣。

  嘟嘟嘟——!

  長街盡頭傳來刺耳的鳴笛聲,幾輛大卡車呼嘯著衝過來。

  顛簸的車身碾過積雪泥濘的路面,留下一道道深淺不一的車轍。

  遠遠瞧去,卡車上擠滿了傷兵和家屬。

  作為重生者,他心裡門兒清——大清早撤離家屬傷兵,這遮掩的痕跡也太明顯了。

  但凡有心人,早該看出苗頭。

  從兩天前開始,北平守軍就陸續出城。

  除夕夜一過,主力部隊開拔。

  到今天,基本都撤乾淨了。

  現在連基層軍官的家屬和傷兵都走了,再瞧不出門道,那就是傻子。

  可諷刺的是,他們這些平時作威作福最凶的地方警察,反倒不在撤離名單里,連走的資格都沒有。

  甚至還被蒙在鼓裡,啥都不知道。

  陳尋緊接著又去買了點滷煮包子,縮著脖子,往剛買的熱乎早餐旁靠了靠。

  南鑼鼓巷。

  積雪堆滿老舊的巷子。

  斑駁的牆頭上,幾根枯草頂著積雪,倔強地昂著頭,在寒風裡直打顫。

  北平城裡早沒了半點綠意。

  陳尋踩著厚雪,嘎吱嘎吱拐進四合院。

  外頭雖然亂鬨鬨的,可這老城區還是老樣子,靜悄悄的。

  隔著一條街,就跟兩個世界似的。

  院子裡,幾縷炊煙正裊裊升起。

  一年前。

  原主與妹妹和父親相依為命,母親早年因病離世。

  誰料父親也突然離世!

  原主的父親是北平警察局的一名普通巡警,每日在街面巡邏,街坊們私下裡都稱他為「臭腳巡」或「黑皮」。

  「黑皮」一詞,既指他們身上那身黑色警服,也暗諷這些巡警心腸歹毒、手段狠辣。

  原主見到父親屍體時,一眼便看出是遭人毒打致死,可警方給出的結論卻是「因公殉職」,偏偏對案發緣由、過程和結果隻字未提。


  沒人知道,一年後此刻的陳尋已換了副靈魂。

  警察局倒是允許陳尋頂替父親的職位,權當給個說法,至於其他補償或撫恤,更是提都沒提。

  不得不提,陳尋繼任之後,很快就被那些老油條帶壞,當然了,這也與原主的性格分不開。

  他本來就不是啥善茬。

  就連同僚也鮮少有人送奠儀,院裡的人更是個個避而遠之,唯有對門的閻埠貴肯伸手幫忙,其他人則躲得遠遠的。

  確實,陳尋不僅穿越到了七十多年前的時空,這方天地竟還融合了《情滿四合院》等年代劇的影視設定。

  剛見到陳尋,易中海便說:「小尋啊,你也看到了,以前你爹和院裡鄰居的關係有多僵。」

  「還有,我看吶這北平是要變天了,以後至少北邊估計是八爺做主,我看你這黑皮肯定不受他們待見!」

  「你是讀書人,哪能當這警察?要不趕緊辭了,以免以後惹禍上身,工作的事你別愁,我在婁老闆的軋鋼廠還說得上話,可以介紹你去當學徒。」

  陳尋面無表情地看著易中海,冷冷吐出一個字:「滾!」

  接收完原主記憶後,他立刻明白自己穿越到了哪裡——易中海這個人物,他太熟悉了。

  此時的易中海不過三十出頭,那年頭結婚早、工作早是常態,可他結婚十多年了,卻始終沒個孩子。

  都說他老婆不能生養,可真實情況誰也說不準,畢竟「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觀念根深蒂固,易中海真能對他老婆死心塌地?

  陳尋對這部年代劇了如指掌,自然清楚易中海的算盤——此時他已收賈東旭為徒,如今又盯上了自己。

  畢竟賈東旭還有個婆婆賈張氏,而陳尋如今無父無母,原主又是個只知道讀書的愣頭青,這樣的人豈不是更容易掌控?

  把他也弄到軋鋼廠,收作徒弟,再慢慢調教,不是更好?

  易中海被陳尋那個「滾」字驚得目瞪口呆,手指著陳尋,半天說不出話來:「你……」

  「趕緊滾!」

  陳尋冷眼盯著易中海,厲聲道,「不然,過兩天我就帶人回來收拾你!」

  易中海嚇得渾身一哆嗦,慌忙溜之大吉——畢竟那時「黑皮」對普通百姓的威懾力極大,何況此時的易中海還不是後來那個高級鉗工。

  「老易,這、這真是他?前兩天不是還躺在床上動彈不得嗎?」

  「對啊老易,這到底咋回事?」

  「他咋突然就能走了?」

  「……」

  幾位剛倒完夜壺出來洗漱的街坊瞧見陳尋進院,個個驚得瞪圓了眼,活像見了鬼。

  他們可都記得清楚,就在兩天前的大年三十夜裡,陳尋是被幾個人抬著回來的,腦袋上全是血。

  後來一打聽才曉得,那天陳尋喝了點酒,跟韓慶奎手底下幾個混混起了衝突。

  這韓慶奎是誰?那可是北平城裡有名的惡霸,手下養著幾十號人,在這城裡橫行霸道。

  別說是陳尋這種小巡警,就連警察局長都不敢輕易招惹他。可誰能想到,這才過了一天,陳尋就跟沒事人似的,活蹦亂跳了。

  「我也鬧不明白!這混小子,懶得和他掰扯!」

  「等到以後,看有他好日子過!」

  易中海漱了漱嘴,用毛巾擦去嘴角的泡沫。

  今兒個天剛亮他瞧見陳尋那模樣,也嚇得夠嗆。

  「唉……這小子真是命硬,這樣都沒事。」

  「可不是嘛,這才兩天工夫就生龍活虎的。都說好人命短,壞人活千年,看來這話還真有道理。」

  「噓——你小點聲,當心被他聽見。」

  「聽見又能咋的?得罪了韓慶奎,還能活幾天?」

  「也是……」

  ......

  這時陳家的屋裡,十四五歲的姑娘正搓著雙手從被窩裡鑽出來,套上棉襖棉褲,赤腳蹬上棉鞋就往煤爐邊跑。

  她掀開爐門下方的風門,爐鉤子一撥拉,火星子「滋啦」一閃便亮堂起來。

  直到陳尋推門進來,她才聞聲轉頭,頓時驚得站起身,手指頭戳了戳裡屋又指向他,聲音裡帶著慌:「你……你啥時候溜出去的?咋就起來了?我不是讓人捎話叫你多歇幾天嗎?」


  這姑娘扎著兩根麻花辮,穿的花棉襖明顯短了一截,露出半截手腕,模樣俏生生的,正是陳尋在這世上唯一的親人——妹妹陳倩。

  兩人眉眼有六七分像,此刻她瞪圓了眼睛,活像只受驚的小兔子。

  陳尋見她這模樣,嘴角忍不住往上翹:「躺了一整天還不夠?再躺下去骨頭都鏽了。」

  他邊說邊敞開外套,從懷裡掏出用布裹著的早餐:「趁熱吃,吃完還得洗臉。」

  「敢情你才睡醒?」陳倩撇撇嘴,轉身又去捅爐子。

  陳尋忙抓把碎木屑塞進去,再添塊蜂窩煤——那煤是將煤渣、黃土和水拌成泥,用模具壓成的圓柱體,表面布滿蜂窩狀的孔,因摻了黃土,燒得慢卻充分,不易生毒煙,還耐燒省煤。

  此刻風門大開,空氣湧入,蜂窩煤「噼啪」燃起,陳尋順手把水壺架在爐子上。

  他轉身走到餐桌旁,暖瓶里的水是昨晚灌的,現在溫吞吞的,正合適洗臉刷牙。

  一杯溫水下肚,渾身都暖了,蜂窩煤也燒得正旺,屋子裡漸漸熱乎起來。

  待水燒開,還得再灌一暖瓶,留著晚上用。

  「你……你當真沒事了?」

  陳倩盯著他,聲音都帶了顫音。

  「鐵打的人哪有那麼金貴?」

  陳尋挑眉一笑,見她眼眶泛紅,又逗她:「怎麼,真擔心我?」

  陳倩本想湊過去看他後腦勺的傷,一聽這話立刻扭頭,抹了把臉哼道:「誰擔心你?我是怕你死了,陳家斷了香火!」

  「得得得,你不擔心我,是怕陳家絕後。」

  陳尋咧嘴樂,抓起個包子邊啃邊往裡屋走,「趕緊吃,別等我好了你又病倒。」

  這兄妹倆的關係說起來有意思,屬於「相愛相殺」那類。

  平日裡互相嫌棄,見面就拌嘴,可真遇上事,比誰都上心。

  陳尋穿到這副身子才一天,從原主昏迷到他醒來,陳倩守在床前沒合過眼,眼睛都哭腫了。

  父母相繼去世,老哥也要沒了,她真的感覺要天塌了。

  這會兒見他活蹦亂跳的,心裡比誰都高興,可嘴上偏要硬著。

  「我才不躺下呢,更不吃你那些來路不明的東西,誰稀罕!」

  陳倩鼓著腮幫子瞪了他一眼。

  可剛說完這話,她的目光就忍不住往桌上的早餐飄去。

  陳尋把她的反應看得清清楚楚,嘴角忍不住揚起笑意:「真不吃?那可太好了,這可是我掏錢買的。」

  「今兒個不光有肉包子,還有炒肝和滷煮呢。」

  「哦對了,還有點槽子糕......」

  「你要是不吃,我可全打包帶走了啊。」

  話音剛落,陳倩猛地咽了下口水。

  「我、我……」

  她盯著那籠屜,眼睛都發直了——這分明是久違的滷煮包子啊。

  算起來,她都多久沒嘗過這味道了。

  陳尋瞧著她又饞又糾結的模樣,靠在門框上笑出了聲:「流口水了吧?專門給你買的。」

  「想吃就直說,別跟我客氣。」

  「吃完再補個回籠覺,你看你這黑眼圈重的,都快趕上熊貓了。」

  說著,他沒再逗她,轉身進了裡屋,「砰」地關上了門。

  其實這兄妹倆感情深著呢。

  打小母親走得早,父親又整日在外為生計奔波,陳倩幾乎算是陳尋這個哥哥一手拉扯大的。

  這也是陳尋最感慨的地方——原主在外頭雖然混帳事沒少干,可對自家妹妹那是掏心掏肺的好,但凡有點好東西,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她。

  陳倩念書識字、穿新衣裳,別人家孩子有的,她一樣都沒落下。

  可隨著陳倩漸漸長大明事理,慢慢知道了父親和哥哥在外頭的所作所為,兄妹倆的矛盾也悄然滋生了。

  在父親去世後的這一年,裂痕愈發大。

  陳尋的臥室樸素得近乎簡陋,狹小空間裡僅擺著個老舊木衣櫃和半舊的木書桌。

  桌面上零散放著些日常物件——比如鏡子、梳簪之類,倒像是隨手丟下的。

  其餘衣物棉被則被他隨手扔在土炕上,堆得雜亂無章。

  土炕還殘留著些許餘溫,他進屋後徑直上了炕,將那些衣物往旁邊一撥,伸手便掀起床頭牆紙的一角——牆紙下竟藏著個暗格,他從裡面摸出個木匣子。

  木匣子尺寸不大,掀開蓋子後,裡面赫然躺著一把白朗寧M1910手槍和一堆銀元,銀元數量頗多,約莫有四五十枚。

  像他這種普通巡警,平日裡根本不配槍,更別說這種違規攜帶的手槍了。

  他前世雖未接觸過槍械,但憑藉原主的記憶,操作起來倒不成問題。

  系統資料顯示,這支槍全長152毫米,總重588克,槍管長89毫米,射速每秒295發,有效射程50米,使用7.65毫米口徑子彈,彈容量6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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