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7章 定規
其一,定口岸、分主次。
不越浙、閩、粵三省地界,從根源規避各省督撫轄地爭端。
定格口岸層級,確立「一主一副三輔」的完整通商體系。以太倉劉家港為江南市舶總司,定為江南唯一遠洋出海口岸,凡南洋、西洋遠洋商船,皆須於此報關出洋、返航核驗,統歸一處管控。
茲定應天龍江關為留都南京樞口岸。凡海外諸國貢使、番邦方物,必先抵此關查驗登簿,循例抽分課稅,點驗入庫存案;一應貢物處置妥當,方許轉運分銷內地諸府。藉此規制,以固留都南都政要、財賦、外交往來之核心體制。
另設鎮江黃田港、松江上海浦、蕪湖江口三處輔助港口,分別執掌內河貨流轉運、近海小額貿易、長江上游海事稽查,封堵民間私販走私通道。
其二,立官制、明權責。
沿用歷代市舶司「文官理政、內廷監察、武官防衛」的制衡舊制,權責分立,相互稽查,互不專擅,杜絕權責疏漏與官吏專權。
於劉家港設立市舶提舉司主衙,設從五品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兩員,分掌商船報關、稅銀收繳、船引核發、帳冊稽核諸事。
於龍江關設立市舶分司,專司留都貢使接待、番貨總核、稅冊覆核,將通商核心財權、事權牢牢掌控於留都體系。
由司禮監選派提督市舶太監常駐龍江關,專理皇家採辦、貢禮查驗、官吏監察,可直達聖前奏事,直通天聽。同時令蘇松兵備道、操江都御史統轄沿江衛所、水師營兵,專職負責江面巡哨、海防緝私、寇盜抓捕。
南京六部各司其職,分督辦工料籌備、朝貢禮儀、稅銀核銷、海防整飭等要務,自成完備規制。
其三,定稅則、明律法。
盡數廢除江南沿海各地混亂私稅、陋規雜稅,由戶部統一核定江南通商稅則,立定船引稅、水餉、陸餉、番貨抽分四項定製,稅率公示明晰,所有稅銀盡數入帳、涓滴歸公。
嚴立商船出海規制。凡出海舟船,必先赴市舶司申領官方船引,詳實登記船號、船員人數、載貨品類、往返時限,無引私行船隻,一概按私寇論處,盡數查抄扣押。
凡海外番貨上岸,逐件核驗品類、數量,依規足額抽稅,嚴禁商船夾帶兵器、硝磺、禁書等違禁物件,所有完稅銀兩悉數上繳太倉國庫,納入朝廷正項開支。
其四,編民籍、用熟手。
既往涉案的海上私梟、商船船主、市井牙人、資深舵工,盡數赦免前罪、剔除私犯籍冊,統一錄入市舶司專屬海事戶籍,由官府擇優甄別錄用。
凡熟諳遠洋海路、通曉番貨品類、精通江海汛情、深諳海事規矩者,一律授以海事吏、船務嚮導、貨棧巡檢等職,各司其職、按勞給俸、依規履職。
此舉將昔日遊走法外的海事熟手,盡數轉化為朝廷合規可用的海事官吏,既消解歷年沿海私販隱患,又補足官府海事人才匱乏的短板。
其五,嚴海防、絕倭患。
細化水師巡海規制,明確江海巡防疆界,長江口及近海海域按月輪值、分班巡哨,遍設烽堠預警、口岸門禁關卡,從嚴盤查無引黑船、陌生番船、倭寇奸細,嚴防私通外夷、海上作亂。
新政秉持通商與海防並重的準則,開海而不弛武備、利民而不縱奸弊,徹底破除前朝「海禁嚴苛則寇盜四起,開海通商則海防廢弛」的兩極弊病,從根本上肅清東南倭患、安定沿海疆土。
制度既定,接下來便是最耗費財力人力的口岸修繕、碼頭重建、貨場塌坊、官署驛館營建之事。
朝野上下,江南文武皆暗自揣測,新政初行,多處碼頭翻新,官署營建需耗費海量工料銀兩,府庫空虛、國庫拮据,朝廷必然要調撥巨款,加征賦稅方能支撐工程。
甚至不少守舊官員早已備好說辭,只待秦浩然耗資靡費、民生怨道,便即刻上疏彈劾,攻訐新政勞民傷財。
可無人料到,秦浩然早已算盡全盤,以商興埠、以埠規商的絕頂權謀之法。
沿襲「官督商捐、認股承修」的舊例,更推陳出新,以拍賣承租之制徹底盤活口岸資產,穩固新政根基。
新政公示三日後,秦浩然傳令江南所有曾涉案走私、捐資陳情的商號、船行、牙行,以及江南有名的富商巨賈、本土望族,盡數齊聚應天巡撫衙署前廣場,公開頒布口岸營建與承租規制。
當日,秦浩然身著侍郎兼巡撫官服,立於高台之上,當眾宣告新政規制:「江南新開海埠,劉家港、龍江關、黃田港、上海浦、蕪湖五大口岸,所有碼頭泊岸、石堤駁岸、遠洋船塢、貨場塌坊、報關官廳、外賓驛館、巡防水寨,盡數由江南商行、船戶、商賈捐資修繕營建。官府不撥官帑、不征民賦、不耗太倉分毫銀兩,一應工料、人工、磚石木料,皆由商賈認領承辦。」
話音落下,下方商賈微微騷動,唯恐又是無償攤派,白白耗損家財。
秦浩然目光掃過眾人,看穿心思,隨即拋出核心利好,穩住人心:「凡捐資修埠、承辦工程之商賈,既往走私舊罪,官府盡數豁免,案卷銷除、污點盡洗。
且所有新建碼頭泊位、貨場倉棧、江岸鋪面,完工之後不屬官府私產閒置,而是公開競價拍賣承租。口岸所有基建由商賈捐資共建,落成後統一歸入官產,永不許私人私占、世襲壟斷。
官府將各口岸泊位、貨棧、臨街商鋪、裝卸專營權,分等定級、明碼標價,面向江南合規商行公開競價承租。價高者得租期,租期之內可合法經營貨物倉儲、裝卸轉運、內河分銷、客商接待等生意,獨享合規通商紅利。
不僅如此,捐資數額越多、承建工程越重的商賈,可優先參與競價、優先擇取最優泊位、最長租期,且可酌情減免部分承租銀兩。
凡入選市舶司海事吏員的原私梟船主,其依附商行可享首輪競價優先權,以示朝廷悔過立功,擇優安撫之意。」
這套法度完全貼合曆代官營商事,招商承役的慣例。
對商賈而言,這是天大的利好。
往日走私九死一生、時刻提防官兵緝拿、權貴盤剝,賺的是刀尖舔血的亡命錢。
如今捐資修埠便可洗白舊罪,立身正道,合法承租官港泊位,光明正大經營海外貿易,坐收通商厚利。
一時間,江南富商巨賈踴躍爭先,無人推諉退縮。
昔日朱侯府依附商號、海上老牌私梟、沿江百年商行紛紛主動認領工程,爭相捐資出料、僱工修建。人人心中透亮,今日投入的每一分銀兩,都是買的安穩,求得自保的門路。
倘若不肯順勢出力,以秦巡撫雷厲風行的行事手段,到頭來只會落得抄家破產,家業盡毀的結局。
不越浙、閩、粵三省地界,從根源規避各省督撫轄地爭端。
定格口岸層級,確立「一主一副三輔」的完整通商體系。以太倉劉家港為江南市舶總司,定為江南唯一遠洋出海口岸,凡南洋、西洋遠洋商船,皆須於此報關出洋、返航核驗,統歸一處管控。
茲定應天龍江關為留都南京樞口岸。凡海外諸國貢使、番邦方物,必先抵此關查驗登簿,循例抽分課稅,點驗入庫存案;一應貢物處置妥當,方許轉運分銷內地諸府。藉此規制,以固留都南都政要、財賦、外交往來之核心體制。
另設鎮江黃田港、松江上海浦、蕪湖江口三處輔助港口,分別執掌內河貨流轉運、近海小額貿易、長江上游海事稽查,封堵民間私販走私通道。
其二,立官制、明權責。
沿用歷代市舶司「文官理政、內廷監察、武官防衛」的制衡舊制,權責分立,相互稽查,互不專擅,杜絕權責疏漏與官吏專權。
於劉家港設立市舶提舉司主衙,設從五品提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兩員,分掌商船報關、稅銀收繳、船引核發、帳冊稽核諸事。
於龍江關設立市舶分司,專司留都貢使接待、番貨總核、稅冊覆核,將通商核心財權、事權牢牢掌控於留都體系。
由司禮監選派提督市舶太監常駐龍江關,專理皇家採辦、貢禮查驗、官吏監察,可直達聖前奏事,直通天聽。同時令蘇松兵備道、操江都御史統轄沿江衛所、水師營兵,專職負責江面巡哨、海防緝私、寇盜抓捕。
南京六部各司其職,分督辦工料籌備、朝貢禮儀、稅銀核銷、海防整飭等要務,自成完備規制。
其三,定稅則、明律法。
盡數廢除江南沿海各地混亂私稅、陋規雜稅,由戶部統一核定江南通商稅則,立定船引稅、水餉、陸餉、番貨抽分四項定製,稅率公示明晰,所有稅銀盡數入帳、涓滴歸公。
嚴立商船出海規制。凡出海舟船,必先赴市舶司申領官方船引,詳實登記船號、船員人數、載貨品類、往返時限,無引私行船隻,一概按私寇論處,盡數查抄扣押。
凡海外番貨上岸,逐件核驗品類、數量,依規足額抽稅,嚴禁商船夾帶兵器、硝磺、禁書等違禁物件,所有完稅銀兩悉數上繳太倉國庫,納入朝廷正項開支。
其四,編民籍、用熟手。
既往涉案的海上私梟、商船船主、市井牙人、資深舵工,盡數赦免前罪、剔除私犯籍冊,統一錄入市舶司專屬海事戶籍,由官府擇優甄別錄用。
凡熟諳遠洋海路、通曉番貨品類、精通江海汛情、深諳海事規矩者,一律授以海事吏、船務嚮導、貨棧巡檢等職,各司其職、按勞給俸、依規履職。
此舉將昔日遊走法外的海事熟手,盡數轉化為朝廷合規可用的海事官吏,既消解歷年沿海私販隱患,又補足官府海事人才匱乏的短板。
其五,嚴海防、絕倭患。
細化水師巡海規制,明確江海巡防疆界,長江口及近海海域按月輪值、分班巡哨,遍設烽堠預警、口岸門禁關卡,從嚴盤查無引黑船、陌生番船、倭寇奸細,嚴防私通外夷、海上作亂。
新政秉持通商與海防並重的準則,開海而不弛武備、利民而不縱奸弊,徹底破除前朝「海禁嚴苛則寇盜四起,開海通商則海防廢弛」的兩極弊病,從根本上肅清東南倭患、安定沿海疆土。
制度既定,接下來便是最耗費財力人力的口岸修繕、碼頭重建、貨場塌坊、官署驛館營建之事。
朝野上下,江南文武皆暗自揣測,新政初行,多處碼頭翻新,官署營建需耗費海量工料銀兩,府庫空虛、國庫拮据,朝廷必然要調撥巨款,加征賦稅方能支撐工程。
甚至不少守舊官員早已備好說辭,只待秦浩然耗資靡費、民生怨道,便即刻上疏彈劾,攻訐新政勞民傷財。
可無人料到,秦浩然早已算盡全盤,以商興埠、以埠規商的絕頂權謀之法。
沿襲「官督商捐、認股承修」的舊例,更推陳出新,以拍賣承租之制徹底盤活口岸資產,穩固新政根基。
新政公示三日後,秦浩然傳令江南所有曾涉案走私、捐資陳情的商號、船行、牙行,以及江南有名的富商巨賈、本土望族,盡數齊聚應天巡撫衙署前廣場,公開頒布口岸營建與承租規制。
當日,秦浩然身著侍郎兼巡撫官服,立於高台之上,當眾宣告新政規制:「江南新開海埠,劉家港、龍江關、黃田港、上海浦、蕪湖五大口岸,所有碼頭泊岸、石堤駁岸、遠洋船塢、貨場塌坊、報關官廳、外賓驛館、巡防水寨,盡數由江南商行、船戶、商賈捐資修繕營建。官府不撥官帑、不征民賦、不耗太倉分毫銀兩,一應工料、人工、磚石木料,皆由商賈認領承辦。」
話音落下,下方商賈微微騷動,唯恐又是無償攤派,白白耗損家財。
秦浩然目光掃過眾人,看穿心思,隨即拋出核心利好,穩住人心:「凡捐資修埠、承辦工程之商賈,既往走私舊罪,官府盡數豁免,案卷銷除、污點盡洗。
且所有新建碼頭泊位、貨場倉棧、江岸鋪面,完工之後不屬官府私產閒置,而是公開競價拍賣承租。口岸所有基建由商賈捐資共建,落成後統一歸入官產,永不許私人私占、世襲壟斷。
官府將各口岸泊位、貨棧、臨街商鋪、裝卸專營權,分等定級、明碼標價,面向江南合規商行公開競價承租。價高者得租期,租期之內可合法經營貨物倉儲、裝卸轉運、內河分銷、客商接待等生意,獨享合規通商紅利。
不僅如此,捐資數額越多、承建工程越重的商賈,可優先參與競價、優先擇取最優泊位、最長租期,且可酌情減免部分承租銀兩。
凡入選市舶司海事吏員的原私梟船主,其依附商行可享首輪競價優先權,以示朝廷悔過立功,擇優安撫之意。」
這套法度完全貼合曆代官營商事,招商承役的慣例。
對商賈而言,這是天大的利好。
往日走私九死一生、時刻提防官兵緝拿、權貴盤剝,賺的是刀尖舔血的亡命錢。
如今捐資修埠便可洗白舊罪,立身正道,合法承租官港泊位,光明正大經營海外貿易,坐收通商厚利。
一時間,江南富商巨賈踴躍爭先,無人推諉退縮。
昔日朱侯府依附商號、海上老牌私梟、沿江百年商行紛紛主動認領工程,爭相捐資出料、僱工修建。人人心中透亮,今日投入的每一分銀兩,都是買的安穩,求得自保的門路。
倘若不肯順勢出力,以秦巡撫雷厲風行的行事手段,到頭來只會落得抄家破產,家業盡毀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