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排非?先看看這本日記
GL8在最高院側門減速。
二十幾個記者從台階兩側涌下來,一堆攝像機和話筒懟到擋風玻璃前面,快門聲連成一片。
車門推開,三個話筒已經杵到面前了。
「陸律師!砸毀海鵬集團價值八百萬的純金牌匾,是否屬於知法犯法?」
「有爆料稱您與林家存在巨額利益輸送,能否正面回應?」
「林雅麗案已經二十年了,重新翻案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陸誠腳落在石階上,西裝外套搭在小臂,扣子沒系,襯衫領口松著一顆。
從記者堆里穿過去,步子不快不慢。
有人把錄音筆遞到他下巴底下。
陸誠偏過頭掃了那人一眼。
「所有問題,庭上回答。」
追問的記者本能的讓開半步,後面的人還要追,被周毅擋住了。
陸誠上了台階,背影消失在法庭側門內。
台階最高處,李名揚目送那道身影進去,手指無意識捻了捻西裝內袋裡那疊舊信紙的邊角。
「走。該進場了。」
王海鵬跟上李名揚,嘴角繃著微笑,喉結滾了一下。
……
最高院第一法庭。
國徽懸在審判席上方。頂燈照著棗紅色背景牆,法庭四角的高清攝像頭紅燈全亮。
信號接入全網三十七家平台,右上角在線人數跳動:1.87億……1.92億……2.03億。
原告席側方,林大強佝僂著身子坐在輪椅上。
懷裡抱著一隻裹了黑布的骨灰盒,兩條胳膊環緊,十根手指扣進布料里。
老人眼窩深陷,嘴唇灰白,兩隻眼珠直勾勾盯著對面被告席的方向,一眨不眨。
被告席內。
王海鵬雙手疊在膝蓋上,肩膀內縮,下巴微顫,眼眶泛紅,睫毛上掛著水光。
兩億觀眾看到的畫面:一個兩鬢斑白的中年人坐在被告席里,神情惶恐。
彈幕開始刷新。
【看起來不像壞人啊……】
【被冤枉二十年的受害者?】
林遠坐在林大強身後,盯著王海鵬的臉,牙根咬的發酸,拳頭死死攥在大腿上。
「啪!」
法槌落下。
經過一系列的公告,審判長目光掃過雙方席位:「本案現在開庭。首先由被告方發表質證意見。」
李名揚解開西裝扣子站起身,朝審判席欠身。
「審判長,辯護人申請提交一份關鍵視頻證據。」
「准許。」
李名揚從公文包中取出U盤交給法警。法警遞給書記員,插入系統。法庭正面大屏幕亮起。
黑白監控錄像,無聲。
時間戳:1999年3月17日,02:41。
畫面里,年輕的王海鵬癱在審訊室外走廊地面,兩條腿伸直,頭歪向一側,閉著眼。
兩名法警從兩側架住王海鵬的胳膊拖著往前走,鞋底在水磨石地面劃出黑痕。
全場靜了兩秒。
彈幕炸了:
「這是刑訊逼供?!」
「人都癱了還拖著走?」
「完了..完了口供要是被排了怎麼辦...」
法庭上李名揚抬手示意暫停播放,聲音拔高。
「審判長、合議庭各位法官。我的當事人王海鵬先生,在當年偵查階段被連續審訊超過四十八小時。
期間不允許睡眠、不提供飲水、不安排律師會見。」
手指點在面前文件上。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及最高院《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應當予以排除。」
聲音壓低。
「辯護人正式申請,排除本案偵查階段取得的全部口供。包括1999年3月18日在西城分局所做的三份有罪供述。」
停頓。
李名揚掃了一眼原告席方向。
「如果連一份合法口供都拿不出來……這個案子,根本不該繼續審下去。」
旁聽席傳來騷動。林大強的胳膊收的更緊,枯瘦的手臂在發抖。
……
京都某公寓內。
羅大翔的直播間裡,老花鏡摘下來攥在手心。
「各位同學,說句公道話。」羅大翔盯著鏡頭,語速放慢。
「這段監控確實驗證了疲勞審訊的外在表象。按照現行程序法,如果口供被排除,而控方手裡又拿不出直接物證……」
紅筆擱在桌面上,沒再動。
「那就是當庭釋放。」
彈幕在一秒內刷滿了屏幕。
「完了?這就完了??」
「殺人犯要當庭放出來?」
「法律就是保護壞人的工具唄!」
「林大強抱著骨灰盒坐在那裡,誰看得下去啊!」
羅大翔揉了揉眉心,嘆了口氣。
……
法庭內。
審判長偏頭與左右兩位陪審法官低聲交換意見。
李名揚退回被告席,落座時扯了下西裝袖口,脊背挺的很直。
王海鵬的肩膀往下塌了一點。
「原告方,對被告的排非申請有無異議?」審判長開口。
陸誠從原告席站起來。
沒拿法典,也沒翻文件。右手伸向桌面並排的黑色防爆箱,指紋按在第一隻鎖扣上。
咔。
箱蓋打開。
陸誠抽出一個透明證物袋。袋子裡裝著一本暗綠色封皮的筆記本,紙頁泛黃卷邊,右下角被水漬洇過一大片。
陸誠提著證物袋走向書記員台,遞交。
「審判長,原告方申請提交第一份證據。編號甲-04。」
審判長接過證物袋查驗封條與公證章,點頭:「准許。請將內容投屏。」
書記員打開證物袋,將筆記本平鋪在高拍儀鏡頭下。
大屏幕切換畫面。
筆記本攤開的那一頁,字跡是藍色墨水的手寫體,頂部日期寫著:1999年4月22日。
陸誠面朝審判席,聲音壓的很沉。
「審判長、合議庭。這是本案原主辦刑警、已退休的張廣義同志的辦案日記原件。該日記已經人民公安大學筆跡鑑定中心進行司法鑑定,確認系張廣義本人親筆。」
抬手指向屏幕。
「請看1999年4月22日條目。原文如下。」
陸誠看著屏幕開口,嗓音不高,法庭收音系統將聲音傳進兩億人的耳朵:
「今日收到西城派出所轉來情況反映。王海鵬於4月19日晚因醉酒在鑫泰洗浴會所打架鬥毆被當場拘留,關押期間酒後向同倉在押人員劉德福吹噓,原話為:'那個女的以為告狀就有用?
老子讓她徹底閉了嘴,這輩子都張不開。'劉德福次日主動向管教報告該情況。經研究決定,以此線索為突破口,對王海鵬進行傳喚。」
台詞念完。
法庭里靜的能聽見空調出風口的嗡鳴。
陸誠右手從證物袋底部抽出兩張A4紙,遞給法警轉交書記員。
「同步提交證據編號甲-05。西城派出所1999年4月19日出警單原件,加蓋派出所公章。」
高拍儀切換。
出警單畫面占滿屏幕。紅色的圓形印章顯露出來,下方是接警民警簽名和處置記錄。
「以及證據編號甲-06。」陸誠聲音加重。
「同倉嫌犯劉德福於1999年4月21日所作的證人證言筆錄,含本人簽字及十指模按捺。公安部刑偵局已對該指模進行比對認證,確係劉德福本人。」
第二頁投屏。十個紅色指印排列在證言末尾。
陸誠轉過身,視線釘在李名揚臉上。
「辯護人說我的當事人是被刑訊逼供。好。那我請辯護人回答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
陸誠往前邁了一步。
「如果警方是靠逼供獲得的線索,請問,誰逼了那個洗浴中心裡喝醉了酒、自己主動炫耀殺人的王海鵬?」
頓了一拍。
「是酒逼的他?還是那間八人間的鐵架子床逼的他?」
旁聽席有人沒忍住,噴出一聲短促的笑。
陸誠目光沒從李名揚身上移開。
「警方因其酒後自曝線索而介入偵查。傳喚有出警單為據,線索有證人證言為憑。整條偵查邏輯鏈的起點,是被告自己的嘴。」
陸誠聲音猛的沉下去。
「和刑訊逼供四個字,有一毛錢關係嗎?」
李名揚右手擱在桌面的食指彎曲。鏡片後面的眼珠轉了半圈,嘴唇動了動,又閉上。
直播彈幕飛速滾動。
「哈哈哈是酒逼的他!」
「自己喝醉了吹牛逼,這也能怪警察?」
「李名揚的臉都綠了兄弟們看到沒」
「陸誠每次反擊都不用法典,就用邏輯乾死你」
魏延霆坐在旁聽席第一排,雙腿交疊,嘴角微微往上扯了一下。
審判長接過法警轉遞的出警單原件,翻到騎縫章處查看,又掃過筆錄上的指模認證報告。抬頭。
「經合議庭審查,出警記錄及證人證言來源合法、程序完整。被告方排除非法證據的申請證據不足,本庭不予支持。」
法槌落下。
「啪。」
王海鵬臉上的血色退乾淨了,兩隻手死摳住被告席前方的實木柵欄,胸腔急促起伏三四下。
李名揚推了推眼鏡,瞳孔收縮。右手伸進西裝內袋,指尖捏住那疊手寫信件。
舊信紙的邊角從袋口露出,紙質發黃。
李名揚站起身。
嘴角的肌肉抽動了一下。攥著那疊信,轉向審判席方向。
「審判長,辯護人申請提交新的質證材料。」
陸誠的目光落在那疊泛黃信紙上,這看似八十年代末供銷社賣的那種橫格信箋,帶紅色豎線,紙質粗糙發脆。
李名揚要出什麼牌,陸誠心裡已經有數了。
死人的名聲。
這是極惡毒的手段,也是極難防備的招數。
二十幾個記者從台階兩側涌下來,一堆攝像機和話筒懟到擋風玻璃前面,快門聲連成一片。
車門推開,三個話筒已經杵到面前了。
「陸律師!砸毀海鵬集團價值八百萬的純金牌匾,是否屬於知法犯法?」
「有爆料稱您與林家存在巨額利益輸送,能否正面回應?」
「林雅麗案已經二十年了,重新翻案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陸誠腳落在石階上,西裝外套搭在小臂,扣子沒系,襯衫領口松著一顆。
從記者堆里穿過去,步子不快不慢。
有人把錄音筆遞到他下巴底下。
陸誠偏過頭掃了那人一眼。
「所有問題,庭上回答。」
追問的記者本能的讓開半步,後面的人還要追,被周毅擋住了。
陸誠上了台階,背影消失在法庭側門內。
台階最高處,李名揚目送那道身影進去,手指無意識捻了捻西裝內袋裡那疊舊信紙的邊角。
「走。該進場了。」
王海鵬跟上李名揚,嘴角繃著微笑,喉結滾了一下。
……
最高院第一法庭。
國徽懸在審判席上方。頂燈照著棗紅色背景牆,法庭四角的高清攝像頭紅燈全亮。
信號接入全網三十七家平台,右上角在線人數跳動:1.87億……1.92億……2.03億。
原告席側方,林大強佝僂著身子坐在輪椅上。
懷裡抱著一隻裹了黑布的骨灰盒,兩條胳膊環緊,十根手指扣進布料里。
老人眼窩深陷,嘴唇灰白,兩隻眼珠直勾勾盯著對面被告席的方向,一眨不眨。
被告席內。
王海鵬雙手疊在膝蓋上,肩膀內縮,下巴微顫,眼眶泛紅,睫毛上掛著水光。
兩億觀眾看到的畫面:一個兩鬢斑白的中年人坐在被告席里,神情惶恐。
彈幕開始刷新。
【看起來不像壞人啊……】
【被冤枉二十年的受害者?】
林遠坐在林大強身後,盯著王海鵬的臉,牙根咬的發酸,拳頭死死攥在大腿上。
「啪!」
法槌落下。
經過一系列的公告,審判長目光掃過雙方席位:「本案現在開庭。首先由被告方發表質證意見。」
李名揚解開西裝扣子站起身,朝審判席欠身。
「審判長,辯護人申請提交一份關鍵視頻證據。」
「准許。」
李名揚從公文包中取出U盤交給法警。法警遞給書記員,插入系統。法庭正面大屏幕亮起。
黑白監控錄像,無聲。
時間戳:1999年3月17日,02:41。
畫面里,年輕的王海鵬癱在審訊室外走廊地面,兩條腿伸直,頭歪向一側,閉著眼。
兩名法警從兩側架住王海鵬的胳膊拖著往前走,鞋底在水磨石地面劃出黑痕。
全場靜了兩秒。
彈幕炸了:
「這是刑訊逼供?!」
「人都癱了還拖著走?」
「完了..完了口供要是被排了怎麼辦...」
法庭上李名揚抬手示意暫停播放,聲音拔高。
「審判長、合議庭各位法官。我的當事人王海鵬先生,在當年偵查階段被連續審訊超過四十八小時。
期間不允許睡眠、不提供飲水、不安排律師會見。」
手指點在面前文件上。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及最高院《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應當予以排除。」
聲音壓低。
「辯護人正式申請,排除本案偵查階段取得的全部口供。包括1999年3月18日在西城分局所做的三份有罪供述。」
停頓。
李名揚掃了一眼原告席方向。
「如果連一份合法口供都拿不出來……這個案子,根本不該繼續審下去。」
旁聽席傳來騷動。林大強的胳膊收的更緊,枯瘦的手臂在發抖。
……
京都某公寓內。
羅大翔的直播間裡,老花鏡摘下來攥在手心。
「各位同學,說句公道話。」羅大翔盯著鏡頭,語速放慢。
「這段監控確實驗證了疲勞審訊的外在表象。按照現行程序法,如果口供被排除,而控方手裡又拿不出直接物證……」
紅筆擱在桌面上,沒再動。
「那就是當庭釋放。」
彈幕在一秒內刷滿了屏幕。
「完了?這就完了??」
「殺人犯要當庭放出來?」
「法律就是保護壞人的工具唄!」
「林大強抱著骨灰盒坐在那裡,誰看得下去啊!」
羅大翔揉了揉眉心,嘆了口氣。
……
法庭內。
審判長偏頭與左右兩位陪審法官低聲交換意見。
李名揚退回被告席,落座時扯了下西裝袖口,脊背挺的很直。
王海鵬的肩膀往下塌了一點。
「原告方,對被告的排非申請有無異議?」審判長開口。
陸誠從原告席站起來。
沒拿法典,也沒翻文件。右手伸向桌面並排的黑色防爆箱,指紋按在第一隻鎖扣上。
咔。
箱蓋打開。
陸誠抽出一個透明證物袋。袋子裡裝著一本暗綠色封皮的筆記本,紙頁泛黃卷邊,右下角被水漬洇過一大片。
陸誠提著證物袋走向書記員台,遞交。
「審判長,原告方申請提交第一份證據。編號甲-04。」
審判長接過證物袋查驗封條與公證章,點頭:「准許。請將內容投屏。」
書記員打開證物袋,將筆記本平鋪在高拍儀鏡頭下。
大屏幕切換畫面。
筆記本攤開的那一頁,字跡是藍色墨水的手寫體,頂部日期寫著:1999年4月22日。
陸誠面朝審判席,聲音壓的很沉。
「審判長、合議庭。這是本案原主辦刑警、已退休的張廣義同志的辦案日記原件。該日記已經人民公安大學筆跡鑑定中心進行司法鑑定,確認系張廣義本人親筆。」
抬手指向屏幕。
「請看1999年4月22日條目。原文如下。」
陸誠看著屏幕開口,嗓音不高,法庭收音系統將聲音傳進兩億人的耳朵:
「今日收到西城派出所轉來情況反映。王海鵬於4月19日晚因醉酒在鑫泰洗浴會所打架鬥毆被當場拘留,關押期間酒後向同倉在押人員劉德福吹噓,原話為:'那個女的以為告狀就有用?
老子讓她徹底閉了嘴,這輩子都張不開。'劉德福次日主動向管教報告該情況。經研究決定,以此線索為突破口,對王海鵬進行傳喚。」
台詞念完。
法庭里靜的能聽見空調出風口的嗡鳴。
陸誠右手從證物袋底部抽出兩張A4紙,遞給法警轉交書記員。
「同步提交證據編號甲-05。西城派出所1999年4月19日出警單原件,加蓋派出所公章。」
高拍儀切換。
出警單畫面占滿屏幕。紅色的圓形印章顯露出來,下方是接警民警簽名和處置記錄。
「以及證據編號甲-06。」陸誠聲音加重。
「同倉嫌犯劉德福於1999年4月21日所作的證人證言筆錄,含本人簽字及十指模按捺。公安部刑偵局已對該指模進行比對認證,確係劉德福本人。」
第二頁投屏。十個紅色指印排列在證言末尾。
陸誠轉過身,視線釘在李名揚臉上。
「辯護人說我的當事人是被刑訊逼供。好。那我請辯護人回答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
陸誠往前邁了一步。
「如果警方是靠逼供獲得的線索,請問,誰逼了那個洗浴中心裡喝醉了酒、自己主動炫耀殺人的王海鵬?」
頓了一拍。
「是酒逼的他?還是那間八人間的鐵架子床逼的他?」
旁聽席有人沒忍住,噴出一聲短促的笑。
陸誠目光沒從李名揚身上移開。
「警方因其酒後自曝線索而介入偵查。傳喚有出警單為據,線索有證人證言為憑。整條偵查邏輯鏈的起點,是被告自己的嘴。」
陸誠聲音猛的沉下去。
「和刑訊逼供四個字,有一毛錢關係嗎?」
李名揚右手擱在桌面的食指彎曲。鏡片後面的眼珠轉了半圈,嘴唇動了動,又閉上。
直播彈幕飛速滾動。
「哈哈哈是酒逼的他!」
「自己喝醉了吹牛逼,這也能怪警察?」
「李名揚的臉都綠了兄弟們看到沒」
「陸誠每次反擊都不用法典,就用邏輯乾死你」
魏延霆坐在旁聽席第一排,雙腿交疊,嘴角微微往上扯了一下。
審判長接過法警轉遞的出警單原件,翻到騎縫章處查看,又掃過筆錄上的指模認證報告。抬頭。
「經合議庭審查,出警記錄及證人證言來源合法、程序完整。被告方排除非法證據的申請證據不足,本庭不予支持。」
法槌落下。
「啪。」
王海鵬臉上的血色退乾淨了,兩隻手死摳住被告席前方的實木柵欄,胸腔急促起伏三四下。
李名揚推了推眼鏡,瞳孔收縮。右手伸進西裝內袋,指尖捏住那疊手寫信件。
舊信紙的邊角從袋口露出,紙質發黃。
李名揚站起身。
嘴角的肌肉抽動了一下。攥著那疊信,轉向審判席方向。
「審判長,辯護人申請提交新的質證材料。」
陸誠的目光落在那疊泛黃信紙上,這看似八十年代末供銷社賣的那種橫格信箋,帶紅色豎線,紙質粗糙發脆。
李名揚要出什麼牌,陸誠心裡已經有數了。
死人的名聲。
這是極惡毒的手段,也是極難防備的招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