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0章 五年追訴期,二十年白找了?
上午九時整。
最高法院大審判庭。
四十八台高清攝像機分布在庭審現場各個角度,紅色指示燈齊刷刷亮起。
全國直播信號同步接入二十七家官方媒體平台,開庭前三分鐘,在線觀看人數已經突破四千萬。
彈幕滾動速度肉眼跟不上。
「陸神今天必須暴揍買家! 」
「申剛加油!二十年了你值得一個公道!」
「人販子全部拉出去槍斃!」
羅大翔坐在政法大學專屬直播間裡,桌上擺著一本翻開的《刑法》和半杯涼透的茶。
他推了推黑框眼鏡,對著鏡頭深呼一口氣。
「各位觀眾,今天這場庭審,建議大家坐穩了再看。」
......
法庭上。
原告席上,申剛穿著那件舊夾克。
兩隻手扣在桌面邊緣,指甲蓋底下淤著黑血,是昨天認親時磕頭磕出來的傷。
他目光釘在被告席方向,眼眶充血到快要裂開,嘴唇白得嚇人。
被告席另一端。
孫富貴穿著橙色號服,脖子上那根粗金鍊子早被收繳。
可他坐得鬆散,下巴微微揚起,嘴角掛著一絲弧度。
這個表情被鏡頭捕捉到。彈幕先炸了一輪。
「這狗東西他媽的還在笑? ?」
「孫富貴你等死吧,今天陸神要你的狗命!」
「咚!」
法槌落下。
審判長林慶國身著黑色法袍端坐正中,兩鬢斑白,面容削瘦。
他掃了一眼庭審各方當事人,聲音沉穩。
「謝某蓮、張維平拐賣兒童案,及孫富貴收買被拐賣兒童案,現在開庭。」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秦知語從公訴人席位起身。
「審判長、審判員,最高人民檢查院指控……」
她的聲音清晰利落,語速不快,每個字砸在要害。
「被告人謝某蓮,於2003年至2007年間,夥同被告人張維平,先後拐賣兒童九名,從中牟利共計九十五萬餘元……」
「被告人孫富貴,於2005年4月,明知兒童來路不正,仍以兩萬五千元價格,從張維平處收買被拐男童申聰……」
起訴書念了六分鐘。
每念到一個被拐孩子的名字,申剛的肩膀就抖一下。
九個名字念完,他整個人縮在椅子裡,眼淚無聲淌落。
羅大翔在直播間裡摘下眼鏡擦了一把。彈幕全是哭泣的表情符號。
審判長林慶國點了下頭。
「公訴人宣讀完畢。辯護人,對起訴書有無異議? 」
陳鋒站起來。
他絲毫不慌理了理胸口的絲質口袋巾。
「審判長,辯護人對起訴書中關於謝某蓮、張維平的拐賣指控,不做異議。」
頓了一拍。
「但對於我當事人孫富貴的指控,辯護人有重大異議。」
「現向法庭提交辯方證據一號。」
助理將一份牛皮紙袋封裝的文件遞交法警。
法警接過,轉呈審判席。
審判長林慶國接過,翻開掃了兩眼。
眉心擰了一下。
「辯方提交的證據為一份《孤兒過繼協議》,落款日期2005年4月10日。法庭將依法質證。請辯護人說明證據來源。」
陳鋒推了推金絲眼鏡,表情切換成痛心模式。
「審判長,這份過繼協議,是我當事人孫富貴於2005年,通過紫金縣大槐樹村村委會合法辦理的孤兒收養手續。」
「協議白紙黑字,蓋有村委公章。」
「我當事人始終認為,這個孩子是經過正規手續過繼的棄嬰。」
他略微拔高了聲調。
「他對孩子系被拐賣一事,完全不知情! 」
申剛猛地抬頭。
眼珠充血發紅,嘴張了半天,喉嚨里只剩下破碎的氣音。
審判長抬手。
「旁聽人員保持肅靜。辯護人,是否申請證人出庭?」
「是。辯護人申請大槐樹村前村支書劉德厚出庭作證。」
「准許。帶證人入庭。」
法警引一個花白頭髮的老頭走上證人席。
劉德厚六十來歲,穿了件嶄新的深藍夾克。
他縮著脖子站到麥克風前面,兩隻手交叉握在身前,食指一直在搓大拇指關節。
審判長林慶國沉聲開口。
「證人如實陳述。辯護人,開始提問。」
陳鋒開口。
「劉支書,2005年4月,孫富貴是否通過貴村村委會辦理過孤兒過繼手續?」
劉德厚的視線往陳鋒方向飄了一下,又縮回來。
「是的、是的。當時孫老闆說有個遠房親戚家裡生了孩養不起,想過繼給他。我們走的正規手續,按例蓋了章。」
「收的兩萬塊錢是什麼性質?」
「撫養補償款。給孩子原來家裡人的補償,這是規矩。」
回答得四平八穩。沒打一個磕巴。
陳鋒滿意地坐回辯護席,但他今天遠不止這一張底牌。
「審判長,辯護人申請就追訴時效問題進行法律論述。」
法庭安靜了兩秒。
林慶國的左眼皮跳了一下。
「准許。」
陳鋒再次起身。
他把腰板挺得筆直,聲音陡然拔高了半個調子,每個字帶著不可動搖的篤定。
「審判長!」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他豎起三根手指。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法定最高刑期,三年! 」
「再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
「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
三根手指在空氣中晃了晃。
「本案中,被告人孫富貴的收買行為,發生在2005年4月!」
「距今,整整二十年!」
「追訴時效,早已屆滿!」
他的音量又拔了一個台階。整個法庭的呼吸聲都被他壓下去。
「辯護人正式向法庭提請!」
陳鋒一字一頓。
「根據法定程序,終止對被告人孫富貴的刑事追訴,當庭,釋放!」
這當庭釋放幾個字砸進直播信號的瞬間。
全網死了零點三秒。
然後彈幕以海嘯的密度湧進來。
羅大翔的直播間。
老爺子整個人往椅背上靠了一截,他摘掉黑框眼鏡,用手背死死按住眼角。
沉默了三四秒才開口,聲音變了調。
「各位觀眾。」
「我必須告訴大家一個非常殘酷的事實。」
「陳鋒引用的法條……是對的。」
彈幕徹底失控。單條評論根本看不清,全部糊成一片白色的噪點。
羅大翔硬撐著繼續說。
「2005年的刑法,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確實最高只判三年。追訴時效五年。二十年前的犯罪行為……」
他的喉結滾了一圈。
「從法條角度講,時效確實過了。」
「除非……」
他頓住,嘴唇抿了兩下,嘆了口氣。
「除非檢方或原告代理人能找到一個更重的罪名。突破時效限制。否則……」
話說不下去了。
直播間彈幕瘋滾。
「什麼???買孩子最高才判三年???」
「這法律是保護犯罪分子的吧!!!」
「二十年!申剛找了二十年就這麼算了??」
「求求陸神想想辦法啊! !!」
無數觀眾砸著鍵盤,淚和髒話一起往外倒。
有人直接關了屏幕雙手捂臉。
有人罵到手抖。
有人頭抵著手機,眼淚糊了滿屏。
法庭被告席。
孫富貴的胸腔緩緩舒展開來,他翹起二郎腿,身體往椅背上一靠。
然後偏過頭。
視線穿過法庭幾米的距離,精準落在原告席上申剛的臉上。
嘴角往上扯了一下。
不是笑。是贏家看著輸家的那種表情。
輕蔑、得意,帶著一股「你拿我怎麼樣」的味道。
他甚至微微搖了搖頭,慢悠悠的,那股勁兒拿捏得恰到好處。
申剛渾身劇烈發抖。
他低下頭,十根手指死死摳進桌面邊緣。右手食指的指甲蓋「咯嗒」一聲脆響,從甲床里翻起來。
他一聲都發不出來。
二十年。
兩萬多張尋人啟事。睡過的橋洞。蹲過的火車站。磕碎的額頭。全白的頭髮。
就被四個字堵死了。
時效過了。
直播間裡有人在嚎、有人在罵、有人直接摔了手機。壓
抑、憤怒、絕望攪在一塊兒,透過屏幕滲進每個觀眾的心口。
四千萬人同時憋著一口氣。
誰來破?
法庭之上。
陳鋒回到辯護席坐下,右手食指輕輕敲著桌面,節奏悠閒。
他歪過頭,目光掃了一眼原告代理人席位。嘴角那弧度多了半分。
他在等。
等對面認栽。
審判長林慶國的目光從辯護席收回,落到原告代理人方向。
「原告代理人,是否對辨方證據及法律意見進行質證?」
所有攝像機同時轉向原告代理人席。
陸誠坐在那裡。
從陳鋒掏出過繼協議到現在,他的坐姿始終是同一個角度。
左手撐著下頜,右手搭在面前攤開的案卷上。
臉上什麼表情都讀不出來。
整個法庭和四千萬在線觀眾的視線,全部壓在他一個人身上。
他把案卷打開,那張過繼協議複印件平整地躺著。
「村民委員會」五個字上面,畫著一個醒目的紅色圓圈。
最高法院大審判庭。
四十八台高清攝像機分布在庭審現場各個角度,紅色指示燈齊刷刷亮起。
全國直播信號同步接入二十七家官方媒體平台,開庭前三分鐘,在線觀看人數已經突破四千萬。
彈幕滾動速度肉眼跟不上。
「陸神今天必須暴揍買家! 」
「申剛加油!二十年了你值得一個公道!」
「人販子全部拉出去槍斃!」
羅大翔坐在政法大學專屬直播間裡,桌上擺著一本翻開的《刑法》和半杯涼透的茶。
他推了推黑框眼鏡,對著鏡頭深呼一口氣。
「各位觀眾,今天這場庭審,建議大家坐穩了再看。」
......
法庭上。
原告席上,申剛穿著那件舊夾克。
兩隻手扣在桌面邊緣,指甲蓋底下淤著黑血,是昨天認親時磕頭磕出來的傷。
他目光釘在被告席方向,眼眶充血到快要裂開,嘴唇白得嚇人。
被告席另一端。
孫富貴穿著橙色號服,脖子上那根粗金鍊子早被收繳。
可他坐得鬆散,下巴微微揚起,嘴角掛著一絲弧度。
這個表情被鏡頭捕捉到。彈幕先炸了一輪。
「這狗東西他媽的還在笑? ?」
「孫富貴你等死吧,今天陸神要你的狗命!」
「咚!」
法槌落下。
審判長林慶國身著黑色法袍端坐正中,兩鬢斑白,面容削瘦。
他掃了一眼庭審各方當事人,聲音沉穩。
「謝某蓮、張維平拐賣兒童案,及孫富貴收買被拐賣兒童案,現在開庭。」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秦知語從公訴人席位起身。
「審判長、審判員,最高人民檢查院指控……」
她的聲音清晰利落,語速不快,每個字砸在要害。
「被告人謝某蓮,於2003年至2007年間,夥同被告人張維平,先後拐賣兒童九名,從中牟利共計九十五萬餘元……」
「被告人孫富貴,於2005年4月,明知兒童來路不正,仍以兩萬五千元價格,從張維平處收買被拐男童申聰……」
起訴書念了六分鐘。
每念到一個被拐孩子的名字,申剛的肩膀就抖一下。
九個名字念完,他整個人縮在椅子裡,眼淚無聲淌落。
羅大翔在直播間裡摘下眼鏡擦了一把。彈幕全是哭泣的表情符號。
審判長林慶國點了下頭。
「公訴人宣讀完畢。辯護人,對起訴書有無異議? 」
陳鋒站起來。
他絲毫不慌理了理胸口的絲質口袋巾。
「審判長,辯護人對起訴書中關於謝某蓮、張維平的拐賣指控,不做異議。」
頓了一拍。
「但對於我當事人孫富貴的指控,辯護人有重大異議。」
「現向法庭提交辯方證據一號。」
助理將一份牛皮紙袋封裝的文件遞交法警。
法警接過,轉呈審判席。
審判長林慶國接過,翻開掃了兩眼。
眉心擰了一下。
「辯方提交的證據為一份《孤兒過繼協議》,落款日期2005年4月10日。法庭將依法質證。請辯護人說明證據來源。」
陳鋒推了推金絲眼鏡,表情切換成痛心模式。
「審判長,這份過繼協議,是我當事人孫富貴於2005年,通過紫金縣大槐樹村村委會合法辦理的孤兒收養手續。」
「協議白紙黑字,蓋有村委公章。」
「我當事人始終認為,這個孩子是經過正規手續過繼的棄嬰。」
他略微拔高了聲調。
「他對孩子系被拐賣一事,完全不知情! 」
申剛猛地抬頭。
眼珠充血發紅,嘴張了半天,喉嚨里只剩下破碎的氣音。
審判長抬手。
「旁聽人員保持肅靜。辯護人,是否申請證人出庭?」
「是。辯護人申請大槐樹村前村支書劉德厚出庭作證。」
「准許。帶證人入庭。」
法警引一個花白頭髮的老頭走上證人席。
劉德厚六十來歲,穿了件嶄新的深藍夾克。
他縮著脖子站到麥克風前面,兩隻手交叉握在身前,食指一直在搓大拇指關節。
審判長林慶國沉聲開口。
「證人如實陳述。辯護人,開始提問。」
陳鋒開口。
「劉支書,2005年4月,孫富貴是否通過貴村村委會辦理過孤兒過繼手續?」
劉德厚的視線往陳鋒方向飄了一下,又縮回來。
「是的、是的。當時孫老闆說有個遠房親戚家裡生了孩養不起,想過繼給他。我們走的正規手續,按例蓋了章。」
「收的兩萬塊錢是什麼性質?」
「撫養補償款。給孩子原來家裡人的補償,這是規矩。」
回答得四平八穩。沒打一個磕巴。
陳鋒滿意地坐回辯護席,但他今天遠不止這一張底牌。
「審判長,辯護人申請就追訴時效問題進行法律論述。」
法庭安靜了兩秒。
林慶國的左眼皮跳了一下。
「准許。」
陳鋒再次起身。
他把腰板挺得筆直,聲音陡然拔高了半個調子,每個字帶著不可動搖的篤定。
「審判長!」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他豎起三根手指。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法定最高刑期,三年! 」
「再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第一款!」
「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
三根手指在空氣中晃了晃。
「本案中,被告人孫富貴的收買行為,發生在2005年4月!」
「距今,整整二十年!」
「追訴時效,早已屆滿!」
他的音量又拔了一個台階。整個法庭的呼吸聲都被他壓下去。
「辯護人正式向法庭提請!」
陳鋒一字一頓。
「根據法定程序,終止對被告人孫富貴的刑事追訴,當庭,釋放!」
這當庭釋放幾個字砸進直播信號的瞬間。
全網死了零點三秒。
然後彈幕以海嘯的密度湧進來。
羅大翔的直播間。
老爺子整個人往椅背上靠了一截,他摘掉黑框眼鏡,用手背死死按住眼角。
沉默了三四秒才開口,聲音變了調。
「各位觀眾。」
「我必須告訴大家一個非常殘酷的事實。」
「陳鋒引用的法條……是對的。」
彈幕徹底失控。單條評論根本看不清,全部糊成一片白色的噪點。
羅大翔硬撐著繼續說。
「2005年的刑法,收買被拐賣兒童罪,確實最高只判三年。追訴時效五年。二十年前的犯罪行為……」
他的喉結滾了一圈。
「從法條角度講,時效確實過了。」
「除非……」
他頓住,嘴唇抿了兩下,嘆了口氣。
「除非檢方或原告代理人能找到一個更重的罪名。突破時效限制。否則……」
話說不下去了。
直播間彈幕瘋滾。
「什麼???買孩子最高才判三年???」
「這法律是保護犯罪分子的吧!!!」
「二十年!申剛找了二十年就這麼算了??」
「求求陸神想想辦法啊! !!」
無數觀眾砸著鍵盤,淚和髒話一起往外倒。
有人直接關了屏幕雙手捂臉。
有人罵到手抖。
有人頭抵著手機,眼淚糊了滿屏。
法庭被告席。
孫富貴的胸腔緩緩舒展開來,他翹起二郎腿,身體往椅背上一靠。
然後偏過頭。
視線穿過法庭幾米的距離,精準落在原告席上申剛的臉上。
嘴角往上扯了一下。
不是笑。是贏家看著輸家的那種表情。
輕蔑、得意,帶著一股「你拿我怎麼樣」的味道。
他甚至微微搖了搖頭,慢悠悠的,那股勁兒拿捏得恰到好處。
申剛渾身劇烈發抖。
他低下頭,十根手指死死摳進桌面邊緣。右手食指的指甲蓋「咯嗒」一聲脆響,從甲床里翻起來。
他一聲都發不出來。
二十年。
兩萬多張尋人啟事。睡過的橋洞。蹲過的火車站。磕碎的額頭。全白的頭髮。
就被四個字堵死了。
時效過了。
直播間裡有人在嚎、有人在罵、有人直接摔了手機。壓
抑、憤怒、絕望攪在一塊兒,透過屏幕滲進每個觀眾的心口。
四千萬人同時憋著一口氣。
誰來破?
法庭之上。
陳鋒回到辯護席坐下,右手食指輕輕敲著桌面,節奏悠閒。
他歪過頭,目光掃了一眼原告代理人席位。嘴角那弧度多了半分。
他在等。
等對面認栽。
審判長林慶國的目光從辯護席收回,落到原告代理人方向。
「原告代理人,是否對辨方證據及法律意見進行質證?」
所有攝像機同時轉向原告代理人席。
陸誠坐在那裡。
從陳鋒掏出過繼協議到現在,他的坐姿始終是同一個角度。
左手撐著下頜,右手搭在面前攤開的案卷上。
臉上什麼表情都讀不出來。
整個法庭和四千萬在線觀眾的視線,全部壓在他一個人身上。
他把案卷打開,那張過繼協議複印件平整地躺著。
「村民委員會」五個字上面,畫著一個醒目的紅色圓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