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9章 你那公章,連年代都搞不對
幾天後。
魔都,濱江路某高檔私人會所。
三樓貴賓包廂門窗緊閉,窗簾拉得嚴嚴實實。
陳鋒坐在紫檀木主位上。
金絲眼鏡摘下來擱在桌面,露出一雙精於算計的細長眼。
對面坐著孫富貴的大哥孫富強和堂弟孫富林。
兩個人西裝革履,但鬢角的汗漬暴露了焦灼。
「陳律,我弟那邊到底能不能保? 」
孫富強搓著手,聲音抻得發緊。
陳鋒不急著接話,端起紅酒杯晃了兩圈,抿了一口。
右手從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擺在桌面正中央。
標題:《孤兒過繼協議》。
落款日期:2005年4月10日。
A4紙。一枚鮮紅的圓形公章。
「看看。」
孫富強拿起來翻了兩頁,手指停在公章上。
「這……是真的?」
陳鋒從雪茄盒裡挑出一根,鍍金剪刀咬斷煙帽, 火柴蹭亮,煙霧從鼻腔滲出來。
「你還當真了?當然不是真的!」
「但它會變成真的。」
「當年的老村支書劉德厚,還有中間的介紹人趙五。」
「兩個人我都見過了,一人一百萬。」
「他們會出庭作證。」
「2005年這個過繼手續是在村委會辦的。」
「你弟弟是和法收養,壓根不知道孩子來路。」
孫富林瞪著眼:「萬一警方查出來是假的呢?」
陳鋒彈了彈雪茄灰。
「查出來又怎樣?」
他把雪茄夾在指間,指向那份協議。
「就算這份過繼協議被推翻。」
「我還有第二道防線。」
他壓低聲音,語速變快。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按2005年的舊刑法,最高刑期三年!」
三根手指在兩人面前豎起來。
「刑法第八十七條。」
「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
「2005年到現在,整整二十年。」
「追訴時效早就過了!」
「法院要是敢判,那就是枉法裁判。」
「我直接上訴到最高院。」
孫富強聽完,整個人往椅背上癱了一截,長出一口氣。
「陳律,這能行?」
「行不行的,你看我就行。」
陳鋒翹起二郎腿,叼著雪茄吐了個煙圈。
「我倒要看看那個陸誠,怎麼跟時效條款掰手腕。」
……
同一時間。
魔都,某直播平台。
羅大翔的直播間在線人數突破三千萬。
老爺子坐在書桌後面,黑框眼鏡推到額頭上, 桌麵攤著一本翻到第八十七條的《刑法》教材。
他的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
「各位觀眾。」
「今天必須給大家講一個非常殘酷的法律現實。」
他指著條款,一字一頓。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法定最高刑,三年。」
「按照追訴時效的規定……」
「二十年前的犯罪行為……」
「從法律層面上講,確實已經超過了追訴期限。」
彈幕炸了。
「什麼???買孩子最高才判三年???」
「這法律是保護犯罪分子的吧!」
「二十年跑掉了?那申剛找了二十年有啥用!」
「求求了不能讓人販子跑了啊!」
羅大翔摘下眼鏡,揉了揉發紅的眼眶。
「我知道大家憤怒。」
「我也憤怒。」
「但法律就是法律……除非……」
他頓住。嘴唇抖了兩下,嘆氣。
「除非檢方能找到更重的罪名。」
「突破這個時效限制。」
「否則……」
話說不下去了。
直播間裡彈幕瘋滾,全是絕望。
數以千萬的網民守在屏幕前, 胸口堵著石頭,喘不上氣。
……
正誠律所。十八樓。
陸誠坐在辦公桌後。
桌麵攤著一份檢方通過閱卷程序傳真過來的《過繼協議》複印件。
A4紙,紅色公章,落款2005年。
他盯著公章看了五秒。
嘴角歪了一下。不是笑。是獵手發現破綻時的本能反應。
閉眼。
腦海深處,系統面板彈出。
【叮!啟動主動技能:證據之眼】
【消耗正義值:5,000點】
【剩餘正義值:1,577,000點】
【檢索目標:過繼協議公章真偽鑑定】
【檢索中……】
視網膜界面切換。
那枚紅色公章被系統極致放大 ,印泥化學成分、字體筆畫結構、紙張纖維年份,全部以數據流高速運轉。
三秒。
系統高亮標註,彈出金色提示。
【核心破綻鎖定!】
【公章刻字:「XX村村民委員會」】
【歷史沿革比對:2005年,該行政區劃尚未完成撤隊改委。當年官方稱謂應為「XX大隊」。「村民委員會」於2008年行政改革後才正式啟用】
【結論:該公章系2008年之後偽造!與落款時間2005年產生不可調和的時間悖論】
【證據文件已發送至辦公電腦桌面】
陸誠睜開眼。
從桌上抽出紅色記號筆,在複印件的「村民委員會」五個字上狠狠畫了個圈。
2005年的章。蓋的是2008年以後才有的字。
造假連功課都不做。
他把這張紙裝進透明物證袋,封口。扔進公文包。
動作在這裡停了一拍,拆穿偽證只是防守。
陳鋒真正的殺手鐧是追訴時效。就算過繼協議是假的,罪名卡在「收買被拐賣兒童罪」上。
三年最高刑,五年追訴期。
二十年了。
時效確實過了。
法律是冰冷的。不會因為一個父親找了二十年就網開一面。
除非。
從孫富貴身上挖出一個更重的罪名。
重到不受時效限制。
陸誠再次閉眼。
【叮!啟動主動技能:證據之眼】
【消耗正義值:5,000點】
【剩餘正義值:1,572,000點】
【檢索目標:孫富貴,歷史犯罪記錄全量檢索】
【時間範圍:2000年至今】
【檢索中……】
數據流在意識中涌動 ,戶籍、工商、銀行流水、出警記錄。一重一重篩。
五分鐘後。
一份泛黃的電子掃描件從數據洪流中被精準抽出。
【檢出關鍵犯罪證據1條!】
【證據編號KZ-001:2004年7月紫金縣城北派出所出警記錄】
【已發送至辦公電腦桌面】
2004年7月19日凌晨。
群眾報警:城北孫家院內有女童慘叫。
出警後,孫富貴聲稱「小孩自己從樓梯上摔下來」。
接警民警在現場看到一名約八歲的女童。左腿小腿骨外翻折斷,白骨刺穿皮膚。
滿身淤青,陳舊傷痕覆蓋整個後背。
出警記錄最後一行:經當事人協商,系意外摔傷,消案處理。
簽名民警旁邊一個括號備註:(已收受孫富貴紅包5000元)。
這行字被黑墨水劃掉過,但掃描原始圖層里,每個字清晰可辨。
系統繼續追蹤女童去向。
三十秒後,關聯信息彈出。
紫金縣火車站候車室,2004年8月3日。
一個光腳的小女孩縮在候車室角落, 左腿從膝蓋以下畸形彎曲,兩根木棍和布條草草綁著。
身邊一個髒兮兮的塑膠袋,露出半個饅頭。
旁邊空無一人。
打殘了。扔了。
民政系統最終收容記錄:該女童被送至粵東省某福利院。
登記姓名:招娣,左腿截肢。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
法定最高刑:死刑。
刑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為二十年。
但經過二十年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查院核准。
全國幾十億雙眼睛盯著這個案子。
最高檢會不會核准?
答案不用想。
陸誠抓起手機,撥通雷虎的號碼。
「雷虎。」
「老闆,說。」
電話那頭沉穩,退伍軍人特有的乾脆。
「去粵東。紫金縣火車站周邊開始向外輻射摸。」
「找一個人。」
「女性,現在大概二十八九歲。」
「左腿截肢。」
「2004年被孫富貴打斷腿扔在火車站。」
「後來可能進了福利院,登記名叫招娣。」
那頭安靜兩秒。
「活口?」
「必須是活口。」
陸誠的聲音壓得很低。
「把她帶回魔都。」
「我要她上證人席。」
「當著全國的面,把孫富貴的底褲掀開。」
「明白。」
雷虎掛了。
陸誠把手機擱回桌面,靠了兩秒椅背,站起身抓過西裝外套。
夏晚晴從辦公區探進頭。
「怎麼了?」
「準備東西,明天開庭。」
陸誠拎起公文包檢查了一遍裡面的物證袋和卷宗。
「陳鋒覺得手裡攥著王炸。」
「追訴時效,這張牌確實硬。」
他拉上公文包拉練。
「可惜他不知道。」
「他當事人屁股底下,坐著一顆地雷。」
「我不需要跟他爭時效。」
「直接給他換個罪名。」
……
次日清晨。
魔都最高院巡查1處。
天剛亮,法院大樓前已經圍滿了人。
上百名記者扛著長焦鏡頭占據台階兩側,衛星轉播車的天線豎在停車場,六家官方媒體拿到了庭審直播受權。
黑色押解車呼嘯駛入地下通道。紅藍爆閃燈的餘光從車窗縫隙透出,在水泥牆面上快速掠過。
正門台階。
陸誠提著公文包,帶夏晚晴拾級而上。
深灰色三件套西裝,白襯衫領口一顆深藍領扣,步伐不緊不慢。
夏晚晴跟在右側半步,懷裡抱著兩個厚檔案夾。
第九級台階。
一個身影從側面廊柱後邁出來。
陳鋒。
一身暗紋訂製西服,胸口袋插著疊成三角的絲質口袋巾。
金絲眼鏡在晨光下折了一道冷光,身後兩名助理,各提一隻真皮公文箱。
兩隊人馬在台階中段狹路相逢。
記者的快門聲密集到連城一片。
陳鋒先開口,笑容得體道。
「陸律師,久仰。」
陸誠腳步未停,視線平移,和陳鋒對上。
嘴角動了一下。
「陳大狀,裡面風大。」
他拎著公文包從陳鋒身側擦過,皮鞋踩上最後一級台階。
「小心閃了舌頭,進局子。」
魔都,濱江路某高檔私人會所。
三樓貴賓包廂門窗緊閉,窗簾拉得嚴嚴實實。
陳鋒坐在紫檀木主位上。
金絲眼鏡摘下來擱在桌面,露出一雙精於算計的細長眼。
對面坐著孫富貴的大哥孫富強和堂弟孫富林。
兩個人西裝革履,但鬢角的汗漬暴露了焦灼。
「陳律,我弟那邊到底能不能保? 」
孫富強搓著手,聲音抻得發緊。
陳鋒不急著接話,端起紅酒杯晃了兩圈,抿了一口。
右手從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擺在桌面正中央。
標題:《孤兒過繼協議》。
落款日期:2005年4月10日。
A4紙。一枚鮮紅的圓形公章。
「看看。」
孫富強拿起來翻了兩頁,手指停在公章上。
「這……是真的?」
陳鋒從雪茄盒裡挑出一根,鍍金剪刀咬斷煙帽, 火柴蹭亮,煙霧從鼻腔滲出來。
「你還當真了?當然不是真的!」
「但它會變成真的。」
「當年的老村支書劉德厚,還有中間的介紹人趙五。」
「兩個人我都見過了,一人一百萬。」
「他們會出庭作證。」
「2005年這個過繼手續是在村委會辦的。」
「你弟弟是和法收養,壓根不知道孩子來路。」
孫富林瞪著眼:「萬一警方查出來是假的呢?」
陳鋒彈了彈雪茄灰。
「查出來又怎樣?」
他把雪茄夾在指間,指向那份協議。
「就算這份過繼協議被推翻。」
「我還有第二道防線。」
他壓低聲音,語速變快。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按2005年的舊刑法,最高刑期三年!」
三根手指在兩人面前豎起來。
「刑法第八十七條。」
「法定最高刑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不再追訴。」
「2005年到現在,整整二十年。」
「追訴時效早就過了!」
「法院要是敢判,那就是枉法裁判。」
「我直接上訴到最高院。」
孫富強聽完,整個人往椅背上癱了一截,長出一口氣。
「陳律,這能行?」
「行不行的,你看我就行。」
陳鋒翹起二郎腿,叼著雪茄吐了個煙圈。
「我倒要看看那個陸誠,怎麼跟時效條款掰手腕。」
……
同一時間。
魔都,某直播平台。
羅大翔的直播間在線人數突破三千萬。
老爺子坐在書桌後面,黑框眼鏡推到額頭上, 桌麵攤著一本翻到第八十七條的《刑法》教材。
他的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
「各位觀眾。」
「今天必須給大家講一個非常殘酷的法律現實。」
他指著條款,一字一頓。
「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法定最高刑,三年。」
「按照追訴時效的規定……」
「二十年前的犯罪行為……」
「從法律層面上講,確實已經超過了追訴期限。」
彈幕炸了。
「什麼???買孩子最高才判三年???」
「這法律是保護犯罪分子的吧!」
「二十年跑掉了?那申剛找了二十年有啥用!」
「求求了不能讓人販子跑了啊!」
羅大翔摘下眼鏡,揉了揉發紅的眼眶。
「我知道大家憤怒。」
「我也憤怒。」
「但法律就是法律……除非……」
他頓住。嘴唇抖了兩下,嘆氣。
「除非檢方能找到更重的罪名。」
「突破這個時效限制。」
「否則……」
話說不下去了。
直播間裡彈幕瘋滾,全是絕望。
數以千萬的網民守在屏幕前, 胸口堵著石頭,喘不上氣。
……
正誠律所。十八樓。
陸誠坐在辦公桌後。
桌麵攤著一份檢方通過閱卷程序傳真過來的《過繼協議》複印件。
A4紙,紅色公章,落款2005年。
他盯著公章看了五秒。
嘴角歪了一下。不是笑。是獵手發現破綻時的本能反應。
閉眼。
腦海深處,系統面板彈出。
【叮!啟動主動技能:證據之眼】
【消耗正義值:5,000點】
【剩餘正義值:1,577,000點】
【檢索目標:過繼協議公章真偽鑑定】
【檢索中……】
視網膜界面切換。
那枚紅色公章被系統極致放大 ,印泥化學成分、字體筆畫結構、紙張纖維年份,全部以數據流高速運轉。
三秒。
系統高亮標註,彈出金色提示。
【核心破綻鎖定!】
【公章刻字:「XX村村民委員會」】
【歷史沿革比對:2005年,該行政區劃尚未完成撤隊改委。當年官方稱謂應為「XX大隊」。「村民委員會」於2008年行政改革後才正式啟用】
【結論:該公章系2008年之後偽造!與落款時間2005年產生不可調和的時間悖論】
【證據文件已發送至辦公電腦桌面】
陸誠睜開眼。
從桌上抽出紅色記號筆,在複印件的「村民委員會」五個字上狠狠畫了個圈。
2005年的章。蓋的是2008年以後才有的字。
造假連功課都不做。
他把這張紙裝進透明物證袋,封口。扔進公文包。
動作在這裡停了一拍,拆穿偽證只是防守。
陳鋒真正的殺手鐧是追訴時效。就算過繼協議是假的,罪名卡在「收買被拐賣兒童罪」上。
三年最高刑,五年追訴期。
二十年了。
時效確實過了。
法律是冰冷的。不會因為一個父親找了二十年就網開一面。
除非。
從孫富貴身上挖出一個更重的罪名。
重到不受時效限制。
陸誠再次閉眼。
【叮!啟動主動技能:證據之眼】
【消耗正義值:5,000點】
【剩餘正義值:1,572,000點】
【檢索目標:孫富貴,歷史犯罪記錄全量檢索】
【時間範圍:2000年至今】
【檢索中……】
數據流在意識中涌動 ,戶籍、工商、銀行流水、出警記錄。一重一重篩。
五分鐘後。
一份泛黃的電子掃描件從數據洪流中被精準抽出。
【檢出關鍵犯罪證據1條!】
【證據編號KZ-001:2004年7月紫金縣城北派出所出警記錄】
【已發送至辦公電腦桌面】
2004年7月19日凌晨。
群眾報警:城北孫家院內有女童慘叫。
出警後,孫富貴聲稱「小孩自己從樓梯上摔下來」。
接警民警在現場看到一名約八歲的女童。左腿小腿骨外翻折斷,白骨刺穿皮膚。
滿身淤青,陳舊傷痕覆蓋整個後背。
出警記錄最後一行:經當事人協商,系意外摔傷,消案處理。
簽名民警旁邊一個括號備註:(已收受孫富貴紅包5000元)。
這行字被黑墨水劃掉過,但掃描原始圖層里,每個字清晰可辨。
系統繼續追蹤女童去向。
三十秒後,關聯信息彈出。
紫金縣火車站候車室,2004年8月3日。
一個光腳的小女孩縮在候車室角落, 左腿從膝蓋以下畸形彎曲,兩根木棍和布條草草綁著。
身邊一個髒兮兮的塑膠袋,露出半個饅頭。
旁邊空無一人。
打殘了。扔了。
民政系統最終收容記錄:該女童被送至粵東省某福利院。
登記姓名:招娣,左腿截肢。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
法定最高刑:死刑。
刑法第八十七條第四款: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為二十年。
但經過二十年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查院核准。
全國幾十億雙眼睛盯著這個案子。
最高檢會不會核准?
答案不用想。
陸誠抓起手機,撥通雷虎的號碼。
「雷虎。」
「老闆,說。」
電話那頭沉穩,退伍軍人特有的乾脆。
「去粵東。紫金縣火車站周邊開始向外輻射摸。」
「找一個人。」
「女性,現在大概二十八九歲。」
「左腿截肢。」
「2004年被孫富貴打斷腿扔在火車站。」
「後來可能進了福利院,登記名叫招娣。」
那頭安靜兩秒。
「活口?」
「必須是活口。」
陸誠的聲音壓得很低。
「把她帶回魔都。」
「我要她上證人席。」
「當著全國的面,把孫富貴的底褲掀開。」
「明白。」
雷虎掛了。
陸誠把手機擱回桌面,靠了兩秒椅背,站起身抓過西裝外套。
夏晚晴從辦公區探進頭。
「怎麼了?」
「準備東西,明天開庭。」
陸誠拎起公文包檢查了一遍裡面的物證袋和卷宗。
「陳鋒覺得手裡攥著王炸。」
「追訴時效,這張牌確實硬。」
他拉上公文包拉練。
「可惜他不知道。」
「他當事人屁股底下,坐著一顆地雷。」
「我不需要跟他爭時效。」
「直接給他換個罪名。」
……
次日清晨。
魔都最高院巡查1處。
天剛亮,法院大樓前已經圍滿了人。
上百名記者扛著長焦鏡頭占據台階兩側,衛星轉播車的天線豎在停車場,六家官方媒體拿到了庭審直播受權。
黑色押解車呼嘯駛入地下通道。紅藍爆閃燈的餘光從車窗縫隙透出,在水泥牆面上快速掠過。
正門台階。
陸誠提著公文包,帶夏晚晴拾級而上。
深灰色三件套西裝,白襯衫領口一顆深藍領扣,步伐不緊不慢。
夏晚晴跟在右側半步,懷裡抱著兩個厚檔案夾。
第九級台階。
一個身影從側面廊柱後邁出來。
陳鋒。
一身暗紋訂製西服,胸口袋插著疊成三角的絲質口袋巾。
金絲眼鏡在晨光下折了一道冷光,身後兩名助理,各提一隻真皮公文箱。
兩隊人馬在台階中段狹路相逢。
記者的快門聲密集到連城一片。
陳鋒先開口,笑容得體道。
「陸律師,久仰。」
陸誠腳步未停,視線平移,和陳鋒對上。
嘴角動了一下。
「陳大狀,裡面風大。」
他拎著公文包從陳鋒身側擦過,皮鞋踩上最後一級台階。
「小心閃了舌頭,進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