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河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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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腦子裡的聲音消失了,就像它出現時一樣突然。

  傑克愣在床上,足足過了十幾秒才反應過來。

  他猛地從床上一躍而下,心臟「砰砰」地狂跳起來。

  來了!又來了!

  他激動地在狹小的木屋裡來回踱步,拳頭攥得緊緊的。

  不是麋鹿,也不是夸特馬,這次是一頭河狸。

  一頭超大體型的河狸!

  傑克前世雖然是農業專家,但對北美的野生動物也算了解。在1905年的蒙大拿,河狸皮可是硬通貨!

  這個時代的男士禮帽,最高檔的就是用河狸皮做的。一張上好的河狸皮,尤其是在秋冬季節捕獲的,毛色亮、絨毛厚,價格非常可觀。

  普通的河狸皮能賣到三四美元,要是碰上情報里說的「超大體型」,那價格至少能翻一倍,甚至更高!

  七八美元,甚至十美元都有可能!

  這筆錢,足夠他買下驅蟲藥,買夠一個月吃的燕麥和苜蓿草,還能剩下一些錢買土豆種子!

  這簡直就是瞌睡了送枕頭,雪中送炭!

  傑克心裡的那塊大石頭,「轟」的一聲就落了地。剛才還壓得他喘不過氣的金錢問題,一下子就有了解決的希望。

  他強迫自己冷靜下來,仔細分析這條情報。

  【兩天後,日出時分,哭泣河下游的河狸溪,一頭超大體型的河狸將出現在三號巢穴的西側出口。】

  時間:兩天後的日出。這給了他充足的準備時間。

  地點:哭泣河下游的河狸溪。哭泣河他知道,就在鎮子東邊不遠,但河狸溪這個地方,他得去打聽打聽。不過範圍已經很明確了,不難找。

  目標:超大體型的河狸。

  關鍵信息:三號巢穴的西側出口。

  這個信息太關鍵了!捕獵河狸最難的就是找到它的巢穴,並且預判它會從哪個出口出來。

  河狸非常警覺,一個巢穴通常有好幾個水下出口。

  有了這個情報,他就可以提前埋伏,一擊致命,省去了大量的蹲守和尋找的時間。

  傑克越想越興奮。這個金手指,簡直就是為他量身定做的!它不直接給錢,也不給什麼超能力,它只給信息。

  而他,恰好有把這些信息變現的知識和能力。

  他走到門口,推開一條縫,看了看外面正在安靜吃草的閃電。

  小傢伙,你的救命錢,有著落了。

  他關上門,不再猶豫,開始為這次狩獵做準備。

  首先,是打聽路線。他明天得去一趟老漢克家,不光是還馬,還得旁敲側擊地問問河狸溪的具體位置。

  老漢克是個老牛仔,也是個老獵人,這附近的地形他肯定一清二楚。

  其次,是武器。他爹留下的那把溫徹斯特M1P894步槍,上次打麋鹿用掉了一發子彈,現在還剩下四發。對付一頭河狸,足夠了。

  但他還是仔仔細細地把槍拆開,用油布擦拭了一遍,確保每個零件都運轉順暢。在這種事情上,再怎么小心都不為過。

  然後,是工具。剝皮需要一把鋒利的小刀。

  他爹留下的那把獵刀上次用過了,得好好磨一磨。他找出磨刀石,蘸著水,一下一下地打磨著刀刃,直到刀鋒能輕鬆地削斷一根頭髮絲。

  最後,是自身的準備。去河狸溪得花上一天時間,他得準備點乾糧。

  他從買來的麵粉里舀出一些,和著水跟一點點鹽,揉成一個硬邦邦的麵團,然後扔進火堆的餘燼里。

  過了一會兒,一個外焦里生的烤麵餅就出爐了。他又切了幾片熏好的鹿肉,用油紙包好。這就是他未來兩天的口糧。

  忙完這一切,天已經蒙蒙亮了。

  傑克一夜沒睡,但精神卻異常亢奮。他喝了點涼水,把烤麵餅和鹿肉塞進一個布袋裡,背上步槍,帶上獵刀,準備出門。

  他得先把老貝茜還回去。

  走到門口,他猶豫了一下,又轉身回到床邊,從枕頭底下摸出那兩塊八毛錢。

  他把兩張一美元的紙幣和幾枚硬幣在手裡掂了掂,最後只留下八十美分,把那兩美元整整齊齊地疊好,放進了另一個口袋裡。


  等會兒見到老漢克,他還得辦另一件事。

  清晨的空氣冰冷刺骨,傑克牽著老貝茜,深一腳淺一腳地朝著老漢克的牧場走去。閃電被他留在了新搭的棚子裡,旁邊放足了草料和水。

  到了老漢克家,牛棚里已經亮起了馬燈。老漢克正哼著不成調的歌,在給奶牛擠奶。

  「早上好,漢克。」傑克走進牛棚。

  「嘿,小子,這麼早?」老漢克回頭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他身後的老貝茜,「喲,回來了?鎮上還順利吧?」

  「很順利。」傑克笑了笑,走上前熟練地拿起另一個桶,坐在小凳子上開始幫忙擠奶。「亨德森的帳還清了,還買了點吃的用的。」

  「那就好,那就好!」老漢克高興地咧開嘴,「我就說嘛,你是個有本事的孩子。怎麼樣,那老狐狸沒坑你吧?」

  「他想坑來著,不過我沒讓他得逞。」傑克簡單說了一下跟亨德森討價還價的過程。

  老漢克聽得哈哈大笑:「幹得漂亮!對付亨德森那樣的傢伙,就不能給他好臉色!你不知道,鎮上多少人被他坑過。」

  兩人一邊幹活一邊聊著,氣氛很輕鬆。擠完奶,傑克跟著老漢克把牛奶搬進屋裡。瑪莎嬸嬸已經起來了,正在廚房裡烙餅。

  「傑克來了?快坐,吃早飯了嗎?」瑪莎嬸嬸熱情地招呼他。

  「在路上了,嬸嬸。」傑克把那兩美元從口袋裡掏出來,遞給老漢克。

  老漢克愣了一下:「小子,你這是幹什麼?」

  「漢克,這是草料錢。」傑克說得很認真,「我買了那匹小馬,以後就得我自己養了。總不能一直白吃你家的草料。我知道這點錢不多,你先拿著,以後我打到獵物,再給你送肉來。」

  老漢克看著那兩美元,眉頭皺了起來,臉也板了起來:「你這是看不起我?」

  「不,漢克,我只是覺得這是規矩。」傑克迎著他的目光,語氣很平靜,「你幫我,是情分。我不能把你的情分當成理所當然。我們是鄰居,是朋友,更應該把帳算清楚。不然這朋友就做不長久了。」

  這番話,是傑克思考了一路才想好的。他知道老漢克是好心,但他更知道,在這個世界上,人情債最難還。他不想永遠欠著老漢克的人情。只有把關係擺在平等的位置上,他們的友誼才能更穩固。

  老漢克盯著傑克看了半天,傑克就那麼坦然地讓他看著。

  終於,老漢克臉上的怒氣消了,他長長地嘆了口氣,伸手接過那兩美元,然後又從自己口袋裡掏出錢,數了一美元遞還給傑克。

  「行,小子,你說得對。」老漢克的聲音有點感慨,「草料錢我收了。但一美元就夠了,你那小馬也吃不了多少。剩下的一美元你拿回去,你比我更需要錢。」

  傑克還想說什麼,老漢克把錢硬塞到他手裡:「別說了,再推辭就是瞧不起我老漢克了!快,坐下吃飯!」

  傑克只好把錢收下。他知道,這是老漢克能接受的底線了。

  飯桌上,傑克一邊吃著瑪莎嬸嬸烙的香噴噴的玉米餅,一邊裝作不經意地問道:「漢克,你經常去林子裡打獵,知不知道一個叫『河狸溪』的地方?」

  「河狸溪?」老漢克喝了口咖啡,想了想,「哦,你說的是哭泣河下游那條岔出來的小溪吧?那地方有點遠,得走大半天。怎麼,你想去那兒?」

  「嗯,我聽說那邊水草好,想去看看有沒有野鴨子什麼的。」傑克隨便找了個藉口。

  「野鴨子是有,不過現在不多了。」老漢克沒懷疑,他放下咖啡杯,用手指蘸著水在桌上畫起了簡易地圖。

  「從這兒往東走,沿著哭泣河往下遊走大概五六英里,你會看到一片很大的三角葉楊樹林,穿過那片林子,就能聽見水聲了。那條小溪就叫河狸溪。不過那地方以前河狸多,現在被那些皮毛商人來回弄了好幾遍,早就沒什麼油水了。你去那兒,估計得白跑一趟。」

  傑克心裡一動,要的就是這個效果!所有人都覺得那裡沒油水了,他才能悄無聲息地發筆小財。

  「沒關係,我就當是去認認路。」傑克臉上不動聲色。

  吃完早飯,傑克告別了老漢克夫婦,心裡已經有了完整的計劃。

  路線清楚了,剩下的,就是等待兩天後的日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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