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公堂反臉柳岸明
鄆城縣衙的公堂之上,人聲鼎沸。
百姓們紛紛擠在堂外,踮著腳尖往裡張望,想親眼見證這場備受矚目的命案審判。
時文彬身著官服,端坐於公堂中央,神色嚴肅;濟州知州葉祖洽坐在一旁監審,目光如炬,掃視著堂內眾人;林沖身著濟州司理參軍的官服,立於公堂一側,神情平靜,卻暗藏鋒芒。
「帶原告閻婆上堂!」時文彬一拍驚堂木,聲音洪亮,震得堂內嗡嗡作響。
閻婆被衙役帶上公堂,雙膝跪地,剛一落地便哭哭啼啼地說道:「大人,民婦女兒閻婆惜慘死,求大人為我女兒做主啊!兇手宋江,還有那姦夫張文遠,都不能放過!」
「閻婆,你且如實陳述,案發當晚究竟發生了何事?」時文彬語氣嚴厲,打斷了她的哭鬧。
閻婆定了定神,抹了抹臉上的淚水,緩緩說道:「案發當晚,宋江來到我女兒住處,不知為何與我女兒發生爭執。我女兒性子剛烈,不肯退讓,兩人越吵越凶。後來我便聽到我女兒的慘叫聲,等我衝進去時,她已經倒在血泊中,宋江手裡還握著一把染血的匕首!」
她頓了頓,又說道:「還有張文遠!他與我女兒早有私情,案發當晚他也在現場,躲在門外偷看。我女兒出事前,還曾向我抱怨過,說宋江不肯給她錢財,張文遠也在一旁攛掇,讓她向宋江索要巨額黃金。大人,這兩人定是合謀害死了我女兒!」
時文彬點了點頭,又說道:「帶被告宋江上堂!」
宋江被衙役押上公堂,身上的枷鎖碰撞地面,發出沉悶的聲響。
他面色蒼白,卻依舊挺直了脊樑,雙膝跪地後,朗聲說道:「大人,小人宋江,願如實陳述案發經過,絕無半句隱瞞!」
「你且說來!」時文彬說道。
宋江深吸一口氣,緩緩開口:「案發當晚,小人因公務繁忙,晚了些回家。路過閻婆惜住處時,她突然攔住我,說有要事相商。我隨她進屋後,她便向我索要一百兩黃金,說若是不給,便要去官府告發我。小人只是個鄆城縣押司,俸祿微薄,哪裡拿得出一百兩黃金?我好言相勸,讓她寬限幾日,她卻不肯,反而撒潑打滾,對我惡語相向。」
他頓了頓,眼中閃過一絲痛苦,繼續說道:「後來,她突然撲上來,想搶奪我隨身攜帶的招文袋。我下意識地躲閃,兩人便扭打在一起。混亂之中,我手中的匕首不慎刺中了她,她當場便沒了氣息。小人並非故意要殺她,實在是被她以巨額錢財脅迫,又遭她搶奪,一時情急才釀成大禍!」
「一百兩黃金?」時文彬皺了皺眉,「你一個押司,怎會被人索要如此巨額的錢財?閻婆惜為何偏偏向你索要黃金?」
宋江心中一緊,想起林沖的叮囑,連忙說道:「大人,閻婆惜素來嗜財如命,在鄆城是出了名的。她見我平日裡在縣衙任職,衣著體面,便以為我家境富裕,故而向我索要巨額黃金。實則小人家中雖有薄產,卻也遠遠不夠一百兩黃金,這才與她發生爭執。」
就在這時,林衝上前一步,拱手行禮:「大人,屬下有話要說。」
時文彬點了點頭:「林參軍請講。」
林沖說道:「大人,根據屬下的調查,閻婆惜嗜財如命之事屬實。她平日裡幫人做針線活,稍有不滿便漫天要價,還總愛打聽誰家有錢,想方設法攀附。此次向宋江索要一百兩黃金,並非空穴來風,而是早有預謀。」
他頓了頓,又說道:「另外,屬下還查到,張文遠與閻婆惜確有私情。醉風樓老闆、街坊王婆等人都能作證,兩人每月初三、初八都會在醉風樓雅間私會,深夜才離開,且閻婆惜多次向張文遠索要錢財。案發當晚,張文遠也確實在現場,躲在門外偷看,這一點,閻婆也已證實。」
「張文遠,你可有異議?」時文彬看向被押在公堂另一側的張文遠。
張文遠臉色蒼白,連忙搖頭:「大人,小人……小人沒有異議。」他心中暗忖,林沖已經掌握了自己與閻婆惜私通的證據,若是再反駁,只會罪加一等。
林沖見狀,又說道:「大人,綜合以上證據,屬下認為,此案的主謀並非宋江,而是張文遠。張文遠與閻婆惜有私情,兩人貪圖宋江的錢財,便合謀設計,由閻婆惜出面,以巨額黃金相脅迫,試圖敲詐宋江。宋江無力支付,與閻婆惜發生爭執,張文遠則在門外觀望,並未上前阻止,最終導致閻婆惜身亡。」
「林參軍,你這話說得不對!」張文遠一聽,頓時急了,「我與閻婆惜雖有私情,但我並未與她合謀敲詐宋江!案發當晚,我確實在門外,聽到閻婆惜向宋江索要黃金,還聽到她威脅要去官府告發宋江私通賊寇,但我並未攛掇她,也沒有與她合謀!」
他此言一出,堂內頓時一片譁然。百姓們紛紛議論起來,沒想到宋江竟還私通賊寇。
林衝心中冷笑,暗道:張文遠果然上鉤了。
他故作驚訝地說道:「張文遠,你說閻婆惜威脅要告發宋江私通賊寇?可有證據?」
「證據……證據便是宋江招文袋裡的那封晁蓋書信!」張文遠連忙說道,「那封信是晁蓋寫給宋江的,上面寫著私通賊寇的內容,閻婆惜就是因為拿到了那封信,才敢如此大膽地威脅宋江!」
「哦?」林沖挑了挑眉,「那你可有見過那封書信?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宋江私通梁山?」
張文遠臉色一僵,支支吾吾地說道:「我……我沒有見過那封書信,只是聽閻婆惜說過。不過,閻婆惜已經死了,死無對證,但我所說的都是事實!」
「沒有證據,便是空口無憑!」林沖臉色一沉,語氣嚴厲地說道,「張文遠,你身為縣衙小吏,竟敢在公堂之上信口雌黃,污衊他人私賊寇!依北宋律法,污衊他人謀反叛逆者,當處杖責五十、流放二千里!你可知罪?」
張文遠嚇得渾身發抖,連忙磕頭:「林參軍饒命!小人一時糊塗,才說出這樣的話,求大人明察!」
時文彬也皺了皺眉,說道:「張文遠,公堂之上,不可妄言。若無證據,便不可隨意污衊他人。林參軍所言極是,你這便是污衊之罪!」
林沖見狀,又緩緩說道:「大人,屬下認為,張文遠之所以會說出這樣的話,並非一時糊塗,而是有意為之。他與閻婆惜合謀敲詐宋江不成,便想通過污衊宋江私通賊寇,來轉移視線,減輕自己的罪責。可惜,他並無任何證據,反而暴露了自己的險惡用心。」
他頓了頓,又說道:「反觀宋江,雖導致閻婆惜身亡,但實屬被脅迫下的誤殺。他在案發後,並未逃避罪責,而是主動配合調查,如實陳述案發經過。且宋江在鄆城任職多年,勤勉能幹,口碑良好,此次實屬一時失足。」
葉祖洽點了點頭,心中暗道:
林沖所言極是。宋江是種都監看重的人,若對其重罰,定會得罪種都監。而且,張文遠本就是奸猾小人,死有餘辜,讓他承擔主責,既符合律法,又能服眾。
時文彬也沉吟道:「林參軍所言有理。張文遠與閻婆惜合謀敲詐宋江,是此案的主謀,且在公堂之上污衊他人,罪大惡極;宋江防衛過當,導致閻婆惜身亡,雖有過錯,但並非故意殺人,且有從輕情節。依北宋律法,當分別定罪。」
他一拍驚堂木,高聲宣判:「張文遠,合謀敲詐宋江,教唆閻婆惜以巨額錢財相脅迫,引發命案,且在公堂之上污衊他人,罪大惡極!依《宋刑統》『教唆殺人罪』『污衊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押往州府秋後問斬!」
張文遠聽到判決,嚇得昏死過去,衙役們連忙將他押入大牢。
隨後,時文彬將目光投向宋江:「宋江,你雖為防衛過當,但終究導致閻婆惜身亡,依《宋刑統》『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本應判處流放三千里。但念你主動配合調查,無逃避罪責之舉,且在鄆城口碑良好,特從輕發落:判處杖責二十,罰銀五十兩,革去押司職務,放了吧!」
宋江心中一松,連忙磕頭:「謝大人恩典!小人服判!」
他深知,這已是最好的結果。
若不是林沖從中周旋,將主責嫁禍給張文遠,自己怕是早已被判處死刑。
判決結束後,葉祖洽站起身,對時文彬說道:「時大人,此案處理得公正合理。張文遠伏法,能震懾地方惡吏;宋江從輕發落,也符合律法中『防衛過當從輕』的規定。日後種都監歸來,定會對此案的處理感到滿意。」
時文彬連忙點頭:「葉大人所言極是。屬下也是依規辦事,不敢有絲毫懈怠。」
林沖見狀,心中鬆了一口氣。
他知道,自己的布局成功了。張文遠這個奸猾小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宋江也獲從輕發落,既符合律法,又維護了地方穩定,更重要的是,為種來歸來後的布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隨後,衙役們為宋江解開枷鎖,宋江站起身,活動了一下僵硬的身體,目光投向林沖,眼中充滿了感激。林沖微微點頭,示意他不必多言。
離開縣衙後,宋江被早已等候在外的宋清接回了家。宋老太爺見兒子平安歸來,心中大喜,連忙讓人備上酒菜,為宋江壓驚。
當晚,月色如水,灑在鄆城的街道上。林沖換上一身便服,獨自前往宋家。他知道,此時的宋江,心中定有諸多感慨與疑惑,自己需要與他好好聊一聊,為他指明方向。
宋家的庭院不大,卻收拾得十分整潔。林沖走到院門外,輕輕敲了敲門。
「誰呀?」屋內傳來宋清的聲音。
「我是林沖,前來拜訪宋押司。」林沖說道。
宋清打開門,見是林沖,心中大喜,連忙說道:「林教頭,快請進!我兄長正念叨著你呢!」
百姓們紛紛擠在堂外,踮著腳尖往裡張望,想親眼見證這場備受矚目的命案審判。
時文彬身著官服,端坐於公堂中央,神色嚴肅;濟州知州葉祖洽坐在一旁監審,目光如炬,掃視著堂內眾人;林沖身著濟州司理參軍的官服,立於公堂一側,神情平靜,卻暗藏鋒芒。
「帶原告閻婆上堂!」時文彬一拍驚堂木,聲音洪亮,震得堂內嗡嗡作響。
閻婆被衙役帶上公堂,雙膝跪地,剛一落地便哭哭啼啼地說道:「大人,民婦女兒閻婆惜慘死,求大人為我女兒做主啊!兇手宋江,還有那姦夫張文遠,都不能放過!」
「閻婆,你且如實陳述,案發當晚究竟發生了何事?」時文彬語氣嚴厲,打斷了她的哭鬧。
閻婆定了定神,抹了抹臉上的淚水,緩緩說道:「案發當晚,宋江來到我女兒住處,不知為何與我女兒發生爭執。我女兒性子剛烈,不肯退讓,兩人越吵越凶。後來我便聽到我女兒的慘叫聲,等我衝進去時,她已經倒在血泊中,宋江手裡還握著一把染血的匕首!」
她頓了頓,又說道:「還有張文遠!他與我女兒早有私情,案發當晚他也在現場,躲在門外偷看。我女兒出事前,還曾向我抱怨過,說宋江不肯給她錢財,張文遠也在一旁攛掇,讓她向宋江索要巨額黃金。大人,這兩人定是合謀害死了我女兒!」
時文彬點了點頭,又說道:「帶被告宋江上堂!」
宋江被衙役押上公堂,身上的枷鎖碰撞地面,發出沉悶的聲響。
他面色蒼白,卻依舊挺直了脊樑,雙膝跪地後,朗聲說道:「大人,小人宋江,願如實陳述案發經過,絕無半句隱瞞!」
「你且說來!」時文彬說道。
宋江深吸一口氣,緩緩開口:「案發當晚,小人因公務繁忙,晚了些回家。路過閻婆惜住處時,她突然攔住我,說有要事相商。我隨她進屋後,她便向我索要一百兩黃金,說若是不給,便要去官府告發我。小人只是個鄆城縣押司,俸祿微薄,哪裡拿得出一百兩黃金?我好言相勸,讓她寬限幾日,她卻不肯,反而撒潑打滾,對我惡語相向。」
他頓了頓,眼中閃過一絲痛苦,繼續說道:「後來,她突然撲上來,想搶奪我隨身攜帶的招文袋。我下意識地躲閃,兩人便扭打在一起。混亂之中,我手中的匕首不慎刺中了她,她當場便沒了氣息。小人並非故意要殺她,實在是被她以巨額錢財脅迫,又遭她搶奪,一時情急才釀成大禍!」
「一百兩黃金?」時文彬皺了皺眉,「你一個押司,怎會被人索要如此巨額的錢財?閻婆惜為何偏偏向你索要黃金?」
宋江心中一緊,想起林沖的叮囑,連忙說道:「大人,閻婆惜素來嗜財如命,在鄆城是出了名的。她見我平日裡在縣衙任職,衣著體面,便以為我家境富裕,故而向我索要巨額黃金。實則小人家中雖有薄產,卻也遠遠不夠一百兩黃金,這才與她發生爭執。」
就在這時,林衝上前一步,拱手行禮:「大人,屬下有話要說。」
時文彬點了點頭:「林參軍請講。」
林沖說道:「大人,根據屬下的調查,閻婆惜嗜財如命之事屬實。她平日裡幫人做針線活,稍有不滿便漫天要價,還總愛打聽誰家有錢,想方設法攀附。此次向宋江索要一百兩黃金,並非空穴來風,而是早有預謀。」
他頓了頓,又說道:「另外,屬下還查到,張文遠與閻婆惜確有私情。醉風樓老闆、街坊王婆等人都能作證,兩人每月初三、初八都會在醉風樓雅間私會,深夜才離開,且閻婆惜多次向張文遠索要錢財。案發當晚,張文遠也確實在現場,躲在門外偷看,這一點,閻婆也已證實。」
「張文遠,你可有異議?」時文彬看向被押在公堂另一側的張文遠。
張文遠臉色蒼白,連忙搖頭:「大人,小人……小人沒有異議。」他心中暗忖,林沖已經掌握了自己與閻婆惜私通的證據,若是再反駁,只會罪加一等。
林沖見狀,又說道:「大人,綜合以上證據,屬下認為,此案的主謀並非宋江,而是張文遠。張文遠與閻婆惜有私情,兩人貪圖宋江的錢財,便合謀設計,由閻婆惜出面,以巨額黃金相脅迫,試圖敲詐宋江。宋江無力支付,與閻婆惜發生爭執,張文遠則在門外觀望,並未上前阻止,最終導致閻婆惜身亡。」
「林參軍,你這話說得不對!」張文遠一聽,頓時急了,「我與閻婆惜雖有私情,但我並未與她合謀敲詐宋江!案發當晚,我確實在門外,聽到閻婆惜向宋江索要黃金,還聽到她威脅要去官府告發宋江私通賊寇,但我並未攛掇她,也沒有與她合謀!」
他此言一出,堂內頓時一片譁然。百姓們紛紛議論起來,沒想到宋江竟還私通賊寇。
林衝心中冷笑,暗道:張文遠果然上鉤了。
他故作驚訝地說道:「張文遠,你說閻婆惜威脅要告發宋江私通賊寇?可有證據?」
「證據……證據便是宋江招文袋裡的那封晁蓋書信!」張文遠連忙說道,「那封信是晁蓋寫給宋江的,上面寫著私通賊寇的內容,閻婆惜就是因為拿到了那封信,才敢如此大膽地威脅宋江!」
「哦?」林沖挑了挑眉,「那你可有見過那封書信?或是有其他證據證明宋江私通梁山?」
張文遠臉色一僵,支支吾吾地說道:「我……我沒有見過那封書信,只是聽閻婆惜說過。不過,閻婆惜已經死了,死無對證,但我所說的都是事實!」
「沒有證據,便是空口無憑!」林沖臉色一沉,語氣嚴厲地說道,「張文遠,你身為縣衙小吏,竟敢在公堂之上信口雌黃,污衊他人私賊寇!依北宋律法,污衊他人謀反叛逆者,當處杖責五十、流放二千里!你可知罪?」
張文遠嚇得渾身發抖,連忙磕頭:「林參軍饒命!小人一時糊塗,才說出這樣的話,求大人明察!」
時文彬也皺了皺眉,說道:「張文遠,公堂之上,不可妄言。若無證據,便不可隨意污衊他人。林參軍所言極是,你這便是污衊之罪!」
林沖見狀,又緩緩說道:「大人,屬下認為,張文遠之所以會說出這樣的話,並非一時糊塗,而是有意為之。他與閻婆惜合謀敲詐宋江不成,便想通過污衊宋江私通賊寇,來轉移視線,減輕自己的罪責。可惜,他並無任何證據,反而暴露了自己的險惡用心。」
他頓了頓,又說道:「反觀宋江,雖導致閻婆惜身亡,但實屬被脅迫下的誤殺。他在案發後,並未逃避罪責,而是主動配合調查,如實陳述案發經過。且宋江在鄆城任職多年,勤勉能幹,口碑良好,此次實屬一時失足。」
葉祖洽點了點頭,心中暗道:
林沖所言極是。宋江是種都監看重的人,若對其重罰,定會得罪種都監。而且,張文遠本就是奸猾小人,死有餘辜,讓他承擔主責,既符合律法,又能服眾。
時文彬也沉吟道:「林參軍所言有理。張文遠與閻婆惜合謀敲詐宋江,是此案的主謀,且在公堂之上污衊他人,罪大惡極;宋江防衛過當,導致閻婆惜身亡,雖有過錯,但並非故意殺人,且有從輕情節。依北宋律法,當分別定罪。」
他一拍驚堂木,高聲宣判:「張文遠,合謀敲詐宋江,教唆閻婆惜以巨額錢財相脅迫,引發命案,且在公堂之上污衊他人,罪大惡極!依《宋刑統》『教唆殺人罪』『污衊罪』,數罪併罰,判處死刑,押往州府秋後問斬!」
張文遠聽到判決,嚇得昏死過去,衙役們連忙將他押入大牢。
隨後,時文彬將目光投向宋江:「宋江,你雖為防衛過當,但終究導致閻婆惜身亡,依《宋刑統》『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本應判處流放三千里。但念你主動配合調查,無逃避罪責之舉,且在鄆城口碑良好,特從輕發落:判處杖責二十,罰銀五十兩,革去押司職務,放了吧!」
宋江心中一松,連忙磕頭:「謝大人恩典!小人服判!」
他深知,這已是最好的結果。
若不是林沖從中周旋,將主責嫁禍給張文遠,自己怕是早已被判處死刑。
判決結束後,葉祖洽站起身,對時文彬說道:「時大人,此案處理得公正合理。張文遠伏法,能震懾地方惡吏;宋江從輕發落,也符合律法中『防衛過當從輕』的規定。日後種都監歸來,定會對此案的處理感到滿意。」
時文彬連忙點頭:「葉大人所言極是。屬下也是依規辦事,不敢有絲毫懈怠。」
林沖見狀,心中鬆了一口氣。
他知道,自己的布局成功了。張文遠這個奸猾小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宋江也獲從輕發落,既符合律法,又維護了地方穩定,更重要的是,為種來歸來後的布局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隨後,衙役們為宋江解開枷鎖,宋江站起身,活動了一下僵硬的身體,目光投向林沖,眼中充滿了感激。林沖微微點頭,示意他不必多言。
離開縣衙後,宋江被早已等候在外的宋清接回了家。宋老太爺見兒子平安歸來,心中大喜,連忙讓人備上酒菜,為宋江壓驚。
當晚,月色如水,灑在鄆城的街道上。林沖換上一身便服,獨自前往宋家。他知道,此時的宋江,心中定有諸多感慨與疑惑,自己需要與他好好聊一聊,為他指明方向。
宋家的庭院不大,卻收拾得十分整潔。林沖走到院門外,輕輕敲了敲門。
「誰呀?」屋內傳來宋清的聲音。
「我是林沖,前來拜訪宋押司。」林沖說道。
宋清打開門,見是林沖,心中大喜,連忙說道:「林教頭,快請進!我兄長正念叨著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