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最划算的買賣
在亞瑟兄妹倆回家慶祝恢復順利的時候,斯托達特主編的「宣傳戰爭」已經正式打響。
他幾乎完全放棄了在《泰晤士報》或《文學評論》等高端刊物上投放GG,轉而將全部預算,都砸進了那些被精英階層所鄙夷的、售價一便士的通俗畫報和廉價周報里。
一夜之間,倫敦的街頭巷尾,那些菸草店、小報亭和工人俱樂部的信息欄上,都出現了一則與眾不同的GG。GG上沒有名人推薦,沒有溢美之詞,只有一行用加粗字體印刷的、極具挑釁性的短句:
「你自認為比蘇格蘭場的警察更聰明嗎?」
下面則是一行稍小的字:
「來讀一讀《血字的研究》,看看歇洛克·福爾摩斯是如何做到的!」
這則GG,就像一根探入蟻穴的羽毛,精準地撩撥起了倫敦普通市民最敏感的兩根神經:對官方權威的不信任,以及對自己小聰明的自負。
……
米爾沃爾船塢,午休時間。
一個名叫湯姆的鉚釘工,正滿身油污地坐在木箱上,啃著妻子準備的、干硬的麵包。他是一名老讀者了,口袋裡總是揣著一本皺巴巴的《警察新聞畫報》,上面的連載故事是他繁重勞作中唯一的慰藉。
今天,他照例在報亭花了一便士買下報紙,卻一眼就被那則占據了角落四分之一版面的GG給吸引住了。
「比警察更聰明?」
他嗤笑一聲,對身邊的工友說道,「這還用說?上個月碼頭上那批羊毛被偷了,那幫穿制服的除了會問話和喝茶,還會幹什麼?」
工友們發出一陣鬨笑。
「這是本新書,」
湯姆指著GG上的書名,一個詞一個詞地念著,「《血……字……的……研究》,聽起來怪嚇人的。」
「得一個先令呢,」
眼尖的工友看到了標價,「夠我們喝兩品脫黑麥啤酒了。」
湯姆猶豫了。
一個先令,對於他們這些掙周薪的人來說,不是一筆小錢。但GG上那句話,像個鉤子一樣,牢牢地鉤住了他的好奇心。他想知道,書里那個叫「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傢伙,到底憑什麼敢說這種大話。
下午下工後,湯姆在回家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走進了那家兼賣書籍和文具的雜貨鋪。他將一枚沉甸甸的先令硬幣,拍在了櫃檯上。
「老闆,給我來一本那個……能讓人比警察更聰明的書。」
他成了米爾沃爾船塢第一個擁有《血字的研究》的人。
……
湯姆的家,在貝斯納爾格林區一條擁擠的巷子裡。兩間小屋子,住著他、妻子瑪麗,和兩個吵鬧的孩子。
當他將那本嶄新的、封面深紅的書放到餐桌上時,正在熬煮土豆燉肉的瑪麗,立刻注意到了。
「這是什麼?」
她擦了擦手,拿了起來,看到了封底一先令的標價,眉頭立刻皺了起來,「湯姆!你花了一個先令買這個?這夠我們買半周的麵包了!」
「它不一樣,瑪麗。」
湯姆有些心虛,但還是辯解道,「報紙上說,它能讓人變聰明。」
「哼,聰明可填不飽肚子。」
瑪麗雖然嘴上抱怨,但還是小心地將書放到了一旁的架子上,免得被肉湯的蒸汽熏到。
一頓簡單的晚餐在孩子們的喧鬧中結束了。孩子們睡下後,瑪麗坐在壁爐邊,借著火光和一盞昏暗的油燈,縫補著湯姆磨破了袖口的工作服。
湯姆拿出了那本書,在自己的舊扶手椅上坐下。他本打算,就像平時看那些廉價畫報一樣,隨便翻幾頁就去睡覺,畢竟明天還有工作,以後有的是閒暇時間慢慢把書看完。
他翻開了第一頁。
起初,那些文字只是文字,講述著一個從阿富汗戰場回來的軍醫,如何同一個奇怪的男人合租公寓。
湯姆讀得很慢,有些詞他甚至需要念出聲來才能理解。
但當那個名叫歇洛克·福爾摩斯的男人,僅僅通過看了一眼華生,就斷定出他去過阿富汗時,湯姆猛地坐直了身體。
怎麼可能?
他瞪大了眼睛,一個字一個字地讀著福爾摩斯的解釋。邏輯的鏈條,在他這個鉚釘工的腦海里,清晰地轉動起來。「觀察」與「推理」……這兩個他從未接觸過的詞語,仿佛擁有某種魔力。
漸漸地,他忘記了時間。
壁爐里的火光漸漸黯淡,只剩下紅色的餘燼。
瑪麗的縫補工作早已完成,她打著哈欠催促道:「湯姆,快半夜了,明天你還要上工呢。」
「嗯……就這一章,瑪麗,馬上就好。」
湯姆的眼睛沒有離開書頁,他的回答心不在焉。
他已經完全沉浸進去了。
倫敦的濃霧,仿佛從書頁里瀰漫出來,包裹住了他。他不再是坐在自家那張吱嘎作響的扶手椅上,他正和華生一起,站在勞瑞斯頓花園那棟陰森的空屋裡,親眼看著牆上那個用血寫下的德文單詞——「RACHE」。
他聽不到窗外的風聲,也聽不到瑪麗上床睡覺時木質樓梯的咯吱聲。
他的世界裡,只剩下福爾摩斯那冷靜而自信的聲音,和他自己那顆因緊張和興奮而狂跳的心臟。
當福爾摩斯召集來那群「貝克街的小偵探」時,湯姆忍不住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低聲喝彩:「好樣的!這幫小鬼,可比警察有用多了!」
油燈的燈芯,越燒越短,光芒也越來越昏暗。湯姆不得不把書湊到眼前,才能看清上面的字。
不知道過了多久,當他終於讀完最後一頁,看到那個塵封多年的復仇故事,完整地展現在眼前時,他長長地、滿足地舒了一口氣。
他,湯姆,一個普通的鉚釘工,靠著自己的頭腦,跟著福爾摩斯先生,偵破了一樁連蘇格蘭場都束手無策的奇案!
那種智力上的滿足感和成就感,是他從未體驗過的。
……
窗外,已經透出了灰白色的晨光。
「湯姆!湯姆!快醒醒!!」
瑪麗的尖叫聲,將他從短暫的、靠在椅子上的淺眠中驚醒。他猛地睜開眼,只覺得脖子僵硬,雙眼酸澀。
「天哪,你要遲到了!」
湯姆一個激靈,從椅子上彈了起來。
碼頭的汽笛聲仿佛已經在耳邊響起。他手忙腳亂地穿上衣服,抓起一塊冷麵包塞進嘴裡,甚至來不及喝一口熱茶,就衝出了家門。
他一邊在巷子裡狂奔,一邊懊惱地想著自己睡過頭的事。這個月的全勤獎金,恐怕是泡湯了。
然而,當他氣喘吁吁地跑向碼頭,看到工友們那一張張熟悉而疲憊的臉時,一個全新的、無比興奮的念頭,壓倒了所有的懊惱。
他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昨晚經歷的那個精彩絕倫的世界,告訴他們。
他想告訴他們,倫敦不只有碼頭、工廠和酒館,還有一個地方,叫貝克街221B。那裡,住著一個全世界最聰明的人。
一個先令,換來這樣一個故事。
湯姆覺得,這筆買賣,是他這輩子做過的,最划算的一筆。
他幾乎完全放棄了在《泰晤士報》或《文學評論》等高端刊物上投放GG,轉而將全部預算,都砸進了那些被精英階層所鄙夷的、售價一便士的通俗畫報和廉價周報里。
一夜之間,倫敦的街頭巷尾,那些菸草店、小報亭和工人俱樂部的信息欄上,都出現了一則與眾不同的GG。GG上沒有名人推薦,沒有溢美之詞,只有一行用加粗字體印刷的、極具挑釁性的短句:
「你自認為比蘇格蘭場的警察更聰明嗎?」
下面則是一行稍小的字:
「來讀一讀《血字的研究》,看看歇洛克·福爾摩斯是如何做到的!」
這則GG,就像一根探入蟻穴的羽毛,精準地撩撥起了倫敦普通市民最敏感的兩根神經:對官方權威的不信任,以及對自己小聰明的自負。
……
米爾沃爾船塢,午休時間。
一個名叫湯姆的鉚釘工,正滿身油污地坐在木箱上,啃著妻子準備的、干硬的麵包。他是一名老讀者了,口袋裡總是揣著一本皺巴巴的《警察新聞畫報》,上面的連載故事是他繁重勞作中唯一的慰藉。
今天,他照例在報亭花了一便士買下報紙,卻一眼就被那則占據了角落四分之一版面的GG給吸引住了。
「比警察更聰明?」
他嗤笑一聲,對身邊的工友說道,「這還用說?上個月碼頭上那批羊毛被偷了,那幫穿制服的除了會問話和喝茶,還會幹什麼?」
工友們發出一陣鬨笑。
「這是本新書,」
湯姆指著GG上的書名,一個詞一個詞地念著,「《血……字……的……研究》,聽起來怪嚇人的。」
「得一個先令呢,」
眼尖的工友看到了標價,「夠我們喝兩品脫黑麥啤酒了。」
湯姆猶豫了。
一個先令,對於他們這些掙周薪的人來說,不是一筆小錢。但GG上那句話,像個鉤子一樣,牢牢地鉤住了他的好奇心。他想知道,書里那個叫「歇洛克·福爾摩斯」的傢伙,到底憑什麼敢說這種大話。
下午下工後,湯姆在回家的路上,鬼使神差地走進了那家兼賣書籍和文具的雜貨鋪。他將一枚沉甸甸的先令硬幣,拍在了櫃檯上。
「老闆,給我來一本那個……能讓人比警察更聰明的書。」
他成了米爾沃爾船塢第一個擁有《血字的研究》的人。
……
湯姆的家,在貝斯納爾格林區一條擁擠的巷子裡。兩間小屋子,住著他、妻子瑪麗,和兩個吵鬧的孩子。
當他將那本嶄新的、封面深紅的書放到餐桌上時,正在熬煮土豆燉肉的瑪麗,立刻注意到了。
「這是什麼?」
她擦了擦手,拿了起來,看到了封底一先令的標價,眉頭立刻皺了起來,「湯姆!你花了一個先令買這個?這夠我們買半周的麵包了!」
「它不一樣,瑪麗。」
湯姆有些心虛,但還是辯解道,「報紙上說,它能讓人變聰明。」
「哼,聰明可填不飽肚子。」
瑪麗雖然嘴上抱怨,但還是小心地將書放到了一旁的架子上,免得被肉湯的蒸汽熏到。
一頓簡單的晚餐在孩子們的喧鬧中結束了。孩子們睡下後,瑪麗坐在壁爐邊,借著火光和一盞昏暗的油燈,縫補著湯姆磨破了袖口的工作服。
湯姆拿出了那本書,在自己的舊扶手椅上坐下。他本打算,就像平時看那些廉價畫報一樣,隨便翻幾頁就去睡覺,畢竟明天還有工作,以後有的是閒暇時間慢慢把書看完。
他翻開了第一頁。
起初,那些文字只是文字,講述著一個從阿富汗戰場回來的軍醫,如何同一個奇怪的男人合租公寓。
湯姆讀得很慢,有些詞他甚至需要念出聲來才能理解。
但當那個名叫歇洛克·福爾摩斯的男人,僅僅通過看了一眼華生,就斷定出他去過阿富汗時,湯姆猛地坐直了身體。
怎麼可能?
他瞪大了眼睛,一個字一個字地讀著福爾摩斯的解釋。邏輯的鏈條,在他這個鉚釘工的腦海里,清晰地轉動起來。「觀察」與「推理」……這兩個他從未接觸過的詞語,仿佛擁有某種魔力。
漸漸地,他忘記了時間。
壁爐里的火光漸漸黯淡,只剩下紅色的餘燼。
瑪麗的縫補工作早已完成,她打著哈欠催促道:「湯姆,快半夜了,明天你還要上工呢。」
「嗯……就這一章,瑪麗,馬上就好。」
湯姆的眼睛沒有離開書頁,他的回答心不在焉。
他已經完全沉浸進去了。
倫敦的濃霧,仿佛從書頁里瀰漫出來,包裹住了他。他不再是坐在自家那張吱嘎作響的扶手椅上,他正和華生一起,站在勞瑞斯頓花園那棟陰森的空屋裡,親眼看著牆上那個用血寫下的德文單詞——「RACHE」。
他聽不到窗外的風聲,也聽不到瑪麗上床睡覺時木質樓梯的咯吱聲。
他的世界裡,只剩下福爾摩斯那冷靜而自信的聲音,和他自己那顆因緊張和興奮而狂跳的心臟。
當福爾摩斯召集來那群「貝克街的小偵探」時,湯姆忍不住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低聲喝彩:「好樣的!這幫小鬼,可比警察有用多了!」
油燈的燈芯,越燒越短,光芒也越來越昏暗。湯姆不得不把書湊到眼前,才能看清上面的字。
不知道過了多久,當他終於讀完最後一頁,看到那個塵封多年的復仇故事,完整地展現在眼前時,他長長地、滿足地舒了一口氣。
他,湯姆,一個普通的鉚釘工,靠著自己的頭腦,跟著福爾摩斯先生,偵破了一樁連蘇格蘭場都束手無策的奇案!
那種智力上的滿足感和成就感,是他從未體驗過的。
……
窗外,已經透出了灰白色的晨光。
「湯姆!湯姆!快醒醒!!」
瑪麗的尖叫聲,將他從短暫的、靠在椅子上的淺眠中驚醒。他猛地睜開眼,只覺得脖子僵硬,雙眼酸澀。
「天哪,你要遲到了!」
湯姆一個激靈,從椅子上彈了起來。
碼頭的汽笛聲仿佛已經在耳邊響起。他手忙腳亂地穿上衣服,抓起一塊冷麵包塞進嘴裡,甚至來不及喝一口熱茶,就衝出了家門。
他一邊在巷子裡狂奔,一邊懊惱地想著自己睡過頭的事。這個月的全勤獎金,恐怕是泡湯了。
然而,當他氣喘吁吁地跑向碼頭,看到工友們那一張張熟悉而疲憊的臉時,一個全新的、無比興奮的念頭,壓倒了所有的懊惱。
他迫不及待地,想把自己昨晚經歷的那個精彩絕倫的世界,告訴他們。
他想告訴他們,倫敦不只有碼頭、工廠和酒館,還有一個地方,叫貝克街221B。那裡,住著一個全世界最聰明的人。
一個先令,換來這樣一個故事。
湯姆覺得,這筆買賣,是他這輩子做過的,最划算的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