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職業流浪漢聚集地
「我很早就在這一片兒混了。」
沒想到,李還是一個流浪者前輩。
羅宇原以為他是昨天才來的新面孔,看來是自己眼拙了。
逃離查令十字街後,河邊人稀清靜,兩人找了把椅子坐下閒聊。
「這段時間你去哪兒了?」羅宇問。
「被捕了。」
「……」
羅宇肅然起敬。
情理之內,意料之外。
一個流浪漢忽然消失在了原先的地盤兒,總共就兩種可能:
病死了。
被抓進去了。
李似乎並不把這件事當成恥辱,而是大笑著,露出不怎麼健康的牙齒:
「我襲擊了兩位警官,踢到了其中一個人的頭部,還咬了另外一個人。」
「咬?」
「嗯。然後他們說什麼,我忘了。」
「……」
羅宇不知道如何接下去了。
「好了,現在我們談一談拍攝費用吧。」
英國這個地方很有說法:
隨時隨地街頭會出現帶你做「轉職任務」的流浪者導師,先有威爾遜,後有李,幫你轉職收取點費用不奇怪吧?
放DNF里,轉職可是需要金幣的,哪怕不是純金,換算下來也優惠了不少。
羅宇招手,叫來了遠處的漢娜,和對方簽了合同。
做完這一切後,對方看起來更熱心了。
「走,我帶你去我的地盤兒。」
說是地盤兒,就是離查令十字街不遠處兩條街道的一個小巷拐角。
在那裡,李帶上了自己的朋友——尼奧,一起踏上這趟旅途。
用李自己的話來說,就是「萬一發生點情況,他一個人不好保護羅宇這位金主」,但羅宇覺得他單純是想帶一個朋友賺錢。
但還好,路上再來個伴兒,也能多一個採訪的對象。
這個尼奧是李在老家的朋友,兩個人一起「跋山涉水」,來到倫敦流浪。
但相比李這個流浪漢導師,尼奧很早就完成了「轉職」。
如果生活是一場遊戲,流浪漢這個職業有幾個轉職路線,李的流浪漢導師、也就是資深流浪漢是其中一種;尼奧的「職業流浪漢」就是另外一種——他分配到了房子,和另外一個真正的流浪漢合住。
此外,他在老家還有一套兩居室的房子,論資產,大街上很多人都不如他。
聽完這一切,羅宇愈發對接下來的旅行感到期待,原因是這個小隊的奇怪組成:
資深流浪漢、職業流浪漢還有一個千萬富翁。
這樣的結構組成,就連那些充滿奇思妙想的小說家也想不到,這就是生活的奇特之處。
「我們去哪兒?」
關於這個問題,三個人都沒有很好的想法。
羅宇很想去兩個人的老家,因為格雷福森德就在肯特郡,其實離倫敦不遠(因為英國就那麼大)。
但看兩個人沒有提,他就決定將選擇交給上帝。
兩個人準備乘坐地鐵,前往火車站。
羅宇本來以為,尼奧這位職業流浪漢會像達倫一樣有「地鐵卡」。
但是直到閘口的位置,兩個人也沒有要刷卡的跡象。
三十秒後——
羅宇恍然大悟。
哦。
不用刷卡,有一個壞掉的閘機,直接過去就行。
看樣子——
達倫的素質還是太高了。
對於逃票,羅宇沒有什麼心理負擔,老佛爺早在一個多世紀前就已經為他在英國所有的開銷提前支付了費用。
但是要辛苦後期了,後期還要額外注釋。
再扭頭一看,漢娜被三個人落後了很遠,她……正在買票。
算上漢娜,總共是四個人,來到火車站。
羅宇當即用昨晚乞討的錢買了三張下一班車票。
低頭一看。
是格拉斯哥。
幾個人坐上了通往曼徹斯特的火車。
車上很暖和。
相比於外面冷峻的天氣,冰涼的地板,火車上就像是天堂。
早些年英國的火車很爛,但現在這種情況卻好多了,和大多數火車沒什麼區別,甚至還要舒適不少。
三個人坐在了座位上,漢娜就坐在隔壁桌,對三個人進行著拍攝。
尼奧把自己的背包從肩上拿下,然後掏出了一大堆食物,分發給李和羅宇兩人。
一邊發著,一邊不忘感嘆:「人們會主動給你東西實在是太神奇了。」
「……」
這句話槽點實在太多,一時之間無法吐槽。
「只要你坐在那裡,如果他們認為你是流浪漢就會給你這些東西。」
所以,是否選擇成為流浪漢不是看自己能否抹開面子,放下心裡那道坎,而是要看別人的主觀評判。
每個人都活在別人的眼中,無論想還是不想,都無法改變。
「作為一個有房子的人,我真的覺得這不太好。」
羅宇詫異地看向尼奧,只以為對方在鏡頭面前找補。
但尼奧的表情卻沒有做作的成分:
「但是我沒有錢啊。」他說得理直氣壯。
「所以,你一點兒都不在乎這些?」羅宇問。
「當然,我有著吸食麵粉的習慣,不管怎麼說,我都需要錢,如果有人能幫我主動承擔這部分費用就再好不過了。」
看樣子,他一點都不在乎。
「我曾經為一個搶劫團伙兒工作,持槍的那種,我負責開車。」
「在這些搶劫經歷中,我被警察追了好多次,但是從來都沒有被抓住過,總共我想想……是十九次。」
羅宇微微挑眉,沒想到還是半個同行。
「在干第二十票的時候,他們被抓住了。」
「為什麼……」
還沒等羅宇詢問「尼奧為什麼沒被抓住」時,尼奧自己說了出來:
「因為他們沒帶我去。」
羅宇笑了。
很荒誕,但很真實。
一旁的李還在幫忙作證:「他幹這行,已經三十五個年頭了。」
回想起來之前李說「自己追求速度」,看來兩個人的認識並不奇怪。
一個搶劫團伙的司機,沒速度早就進去了。
羅宇也對這點也有深刻體會,倘若他沒有一個好的車技,在前世那麼多任務中,他也早就死了。
閒聊之中,幾個人之間的氣氛也好了不少。
大概過了幾個小時。
火車停靠在了格拉斯哥。
李也是第一次來到這裡,對一切都感覺新鮮。
作為「外來臭要飯的」,流浪者小隊準備找一個本地流浪漢先打探一下情況。
這並不困難:
格拉斯哥的流浪漢看起來居然比倫敦還多。
因為沒有提前調查,他有些不解。
但尼奧卻知道原因:
「蘇格蘭乞討不犯法。」
「在這裡,乞討是一種生活方式,很多人都會把乞討當成一種職業。」
羅宇聽出了意味:
「你是說,這裡全是假……職業流浪漢?」
尼奧用著頗為讚賞的眼神肯定了羅宇的推測:
「嗯,你看白天這裡有很多人,但其實晚上他們都會各回各家,如果說倫敦一晚上有四位數的人露宿街頭。」
「這裡能有個三五十,就已經頂天了。」
「他們下班兒是要回家的。」
「……」
這對幾人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今天晚上不用特意找地方,哪裡都可以躺下。
這是好事啊。
沒想到,李還是一個流浪者前輩。
羅宇原以為他是昨天才來的新面孔,看來是自己眼拙了。
逃離查令十字街後,河邊人稀清靜,兩人找了把椅子坐下閒聊。
「這段時間你去哪兒了?」羅宇問。
「被捕了。」
「……」
羅宇肅然起敬。
情理之內,意料之外。
一個流浪漢忽然消失在了原先的地盤兒,總共就兩種可能:
病死了。
被抓進去了。
李似乎並不把這件事當成恥辱,而是大笑著,露出不怎麼健康的牙齒:
「我襲擊了兩位警官,踢到了其中一個人的頭部,還咬了另外一個人。」
「咬?」
「嗯。然後他們說什麼,我忘了。」
「……」
羅宇不知道如何接下去了。
「好了,現在我們談一談拍攝費用吧。」
英國這個地方很有說法:
隨時隨地街頭會出現帶你做「轉職任務」的流浪者導師,先有威爾遜,後有李,幫你轉職收取點費用不奇怪吧?
放DNF里,轉職可是需要金幣的,哪怕不是純金,換算下來也優惠了不少。
羅宇招手,叫來了遠處的漢娜,和對方簽了合同。
做完這一切後,對方看起來更熱心了。
「走,我帶你去我的地盤兒。」
說是地盤兒,就是離查令十字街不遠處兩條街道的一個小巷拐角。
在那裡,李帶上了自己的朋友——尼奧,一起踏上這趟旅途。
用李自己的話來說,就是「萬一發生點情況,他一個人不好保護羅宇這位金主」,但羅宇覺得他單純是想帶一個朋友賺錢。
但還好,路上再來個伴兒,也能多一個採訪的對象。
這個尼奧是李在老家的朋友,兩個人一起「跋山涉水」,來到倫敦流浪。
但相比李這個流浪漢導師,尼奧很早就完成了「轉職」。
如果生活是一場遊戲,流浪漢這個職業有幾個轉職路線,李的流浪漢導師、也就是資深流浪漢是其中一種;尼奧的「職業流浪漢」就是另外一種——他分配到了房子,和另外一個真正的流浪漢合住。
此外,他在老家還有一套兩居室的房子,論資產,大街上很多人都不如他。
聽完這一切,羅宇愈發對接下來的旅行感到期待,原因是這個小隊的奇怪組成:
資深流浪漢、職業流浪漢還有一個千萬富翁。
這樣的結構組成,就連那些充滿奇思妙想的小說家也想不到,這就是生活的奇特之處。
「我們去哪兒?」
關於這個問題,三個人都沒有很好的想法。
羅宇很想去兩個人的老家,因為格雷福森德就在肯特郡,其實離倫敦不遠(因為英國就那麼大)。
但看兩個人沒有提,他就決定將選擇交給上帝。
兩個人準備乘坐地鐵,前往火車站。
羅宇本來以為,尼奧這位職業流浪漢會像達倫一樣有「地鐵卡」。
但是直到閘口的位置,兩個人也沒有要刷卡的跡象。
三十秒後——
羅宇恍然大悟。
哦。
不用刷卡,有一個壞掉的閘機,直接過去就行。
看樣子——
達倫的素質還是太高了。
對於逃票,羅宇沒有什麼心理負擔,老佛爺早在一個多世紀前就已經為他在英國所有的開銷提前支付了費用。
但是要辛苦後期了,後期還要額外注釋。
再扭頭一看,漢娜被三個人落後了很遠,她……正在買票。
算上漢娜,總共是四個人,來到火車站。
羅宇當即用昨晚乞討的錢買了三張下一班車票。
低頭一看。
是格拉斯哥。
幾個人坐上了通往曼徹斯特的火車。
車上很暖和。
相比於外面冷峻的天氣,冰涼的地板,火車上就像是天堂。
早些年英國的火車很爛,但現在這種情況卻好多了,和大多數火車沒什麼區別,甚至還要舒適不少。
三個人坐在了座位上,漢娜就坐在隔壁桌,對三個人進行著拍攝。
尼奧把自己的背包從肩上拿下,然後掏出了一大堆食物,分發給李和羅宇兩人。
一邊發著,一邊不忘感嘆:「人們會主動給你東西實在是太神奇了。」
「……」
這句話槽點實在太多,一時之間無法吐槽。
「只要你坐在那裡,如果他們認為你是流浪漢就會給你這些東西。」
所以,是否選擇成為流浪漢不是看自己能否抹開面子,放下心裡那道坎,而是要看別人的主觀評判。
每個人都活在別人的眼中,無論想還是不想,都無法改變。
「作為一個有房子的人,我真的覺得這不太好。」
羅宇詫異地看向尼奧,只以為對方在鏡頭面前找補。
但尼奧的表情卻沒有做作的成分:
「但是我沒有錢啊。」他說得理直氣壯。
「所以,你一點兒都不在乎這些?」羅宇問。
「當然,我有著吸食麵粉的習慣,不管怎麼說,我都需要錢,如果有人能幫我主動承擔這部分費用就再好不過了。」
看樣子,他一點都不在乎。
「我曾經為一個搶劫團伙兒工作,持槍的那種,我負責開車。」
「在這些搶劫經歷中,我被警察追了好多次,但是從來都沒有被抓住過,總共我想想……是十九次。」
羅宇微微挑眉,沒想到還是半個同行。
「在干第二十票的時候,他們被抓住了。」
「為什麼……」
還沒等羅宇詢問「尼奧為什麼沒被抓住」時,尼奧自己說了出來:
「因為他們沒帶我去。」
羅宇笑了。
很荒誕,但很真實。
一旁的李還在幫忙作證:「他幹這行,已經三十五個年頭了。」
回想起來之前李說「自己追求速度」,看來兩個人的認識並不奇怪。
一個搶劫團伙的司機,沒速度早就進去了。
羅宇也對這點也有深刻體會,倘若他沒有一個好的車技,在前世那麼多任務中,他也早就死了。
閒聊之中,幾個人之間的氣氛也好了不少。
大概過了幾個小時。
火車停靠在了格拉斯哥。
李也是第一次來到這裡,對一切都感覺新鮮。
作為「外來臭要飯的」,流浪者小隊準備找一個本地流浪漢先打探一下情況。
這並不困難:
格拉斯哥的流浪漢看起來居然比倫敦還多。
因為沒有提前調查,他有些不解。
但尼奧卻知道原因:
「蘇格蘭乞討不犯法。」
「在這裡,乞討是一種生活方式,很多人都會把乞討當成一種職業。」
羅宇聽出了意味:
「你是說,這裡全是假……職業流浪漢?」
尼奧用著頗為讚賞的眼神肯定了羅宇的推測:
「嗯,你看白天這裡有很多人,但其實晚上他們都會各回各家,如果說倫敦一晚上有四位數的人露宿街頭。」
「這裡能有個三五十,就已經頂天了。」
「他們下班兒是要回家的。」
「……」
這對幾人意味著什麼?
意味著今天晚上不用特意找地方,哪裡都可以躺下。
這是好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