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背起了行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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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上了漢娜,羅宇背起行囊,短暫地回到了熟悉的街頭。

  沒有遇到達倫,這個點估計已經坐地鐵回家了;街角的小帳篷緊閉,女人大概已經睡著了。

  去哪裡呢?

  今天是周末,先去club門口加個班吧。

  羅宇熟練地將蘭博基尼停在了原先的位置,拿著衣服,走進了公廁。

  當他再次出來的時候,已經是煥然一新的模樣了。

  如果不看臉,任誰都想不到,這個流浪漢是今天那個在世界新聞風口浪尖的男人。

  「願上帝保佑你。」

  好久沒用這個句式起手了,還有些不太習慣。

  羅宇在乞討的過程中,也在慢慢找回著這些技能。

  半個夜晚,收穫匪淺。

  倫敦城再次迎來了他的乞討皇帝。

  跟在遠處的漢娜已經見怪不怪了。

  如果有一天,羅宇去乞討,沒人願意給他錢,反而是一件稀罕事。

  在倫敦街頭生活很好,這裡是指與其他大城市流浪相比。

  流浪一個月到頭兒下來,根本不怎麼用購買食物。

  除了能要到剩飯剩菜以外,慈善機構和公眾還會發放大量的食物。

  為什麼倫敦街頭的流浪漢越來越多?

  只能說,這也是一方面的助因。

  如果慈善機構不這麼做「慈善」,或者說,做「假慈善」,只收錢不幹事的那種,倫敦的流浪漢會少很多。

  但他們少,不是「轉職」,而是自發跑向那些對他們生存表示友好的城市。

  偶爾有發手套、熱水袋等生活用品的,有發麵包的,還有發醬的……

  在這種情況生活,不餓死不是挑戰,真正的挑戰是如何保持健康的飲食。

  前世德爺的街頭流浪紀錄片裡,他在曼徹斯特生活了大半個月,瘦了不少斤,轉眼就在倫敦和格拉斯哥補了回來。

  像達倫就在先前說過,他每個月能夠領300英鎊的福利。

  但這300英鎊對倫敦這個物價奇高的城市來說只能是杯水車薪。

  不少流浪漢都其實想和達倫一樣,在倫敦落戶,還會有更多的福利,但那些負責人卻只想讓他們回到出生地生活。

  但為什麼,他們要背井離鄉,來到倫敦呢?

  這似乎陷入了某種死循環。

  站在不同立場的人,形成了某種「敵對」的關係。

  在今天晚上的乞討中,羅宇便遇到了這樣的一個生面孔。

  他姓李。

  但不要誤會,不是華裔,是純的不能再純正的白種人。

  「李,我在這片兒從沒見過你,你來自哪兒?」

  在兩個人乞討結束後的閒聊中,羅宇發起了採訪邀請。

  「格雷福森德。」

  那是一座沿海城市。

  「那是什麼導致你來到這裡的?」

  答案很出乎意料。

  「為了遠離我曾經一起混跡的人。」

  「嗯?」

  「遠離一種速度,我原先經常超速駕駛,但那個時候還不想離開,對那種生活習以為常,但現在所有的事情一團糟……」

  不同於迫於生存壓力的背井離鄉,這位「李」的是為了逃離原先的生活方式。

  「如果我遠離它,就沒有誘惑了,不是嗎?」

  不知道為什麼,羅宇每次遇到的流浪漢,都能說出一些聽起來很有哲理的話。

  也許是在流浪的過程中,他們沒事可干,吃飽了坐在那,也只能想想哲學這些高深卻莫名其妙、「浪費時間」的問題。

  「那裡充斥著癮君子……」

  如果是為了超速、和麵粉這些東西遠離一座城市。

  那麼羅宇真心不認為倫敦適合他。

  倫敦也有這些東西。

  哪裡沒有呢?

  羅宇很推薦對方買一張通往大洋彼岸的船票,去往……


  「我們以為自己與無家可歸者不同。」

  「但實際上,大多數人不過是在為了一張床、一頓飯而奔波。」

  「區別只在於,有些人有選擇的權利,而有些人沒有。」

  在採訪結束後,羅宇對著鏡頭自言自語。

  他帶著自己的睡袋,挑了一個好地方:

  是一個高檔酒店停車場旁邊。

  沒有尿漬、沒有癮君子、沒有菸頭,甚至抬頭就是監控。

  但是,就在他鋪好睡袋之後,就被一個保安告知,這裡不可以睡覺。

  是的,他被趕走了。

  但羅宇終究還是羅宇,他在停車場旁邊找到了一個小平房,直接雙手爬上了屋頂。

  是的,你沒有聽錯。

  在屋頂上鋪睡袋睡覺。

  這裡完美符合幾項原則:安全、隱蔽、避風、乾燥。

  怎麼講?

  平房的屋頂是有那種沿兒的。

  長度和人的寬度差不多。

  在睡袋中,躺下,就有這種沿兒的遮擋,避風,外面也看不見。

  照例,在鋪睡袋之前,要鋪幾層紙板。

  當做好這一切後,羅宇躺下不久,就睡著了。

  第二天醒來,照樣是清晨。

  照例看了眼手機:

  沒有人聯繫自己。

  看來公司那邊一切發展順利,沒有什麼需要自己操心的地方了。

  但是油管兒卻顯示99+的紅點。

  不少人在視頻底下催更,還有不少人給他發私信。

  這些私信內容五花八門:

  有問他是不是炒作的,有找他要財富密碼的,還有記者邀請他做專訪的,甚至還有……

  一些大尺度的照片。

  大致掃了一眼視頻的評論區,將油管的後台設置成了私信不提醒。

  做完這一切後,羅宇找了個公廁洗漱。

  時間很早,他本來想去釣魚,卻意外地發現老釣點圍了很多的人。

  像是在那兒釣了一夜了。

  大概率與自己有關。

  想了想,羅宇沒有現身。

  也許從現在開始,就得注意隱藏自己的身份了。

  被認出來就有些麻煩了。

  但就像墨菲定律。

  人越怕什麼就越來什麼。

  當羅宇坐在熟悉的位置乞討早餐的時候,不少人對他駐足相看。

  沒有直接圍上來,大概是因為歐洲人對亞洲人的臉盲。

  但即使如此——

  還是有人做了第一個詢問的勇士。

  慢慢地,人就圍了好幾圈。

  第三集紀錄片還沒放出來呢,就已經這麼出名了。

  就當羅宇發愁,接下來紀錄片裡有關於流浪視角的生活怎麼拍而發愁時,一個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抬頭一看,是昨天晚上認識的李。

  「看來,你拍的紀錄片火了。」

  在昨晚採訪結束後,羅宇表示了自己是偽裝成流浪漢,第一人稱拍紀錄片的,這樣才能與對方簽合同。

  李沒有手機,對羅宇的印象也停留於此。

  「嗯。」羅宇點了點頭。

  「要不要我帶你體驗一下流浪漢真正的生活,來一次說走就走的旅行?」

  想了想,距離一開始規定的60天街頭流浪沒多少天了。

  如果以一個流浪漢浪跡天涯式的開放式旅遊作為結尾……

  或許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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