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小迷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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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啪、啪」

  富有節奏的撞擊聲,在空曠的籃球場上迴響。

  聲音來自沈從舟。

  今天陽光正好,閒著也是閒著,乾脆一個人來籃球場打籃球。

  沒有觀眾,也沒有陪練。

  倒是有音樂聲相伴。

  那是不遠處舞蹈排練廳里傳來的。

  樂器聲混雜著分隊長的大嗓門,動靜比他打籃球的聲音要大得多,完全不用擔心會打擾到誰。

  「唰!」

  又一個跳投,籃球劃出一道完美的拋物線,空心入網。

  沈從舟的額角已經滲出汗珠,但他沒有停歇。

  運球,轉身,再投。

  動作行雲流水,命中率高得嚇人。

  然而,這種近乎百發百中的精準,已經沒辦法再帶來愉悅了。

  沈從舟只是在用這種最純粹的身體運動,來驅散心中的煩躁。

  依舊是為了靈種。

  那晚曇花一現的突破之後,又是死一般的沉寂。

  這幾天,他浪費了大量時間,去試探各種可能性。

  好人好事做了一籮筐,屁用沒有。

  不信邪的他,甚至還跑到炊事班,親手宰了一隻不下蛋的老母雞,想試試看能否通過見血刺激到什麼……

  結果,還是一樣沒用。

  後來思路又轉向其他方向。

  比如去後山追野兔,模擬狩獵,卻連根兔毛都沒見到;

  還借來一些課本,把自己關在宿舍里猛學了兩天,試圖用知識的海洋來灌溉靈種,結果看著看著就睡著了;

  甚至還跟著集體,一起去看了一場翻來覆去放映過無數遍的《地道戰》,想體會一下所謂的「集體情緒共鳴」……

  全部失敗。

  本以為《芳華》主線劇情的開啟,會是破局的希望,結果只是莫名其妙的來了一次,然後又戛然而止。

  這種感覺,比從未有過希望還讓人煩躁。

  不過……

  沈從舟深吸一口氣,將球高高拋起,又穩穩接住。

  煩躁歸煩躁,但還不至於絕望。

  最起碼,靈種並非真的徹底停滯,它依然擁有成長的可能性。

  現在只是暫時找不到激活它的正確方式,但鑰匙一定存在。

  慢慢來吧,總能找到的。

  這幾年,別的東西沒學到多少,心性倒是被這緩慢的時代,打磨得平和不少。

  想當初,為了能找到回歸現實的方法,他對靈種的研究和探尋,那才叫一個瘋狂。

  「吱~嘎!」

  一陣刺耳的自行車剎車聲打斷了他的思緒。

  沈從舟停下動作,抱著籃球回頭看去。

  文工團大門口,一個身穿藍色運動服的半大小子,正騎著一輛嶄新的二八大槓,歪歪扭扭地沖他而來。

  看到來人,沈從舟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舟哥!」

  來人正是李團長的親兒子,李航,今年剛滿十二歲。

  一個名副其實的「真少爺」,同時也是一個精力旺盛到讓人頭疼的熊孩子。

  這傢伙,騎車來到籃球場後,車頭猛地一拐,一個漂亮的甩尾停在場邊,動作騷包得很。

  「舟哥,我想死你啦!」

  李航從車上跳下來,咧著嘴,露出一口小白牙,笑得那叫一個燦爛。

  「又惹禍了吧?」

  沈從舟抱著籃球,走到場邊,上下打量著他:「這個時間點,你不應該在學校上課嗎?」

  「沒有!絕對沒惹禍!」李航把頭搖得像撥浪鼓,「我就是想你了,特地來看看你。」

  說著,他獻寶似的拍了拍自行車后座,那上面,捆著一個大帆布包裹:「你看,我媽讓我給你帶了好吃的,還有她給你做的新衣服。」

  沈從舟瞥了一眼那個鼓鼓囊囊的大包裹,哼了一聲:「你這是把鋪蓋卷都帶來了?還說沒惹禍?說吧,這次又是跟誰打架。」


  這小子從小就調皮搗蛋,每次在子弟學校惹了禍,就會被老師趕回家,然後挨李團長一頓皮帶炒肉。

  等屁股上的傷養好,就收拾鋪蓋,跑到自己這來避難。

  幾年了,都是這麼個流程。

  李航見瞞不過去,只好撓了撓頭,嘿嘿一笑。

  「舟哥,先別說這個了,來,咱們打球!」

  他趕緊支好自行車,脫掉外套,就準備衝進球場。

  不湊巧的是,遠處排練廳里的琴聲停了。

  沈從舟知道,這是中場休息,等會舞蹈隊的人就要出來休閒放鬆。

  而李航這傢伙,跟舞蹈隊裡好幾個自視甚高的男兵都有「過節」,等會兒要是那群人出來,看到李航,免不了又要起衝突。

  「歇了,不打了。」

  他將籃球往旁邊一扔,招呼道:「走,先回我宿舍,把你的家當安置好。」

  「好咧!」

  李航推著他的寶貝自行車,兩人一前一後往宿舍走。

  「說吧,這次又是因為什麼?」沈從舟問。

  「還不是因為那幫孫子!」

  見舟哥真想知道,李航也不再憋著:「他們在背後說你壞話,說得要多難聽有多難聽。我聽到了,就沒忍住……」

  「舟哥,要是你能和我一起去上學就好了,咱倆搞個組合,打遍軍區大院無敵手,看那幫廢物,還敢不敢在背後亂放屁!」

  他一說起這個就來氣,臉都漲紅了。

  沈從舟聞言,只是笑了笑,沒說話。

  上學?

  就他這個成分,自然是沒資格的。

  至於被人嚼舌根?那更是再正常不過。

  原因無他,因為他太「天才」了,是不少家長口中的「別人家的孩子」。

  為什麼會給人這個形象?

  一切的源頭,都要源於一件小事——學寫字。

  沈從舟穿過來的年齡很尷尬,才6歲,正好是啟蒙教育、識字算數的年紀。

  而因為進不了學校,李團長就讓團里幾位有文化的老同志,帶著他學識字。

  學識字啊!他一個大學畢業的人,居然要去學「a、o、e」和九九乘法表……

  這簡直比殺了他還難受,多坐一秒都是折磨。

  於是,沒過多久,沈從舟神童的一面就藏不住了。

  他所展露出的文化水平,很快就讓那些只有小學、初中文化的老同志們紛紛擺手,直言「教不了」「這孩子教不了!」

  從此落得清閒。

  但這清閒是有代價的。

  一個沒上過學的孩子,偏偏懂得那麼多,實在太過扎眼。

  在這丟根豬毛都能傳得沸沸揚揚的年代,「文工團里有個不學自會的小天才」,這個消息,自然而然地就成了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悄然流傳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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