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借殼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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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標的方式,說到跟後世的借殼上市有異曲同工之妙。

  勛貴顧忌的是禮教顏面,是輿論。

  別看太醫院俯首帖耳,實際上動搖他們的利益,也會集體捍衛。

  不符合時代需求的情況下,生源招募將會無人敢來,沒有教材師姿同樣是無米之炊。

  朱標在心裡定下了三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就是借殼上市。

  換名頭,綁利益,突破勛貴家庭的阻力,先行破開生源招募。

  對外宣稱為照料東宮女眷,教授女子調理身體,看護幼兒的粗淺醫理,兼學女紅。

  把婦科醫理包裝成後宅必備技能,降低勛貴家庭的牴觸。

  這個很容易被接受,這年頭因為婦科的缺失,早夭率其實非常高。

  連皇家這樣有太醫院隨時待命,集齊幾乎天下名醫,都通常會有嬰幼兒早夭,難產喪命的情況,更別說勛貴跟普通人家了。

  民間在這方面就更甚了,生孩子死娘的不說遍地都是,那也是尋常現象。

  取個賤名好養活,就是意味著小孩早夭率極高。

  雖說有些難聽,但女子在這個時代承擔的主要責任,就是生育。

  十年生下七八個孩子是尋常事,往往這七八個孩子活下來四五個,就已經很是不錯了。

  找屁股大,好生養的,這可不是一句玩笑話。

  所以在相同的情況下,一家勛貴女子懂得助產,一家不懂,自然就有分別。

  這第二步呢,就是借皇權,控範圍。

  避開女子學醫的敏感點,以呂氏孕晚期不適,後宮多位才人也有孕,男醫官隔著屏風問診多有不便,想選些宮女學些粗淺調理之術,專門照料後宮女眷,避免難產之事。

  這樣的話術,就算是老朱聽到了,都不可能說直接反駁。

  畢竟他也是看著大妹子多次生育的痛苦,有了這麼多孩子,對這方面能理解。

  再強調只在東宮後宮推行,不涉及民間,不影響太醫院,只為保皇家子嗣安危。

  老朱還有什麼反對的理由呢。

  太醫院那邊就更好辦了,不過是抽調婦科,況且這些女醫也不存在參與外廷診療,只護皇家子嗣,那就不存在競爭,利益關係了。

  第三步就是先試點,積口碑。

  皇家的帶頭作用,在這個時代的影響是巨大的。

  等到第一批宮女女官學出來後,在往後的孕婦生產中,肯定會逐步產生巨大作用,經過系統學習的女醫,哪裡是那些半桶水的醫婆能相提並論的。

  當幾個在鬼門關被拉回來的後宮女眷案例出來後,這所產生的影響,自然就會隨之擴大。

  朱標自然不會吝嗇宣傳,大加賞賜。

  傳到宮外,沒人就會覺得這是破了綱常,反而會認為,後宅女子懂這些,比什麼琴棋書畫,女紅更為實用。

  上行下效,當行成風氣後,真要再辦個女子醫學堂,就成了水到渠成的事。

  常婉寧聽完朱標的話,只覺得先前堵在心頭的千難萬難,竟被三言兩語拆解成了清晰路徑,眼底不由得泛起幾分欽佩,語氣很是感嘆:「殿下這法子,如是將一團亂麻理出了頭緒。」

  「我先前只是想著女子學醫是破了規矩,卻沒料到換個說法,綁上實在的好處,竟能讓這難如登天的事,變得這般順理成章。」

  不自覺中,常婉寧的心裡,對太子都有幾分崇拜了,還有幾分感激。

  這個世道,女子地位太低,哪怕是她這樣的太子妃,當初分娩的時候,也要顧著人倫大防,就算是死在了房裡,也不可能說讓醫官進來救治。

  而太子現在要做的事情,是為她所考慮,同時也是為天下女子考慮。

  天下英雄如過江之鯽,可能有誰會想到這呢。

  再是英雄愛美人,會為美人考慮到如此細緻嗎。

  唯有太子。

  常婉寧繼續說道,語氣里已經有了幾分一覽無遺的開心:「便說那孕中調理、護佑子嗣的名頭,便是家老夫人聽了,也斷不會再斥為丟國公府的面子。」

  「哪家勛貴不盼著女眷能平安生養、子嗣興旺?」


  「先前家中堂妹,就是因為不懂調理,懷第一胎時險些沒保住,若那時有這法子,何至於那般兇險。」

  說到這裡想起了什麼,又補充道:「還有那後宮女官,藩王側妃的前程,對小勛貴的旁支庶女來說,簡直是天大的機緣。她們本就難有嫡女那般好的聯姻機會,若能學些醫理,往後無論是入後宮當差,還是陪嫁去王府,都是個穩妥的依靠,她們的父母怕是要搶著送來呢。」

  常婉寧逐漸的理清了思緒,朱標順著說道:「是這個理,世人多是趨利避害,只要讓他們看到好處,比硬逼著遵從要容易得多。」

  「不過這方面,倒是要讓你多費心了,女眷之事,你出面比我要更多方便。」

  常婉寧當即道:「殿下能把這等事交予我,我開心還來不及,且也能得個如母后那般的好名聲。」

  這話說的是馬皇后曾下令,但凡女子出嫁,無論貧窮富貴,皆可穿戴鳳冠霞帔。

  當然,在事實上,明朝婦女結婚時能夠穿戴鳳冠霞帔,源於先秦時期就出現的攝盛習俗,即新娘新郎可以按照超越自己實際級別的儀式舉行婚禮,穿戴更高等級的服飾。

  這本是個習俗,可老朱當年定下了大明天下的服飾章程,什麼身份,戶籍都需要有嚴格遵守,律法條文細化到極致,不留一點模糊的空間。

  服飾規定覆蓋了從材質、顏色到紋樣,款式的每一個細節,且針對不同群體精準劃分。

  如平民帽珠只許水晶、香木,不得用金玉。女子禮服只許用紫色粗布,禁用金繡。

  違反服飾規定會被視為僭越,處罰力度隨違規程度和身份不同而變化,輕者杖責,罰款,重者被判流放甚至死刑。

  從皇室,官員到士紳,平民,再到樂妓,商販等特殊群體,所有人的服飾都被納入規定範圍,沒有例外。

  也是在這個時候,馬皇后下令把婚嫁攝盛習俗,直接規定到律法之中,婚嫁服飾不算僭越,得民間感激。

  女子學醫以常婉寧太子妃的名義,當盛行開來後可以遇見,天下女子都會對其感恩戴德,乃至於青史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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