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116該死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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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章 116該死的小偷!

  有著繁殖速度堪稱恐怖的旅鼠在,要是不對它們的天敵施加保護措施的話,將會對野外生態環境造成永久毀滅性打擊。

  旅鼠的主要食物是各種植物,像是地衣、苔蘚、植物嫩芽等等,沒了苔蘚和植物的保護,土壤就會沙化,許多素食動物也會因缺少食物被迫遷徙。

  素食動物減少又會導致食肉動物餓肚子,惡性循環從此誕生。

  除了食物問題以外,旅鼠還會對土地造成破壞。

  它們喜歡在地底打洞,族群數量一旦泛濫,整片土地都會被挖空。

  腦海中一瞬間閃過有關北極狐和旅鼠相關的信息碎片,林宸默默將獵弓放下,嘆了口氣。

  「該死的小偷,居然都偷到我家裡來了,看樣子還得對儲藏室進行升級改造才行。」

  順著北極狐留下的腳印,他很快就在緊貼岩壁的地方發現了一條挖空的通道。

  通道周圍遍布爪痕,看上去是新挖的,但北極狐習性中並不存在挖洞這一條,它們捕捉旅鼠的時候通常會高高躍起然後重重落下,採取直接將旅鼠巢穴壓塌的辦法進行捕獵。

  「等等,挖洞————難道?!」

  他忽然有種不詳的預感,趕忙衝進儲藏室內,直奔野生菌區仔細檢查了一番。

  之前風乾儲存下來的各種野生菌加起來也有好幾斤的樣子,其中尤以羊肚菌最為珍貴。

  他將帽燈抓在手上擰開,昏暗的儲藏室瞬間明亮起來。

  視線掃過,很快就在地上找到了一排帶雪的腳印。

  順著腳印的方向,果然在角落發現了一個比拳頭大不了多少的隱蔽雪洞。

  「北極狐平均體重5公斤左右,產仔期4—7月,需要10個月的時間才能成熟,這么小的洞都能鑽進來,看樣子是頭未成年小崽子。」

  「不過這個洞————」

  洞口附近就是堆積土豆的地方。

  他簡單翻了翻,土豆倒是完好無損,倒是之前剩下只有巴掌大小的干地衣消失不見。

  在原本存放地衣的位置附近,石頭上能明顯看見一灘黑褐色液體,還有少量灰棕色毛髮殘留。

  「旅鼠嗎?這樣就合理了。」

  那頭小傢伙應當是追著旅鼠的氣味找到這裡,並在牆角發現了旅鼠留下的通道,這才追進來享用美餐。

  「損失怎麼樣?」

  安德烈也從外邊走進來。

  「沒什麼損失,那個小傢伙進來抓旅鼠的,順帶叼了塊羊肉走,就當我送它的見面禮了。」

  才不到五公斤的小傢伙,跟泰迪體型差不多大,他可不是那么小氣的人。

  再說了,人家有禁獵名錄護體,他還能怎麼辦?

  「旅鼠?嘿,還真是令人頭痛的傢伙。」

  他瞥了眼角落的雪洞,也沒說什麼,很自覺地走出了儲藏室。

  突如其來的狀況打亂了林宸的計劃,他暫時沒去管什麼熊掌不熊掌的,眼下必須要先把這個洞給堵起來。

  更重要的是,附近雪地里某個地方很有可能就有旅鼠一家子藏著,若是任由它們在這裡安家,那遭殃的可是自己。

  一個小時很快過去。

  康納並沒有如約回來。

  「我早就說過了吧,在雪地里狩獵不是那麼簡單的事。」

  安德烈並不覺得意外,朝他伸出手:「按照賭約,我先來。」

  林宸這時候已經將雪洞堵上,還塞了塊木頭進去,並將附近的木牆底部全都檢查了一遍,確定沒有可以挖洞的地方之後才肯作罷。

  「幸好儲藏室改到了岩縫裡,要是在外邊可就麻煩了。」

  岩縫裡四周全是岩石,只要把儲藏室木牆跟泥土接壤的部分底部縫隙堵死,就不存在任何偷溜進去的可能性。

  處理好了小偷的問題,林宸這才鬆了口氣,從儲藏室里將剩下的羊頭羊骨羊肉和處理乾淨的內臟全部拿出來。

  「羊————羊頭?」

  饒是有著三十年野外生存經歷的安德烈,看到這玩意也是冷不丁打了個寒顫。

  羊在西方宗教中被視為惡魔的化身,主要原因就是羊頭的長相實在是有些可怕,經常會嚇哭小孩,膽子小些的更是會夜夜做噩夢。


  他從小跟著老爹在野外長大,第一次獵到羊的那天就被老爹隨意丟在地上的血淋淋羊頭給嚇哭了,導致這麼多年一直存在這種心理陰影。

  「你怕這個?」

  林宸奇怪地瞥了他一眼,擺擺手:「沒事,這是我吃的,你喝羊湯吃羊肉,內臟你能吃嗎?」

  「內臟可以,就是動物的頭————實在有點過不去心理那關。」

  「從來沒吃過?」

  「沒有。」

  「可惜了。」

  有了兩套炊具外加一口炒鍋的林宸再也不用像之前那樣捉襟見肘,院子裡的火坑加上烤網就是兩個爐子,還有之前烤鴨用的土窯,需要的時候屋裡爐灶還可以點上。

  不過他並不準備在火坑裡點火,那樣太浪費木柴,找來兩截原木劈開,快速製作了兩個瑞典火炬。

  從院子裡地上舀起滿滿兩鍋蓬鬆白雪架上去燒開,一鍋水用來煮羊頭和羊雜,一鍋用來煮羊肉。

  等水沸騰後,再繼續燉煮十分鐘,把所有東西全部撈出來,鍋里剩下的水倒掉,抓了把雪將鍋壁上殘留的血沫擦乾淨,重新裝滿雪繼續煮開。

  「這是在做什麼,為什麼要煮兩遍?」

  安德烈本來還以為把肉什麼的撈出來是已經熟了,但根據他的經驗來說又不太對,結果下一秒就看見林宸把兩鍋肉湯潑到了地上。

  「第一遍過水在我們大夏叫做焯,意思是先用沸水煮一遍,去除掉肉里殘留的血水和雜質,就是漂浮在水面上的那些浮沫。」

  「這些雜質會影響湯的味道,看上去也不好看,所以必須要倒掉,這是第一道去腥工序。」

  「第二道工序就是使用生薑、大蒜、大蔥、胡椒、酒這些輔料跟肉一起煮,能進一步消除腥味。」

  「當然,想要煮出來的湯鮮香味美沒有腥味,最重要的還是原材料要新鮮,不能冷藏冷凍太久,最好是現殺現吃。

  T

  「第三道工序呢?」

  「第三道主要適用於本身味道就重的材料,像是熊掌、肥腸這些,需要添加味道比較重的調味料來掩蓋食材自身的腥味。」

  「煮湯的話,就不需要第三道工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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