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重操舊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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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東大兒子鐵蛋,瞪著手裡的貼餅,忍不住嘟囔:

  「老叔,你不是最煩這苞米貼餅嘛?今兒咋啃得這麼香?」

  小妹林冬雪咬著筷子頭,歪著脖子看向老爹補刀:

  「爹,四哥昨晚肯定喝假酒了,現在酒還沒醒呢!」

  林北瞥了小妹一眼,懶得搭理她,

  掰開一隻螃蟹,挑出蟹黃夾進譚小慶碗裡,

  剩下的蟹身隨手仍在桌上。

  見到他這舉動,老爹頓時瞪眼,「啪」地一拍桌子,震得碗盤亂顫:

  「敗家玩意兒,蟹肉就不吃了?」

  他們海邊人基本都不願意吃螃蟹,

  因為肉少吃起來還費勁,林北自然也不例外。

  林北剛想開口,可瞥見老爹吊著的胳膊,又把話憋了回去。

  剛重生回來,他想安安靜靜享受這第一頓飯。

  他低頭把蟹肉一點點剔乾淨,連蟹腿都沒落下。

  這一舉動,讓全家人再次側目,滿桌瞬間安靜。

  幾個小的平時也只吃蟹黃蟹肉,蟹腿他們是絕不可能吃的。

  現在林北給大家打了個樣,

  他們擔心不吃蟹腿會挨罵,嚇得連伸手拿螃蟹的勇氣都沒了。

  見小兒子今天難得懂事,老爹神色緩和道:

  「老四,明天早點起,跟你大哥二哥去碼頭扛貨。都結婚的人了,要學會賺錢養家,不然等開春蓋房子分完家,誰養你?」

  聽到這話,老娘頓時不樂意了:

  「他哪幹得了那重活!」

  「你就慣著吧,過年都22了,整天啥活不干,到處鬼混。癟犢子玩意!」

  「林衛民,你把話說清楚,老娘咋慣...」

  林北只想安安靜靜吃頓飯,結果被老爹老娘吵得腦殼疼。

  重活一世,他也想變好,也不想好吃懶做,更著急搞錢,

  至少先賺錢把老爹胳膊治好。

  可他回來的時候想了一路,也沒想出啥靠譜賺錢的法子。

  他雖然知道未來幾十年社會發展的大體方向,但也僅限於大方向。

  前世他只是個社會最底層的小人物,除了撒網捕魚,也就只會做點小吃而已。

  出海這條路暫時行不通,

  漁船是老爹和兩個叔叔合夥承包前漁業大隊的,

  原本三家輪流出海,老爹受傷後不放心大哥二哥獨自出海,

  就暫時把船交給了二叔三叔。

  現在林北如果說想出海,別說老爹會急眼,二叔三叔也得鬧翻天。

  退一萬步,就算真能出海,也賺不著幾個錢。

  現在可是有捕撈R務的,

  完成R務剩餘自留的部分,賣不上價不說,還要J「管(王里)費」。

  他清楚再過幾個月情況就會變,

  屆時允許漁民自由交易魚獲,那個時候便是漁民的「春天」。

  但畢竟還要幾個月,

  遠水解不了近渴,他能等,老爹胳膊的傷可等不了。

  收村民的魚,拿去鬼市出售倒是條路子,

  畢竟鬼市的魚獲價格,可是要比收購Z高了一倍多,

  但風險實在是太大了,搞不好又要走上以前的老路,他可不想再冒險。

  「娘,我想吃肉餅!」

  鐵蛋攥著硬邦邦的苞米貼子,眼巴巴看著自己娘。

  聽到鐵蛋的話,其餘幾個孩子也紛紛跟著吵嚷起來:

  「娘,我也想吃肉餅!」

  「柱子爹在城裡買的肉餅,可香啦!可他連聞都不讓聞。」

  聽到孩子們的話,林北忽然眼前一亮。

  他一直籠罩在前世遭遇的陰影里,竟一時忘記了這茬。

  八一年下旬,已經有了新的消息,

  明確說街頭擺攤、服裝雜貨、修理服務等等都被允許了。


  現在信息流通還不發達,絕大多數人還不知道,

  即便是有少數人知道,可能也都不太敢嘗試。

  「啪!」

  林北猛地拍了下大腿。

  嚇得鐵蛋手一抖,苞米貼餅都掉在了炕上。

  「沒錯!可以先干老本行啊!」

  全家人都皺眉看向林北。

  老四這是幹啥,真喝假酒了?

  老爹擰眉剛想問林北又抽啥瘋,小妹林冬雪撇嘴搶先開口:

  「老本行?接著做gai溜子嘛?」

  老娘沒好氣地剜了閨女一眼,看向林北道:

  「老四,你...」

  「娘,我想去縣城賣生煎!」

  「啥煎?你要把啥煎了?」

  老娘顯然沒關注到重點,不過她沒聽說過生煎也正常,

  畢竟生煎是滬市特色早餐,傳到他們這個小縣城已經是千禧年之後。

  林北其實會做很多小吃,他最得意最拿手的,要數蟹黃生煎。

  配方經過他多年的改良,加上他用料夠足夠新鮮,

  他的蟹黃生煎攤在整個東極都很有名氣。

  也正因為用料夠足,小攤的利潤其實並不高。

  但現在可不一樣,前世螃蟹一斤就要幾十塊,

  而現在螃蟹在他們海邊,鴨子吃了都嫌扎嘴。

  個頭小點的收購站更是一分錢都不願意收,個頭雖小,蟹黃可是滿滿當當,

  現在剛好是螃蟹最肥美的時候。

  林北越想越覺得可行,越想心頭越是火熱

  ——21世紀蟹黃爆漿生煎遇上少糖缺油的80年代,

  這哪是小吃,分明是轟開味蕾的時空炸彈!

  二嫂反應最快,瞪著眼睛脫口而出:

  「老四!你要進城TJDB?」

  「啥?TJDB?」

  這次就連他老娘也一起驚叫出聲。

  林北癟了癟嘴道:

  「你們那都是老黃曆了!1981年12月6日,那個啥啥...W件都說了,街頭擺攤是允許的。」

  眾人面面相覷,都是將信將疑。

  當然,小崽子們除外,

  他們現在正在埋頭乾飯,趁著天亮早點吃完還能出去再瘋玩幾個小時。

  小妹這次難得沒再挑事,同時也問出了大家的疑問:

  「四哥,這些事你是咋知道的?」

  「我當然...」

  林北眼珠一轉,立馬換上一副吊兒郎當的樣子道:

  「呵,你們說我咋知道?當我真是整天瞎混?我在鎮上可沒少看報紙!」

  他嘚瑟地說出這番話,眾人心中最後的疑慮瞬間被打消。

  林北確實有嘚瑟的本錢,全家就屬他最有文化讀完了初中,

  哦,不對,譚慶似乎有讀過一年高中。

  他倒也不完全是瞎扯,

  他確實是用報紙糊牆的時候,無意間看到過這條消息,

  不過那已經是九幾年的事了。

  二嫂皺眉看向林父道:

  「爹,那個叫啥煎的連聽都沒聽過,誰知道老四是不是又想騙家裡錢...」

  話沒說完,立馬被林西呵止:

  「閉嘴!瞎說啥呢!」

  林西雖然老實,但咋能猜不透枕邊人的想法,

  媳婦就是擔心林北花家裡的錢,準確來說是花爹娘的錢,

  爹可是承諾開春就蓋新房子的,錢本來就不夠,

  要是再讓林北拿了去,蓋房子分家的事肯定又要推遲。

  老爹也覺得二兒媳婦說的話有道理,

  畢竟林北前科累累,這些年沒少哄老娘給錢出去鬼混。

  老娘雖然寵小兒子,但這種大事她還是要讓老爹決定的:

  「他爹,老四難得想做點事,要不...」

  老爹皺眉思索片刻,給出了最終結果:

  「不行,想做正事,明天去碼頭搬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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