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天羅地網!用一場場官司把你活活拖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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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說美國和歐洲的打擊,還披著一層「商業」或「合規」的外衣,那麼在亞洲,敵人則徹底撕下了偽裝,露出了最猙獰的面目。

  陳氏集團,作為「反東升聯盟」的核心成員,其在東南亞的數家工廠,承擔了峰牌在亞洲市場的大部分生產任務。

  然而,在短短四十八小時內,災難接連降臨。

  位於印尼雅加達郊區的一家工廠,其存放包材的倉庫,在深夜突然燃起「神秘大火」,價值數百萬美元的包裝材料付之一炬,導致整個工廠的包裝線徹底停擺。當地消防部門給出的初步結論是「線路老化」。

  而在馬來西亞檳城,另一家負責生產瓶胚的工廠,其最核心的幾台德國進口注塑機,在一夜之間,全部出現了「不明原因」的嚴重故障。檢修的德國工程師飛過來檢查後,得出的結論是「被人為蓄意破壞」,多處核心零件被一種高腐蝕性的化學液體侵蝕。

  陳逸飛緊急調動集團內其他工廠的產能支援,但得到的消息卻是,那些工廠的工會,突然組織起了大規模的罷工,要求提高薪資和福利。時機巧合得令人不寒而慄。

  背後那隻屬於東升財團的黑手,已經昭然若揭。他們甚至懶得掩飾,就是要用最直接、最粗暴的方式,告訴所有「反東升聯盟」的成員,這就是背叛「秩序」的下場。

  原料斷供、物流停擺、工廠癱瘓……

  從上游到下游,峰牌的全球供應鏈,在短短三天之內,出現了大面積的、系統性的斷裂。

  峰牌總部,緊急供應鏈會議。

  氣氛凝重得像一塊鐵。

  供應鏈總監,一位在行業內打拼了三十多年的資深專家,此刻的臉色比紙還要白。他站在投影屏幕前,聲音沙啞地匯報著這幾天來收到的一個個壞消息。

  「……北美原料斷供,我們嘗試聯繫其他替代供應商,但他們都以各種理由拒絕了我們的訂單。」

  「……歐洲物流癱瘓,我們正在緊急尋找新的物流夥伴,但幾家有能力承接我們業務量的公司,都表示需要『至少一個月』的評估期。」

  「……亞洲生產停滯,陳氏集團那邊正在盡力恢復,但短期內,產能缺口巨大。」

  他深吸了一口,艱難地吐出了最後的結論。

  「李總,綜合來看,我們目前在全球各地的成品庫存,只夠維持最多兩周的正常銷售。」

  「兩周之後,如果我們不能恢復供應鏈,從紐約到柏林,從東京到新加坡,我們所有的貨架,都將變空。」

  「屆時,我們將無法履行與各大零售渠道簽訂的供貨合同。根據合同條款,由此產生的違約賠償金,將會是一個……天文數字。」

  現金流,是企業的血液。

  在供應鏈被斬斷,生產和銷售陷入停滯之後,三方聯盟的下一記重拳,精準地砸向了峰牌的「血管」——他們開始動用法律武器,企圖用一場場耗時耗力的官司,徹底榨乾峰牌的現金流。

  「訴訟海」戰術,一種典型的、以強凌弱的法律戰打法。其目的不在於打贏官司,而在於利用繁瑣的法律程序、高昂的律師費用和漫長的訴訟周期,將對手拖入無休止的消耗戰中,直至對方資金鍊斷裂,不戰而敗。

  第一張傳票,來自美國紐約南區聯邦法院。

  原告:可口可樂公司。

  訴因:專利侵權。

  可口可樂的法務團隊,如同最精明的獵犬,從峰牌的智能售賣機「城市蜂巢」身上,嗅到了可乘之機。他們聲稱,「城市蜂巢」所使用的「基於用戶畫像的動態商品推薦算法」以及「非接觸式掃碼取貨」技術,侵犯了可口可樂公司在多年前申請並獲得授權的兩項「前瞻性」專利。

  這兩項專利,是可口可樂的「專利庫」中常年被雪藏的、定義模糊的「幽靈專利」。它們從未被實際應用過,其存在唯一的目的,就是在需要的時候,拿出來作為打擊競爭對手的武器。

  儘管峰牌的法務團隊認為對方的指控非常牽強,但按照美國法律,只要法院受理,他們就必須應訴。這意味著,峰牌需要聘請全美最頂尖、收費也最昂貴的專利律師團隊,投入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美元的資金,去打一場可能持續數年的官司。

  而這,僅僅是一個開始。

  第二份法律文件,來自布魯塞爾的歐盟法院。

  原告:歐陸之心集團。

  訴因:不正當競爭與壟斷。


  伊莎貝ラ・德尚動用了她在布魯塞爾的全部人脈。歐陸之心集團向歐盟委員會提起申訴,指控峰牌在德國市場,通過與穆勒家族的合作,利用「天網」系統的大數據優勢,對其他飲料品牌進行「掠奪性定價」和「排他性渠道鎖定」,構成了不正當競爭,並涉嫌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

  申訴書中,他們將「天網」系統描繪成一個邪惡的「數據利維坦」,將峰牌與穆勒的合作,解讀為「新興科技巨頭與傳統渠道寡頭的邪惡聯姻」,其目的在於扼殺市場競爭,損害消費者利益。

  歐盟的反壟斷調查,以程序繁瑣、罰金高昂而著稱。一旦調查啟動,峰牌在整個歐洲的業務都將受到嚴格限制,公司高管需要頻繁前往布魯塞爾接受質詢,而最終的罰金,甚至可能高達其全球年營業額的10%。

  第三波攻擊,則在亞洲全面爆發。

  在藤原徹的授意下,東升財團通過其在亞洲各國豢養的代理律師事務所,對峰牌發起了「集群式」訴訟。

  在泰國,他們以峰牌的泰文譯名侵犯了某本土品牌的商標權為由,提起訴訟。

  在韓國,他們指控峰牌的GG語,涉嫌虛假宣傳和誤導消費者。

  在新加坡,他們又以峰牌與陳氏集團的合作協議中,存在「不公平的排他性條款」為由,向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提起申訴。

  每一場官司的訴由都不同,但目的卻完全一致——騷擾、消耗、拖延。

  峰牌的法務部,瞬間被淹沒在了來自世界各地的法律文件海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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