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血肉
「這我就不清楚了,在殺死馬爾福之後我的意識已經很模糊,後面的事情也記不清了。」
聽到林恩含糊不清的回答,查爾斯旋上筆蓋,用不輕不重的語氣說道:
「林恩·奧古斯特,你現在有兩個選擇。」
查爾斯豎起食指,金屬指套表面泛著黑光。
「第一個選擇,拿出完美的證據把自己完全摘出去,不然作為目前最大的嫌疑人,我不得不把你移送給警廳。」
「我明白,只搜證,不審判。」
林恩點點頭,驗屍官法院沒有審判自己的權力,他知道除非有強有力的證據能直接證明馬爾福是兇手,不然自己肯定會被查爾斯押送到警廳。
畢竟整個解剖室里只有自己還活著,而其他人都失去了心臟,怎麼看自己才更像是那個剖心魔。
尤其是自己還有一顆不同尋常的心臟,想自證無罪更是難上加難。
不過林恩不急著開口解釋,從自己醒來後,查爾斯的態度一直很平靜,言語間也沒有把自己當做嫌疑人一樣審問。
他相信在自己昏迷期間,查爾斯調查過自己過去的身份和資料,內心已經有了判斷。
「第二個選擇,想辦法說服我不把你移送給警廳。」
林恩微微坐直身子,這才是決定自己存活的關鍵。
展現出足夠的價值,說服里院留下自己。
孢子的能力肯定不能暴露,但光靠自己和常人不同的心臟顯然不足以打動查爾斯,更何況查爾斯肯定已經知道了。
這大概也是查爾斯並沒有直接給自己下定論的原因,在他眼裡,林恩有些特殊,但還沒特殊到脫離凡人的地步。
究竟要不要保下林恩,得看林恩還能提供多少價值。
林恩沉吟了一會,開口問道:
「我可以先問一個問題嗎?」
「可以。」
「大主是誰?」
吧嗒。
皮鞋輕踩地板,查爾斯放下了自己的二郎腿,第一次露出了有些意外的表情。
「你從哪聽到這個詞的?」
「馬爾福稱呼那位不存在的人為大主,我懷疑他之所以要這麼多心臟,可能和血肉的獻祭有關。」
「......是也不是,但這一點還不足以打動我。」
「我外科手術能力很強。」
「我知道。」
「我觀察力還算敏銳,很適合在驗屍官法院繼續工作。」
「有待考證。」
「我身手也還不錯,殺死了擁有觸手的馬爾福。」
「我們在一號解剖室外發現你的時候,你基本和死人沒有任何區別。」
「......那說明我命很硬。」
「這倒是實話。」
查爾斯沉默地叼起菸斗,沒過一會,藍色的煙霧就在整個房間裡繚繞。
「林恩,你怕痛嗎?」
「不怕,當然也不喜歡。」
「呵呵,沒人喜歡疼痛,除非是無可救藥的瘋子。」
似乎是下定了某種決心,查爾斯走到病床邊,伸出自己戴著鋼指套的食指說道:
「給你一個機會,握住它,直到你不能忍受為止。」
林恩深吸了一口氣,用左手握了上去。
在接觸到黑色金屬表面的一瞬間,和林恩想像中冰涼的觸感不同,高溫帶來的灼燒感猛地刺痛他的手掌。
黑色的指套如同燒紅的烙鐵,換做是正常人早就撒手了,但林恩只是微皺著眉頭,這還在他的忍受範圍內。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林恩能感覺指套的溫度越來越高,疼痛感也越來越劇烈。
不過他的本體是孢子,這種通過宿主體驗到的疼痛還遠遠沒達到他的極限。
十分鐘後,查爾斯看著依舊只是微蹙著眉的林恩,眼神里閃過一絲訝異。
「可以放手了。」
聽到這話的林恩慢慢鬆開手,看向自己的掌心。
和他想像中被烤焦的樣子不同,自己的掌心完好無損。
「我這算是通過考驗了嗎?」
「很可惜,還沒有。」
查爾斯有些遺憾地坐回原位,重新抽起了菸斗。
「不過你算是初步證明了自己的價值,我會給你兩天的時間嘗試入門,否則我還是會把你送到警廳。」
查爾斯從外套內袋裡掏出一本小本子,拋到林恩床上。
林恩接過本子,打量著封面上的幾個字。
《血肉信徒的入門途徑》
內心猛地一跳,林恩沒想到自己這麼快就能接觸超凡的力量,而且還是這麼直接的方式。
「蒸汽、血肉、靈能、神秘、聖言,這五大途徑中,最容易入門同時也是最痛苦的就是血肉,想證明你對里院有價值,那就在兩天之內成為血肉信徒。」
查爾斯緩緩摘下自己的指套,繼續說道:
「剛剛我回答你是也不是,是因為大主確實是血肉信徒才會使用的稱呼,但馬爾福挖別人心臟並不是血肉信徒的獻祭方式,祭品只能來自一個地方......」
林恩瞳孔一縮,他的目光停留在查爾斯的右手上。
黑鋼指套之下空無一物,根本沒有食指。
「那就是血肉信徒自己。」
......
出院後,林恩腳步有些虛浮地朝家裡走去。
腦袋裡迴響著查爾斯在離開前說的「其實被警廳冤枉絞死也沒什麼不好的」,林恩總感覺放在風衣內袋裡的小冊子算不上什麼好東西。
頂著陰雨回到家後,林恩把濕噠噠的外套掛在落地架上,先查看起自己的狀態。
各部位穩定性都維持在40%上下,還算湊合,只不過做不了任何劇烈運動。
將剛買來的燻肉和燕麥麵包組成簡單的三明治,林恩一邊補充著能量,一邊翻看起《血肉信徒的入門途徑》。
僅僅翻看了兩頁,林恩就忍不住站起身走到餐桌邊,給自己磨了一杯咖啡提提神。
這血肉信徒獲得力量的方式未免有些太詭誕了。
想要獲得血肉的力量,要將自己身體的一部分獻給所謂的「大主」,被獻祭的部分每分每秒都要承受痛苦的折磨。
能忍受痛苦的考驗,就能得到大主的青睞,並得到賜予信徒的力量。
隨著信徒適應了當下的痛苦,還能繼續獻祭自己身體的其他部位獲得更強大的力量,不過如果因為承受不了痛苦而選擇自殺,那你的靈魂將歸於大主所有,永生在煉獄中煎熬。
越痛苦,越強大,也越接近死亡,這就是血肉的力量。
讀到這裡,林恩沉默地放下咖啡杯,一個詭異且瘋狂的念頭在他腦袋裡冒了出來。
查爾斯獻祭了一根食指就獲得了超凡的力量,而自己和正常人最大的不同點就在於失去了某個器官還能從其他屍體上補回來。
如果他向大主獻祭很多根食指呢?
聽到林恩含糊不清的回答,查爾斯旋上筆蓋,用不輕不重的語氣說道:
「林恩·奧古斯特,你現在有兩個選擇。」
查爾斯豎起食指,金屬指套表面泛著黑光。
「第一個選擇,拿出完美的證據把自己完全摘出去,不然作為目前最大的嫌疑人,我不得不把你移送給警廳。」
「我明白,只搜證,不審判。」
林恩點點頭,驗屍官法院沒有審判自己的權力,他知道除非有強有力的證據能直接證明馬爾福是兇手,不然自己肯定會被查爾斯押送到警廳。
畢竟整個解剖室里只有自己還活著,而其他人都失去了心臟,怎麼看自己才更像是那個剖心魔。
尤其是自己還有一顆不同尋常的心臟,想自證無罪更是難上加難。
不過林恩不急著開口解釋,從自己醒來後,查爾斯的態度一直很平靜,言語間也沒有把自己當做嫌疑人一樣審問。
他相信在自己昏迷期間,查爾斯調查過自己過去的身份和資料,內心已經有了判斷。
「第二個選擇,想辦法說服我不把你移送給警廳。」
林恩微微坐直身子,這才是決定自己存活的關鍵。
展現出足夠的價值,說服里院留下自己。
孢子的能力肯定不能暴露,但光靠自己和常人不同的心臟顯然不足以打動查爾斯,更何況查爾斯肯定已經知道了。
這大概也是查爾斯並沒有直接給自己下定論的原因,在他眼裡,林恩有些特殊,但還沒特殊到脫離凡人的地步。
究竟要不要保下林恩,得看林恩還能提供多少價值。
林恩沉吟了一會,開口問道:
「我可以先問一個問題嗎?」
「可以。」
「大主是誰?」
吧嗒。
皮鞋輕踩地板,查爾斯放下了自己的二郎腿,第一次露出了有些意外的表情。
「你從哪聽到這個詞的?」
「馬爾福稱呼那位不存在的人為大主,我懷疑他之所以要這麼多心臟,可能和血肉的獻祭有關。」
「......是也不是,但這一點還不足以打動我。」
「我外科手術能力很強。」
「我知道。」
「我觀察力還算敏銳,很適合在驗屍官法院繼續工作。」
「有待考證。」
「我身手也還不錯,殺死了擁有觸手的馬爾福。」
「我們在一號解剖室外發現你的時候,你基本和死人沒有任何區別。」
「......那說明我命很硬。」
「這倒是實話。」
查爾斯沉默地叼起菸斗,沒過一會,藍色的煙霧就在整個房間裡繚繞。
「林恩,你怕痛嗎?」
「不怕,當然也不喜歡。」
「呵呵,沒人喜歡疼痛,除非是無可救藥的瘋子。」
似乎是下定了某種決心,查爾斯走到病床邊,伸出自己戴著鋼指套的食指說道:
「給你一個機會,握住它,直到你不能忍受為止。」
林恩深吸了一口氣,用左手握了上去。
在接觸到黑色金屬表面的一瞬間,和林恩想像中冰涼的觸感不同,高溫帶來的灼燒感猛地刺痛他的手掌。
黑色的指套如同燒紅的烙鐵,換做是正常人早就撒手了,但林恩只是微皺著眉頭,這還在他的忍受範圍內。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林恩能感覺指套的溫度越來越高,疼痛感也越來越劇烈。
不過他的本體是孢子,這種通過宿主體驗到的疼痛還遠遠沒達到他的極限。
十分鐘後,查爾斯看著依舊只是微蹙著眉的林恩,眼神里閃過一絲訝異。
「可以放手了。」
聽到這話的林恩慢慢鬆開手,看向自己的掌心。
和他想像中被烤焦的樣子不同,自己的掌心完好無損。
「我這算是通過考驗了嗎?」
「很可惜,還沒有。」
查爾斯有些遺憾地坐回原位,重新抽起了菸斗。
「不過你算是初步證明了自己的價值,我會給你兩天的時間嘗試入門,否則我還是會把你送到警廳。」
查爾斯從外套內袋裡掏出一本小本子,拋到林恩床上。
林恩接過本子,打量著封面上的幾個字。
《血肉信徒的入門途徑》
內心猛地一跳,林恩沒想到自己這麼快就能接觸超凡的力量,而且還是這麼直接的方式。
「蒸汽、血肉、靈能、神秘、聖言,這五大途徑中,最容易入門同時也是最痛苦的就是血肉,想證明你對里院有價值,那就在兩天之內成為血肉信徒。」
查爾斯緩緩摘下自己的指套,繼續說道:
「剛剛我回答你是也不是,是因為大主確實是血肉信徒才會使用的稱呼,但馬爾福挖別人心臟並不是血肉信徒的獻祭方式,祭品只能來自一個地方......」
林恩瞳孔一縮,他的目光停留在查爾斯的右手上。
黑鋼指套之下空無一物,根本沒有食指。
「那就是血肉信徒自己。」
......
出院後,林恩腳步有些虛浮地朝家裡走去。
腦袋裡迴響著查爾斯在離開前說的「其實被警廳冤枉絞死也沒什麼不好的」,林恩總感覺放在風衣內袋裡的小冊子算不上什麼好東西。
頂著陰雨回到家後,林恩把濕噠噠的外套掛在落地架上,先查看起自己的狀態。
各部位穩定性都維持在40%上下,還算湊合,只不過做不了任何劇烈運動。
將剛買來的燻肉和燕麥麵包組成簡單的三明治,林恩一邊補充著能量,一邊翻看起《血肉信徒的入門途徑》。
僅僅翻看了兩頁,林恩就忍不住站起身走到餐桌邊,給自己磨了一杯咖啡提提神。
這血肉信徒獲得力量的方式未免有些太詭誕了。
想要獲得血肉的力量,要將自己身體的一部分獻給所謂的「大主」,被獻祭的部分每分每秒都要承受痛苦的折磨。
能忍受痛苦的考驗,就能得到大主的青睞,並得到賜予信徒的力量。
隨著信徒適應了當下的痛苦,還能繼續獻祭自己身體的其他部位獲得更強大的力量,不過如果因為承受不了痛苦而選擇自殺,那你的靈魂將歸於大主所有,永生在煉獄中煎熬。
越痛苦,越強大,也越接近死亡,這就是血肉的力量。
讀到這裡,林恩沉默地放下咖啡杯,一個詭異且瘋狂的念頭在他腦袋裡冒了出來。
查爾斯獻祭了一根食指就獲得了超凡的力量,而自己和正常人最大的不同點就在於失去了某個器官還能從其他屍體上補回來。
如果他向大主獻祭很多根食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