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布羅伊的進軍
第242章 布羅伊的進軍
7月18日,清晨。
巴黎北郊,聖德尼平原。
晨霧還未散去,平原上已經扎滿了軍營。三個步兵團,約4500人,整齊地排列著。白色的軍帳連成一片,王室的百合花旗幟在風中飄揚。
十二門火炮,黑洞洞的炮口對準巴黎城門。
布羅伊元帥站在一個小山坡上,手裡拿著望遠鏡,看著遠處的巴黎。
他今年60歲,頭髮已經花白,但身板依然筆挺。他穿著藍色的元帥制服,胸前掛滿了勳章。這是一個經歷過七年戰爭的老將,一個見過無數戰場的軍人。
「元帥,營地已經紮好了,」副官走過來報告。
布羅伊放下望遠鏡:「第一團的部署情況?」
「第一團部署在北門,第二團部署在東門,第三團部署在西門。南門按您的命令,留出了口子。」
布羅伊點點頭:「很好。南門是逃生通道。等巴黎城內混亂起來,那些膽小的市民就會從南門逃走。到時候,城內的抵抗力量就會大大削弱。
「元帥英明,」副官恭維道。
布羅伊冷笑:「這些暴民,以為攻下了一座巴士底獄,就能對抗國王的軍隊?可笑。」
「巴士底獄只有一百多個瑞士衛隊,而且德·洛奈那個蠢貨被收買了。但我的軍隊,是經過七年戰爭考驗的精銳。」
他轉過身,看著營地里的士兵:「這些人,每一個都打過仗,見過血。不是那些拿著鐵鍬和木棍的暴民可以比的。」
「元帥,我們什麼時候進攻?」副官問。
「不急,」布羅伊說,「先圍困。切斷巴黎的糧食和水源。等城內混亂起來,等那些市民開始互相指責,等他們的士氣崩潰,我們再進攻。」
「圍城是最有效的戰術。不需要冒險強攻,只需要耐心等待。」
「這些暴民,撐不過三天。」
巴黎城內,國民自衛軍總部。
拉法耶特站在地圖前,表情凝重。
杜波依斯走進來:「侯爵,布羅伊的軍隊已經到了。三個步兵團,分別部署在北、
東、西三個方向。南門留出了口子。」
「圍三缺一,」拉法耶特說,「他想讓我們從南門逃走。」
「我們有多少人?」
「國民自衛軍大約8000人,」杜波依斯說,「但大部分都是市民,沒有經過正規訓練。真正能打的,不超過2000人。
「武器呢?」
「火槍大約5000支,但大部分都是老式的。彈藥也不夠。」
拉法耶特沉默了。
8000人對4500人,看起來人數占優。但實際上,布羅伊的軍隊是正規軍,訓練有素,裝備精良。而國民自衛軍,大部分都是幾天前才拿起武器的市民。
如果真打起來,恐怕撐不住。
拉法耶特沉思片刻,然後說:「我們有8000人,布羅伊只有4500人。雖然我們訓練不足,但我們有城牆作為掩護。」
「如果他敢進攻,我們就在城牆上射擊。即使精度不高,但密集的火力也能造成傷亡。」
「而且,巴黎的街道狹窄,適合巷戰。如果他攻進城,我們可以利用地形優勢。」
杜波依斯點頭:「侯爵說得對。而且,弗羅斯特先生也說過,他有準備。」
「什麼準備?」拉法耶特問。
「先生沒有詳細說,」杜波依斯說,「但他讓我轉告您,如果布羅伊進攻,讓第一營的150人上城牆。其他人在後方待命。」
拉法耶特皺眉:「只有150人?這夠嗎?」
「先生說夠了,」杜波依斯說,「他讓您相信他。」
拉法耶特看著杜波依斯的眼神,最終點了點頭:「好吧。我相信弗羅斯特先生。」
布羅伊元帥的指揮帳。
一輛華麗的馬車駛進營地。馬車上繪著波旁王朝的百合花徽章。
國王來了。
布羅伊連忙出門迎接。
路易十六從馬車上下來,徑直走向布羅伊。
——
「元帥,」國王說,聲音裡帶著焦躁,「怎麼一天了,為什麼還沒有攻下巴黎?」
「陛下,」布羅伊恭敬地說,「圍困需要時間。臣計劃——」
「我沒有時間!」路易十六打斷他,「大臣們都在等消息。貴族們都在看著我。我不能再等了!」
「今天,我要親眼看到勝利。」
布羅伊沉默了片刻。
國王親自來督戰,他已經沒有選擇了。
「是,陛下,」他轉向副官,「派第三營,500人,向北門推進。試探性進攻。」
副官愣了一下:「元帥,您三天前不是說要圍困嗎?」
布羅伊看了一眼國王,然後說:「陛下要看到勝利。立刻執行。」
「只派一個營?」
「足夠了,」布羅伊冷笑,「這些暴民,大部分連槍都不會用。一個營的正規軍,足以擊潰他們。如果他們不堪一擊,我們就直接攻城。如果他們抵抗激烈,我們再改回圍困策略。」
「明白了,元帥。」
布羅伊走到帳篷外,看著遠處的巴黎:「今天,我要看看,這些暴民到底有幾分本事」
。
上午9點,巴黎北門。
拉法耶特站在城牆上,手裡拿著望遠鏡。
「他們來了,」杜波依斯說。
拉法耶特舉起望遠鏡,看到遠處的平原上,一支軍隊正在列隊。
大約500人,排成三列橫隊。白色的軍服,藍色的領章,王室的百合花旗幟在風中飄揚。鼓聲隆隆,步伐整齊。
這是標準的線列戰術。18世紀歐洲軍隊最常用的戰術。
拉法耶特放下望遠鏡,轉向身後。
城牆上,第一營第一批150名精銳射手已經就位。每人手裡都拿著一支黑色的步槍。
拉法耶特皺眉。這些槍看起來和普通火槍不太一樣一槍身更長,做工更精細,但具體有什麼不同,他看不出來。
杜波依斯站在隊伍中間,手裡拿著一個懷表。
「侯爵,」杜波依斯說,「我們準備好了。」
「你確定150人夠嗎?」拉法耶特問,「對方有500人。」
「先生說夠了,」杜波依斯平靜地說,「請您相信他。」
拉法耶特猶豫了一下,最終點頭:「好吧。」
他轉向城牆下。那裡站著數千名國民自衛軍,他們也在緊張地等待著。
王軍繼續推進。
第三營營長騎著馬,走在隊伍前面。他是個40歲的軍官,參加過七年戰爭,經驗豐富。
「保持隊形!」他高聲喊道,「不要慌張!這些暴民不堪一擊!」
士兵們繼續前進。400米————350米————
營長舉起望遠鏡,看著巴黎北門的城牆。
——
城牆上似乎有人,但不多。也許一兩百人?
他冷笑。500人對一兩百人,而且還是正規軍對暴民。這根本不是戰鬥,這是屠殺。
「繼續前進!」他命令。
320米————300米————
城牆上,杜波依斯舉起手:「瞄準!」
150名射手舉起米涅步槍,槍口對準遠處的敵軍。
營長看到了城牆上的動作,愣了一下。300米?這些暴民瘋了嗎?普通火槍的有效射程只有50—80米,300米根本打不中。
他正要嘲笑——
「開火!」
砰!砰!砰!
150聲槍響幾乎同時響起,震耳欲聾。
白煙從城牆上升起,遮住了射手們的身影。
然後,營長看到了他一生中最恐怖的景象。
他身邊的副官,胸口突然炸開一個血洞,從馬上摔了下去。
前排的士兵,一個接一個倒下。有的被擊中胸口,有的被擊中頭部,有的被擊中腹部。
鮮血飛濺,慘叫聲此起彼伏。
營長震驚地看著這一切。300米!他們在300米外開火,而且————而且幾乎每一槍都命中!
作為一個參加過七年戰爭的老兵,營長太清楚這意味著什麼。
普通滑膛槍,100米外就打不准了。200米外,子彈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300米外開火?那是在浪費彈藥!
但現在,他的副官死了。他的前排士兵,倒下了幾十人。
在300米的距離上!
這些暴民,用的是什麼槍?
「這不可能!」他喊道,「這不是火槍!這是————這是————」
他說不出話來。
城牆上。
第一輪齊射後,白煙散去。
射手們看著遠處的敵軍,一個個目瞪口呆。
「我————我打中了?」一個年輕的射手難以置信地說。
「我也是!」另一個射手說,「我看到那個軍官倒下了!」
「天哪——————300米————真的打中了————」
城牆下,數千名國民自衛軍士兵也看呆了。
「他們————他們在300米外開火?」
「而且打中了!」
「這些槍————到底是什麼槍?」
拉法耶特舉著望遠鏡,整個人僵住了。
他看到遠處的王軍前排,至少倒下了三四十人。
300米。第一輪齊射。三四十人倒下。
這————這是什麼命中率?
拉法耶特是職業軍人,他參加過美國獨立戰爭。他太清楚火槍的性能了。
普通滑膛槍,有效射程50—80米。100米外,基本打不中人。即使在50米的距離上,命中率也只有20—30%。
所以歐洲軍隊才會採用線列戰術—讓幾百人排成密集的橫隊,同時齊射。即使命中率低,但數量多,總能打中一些。
但現在,他看到了什麼?
「侯爵,」杜波依斯平靜地說,「30秒後,第二輪齊射。」
拉法耶特轉過頭,看著杜波依斯。
杜波依斯的臉上沒有驚訝,只有專注。他看著懷表,數著時間。
「裝填!」他命令。
150名射手迅速裝填子彈。動作熟練,顯然經過大量訓練。
拉法耶特看著他們,突然意識到—這不是臨時組建的民兵,這是一支訓練有素的精銳部隊。
「瞄準!」
射手們再次舉起槍。
「開火!」
砰!砰!砰!
第二輪齊射。
聖德尼平原,小山坡上。
布羅伊元帥站在那裡,手裡拿著望遠鏡。
在他身後不遠處,停著一輛華麗的馬車。馬車上繪著波旁王朝的百合花徽章。
國王路易十六坐在馬車裡,透過車窗看著遠處的戰場。
他從凡爾賽趕來,就是要親眼看看,布羅伊元帥如何平定巴黎的叛亂。
大臣們都勸他不要來,說這太危險。但路易十六堅持要來。
他必須親眼看到,他的軍隊如何擊潰那些暴民。他必須親眼看到,王權的威嚴如何重新建立。
只有這樣,他才能安心。
布羅伊元帥走到馬車旁,恭敬地說:「陛下,請放心。第三營是我最精銳的部隊。很快,您就會看到勝利。」
路易十六點點頭:「我相信你,元帥。」
布羅伊回到觀察位置,舉起望遠鏡。
他看著自己的第三營,整齊地列隊前進。500人,三列橫隊,步伐整齊。
這是標準的線列戰術——18世紀歐洲軍隊的核心戰術。士兵們排成密集的橫隊,在鼓聲的指揮下齊步前進。當雙方進入50—80米的有效射程後,停止前進,舉槍齊射。
第一輪齊射後,前排蹲下裝填,第二排射擊。如此循環往復,直到一方崩潰。
這種戰術的關鍵在於紀律和訓練。士兵們必須在敵人的火力下保持隊形,不能慌亂,不能逃跑。
而普通火槍的有效射程只有50—80米,精度極差。100米外,基本打不中人。所以雙方必須靠得很近,才能造成有效殺傷。
這是一種殘酷的、血腥的、但高效的戰術。在過去的一百年裡,歐洲所有的戰爭,都是這樣打的。
布羅伊參加過七年戰爭,指揮過幾十場戰鬥。他太熟悉這種戰術了。
這是他最精銳的部隊之一。每個士兵都經過嚴格訓練,參加過實戰。
「500人對一兩百暴民,」他對身邊的副官說,「這根本不是戰鬥。」
副官點頭:「是的,元帥。他們很快就會潰散。」
在布羅伊看來,這些巴黎暴民,大部分連槍都不會用。他們沒有經過訓練,沒有紀律,沒有戰鬥經驗。一旦看到正規軍的線列推進,聽到鼓聲和號角,他們就會嚇得逃跑。
布羅伊放下望遠鏡,正要說什麼一突然,遠處傳來一陣槍聲。
他愣了一下。
300米外就開火?這些暴民瘋了嗎?
他舉起望遠鏡,想看看這些暴民的可笑表演。
然後,他看到了。
第三營的前排,突然有人倒下。
一個,兩個,三個————十個————二十個————
7月18日,清晨。
巴黎北郊,聖德尼平原。
晨霧還未散去,平原上已經扎滿了軍營。三個步兵團,約4500人,整齊地排列著。白色的軍帳連成一片,王室的百合花旗幟在風中飄揚。
十二門火炮,黑洞洞的炮口對準巴黎城門。
布羅伊元帥站在一個小山坡上,手裡拿著望遠鏡,看著遠處的巴黎。
他今年60歲,頭髮已經花白,但身板依然筆挺。他穿著藍色的元帥制服,胸前掛滿了勳章。這是一個經歷過七年戰爭的老將,一個見過無數戰場的軍人。
「元帥,營地已經紮好了,」副官走過來報告。
布羅伊放下望遠鏡:「第一團的部署情況?」
「第一團部署在北門,第二團部署在東門,第三團部署在西門。南門按您的命令,留出了口子。」
布羅伊點點頭:「很好。南門是逃生通道。等巴黎城內混亂起來,那些膽小的市民就會從南門逃走。到時候,城內的抵抗力量就會大大削弱。
「元帥英明,」副官恭維道。
布羅伊冷笑:「這些暴民,以為攻下了一座巴士底獄,就能對抗國王的軍隊?可笑。」
「巴士底獄只有一百多個瑞士衛隊,而且德·洛奈那個蠢貨被收買了。但我的軍隊,是經過七年戰爭考驗的精銳。」
他轉過身,看著營地里的士兵:「這些人,每一個都打過仗,見過血。不是那些拿著鐵鍬和木棍的暴民可以比的。」
「元帥,我們什麼時候進攻?」副官問。
「不急,」布羅伊說,「先圍困。切斷巴黎的糧食和水源。等城內混亂起來,等那些市民開始互相指責,等他們的士氣崩潰,我們再進攻。」
「圍城是最有效的戰術。不需要冒險強攻,只需要耐心等待。」
「這些暴民,撐不過三天。」
巴黎城內,國民自衛軍總部。
拉法耶特站在地圖前,表情凝重。
杜波依斯走進來:「侯爵,布羅伊的軍隊已經到了。三個步兵團,分別部署在北、
東、西三個方向。南門留出了口子。」
「圍三缺一,」拉法耶特說,「他想讓我們從南門逃走。」
「我們有多少人?」
「國民自衛軍大約8000人,」杜波依斯說,「但大部分都是市民,沒有經過正規訓練。真正能打的,不超過2000人。
「武器呢?」
「火槍大約5000支,但大部分都是老式的。彈藥也不夠。」
拉法耶特沉默了。
8000人對4500人,看起來人數占優。但實際上,布羅伊的軍隊是正規軍,訓練有素,裝備精良。而國民自衛軍,大部分都是幾天前才拿起武器的市民。
如果真打起來,恐怕撐不住。
拉法耶特沉思片刻,然後說:「我們有8000人,布羅伊只有4500人。雖然我們訓練不足,但我們有城牆作為掩護。」
「如果他敢進攻,我們就在城牆上射擊。即使精度不高,但密集的火力也能造成傷亡。」
「而且,巴黎的街道狹窄,適合巷戰。如果他攻進城,我們可以利用地形優勢。」
杜波依斯點頭:「侯爵說得對。而且,弗羅斯特先生也說過,他有準備。」
「什麼準備?」拉法耶特問。
「先生沒有詳細說,」杜波依斯說,「但他讓我轉告您,如果布羅伊進攻,讓第一營的150人上城牆。其他人在後方待命。」
拉法耶特皺眉:「只有150人?這夠嗎?」
「先生說夠了,」杜波依斯說,「他讓您相信他。」
拉法耶特看著杜波依斯的眼神,最終點了點頭:「好吧。我相信弗羅斯特先生。」
布羅伊元帥的指揮帳。
一輛華麗的馬車駛進營地。馬車上繪著波旁王朝的百合花徽章。
國王來了。
布羅伊連忙出門迎接。
路易十六從馬車上下來,徑直走向布羅伊。
——
「元帥,」國王說,聲音裡帶著焦躁,「怎麼一天了,為什麼還沒有攻下巴黎?」
「陛下,」布羅伊恭敬地說,「圍困需要時間。臣計劃——」
「我沒有時間!」路易十六打斷他,「大臣們都在等消息。貴族們都在看著我。我不能再等了!」
「今天,我要親眼看到勝利。」
布羅伊沉默了片刻。
國王親自來督戰,他已經沒有選擇了。
「是,陛下,」他轉向副官,「派第三營,500人,向北門推進。試探性進攻。」
副官愣了一下:「元帥,您三天前不是說要圍困嗎?」
布羅伊看了一眼國王,然後說:「陛下要看到勝利。立刻執行。」
「只派一個營?」
「足夠了,」布羅伊冷笑,「這些暴民,大部分連槍都不會用。一個營的正規軍,足以擊潰他們。如果他們不堪一擊,我們就直接攻城。如果他們抵抗激烈,我們再改回圍困策略。」
「明白了,元帥。」
布羅伊走到帳篷外,看著遠處的巴黎:「今天,我要看看,這些暴民到底有幾分本事」
。
上午9點,巴黎北門。
拉法耶特站在城牆上,手裡拿著望遠鏡。
「他們來了,」杜波依斯說。
拉法耶特舉起望遠鏡,看到遠處的平原上,一支軍隊正在列隊。
大約500人,排成三列橫隊。白色的軍服,藍色的領章,王室的百合花旗幟在風中飄揚。鼓聲隆隆,步伐整齊。
這是標準的線列戰術。18世紀歐洲軍隊最常用的戰術。
拉法耶特放下望遠鏡,轉向身後。
城牆上,第一營第一批150名精銳射手已經就位。每人手裡都拿著一支黑色的步槍。
拉法耶特皺眉。這些槍看起來和普通火槍不太一樣一槍身更長,做工更精細,但具體有什麼不同,他看不出來。
杜波依斯站在隊伍中間,手裡拿著一個懷表。
「侯爵,」杜波依斯說,「我們準備好了。」
「你確定150人夠嗎?」拉法耶特問,「對方有500人。」
「先生說夠了,」杜波依斯平靜地說,「請您相信他。」
拉法耶特猶豫了一下,最終點頭:「好吧。」
他轉向城牆下。那裡站著數千名國民自衛軍,他們也在緊張地等待著。
王軍繼續推進。
第三營營長騎著馬,走在隊伍前面。他是個40歲的軍官,參加過七年戰爭,經驗豐富。
「保持隊形!」他高聲喊道,「不要慌張!這些暴民不堪一擊!」
士兵們繼續前進。400米————350米————
營長舉起望遠鏡,看著巴黎北門的城牆。
——
城牆上似乎有人,但不多。也許一兩百人?
他冷笑。500人對一兩百人,而且還是正規軍對暴民。這根本不是戰鬥,這是屠殺。
「繼續前進!」他命令。
320米————300米————
城牆上,杜波依斯舉起手:「瞄準!」
150名射手舉起米涅步槍,槍口對準遠處的敵軍。
營長看到了城牆上的動作,愣了一下。300米?這些暴民瘋了嗎?普通火槍的有效射程只有50—80米,300米根本打不中。
他正要嘲笑——
「開火!」
砰!砰!砰!
150聲槍響幾乎同時響起,震耳欲聾。
白煙從城牆上升起,遮住了射手們的身影。
然後,營長看到了他一生中最恐怖的景象。
他身邊的副官,胸口突然炸開一個血洞,從馬上摔了下去。
前排的士兵,一個接一個倒下。有的被擊中胸口,有的被擊中頭部,有的被擊中腹部。
鮮血飛濺,慘叫聲此起彼伏。
營長震驚地看著這一切。300米!他們在300米外開火,而且————而且幾乎每一槍都命中!
作為一個參加過七年戰爭的老兵,營長太清楚這意味著什麼。
普通滑膛槍,100米外就打不准了。200米外,子彈不知道飛到哪裡去了。300米外開火?那是在浪費彈藥!
但現在,他的副官死了。他的前排士兵,倒下了幾十人。
在300米的距離上!
這些暴民,用的是什麼槍?
「這不可能!」他喊道,「這不是火槍!這是————這是————」
他說不出話來。
城牆上。
第一輪齊射後,白煙散去。
射手們看著遠處的敵軍,一個個目瞪口呆。
「我————我打中了?」一個年輕的射手難以置信地說。
「我也是!」另一個射手說,「我看到那個軍官倒下了!」
「天哪——————300米————真的打中了————」
城牆下,數千名國民自衛軍士兵也看呆了。
「他們————他們在300米外開火?」
「而且打中了!」
「這些槍————到底是什麼槍?」
拉法耶特舉著望遠鏡,整個人僵住了。
他看到遠處的王軍前排,至少倒下了三四十人。
300米。第一輪齊射。三四十人倒下。
這————這是什麼命中率?
拉法耶特是職業軍人,他參加過美國獨立戰爭。他太清楚火槍的性能了。
普通滑膛槍,有效射程50—80米。100米外,基本打不中人。即使在50米的距離上,命中率也只有20—30%。
所以歐洲軍隊才會採用線列戰術—讓幾百人排成密集的橫隊,同時齊射。即使命中率低,但數量多,總能打中一些。
但現在,他看到了什麼?
「侯爵,」杜波依斯平靜地說,「30秒後,第二輪齊射。」
拉法耶特轉過頭,看著杜波依斯。
杜波依斯的臉上沒有驚訝,只有專注。他看著懷表,數著時間。
「裝填!」他命令。
150名射手迅速裝填子彈。動作熟練,顯然經過大量訓練。
拉法耶特看著他們,突然意識到—這不是臨時組建的民兵,這是一支訓練有素的精銳部隊。
「瞄準!」
射手們再次舉起槍。
「開火!」
砰!砰!砰!
第二輪齊射。
聖德尼平原,小山坡上。
布羅伊元帥站在那裡,手裡拿著望遠鏡。
在他身後不遠處,停著一輛華麗的馬車。馬車上繪著波旁王朝的百合花徽章。
國王路易十六坐在馬車裡,透過車窗看著遠處的戰場。
他從凡爾賽趕來,就是要親眼看看,布羅伊元帥如何平定巴黎的叛亂。
大臣們都勸他不要來,說這太危險。但路易十六堅持要來。
他必須親眼看到,他的軍隊如何擊潰那些暴民。他必須親眼看到,王權的威嚴如何重新建立。
只有這樣,他才能安心。
布羅伊元帥走到馬車旁,恭敬地說:「陛下,請放心。第三營是我最精銳的部隊。很快,您就會看到勝利。」
路易十六點點頭:「我相信你,元帥。」
布羅伊回到觀察位置,舉起望遠鏡。
他看著自己的第三營,整齊地列隊前進。500人,三列橫隊,步伐整齊。
這是標準的線列戰術——18世紀歐洲軍隊的核心戰術。士兵們排成密集的橫隊,在鼓聲的指揮下齊步前進。當雙方進入50—80米的有效射程後,停止前進,舉槍齊射。
第一輪齊射後,前排蹲下裝填,第二排射擊。如此循環往復,直到一方崩潰。
這種戰術的關鍵在於紀律和訓練。士兵們必須在敵人的火力下保持隊形,不能慌亂,不能逃跑。
而普通火槍的有效射程只有50—80米,精度極差。100米外,基本打不中人。所以雙方必須靠得很近,才能造成有效殺傷。
這是一種殘酷的、血腥的、但高效的戰術。在過去的一百年裡,歐洲所有的戰爭,都是這樣打的。
布羅伊參加過七年戰爭,指揮過幾十場戰鬥。他太熟悉這種戰術了。
這是他最精銳的部隊之一。每個士兵都經過嚴格訓練,參加過實戰。
「500人對一兩百暴民,」他對身邊的副官說,「這根本不是戰鬥。」
副官點頭:「是的,元帥。他們很快就會潰散。」
在布羅伊看來,這些巴黎暴民,大部分連槍都不會用。他們沒有經過訓練,沒有紀律,沒有戰鬥經驗。一旦看到正規軍的線列推進,聽到鼓聲和號角,他們就會嚇得逃跑。
布羅伊放下望遠鏡,正要說什麼一突然,遠處傳來一陣槍聲。
他愣了一下。
300米外就開火?這些暴民瘋了嗎?
他舉起望遠鏡,想看看這些暴民的可笑表演。
然後,他看到了。
第三營的前排,突然有人倒下。
一個,兩個,三個————十個————二十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