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詔獄酷刑,王法昭彰
這場沒有硝煙的輿論戰爭,以大明王朝的壓倒性勝利而告終,爪哇國政府在國內外的聲望都跌至谷底,陷入了焦頭爛額的內外交困。
在帝都承天市郊,那座終年不見天日,令人聞之色變的錦衣衛詔獄之內,一場更為古老、也更為直接的「審判」,正在悄然進行。
這裡沒有律師,沒有法官,更沒有所謂的「人權公約」。
有的,只是冰冷的石牆、昏暗的油燈、以及錦衣衛通過系統賦予而傳承下來的一百零八套酷刑。
「復興緬國陣線」的最高負責人吳努山,和他那十一名核心頭目,被分別關押在最深處完全隔音的「天字號」牢房內。
等待他們的,不再是五星級酒店的美酒佳肴,而是由最頂尖的專業人士,為他們精心準備的審訊盛宴。
錦衣衛指揮使魏仁宇並沒有親自參與審訊。
對於這種已經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階下囚,他早已失去了興趣。他只是下達了一道簡潔而冰冷的命令:
「撬開他們的嘴,挖出他們腦子裡,所有有價值的東西。」
於是,在接下來的七天七夜裡。
吳努山等人,深刻地,體會到了,什麼,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們經歷了,能讓人在極度清醒的狀態下,感受到皮膚被一寸寸剝離痛苦的「剝皮刑」。
經歷了,能讓人體驗到骨骼被一節節碾碎,卻又被秘藥吊住性命的「碾骨凳」。
也經歷了,能將人心中最深層的恐懼,無限放大,最終導致精神徹底崩潰的「幻心散」。
起初,他們中的一些人,還試圖依靠所謂的「意志」和「信仰」進行抵抗。
然而,在錦衣衛那早已將折磨上升為一門「藝術」的專業手段面前,任何所謂的意志,都顯得那麼的可笑和不堪一擊。
第七天。
當魏仁宇再次走進那間充滿了血腥與藥草混合氣味的審訊室時,他看到的是,十二個已經徹底失去了人形的、如同爛泥般癱軟在刑架上的……「招供機器」。
他們的眼神,早已失去了所有的神采,只剩下最原始的、對一切活物條件反射般的恐懼。
「大人。」負責審訊的錦衣衛千戶,遞上了一份厚達數百頁的、詳細到令人髮指的口供:
「都招了。從他們組織成立的第一天起,收到的每一筆黑錢,發展的每一個成員,策劃的每一次襲擊,都一五一十全部吐乾淨了。」
魏仁宇接過那份沉甸甸的口供,滿意地點了點頭。
「很好,把這些東西,整理一份乾淨的交給刑部。他們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
當這份由錦衣衛用「特殊手段」獲取的、堪稱完美的「認罪口供」,連同之前掌握的所有證據,被一同移交到刑部、並由三法司進行聯合覆核之後。
一場,針對「江南市11.15恐襲案」幕後元兇的公開宣判,正式提上了日程。
這一次,沒有再舉行冗長的公開庭審。
因為所有的證據,早已通過媒體公之於眾,鐵證如山。所有的罪犯,也早已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大明啟明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刑部,以大明司法機構的名義,通過大明皇家電視台,向全國及全世界,發布了一份終審判決公告。
公告由刑部尚書親自宣讀。他的身後,是象徵著大明最高司法威嚴的「明鏡高懸」牌匾。
「經查明,犯罪組織『復興緬國陣線』,以其首領吳努山為首,長期在境外從事恐怖主義活動,並於大明啟明元年十一月十五日,策劃並遙控指揮了,針對我大明開南省江南市萬象購物中心的、慘絕人寰的恐怖襲擊。造成我大明無辜國民,一百七十三人死亡,二百五十六人重傷。其行為喪心病狂,人神共憤!」
「其罪行,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經大理寺終審裁定,並報請皇帝陛下御筆硃批,為彰顯國法之威嚴,告慰無辜之亡靈,震懾一切宵小之輩,本司決定,對吳努山等十二名主犯,適用《大明律》中之特殊條款——《懲治叛國及恐怖罪行特別條例》!」
當聽到這個「特別條例」的名字時,所有正在觀看直播的、對大明法律有所了解的人,都倒吸了一口涼氣!
因為,他們知道,這個條例,是大明立國之後,專門針對那些對國家和人民,犯下了最嚴重、最不可饒恕罪行的罪犯,所設立的最高等級刑罰!
刑部尚書的聲音,在這一刻,變得無比的冰冷與肅殺,充滿了不容置疑的威嚴。
「依據該條例第七條之規定:凡主謀、策劃、實施,對我國國民及國家安全,造成大規模傷亡之後果的恐怖活動之首惡,罪無可赦,當處……」
他頓了頓,一字一頓地吐出了那兩個,在現代文明社會,已經極少被提及的、充滿了血腥與古老威嚴的詞語:
「斬首之刑!」
「為彰顯王法,以儆效尤,所有刑罰,皆在判決宣告之後,於承天市郊外,」
「公開執行!立即執行!!」
「轟——!!!」
這個判決結果,如同引爆了一顆核彈,瞬間在全球範圍內,掀起了滔天巨浪!
斬首!
公開斬首!
所有的人都驚呆了!
他們想過,這些人會被判處死刑。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會是以這種充滿了中世紀色彩的、最具視覺衝擊力、也最具威懾意味的古老極刑!
這已經不僅僅是單純的處決了。
這是一種姿態!
是那個東方帝國,在用一種最原始、最野蠻、也最不容置疑的方式,向全世界宣告:
對於膽敢傷害其子民的恐怖分子,他們將不會給予任何一絲一毫的、屬於現代文明的「體面」!
等待他們的,只有最古老、最直接、也最能震懾人心的……
血債血償!
判決宣告之後,那十二名早已在詔獄中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罪魁禍首,在聽到自己的最終下場時,徹底地崩潰了。
當他們被從地牢中拖出來,被告知自己即將被拉到萬民圍觀的廣場上,像中世紀的罪犯一樣,被砍掉腦袋時。
吳努山,這位昔日的「復興者」,當場便因為極度的恐懼,而導致心膽俱裂,口吐白沫,直接昏死了過去。
而其餘的頭目,更是哭嚎著,咒罵著,祈求著,一個個醜態百出,狼狽不堪。
然而,這一切都已於事無補。
與此同時,當這個判決結果,傳遍大明的大街小巷時。
整個國家,在短暫的震驚之後,爆發出了一陣,比上一次更為狂熱、也更為解氣的……巨大歡呼!
「斬首!斬首!斬首!太好了!就該這樣!!」
「陛下聖明啊!對待這群畜生,就不能用什麼文明的手段!就該用最原始的方法,讓他們身首異處!!」
「公開行刑!太解氣了!我要去!我一定要去承天!我要親眼看著,這群人渣的腦袋,是怎麼掉下來的!」
「這才是真正的,雖遠必誅!不僅要誅其身,更要誅其心!讓所有人都看看,與我大明為敵的下場!」
民眾的反應,是如此的狂熱。
因為,這種古老的、充滿了儀式感的刑罰,恰恰,滿足了他們心中,那種最樸素的、「殺人償命,血債血償」的……正義觀。
一場,即將震驚全世界的、在21世紀的現代都市裡,上演的……公開斬首,就此進入了最後的倒計時。
而林北辰,在御筆硃批,簽下那份同意執行斬首的判決書時。
他的臉上,沒有絲毫的波瀾。
他知道,他要的不僅僅是復仇。
他要的是……震懾。
是用這十二顆,沾滿了罪惡的頭顱,去震懾所有,那些還潛藏在陰暗角落裡,對他,對他的帝國,心懷叵測的敵人。
要讓他們,在未來每一次想要對大明伸出罪惡之手時。
都會,情不自禁地摸一摸……
自己脖子上的那顆腦袋,是否,還安好。
在帝都承天市郊,那座終年不見天日,令人聞之色變的錦衣衛詔獄之內,一場更為古老、也更為直接的「審判」,正在悄然進行。
這裡沒有律師,沒有法官,更沒有所謂的「人權公約」。
有的,只是冰冷的石牆、昏暗的油燈、以及錦衣衛通過系統賦予而傳承下來的一百零八套酷刑。
「復興緬國陣線」的最高負責人吳努山,和他那十一名核心頭目,被分別關押在最深處完全隔音的「天字號」牢房內。
等待他們的,不再是五星級酒店的美酒佳肴,而是由最頂尖的專業人士,為他們精心準備的審訊盛宴。
錦衣衛指揮使魏仁宇並沒有親自參與審訊。
對於這種已經沒有任何反抗能力的階下囚,他早已失去了興趣。他只是下達了一道簡潔而冰冷的命令:
「撬開他們的嘴,挖出他們腦子裡,所有有價值的東西。」
於是,在接下來的七天七夜裡。
吳努山等人,深刻地,體會到了,什麼,叫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們經歷了,能讓人在極度清醒的狀態下,感受到皮膚被一寸寸剝離痛苦的「剝皮刑」。
經歷了,能讓人體驗到骨骼被一節節碾碎,卻又被秘藥吊住性命的「碾骨凳」。
也經歷了,能將人心中最深層的恐懼,無限放大,最終導致精神徹底崩潰的「幻心散」。
起初,他們中的一些人,還試圖依靠所謂的「意志」和「信仰」進行抵抗。
然而,在錦衣衛那早已將折磨上升為一門「藝術」的專業手段面前,任何所謂的意志,都顯得那麼的可笑和不堪一擊。
第七天。
當魏仁宇再次走進那間充滿了血腥與藥草混合氣味的審訊室時,他看到的是,十二個已經徹底失去了人形的、如同爛泥般癱軟在刑架上的……「招供機器」。
他們的眼神,早已失去了所有的神采,只剩下最原始的、對一切活物條件反射般的恐懼。
「大人。」負責審訊的錦衣衛千戶,遞上了一份厚達數百頁的、詳細到令人髮指的口供:
「都招了。從他們組織成立的第一天起,收到的每一筆黑錢,發展的每一個成員,策劃的每一次襲擊,都一五一十全部吐乾淨了。」
魏仁宇接過那份沉甸甸的口供,滿意地點了點頭。
「很好,把這些東西,整理一份乾淨的交給刑部。他們已經沒有利用價值了。」
當這份由錦衣衛用「特殊手段」獲取的、堪稱完美的「認罪口供」,連同之前掌握的所有證據,被一同移交到刑部、並由三法司進行聯合覆核之後。
一場,針對「江南市11.15恐襲案」幕後元兇的公開宣判,正式提上了日程。
這一次,沒有再舉行冗長的公開庭審。
因為所有的證據,早已通過媒體公之於眾,鐵證如山。所有的罪犯,也早已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大明啟明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刑部,以大明司法機構的名義,通過大明皇家電視台,向全國及全世界,發布了一份終審判決公告。
公告由刑部尚書親自宣讀。他的身後,是象徵著大明最高司法威嚴的「明鏡高懸」牌匾。
「經查明,犯罪組織『復興緬國陣線』,以其首領吳努山為首,長期在境外從事恐怖主義活動,並於大明啟明元年十一月十五日,策劃並遙控指揮了,針對我大明開南省江南市萬象購物中心的、慘絕人寰的恐怖襲擊。造成我大明無辜國民,一百七十三人死亡,二百五十六人重傷。其行為喪心病狂,人神共憤!」
「其罪行,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經大理寺終審裁定,並報請皇帝陛下御筆硃批,為彰顯國法之威嚴,告慰無辜之亡靈,震懾一切宵小之輩,本司決定,對吳努山等十二名主犯,適用《大明律》中之特殊條款——《懲治叛國及恐怖罪行特別條例》!」
當聽到這個「特別條例」的名字時,所有正在觀看直播的、對大明法律有所了解的人,都倒吸了一口涼氣!
因為,他們知道,這個條例,是大明立國之後,專門針對那些對國家和人民,犯下了最嚴重、最不可饒恕罪行的罪犯,所設立的最高等級刑罰!
刑部尚書的聲音,在這一刻,變得無比的冰冷與肅殺,充滿了不容置疑的威嚴。
「依據該條例第七條之規定:凡主謀、策劃、實施,對我國國民及國家安全,造成大規模傷亡之後果的恐怖活動之首惡,罪無可赦,當處……」
他頓了頓,一字一頓地吐出了那兩個,在現代文明社會,已經極少被提及的、充滿了血腥與古老威嚴的詞語:
「斬首之刑!」
「為彰顯王法,以儆效尤,所有刑罰,皆在判決宣告之後,於承天市郊外,」
「公開執行!立即執行!!」
「轟——!!!」
這個判決結果,如同引爆了一顆核彈,瞬間在全球範圍內,掀起了滔天巨浪!
斬首!
公開斬首!
所有的人都驚呆了!
他們想過,這些人會被判處死刑。但他們萬萬沒有想到,會是以這種充滿了中世紀色彩的、最具視覺衝擊力、也最具威懾意味的古老極刑!
這已經不僅僅是單純的處決了。
這是一種姿態!
是那個東方帝國,在用一種最原始、最野蠻、也最不容置疑的方式,向全世界宣告:
對於膽敢傷害其子民的恐怖分子,他們將不會給予任何一絲一毫的、屬於現代文明的「體面」!
等待他們的,只有最古老、最直接、也最能震懾人心的……
血債血償!
判決宣告之後,那十二名早已在詔獄中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罪魁禍首,在聽到自己的最終下場時,徹底地崩潰了。
當他們被從地牢中拖出來,被告知自己即將被拉到萬民圍觀的廣場上,像中世紀的罪犯一樣,被砍掉腦袋時。
吳努山,這位昔日的「復興者」,當場便因為極度的恐懼,而導致心膽俱裂,口吐白沫,直接昏死了過去。
而其餘的頭目,更是哭嚎著,咒罵著,祈求著,一個個醜態百出,狼狽不堪。
然而,這一切都已於事無補。
與此同時,當這個判決結果,傳遍大明的大街小巷時。
整個國家,在短暫的震驚之後,爆發出了一陣,比上一次更為狂熱、也更為解氣的……巨大歡呼!
「斬首!斬首!斬首!太好了!就該這樣!!」
「陛下聖明啊!對待這群畜生,就不能用什麼文明的手段!就該用最原始的方法,讓他們身首異處!!」
「公開行刑!太解氣了!我要去!我一定要去承天!我要親眼看著,這群人渣的腦袋,是怎麼掉下來的!」
「這才是真正的,雖遠必誅!不僅要誅其身,更要誅其心!讓所有人都看看,與我大明為敵的下場!」
民眾的反應,是如此的狂熱。
因為,這種古老的、充滿了儀式感的刑罰,恰恰,滿足了他們心中,那種最樸素的、「殺人償命,血債血償」的……正義觀。
一場,即將震驚全世界的、在21世紀的現代都市裡,上演的……公開斬首,就此進入了最後的倒計時。
而林北辰,在御筆硃批,簽下那份同意執行斬首的判決書時。
他的臉上,沒有絲毫的波瀾。
他知道,他要的不僅僅是復仇。
他要的是……震懾。
是用這十二顆,沾滿了罪惡的頭顱,去震懾所有,那些還潛藏在陰暗角落裡,對他,對他的帝國,心懷叵測的敵人。
要讓他們,在未來每一次想要對大明伸出罪惡之手時。
都會,情不自禁地摸一摸……
自己脖子上的那顆腦袋,是否,還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