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詢問被告人劉佳奇
對於被告人辯護律師的辯護策略,主持人衛天曉及時給大家做了解釋:
「相對於綁架過失致人死亡,非法拘禁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名明顯更輕。
何況,被告人律師還暗示了是因為被害人共謀詐騙態度的轉變,刺激到被告人劉佳奇等三人,才成從共謀詐騙變成了非法拘禁。」
「龍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中明確,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剝奪他人身自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如果,在非法拘禁過程中存在毆打、侮辱情況,將會從重處罰。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對而言,《刑法》第二百三十九綁架罪,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現在被害人孫宇凡已經死亡,之前這三人承認犯有綁架罪是為了誣陷栽贓給白澤龍,現在輪到他們自己為主要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有人支招讓他們向只犯有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罪名上靠。」
......
公訴人席位上,歐建輝和呂方陽兩位檢察官顯然沒有料到被告人辯護律師會推翻之前綁架致人死亡的罪名,直接以非法拘禁的罪名進行辯護。
也不怪他們沒有預料到,畢竟作為法律援助律師,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冒險給證據確鑿的犯罪分子冒險做推理性質的辯護的,否則很容易把自己也給搭進去。
而在法庭旁聽席上,于洋和田白卻是互相對視微微一笑。
于洋通過戴明律師事務所的表現,就分析了汪戴明派白雙迪去會見被告人,會帶去什麼樣的策略。
果然,這家黑心律師事務所想出了這麼個陰毒的招數:
這不僅是欺負已經死亡的孫宇凡不能說謊,還要給其安上一個『詐騙犯』的罪名!
毫無疑問,這樣的辯護即便是不成功,也會再次給受害人的家屬帶來二次傷害,畢竟之前孫宇凡的父母就是因為考慮社會影響,刻意迴避孫宇凡參與賭博、騙家裡錢還賭債的情節,才給劉佳奇等人誣陷白澤龍策劃的是綁架案製造了條件。
不過,于洋對劉佳奇等人的做法既然已經做出預判,當然也就是籌劃了應對策略。
只是現在于洋已經在旁聽席上,要實施這個策略,就需要一個能夠在法庭上發言的人。
而這個人,就是之前的一審被告人,現在的證人白澤龍。
當然,于洋在三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何生闡發言時,也動用了【察言觀色】技能,發現對方說的也都是真話。
這說明,應該是劉佳奇等人將自己只犯有非法拘禁罪的偽證詞給兩位法律援助律師,而兩位律師則是忠實地履行了自己為被告人變化的義務。
至於證詞的真假,正是今天這場庭審上需要還原真相的。
審判長胡天揚看向公訴人席位:
「公訴人,就被告人辯護律師認為一審界定三名被告人並非觸犯綁架罪過失致人死亡,而是非法拘禁並過失致人死亡的抗辯,你方有何意見。」
呂方陽檢察官舉手後起身發言:
「報告審判長,檢方不同意被告人律師的推論,並且我在這裡需要提醒對方律師的是,在一審庭審中現在的三名被告人提交的證詞顯示,他們承認自5月23日一開始,他們就執行的綁架計劃。」
何生闡律師立即舉手起身:
「審判長,我反對!」
「檢方律師所說的一審中被告人提供的證詞,已經在後續的補充偵查中證明是偽證詞,不能再繼續採信。」
呂方陽也不甘示弱:
「正因為現在的被告人三人存在作偽證的先例,所以我想請問被告人變化律師,你們得出的三人對被害人實施的是非法拘禁犯罪而非綁架,是基於什麼證據?
難道也是這三名被告人的證詞嗎?」
何生闡點點頭:
「公訴人,我方的結論確實只有被告人的證詞。
但是請公訴人注意的是,作為刑事法律案件,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無罪推定』,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我方當事人實施的是非法拘禁,那就不能推定當時實施的是綁架勒索犯罪。」
「至於三名被告人存在作偽證的情況,這一點我方不否認。
但也正因為三名被告人的偽證是承認一開始是綁架罪致人死亡的重罪,說明三人對綁架、非法拘禁等罪名不是很清楚利害關係,也就客觀說明現在的證詞具備一定的可信性。」
呂方陽微微皺眉,看來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律師確實有些難纏。
目前控辯雙方都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證明到底被告人對被害人到底做了什麼,為今之計,只能從被告人的證詞中找到漏洞或者從邏輯上辯駁。
思忖至此,兩位檢察官眼神稍微交流,歐建輝便舉手向法官提出申請:
「報告審判長,公訴人申請詢問被告人。」
審判長胡天揚看了向被告人律師一眼,見對方沒有什麼表示異議的意思,又與兩位合議庭成員簡單交換意見,便馬上開口道:
「同意公訴人詢問被告人。」
歐建輝對合議庭微微躬身表示感謝,隨即雙眼緊緊盯著劉佳奇:
「被告人劉佳奇,按照被害人孫宇凡死亡的6月5日當晚,發生了什麼事情?」
于洋的目光也看向劉佳奇,發動【察言觀色】技能盯著對方。
劉佳奇雙眼沒有去看問話的檢察官歐建輝,而是微微低著頭,看上去有點像在地上找什麼東西:
「嗯,那天孫宇凡不知道怎麼回事,說好的要一起再騙他父母100萬,但不知道為何他就突然後悔了。」
「然後,我們三個就比較著急,說好的的事情,他不願意了,我們就用繩子把他捆在凳子上,然後他又在大喊大叫,我們害怕他引來其他人,就用毛巾堵住他的嘴。」
「然後,然後....」
劉佳奇唯諾幾句,才繼續說道:
「然後,也不知道怎麼著,他就憋死了。」
隨著劉佳奇這句話說出來,旁聽席上孫宇凡的母親哇的一聲哭了出來。
「相對於綁架過失致人死亡,非法拘禁過失致人死亡的罪名明顯更輕。
何況,被告人律師還暗示了是因為被害人共謀詐騙態度的轉變,刺激到被告人劉佳奇等三人,才成從共謀詐騙變成了非法拘禁。」
「龍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中明確,非法拘禁罪是指非法剝奪他人身自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如果,在非法拘禁過程中存在毆打、侮辱情況,將會從重處罰。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對而言,《刑法》第二百三十九綁架罪,規定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現在被害人孫宇凡已經死亡,之前這三人承認犯有綁架罪是為了誣陷栽贓給白澤龍,現在輪到他們自己為主要犯罪嫌疑人,極有可能有人支招讓他們向只犯有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罪名上靠。」
......
公訴人席位上,歐建輝和呂方陽兩位檢察官顯然沒有料到被告人辯護律師會推翻之前綁架致人死亡的罪名,直接以非法拘禁的罪名進行辯護。
也不怪他們沒有預料到,畢竟作為法律援助律師,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冒險給證據確鑿的犯罪分子冒險做推理性質的辯護的,否則很容易把自己也給搭進去。
而在法庭旁聽席上,于洋和田白卻是互相對視微微一笑。
于洋通過戴明律師事務所的表現,就分析了汪戴明派白雙迪去會見被告人,會帶去什麼樣的策略。
果然,這家黑心律師事務所想出了這麼個陰毒的招數:
這不僅是欺負已經死亡的孫宇凡不能說謊,還要給其安上一個『詐騙犯』的罪名!
毫無疑問,這樣的辯護即便是不成功,也會再次給受害人的家屬帶來二次傷害,畢竟之前孫宇凡的父母就是因為考慮社會影響,刻意迴避孫宇凡參與賭博、騙家裡錢還賭債的情節,才給劉佳奇等人誣陷白澤龍策劃的是綁架案製造了條件。
不過,于洋對劉佳奇等人的做法既然已經做出預判,當然也就是籌劃了應對策略。
只是現在于洋已經在旁聽席上,要實施這個策略,就需要一個能夠在法庭上發言的人。
而這個人,就是之前的一審被告人,現在的證人白澤龍。
當然,于洋在三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何生闡發言時,也動用了【察言觀色】技能,發現對方說的也都是真話。
這說明,應該是劉佳奇等人將自己只犯有非法拘禁罪的偽證詞給兩位法律援助律師,而兩位律師則是忠實地履行了自己為被告人變化的義務。
至於證詞的真假,正是今天這場庭審上需要還原真相的。
審判長胡天揚看向公訴人席位:
「公訴人,就被告人辯護律師認為一審界定三名被告人並非觸犯綁架罪過失致人死亡,而是非法拘禁並過失致人死亡的抗辯,你方有何意見。」
呂方陽檢察官舉手後起身發言:
「報告審判長,檢方不同意被告人律師的推論,並且我在這裡需要提醒對方律師的是,在一審庭審中現在的三名被告人提交的證詞顯示,他們承認自5月23日一開始,他們就執行的綁架計劃。」
何生闡律師立即舉手起身:
「審判長,我反對!」
「檢方律師所說的一審中被告人提供的證詞,已經在後續的補充偵查中證明是偽證詞,不能再繼續採信。」
呂方陽也不甘示弱:
「正因為現在的被告人三人存在作偽證的先例,所以我想請問被告人變化律師,你們得出的三人對被害人實施的是非法拘禁犯罪而非綁架,是基於什麼證據?
難道也是這三名被告人的證詞嗎?」
何生闡點點頭:
「公訴人,我方的結論確實只有被告人的證詞。
但是請公訴人注意的是,作為刑事法律案件,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無罪推定』,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我方當事人實施的是非法拘禁,那就不能推定當時實施的是綁架勒索犯罪。」
「至於三名被告人存在作偽證的情況,這一點我方不否認。
但也正因為三名被告人的偽證是承認一開始是綁架罪致人死亡的重罪,說明三人對綁架、非法拘禁等罪名不是很清楚利害關係,也就客觀說明現在的證詞具備一定的可信性。」
呂方陽微微皺眉,看來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律師確實有些難纏。
目前控辯雙方都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證明到底被告人對被害人到底做了什麼,為今之計,只能從被告人的證詞中找到漏洞或者從邏輯上辯駁。
思忖至此,兩位檢察官眼神稍微交流,歐建輝便舉手向法官提出申請:
「報告審判長,公訴人申請詢問被告人。」
審判長胡天揚看了向被告人律師一眼,見對方沒有什麼表示異議的意思,又與兩位合議庭成員簡單交換意見,便馬上開口道:
「同意公訴人詢問被告人。」
歐建輝對合議庭微微躬身表示感謝,隨即雙眼緊緊盯著劉佳奇:
「被告人劉佳奇,按照被害人孫宇凡死亡的6月5日當晚,發生了什麼事情?」
于洋的目光也看向劉佳奇,發動【察言觀色】技能盯著對方。
劉佳奇雙眼沒有去看問話的檢察官歐建輝,而是微微低著頭,看上去有點像在地上找什麼東西:
「嗯,那天孫宇凡不知道怎麼回事,說好的要一起再騙他父母100萬,但不知道為何他就突然後悔了。」
「然後,我們三個就比較著急,說好的的事情,他不願意了,我們就用繩子把他捆在凳子上,然後他又在大喊大叫,我們害怕他引來其他人,就用毛巾堵住他的嘴。」
「然後,然後....」
劉佳奇唯諾幾句,才繼續說道:
「然後,也不知道怎麼著,他就憋死了。」
隨著劉佳奇這句話說出來,旁聽席上孫宇凡的母親哇的一聲哭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