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對不起,連非法拘禁都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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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洋此話一出,別說把檢方兩位檢察官氣的夠嗆,就連直播間裡也是一片唏噓:

  {雖然說初生牛犢不怕虎,但被告人律師這麼頭鐵的,我還是第一次見。}

  {要是被檢方抓住作偽證的把柄,這位申城來的年輕律師恐怕是回不去申城了。}

  就連一向沉穩的衛天曉也不由微皺眉頭......

  法庭上,吃了于洋幾次癟的呂方陽嘴角不由微微上揚,顧不上審判長說話,搶白道:

  「作為公訴人,我需要提醒被告人律師。

  根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相關規定,在案件偵查、審判階段,犯罪嫌疑人或者刑事案件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簽署具結書的,可以對其依法從寬處理!」

  說罷,呂方陽不再看向于洋,而是目光灼灼盯著被告席上的白澤龍。

  很明顯,呂方陽的話可以認為是對于洋『囂張態度』的警告,也可以認為是對白澤龍進行認罪認罰的勸導。

  被呂方陽侵略性的目光盯著,白澤龍先是心中一沉,但想起剛才于洋那充滿勝利火焰的額目光,頓時心中湧起莫大勇氣,竟然也迎著呂方陽的目光回盯了過去。

  于洋把一切都看在心裡,不緊不慢又拿出一份材料:

  「審判長請允許我向法庭提交有關本案被害人孫宇凡生前部分經濟活動的證據。」

  此言一出,無論是合議庭還是公訴人,全都懵了。

  于洋你是被告人辯護律師,你怎麼搜集了被害人相關的證據?

  即便是干搜集證據的活,頂多也只是搜集劉佳奇等人的就可以了。

  被害人孫宇凡客觀上已經死亡,再怎麼搜集證據也改變不了這一事實,難不成你發現孫宇凡沒死?或者死者不是孫宇凡?

  審判長胡天揚安排書記員拿到于洋提供的證據,直接通過投影在大屏幕上播放:

  證據1:《借據》(複印件)今向張XX借款10萬元,約定周利息10%,一個月內還清本息。5月1日,孫宇凡,(手印)(身份證複印件)......

  證據2:《借據》(複印件)今向劉X借款5萬元,約定周利息9%,15日內還清本息。5月3日,孫宇凡,(手印)(身份證複印件)......

  證據3:(複印件)4月27日,欠王XX15萬元,以本人孫宇凡名下奔馬車一台抵扣......

  證據4:(原件)今欠同學李XX共500元,本月底還清,不還是狗!4月20日孫宇凡......

  ......

  證據7:(影印件)河口市理工大學關於孫X凡退學處理決定......經查,2014級孫X凡,因參與網絡賭博,影響惡劣,......

  證據8:(原件)孫宇凡XX行銀行卡流水.......

  ......

  一張張從幾百塊到十幾萬數額不等的欠條,一份份有關孫宇凡參與網絡賭博的證據,一顆顆鮮紅的手印,都無聲地告訴所有人,孫宇凡在被害前的幾個月,深陷賭博、欠高利貸的困境。

  歐建輝和呂方陽嘴巴微張,對於被害人孫宇凡參與賭博欠下高利貸,他們是知情的,否則孫宇凡也不會被催債公司的劉佳奇給盯上控制住。

  之所以檢察院沒有深究孫宇凡參與賭博的事情,一方面與死者被非法拘禁、綁架關係不大;另一方面,死者家屬也不願意把兒子賭博欠債的事情公之於眾。

  現在被告人律師把這些資料擺到檯面上,難道是想搞一個『受害人有罪論』?

  況且,更令人費解的是,一個律師,他是如何獲得這麼多證據的?證據中竟然還包含孫宇凡的銀行流水!

  「審判長!我對被告人律師獲取證據的合法性表示質疑!」

  呂方陽脫口而出,不過他沒有質疑證據真實性,畢竟他也了解一些內容,僅僅對于洋獲取證據的渠道作出質疑。

  審判長胡天揚也是一臉問號,據他所知法庭根本就沒有簽發過給于洋的律師調查令,對於被害人銀行流水一類的證據于洋不可能拿到的。

  「篤!」

  「被告人律師于洋,需要你先解釋你的證據合法性來源!」


  于洋微微一笑:

  「審判長,以上相關證據均通過合法來源獲取,並且有相關人員的姓名、聯繫方式。」

  「關於孫宇凡的處分決定,之前就張貼在河口理工大學校園牆,在校園網上也有公示,並且我這裡還有部分知情同學的聊天錄音和記錄。

  大部分的欠條,是我通過找到孫宇凡的債權人,通過購買複印件的形式,花100元至200元不等購買的複印件,至於原件,當事人表示還要留著找孫宇凡家屬要帳。

  對於部分孫宇凡同學的欠條,我直接幫孫宇凡還給了同學們,因此拿到了原件。

  孫宇凡參與賭博的相關資料,一部分是其同學提供,一部分是學校公開的相關資料和反網絡賭博資料。

  至於孫宇凡幾張銀行卡流水,是部分債權人將孫宇凡起訴至河口市幾個區的基層法院時,相關人員調取的材料。

  所以,這幾份材料的真實性只需要向幾個基層法院核實一下就可以了。

  ......」

  于洋的解釋打消了合議庭成員和網友的疑惑,但隨之而來的,是對于洋展示這些證據目的的困惑,就連法庭上也開始有人竊竊私語。

  「肅靜!」

  胡天揚又敲了兩下法槌,追問道:

  「書記員,向以上幾家基層法院核實證據材料的真實性,」

  「被告人律師,現在陳述你對被告人未參與對被害人非法拘禁的理由!」

  于洋點點頭,指著銀行流水說道:

  「請大家注意,這幾份銀行流水除了顯示被害人孫宇凡在生前的借款行為外,還有頻繁的向境外賭博網站轉帳的記錄。

  這其中,包含了5月23日至6月3日的記錄!

  之所以只能到6月3日,是因為部分債權人聯繫不到孫宇凡,於是6月初到法院起訴了被害人,調取的銀行流水只到6月3日。

  也就是說,孫宇凡在5月23日被劉佳奇等人帶到被告人白澤龍住處後,至少在6月3日之前,是可以自由使用自己的手機,一直在參與網絡賭博的,根本不存在什麼非法拘禁!」

  于洋說到這裡,眼神堅定地看向白澤龍:

  「我的當事人確實見到劉佳奇等人『脅迫』孫宇凡到了自己住處,但他沒有想到的,孫宇凡幾人到其住處只是為了參與網絡賭博,根本沒有非法拘禁的目的。

  況且,孫宇凡早在5月中旬,就已經和家人、朋友斷聯,可以推測目的是為了躲債。

  因此,我的當事人,只是誤認為自己涉及到了對孫宇凡的非法拘禁,實際上只是自己『假想犯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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