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被告人無罪釋放
審判長李立銘:
「篤篤。」
「下面,由被告方做最終陳述。」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于洋的話語還是那麼不緊不慢,習慣性手裡拿著一本案卷。
「上個月18日晚間,星洲鐵道公司所有的一列客車和貨車發生碰撞,新聞對此有過報導。」
「但因為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所以沒有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
「反而是我的當事人齊繼先生,以及其他16名在火車停止期間破窗自救的旅客受到關注。」
「在此,我不想說再談論網上那些對於這些破窗自救人員支持的聲音,因為絕大多數人都是基於樸素的情感進行的支持。
我也不想過多描述一個中州農村來的18歲年輕人,能夠考上光華大學法學院的不易與艱辛。」
「在法庭上,講求的就是法律。這也是為何在已經有16人認罪認罰的情況下,我的當事人拒絕簽署具結書的原因。
他不僅僅是對於自己學業的考量,更是對自己所選的光華大學法學專業的信任,他堅信法律是公平公正,講求證據和事實,一定會給他一個公平的判決。」
「辯論環節,已經論證了無論主觀、客觀我方當事人都沒有犯罪的情況,我想合議庭一定有一個明確的判斷。」
「星洲鐵道有限公司,作為星洲資本在龍國投資的鐵路企業,一定是看好我國的投資環境和經濟增長預期。同時,既然在龍國投資,也一定是要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度。
我相信,一家有責任心的企業,在考慮盈利的同時,更要考量的是兼具的社會效益。但星洲鐵道公司卻在火車發生事故的緊急情況下,不想著積極營救旅客,卻將無辜的17名旅客以刑事自訴的刑事,迫使大部分人認罪認罰,獲得無妄之災。
更是把我的當事人告上法庭,妄圖判有期徒刑12年!這不是一家負責任、有遠見的跨國大型企業應該做的!」
「我希望法庭不僅還我方當事人一個公道,也為了其他16名破窗自救旅客,以及可能乘坐星洲鐵道公司列車的乘客一個公道!」
「我方陳述完畢。」
聽著于洋的陳述,不僅僅是膺翔律師事務所的武律師和張律師,就連星洲鐵道公司的代表袁飛也是一身冷汗。
今天的庭審幸好沒有全網直播,否則星洲鐵道公司在自家火車出現事故的時候,不積極救援,還要把自救旅客告上法庭的事情,肯定會被人噴死。
「咚!」
審判長李立銘把法槌重重敲擊在桌面上。
「雙方陳述完畢,現在宣判。」
書記員:「全體起立!」
隨著法庭上眾人呼呼拉拉全部起立完畢,眾人的目光都落在審判長李立銘身上。
李立銘鄭重宣判道:
「本案申城市第三中級法院審理。」
「針對星洲鐵道有限公司以破壞交通工具罪自行起訴被告人齊繼一案,具有管轄權。」
「本院對於本案的判決全部拿基於龍國現行法律法規。」
「下面宣布合議庭判決結果:
依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破壞交通工具罪的判定標準。
被告人齊繼在8月18日事發當日因處於危險之中,救人心切使用列車配備的專業破窗工具,擊碎車廂緊急出口車窗玻璃,不存在破壞交通工具的主觀故意。
其行為,為應對危險緊急情況的正常行為,對被破壞的車廂緊急出口玻璃不需要進行賠償。
即,駁回原告方對於齊繼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的刑事責任指控,宣判無罪,當庭釋放。
駁回原告方對於齊繼對破損車廂玻璃賠償得到要求。
同時判處原告方星洲鐵道集團有限公司,賠償被告方在訴訟期間合理支出的費用。」
「本判決為申城市第三中級法院鐵路運輸廳一審判決,若原告方不服本判決,認為本判決認定的相關事實或適用法律錯誤,可在規定期限內向上級法院申請上述或提請監察部門審查。」
「本案判決書將在五個工作日內,郵寄給各方留存的地址。」
「咚!咚!」
伴隨著兩聲響亮的法槌聲響起,審判長李立銘鄭重宣布:
「閉庭!」
隨著閉庭的宣布,膺翔律師事務所的武秩律師呆愣在原地。
雖然心中對於判決早有預期,但真的聽到審判長宣布被告人齊繼無論在刑事、民事方面都不用負責任後。
武秩的內心還是難以接受。
主要是回去之後,如何給律所主任鍾建德交代呀!
一旁的張利鵬看到武秩律師雙眼無神,一直在發冷,不禁提醒道:
「武律師?我們這就輸了!要不要繼續上訴?!」
武秩這才回過神來,上訴?怎麼上訴!
當對方律師于洋拿出來什麼鐵路事故調查的規定出來,這起案件就已經是鐵案了。
當前最要緊的不是什麼上訴,而是如何和齊繼以及16名認罪認罰的人員達成和解,否則他們回過神來,反訴星洲鐵道公司,我們律所想要代理星洲資本法務的事情可就全完了!
想到這裡,武秩意識到現場還有一位星洲鐵道公司的代表袁飛,回頭望去,只見袁飛正在打著電話。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給星洲資本在龍國的總裁周雲逸告知今天庭審的結果!
武秩腦袋嗡一下,看來膺翔所高級合伙人的資格想也不要想了,能夠保住自己現在的職位就已經算燒了高香。
即便再難,硬著頭皮也要面對鍾建德!
話說,庭審前自己也是查過對方這個君傾律師事務所的,是一個剛成立一個月的一人制律師事務所。
憑藉膺翔所在申城的地位,憑藉自己在刑事訴訟領域的江湖地位,本來已經沒有什麼律所願意代理這起案件,和之前那16人一樣,逼著對方認罪認罰就是最優解。
沒想到光華大學法學院那些學生多事,賣力支持齊繼的母親打官司,還找來于洋這個這麼厲害的律師!
他是怎麼這麼精準,短時間內就找到鐵路上這麼專業而生僻的規定的?
對!他也是光華大學法學院畢業的!
一定是他們法學院有高人指點,或者光華大學法學院護犢子,和膺翔所作對!
想到這裡武秩似乎對自己的前途有了一絲希望,找到了絕佳的辯解理由。
「篤篤。」
「下面,由被告方做最終陳述。」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于洋的話語還是那麼不緊不慢,習慣性手裡拿著一本案卷。
「上個月18日晚間,星洲鐵道公司所有的一列客車和貨車發生碰撞,新聞對此有過報導。」
「但因為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所以沒有引起廣泛關注和討論。」
「反而是我的當事人齊繼先生,以及其他16名在火車停止期間破窗自救的旅客受到關注。」
「在此,我不想說再談論網上那些對於這些破窗自救人員支持的聲音,因為絕大多數人都是基於樸素的情感進行的支持。
我也不想過多描述一個中州農村來的18歲年輕人,能夠考上光華大學法學院的不易與艱辛。」
「在法庭上,講求的就是法律。這也是為何在已經有16人認罪認罰的情況下,我的當事人拒絕簽署具結書的原因。
他不僅僅是對於自己學業的考量,更是對自己所選的光華大學法學專業的信任,他堅信法律是公平公正,講求證據和事實,一定會給他一個公平的判決。」
「辯論環節,已經論證了無論主觀、客觀我方當事人都沒有犯罪的情況,我想合議庭一定有一個明確的判斷。」
「星洲鐵道有限公司,作為星洲資本在龍國投資的鐵路企業,一定是看好我國的投資環境和經濟增長預期。同時,既然在龍國投資,也一定是要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制度。
我相信,一家有責任心的企業,在考慮盈利的同時,更要考量的是兼具的社會效益。但星洲鐵道公司卻在火車發生事故的緊急情況下,不想著積極營救旅客,卻將無辜的17名旅客以刑事自訴的刑事,迫使大部分人認罪認罰,獲得無妄之災。
更是把我的當事人告上法庭,妄圖判有期徒刑12年!這不是一家負責任、有遠見的跨國大型企業應該做的!」
「我希望法庭不僅還我方當事人一個公道,也為了其他16名破窗自救旅客,以及可能乘坐星洲鐵道公司列車的乘客一個公道!」
「我方陳述完畢。」
聽著于洋的陳述,不僅僅是膺翔律師事務所的武律師和張律師,就連星洲鐵道公司的代表袁飛也是一身冷汗。
今天的庭審幸好沒有全網直播,否則星洲鐵道公司在自家火車出現事故的時候,不積極救援,還要把自救旅客告上法庭的事情,肯定會被人噴死。
「咚!」
審判長李立銘把法槌重重敲擊在桌面上。
「雙方陳述完畢,現在宣判。」
書記員:「全體起立!」
隨著法庭上眾人呼呼拉拉全部起立完畢,眾人的目光都落在審判長李立銘身上。
李立銘鄭重宣判道:
「本案申城市第三中級法院審理。」
「針對星洲鐵道有限公司以破壞交通工具罪自行起訴被告人齊繼一案,具有管轄權。」
「本院對於本案的判決全部拿基於龍國現行法律法規。」
「下面宣布合議庭判決結果:
依據我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破壞交通工具罪的判定標準。
被告人齊繼在8月18日事發當日因處於危險之中,救人心切使用列車配備的專業破窗工具,擊碎車廂緊急出口車窗玻璃,不存在破壞交通工具的主觀故意。
其行為,為應對危險緊急情況的正常行為,對被破壞的車廂緊急出口玻璃不需要進行賠償。
即,駁回原告方對於齊繼構成破壞交通工具罪的刑事責任指控,宣判無罪,當庭釋放。
駁回原告方對於齊繼對破損車廂玻璃賠償得到要求。
同時判處原告方星洲鐵道集團有限公司,賠償被告方在訴訟期間合理支出的費用。」
「本判決為申城市第三中級法院鐵路運輸廳一審判決,若原告方不服本判決,認為本判決認定的相關事實或適用法律錯誤,可在規定期限內向上級法院申請上述或提請監察部門審查。」
「本案判決書將在五個工作日內,郵寄給各方留存的地址。」
「咚!咚!」
伴隨著兩聲響亮的法槌聲響起,審判長李立銘鄭重宣布:
「閉庭!」
隨著閉庭的宣布,膺翔律師事務所的武秩律師呆愣在原地。
雖然心中對於判決早有預期,但真的聽到審判長宣布被告人齊繼無論在刑事、民事方面都不用負責任後。
武秩的內心還是難以接受。
主要是回去之後,如何給律所主任鍾建德交代呀!
一旁的張利鵬看到武秩律師雙眼無神,一直在發冷,不禁提醒道:
「武律師?我們這就輸了!要不要繼續上訴?!」
武秩這才回過神來,上訴?怎麼上訴!
當對方律師于洋拿出來什麼鐵路事故調查的規定出來,這起案件就已經是鐵案了。
當前最要緊的不是什麼上訴,而是如何和齊繼以及16名認罪認罰的人員達成和解,否則他們回過神來,反訴星洲鐵道公司,我們律所想要代理星洲資本法務的事情可就全完了!
想到這裡,武秩意識到現場還有一位星洲鐵道公司的代表袁飛,回頭望去,只見袁飛正在打著電話。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給星洲資本在龍國的總裁周雲逸告知今天庭審的結果!
武秩腦袋嗡一下,看來膺翔所高級合伙人的資格想也不要想了,能夠保住自己現在的職位就已經算燒了高香。
即便再難,硬著頭皮也要面對鍾建德!
話說,庭審前自己也是查過對方這個君傾律師事務所的,是一個剛成立一個月的一人制律師事務所。
憑藉膺翔所在申城的地位,憑藉自己在刑事訴訟領域的江湖地位,本來已經沒有什麼律所願意代理這起案件,和之前那16人一樣,逼著對方認罪認罰就是最優解。
沒想到光華大學法學院那些學生多事,賣力支持齊繼的母親打官司,還找來于洋這個這麼厲害的律師!
他是怎麼這麼精準,短時間內就找到鐵路上這麼專業而生僻的規定的?
對!他也是光華大學法學院畢業的!
一定是他們法學院有高人指點,或者光華大學法學院護犢子,和膺翔所作對!
想到這裡武秩似乎對自己的前途有了一絲希望,找到了絕佳的辯解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