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今天活閻王怎麼沒打鳴?
直播間中不知情的吃瓜群眾們:
「嗯?(⊙o⊙)…」
衛天曉帶著稍微激動的語調解釋道:
「上訴方律師于洋,抓住了檢方最根本的邏輯漏洞,因為檢方所有的論證都是基於死者邱大強是具備特殊體質者。」
「要給嚴俊定罪,就得認定死者邱大強容易受刺激造成死亡的『特殊體質』。」
「但是,基於以上這一點,要給嚴俊判定為『尋釁滋事』,就得承認該『尋釁滋事』中的主要矛盾是死者邱大強引發的,這樣反而沒有辦法給嚴俊定罪!」
衛天曉語速很快,直播間的吃瓜群眾有的聽懂,有的似懂非懂,有的不懂裝懂。
頓時,直播間彈幕:
「牛X!」
「絕殺!」
「牛Xplus!」
......
法庭上,檢方的方正哲檢察官心中一驚(于洋眼中他的腦袋上冒出『震驚+1』的字符)。
作為老檢察官,他也很快反應過來給嚴俊定罪的邏輯漏洞。
原本,檢方在出庭前還認真梳理了一遍證據材料,做好了被告人從主觀動機、證據材料兩方面做減刑辯護的應對準備。
沒想到對方這個年輕律師,不按套路出牌,直接從邏輯上否定了刑事指控的可能性。
「篤篤~」
鄭啟民審判長敲響了法槌。
「對於上訴方關於撤銷刑事罪名判決的理由,檢方有無異議?」
方正哲和齊玄兩人互相對視一眼(→_→)(←_←),表情越發嚴肅。
「檢方有無異議?!」
審判長又催促一句。
方正哲內心再無掙扎,鄭重說道:
「檢方沒有異議。」
被告人席上,嚴俊似乎還沒有反應過來,但是他通過于洋慷慨激昂的言語,和檢方略顯低沉的臉色判斷,似乎是自己這一方占據了上風。
旁聽席上,邱大強的弟弟邱二強、兒子邱元山、兒媳李秀娟面面相覷,和大多數旁聽者一樣,還沒反應過來。
見到似乎法官臉色沒啥變化,邱元山懾於法警威嚴,低聲嘀咕一句:
「我爹有心臟病,誰敢惹誰倒霉!」
見檢方已無異議,審判長鄭啟民接著說道:
「下面,由上訴方陳述有關免於民事賠償訴求的理由。」
于洋眉毛衝著林蘇婉輕挑一下,邪魅一笑,眉目中分明在說:
「怎麼樣,師哥是不是很牛!」
林蘇婉作為已經過了司法考試的光華大學法學院優秀畢業生,當然已經明白剛才師哥于洋已經完成了對檢方的絕殺,刑事罪名大概率會撤銷,接下來的民事部分,就是看能給當事人爭取多少利益、少賠償多少錢的問題了。
林蘇婉頭頂顯示『崇拜+2』,她的右手纖細的玉手偷偷衝著于洋挑起大指,也挑了下眉毛作為回應。
于洋迅速回歸一臉嚴肅,說道:
「第二,我方有關免於民事賠償的理由如下:」
「一審法院判定我方民事賠償的理由是因我的當事人因尋釁滋事過失致人死亡,我方理由首先是已經表述過我方當事人沒有刑事犯罪,就談不上過失致人死亡。因此,我方沒有民事賠償責任。」
稍微頓了頓,于洋緊盯著檢方,正色道:
「其次,理由是經我方認真查證,造成邱大強死亡的原因也並非是一審法院認定的受到刺激引發心臟病,而是因邱大強自己劇烈運動造成的!因此,我方委託人嚴俊,對邱大強的死亡不具備任何責任!」
言畢,于洋表情嚴肅繼續盯著檢方。
一時之間,審判席上審判長和審判員面面相覷,檢方兩位檢察官也是吃驚非小。
旁聽席上,邱家3名旁聽家屬眼神中閃過一抹驚訝之色。
就連被告席上的嚴俊,也是心中一驚。
于洋則是頓時收割十幾分的驚訝值。
審判長鄭啟民:
「對於上訴律師陳述的邱大強死亡另有誘因,是否有相關證據?」
于洋微微一笑,他等的就是這個,隨即發言:
「審判長,我申請詢問我的當事人。」
「可以。」
于洋轉向嚴俊,問道:
「請問當事人,8月28日上午8時13分許,你在你所居住的單元樓電梯中看到邱大強時,邱大強是怎樣的一個裝束?除了煙味,是否還聞到其他味道?」
嚴俊剛開始也是一愣,隨即回答道:
「那天我是去取快遞,順便扔垃圾。」
「邱大強和我一個單元,我家是501,他家701。」
「那天我進一入電梯,首先就是一股很濃的煙味,因為我本身不抽菸,所以對煙味很敏感。」
「電梯裡面,邱大強是光著上身,渾身是汗,只穿著一條運動短褲。」
「對,當時我還聞到了很濃的汗味,也是邱大強身上的。」
「電梯裡面煙味混雜汗味,很是難聞,我才出言制止的。」
于洋點點頭,扭身朝向審判席:
「審判長、審判員,根據我的當事人描述,當天死者邱大強是經歷了劇烈運動後,又在電梯裡面抽菸。」
「邱大強在明知自己心臟不好,做過搭橋手術情況下,還進行劇烈運動、吸菸,這才是誘發其死亡的主要原因!」
檢方兩人聽到于洋的辯護,頭都大了,他們沒想到于洋連招不斷,一招比一招難以反駁。
難怪剛才于洋沒有從質疑證據角度開展辯護,原來在這裡等著,看來該來的還得來!
方正哲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對上訴方律師發言有異議。」
審判長鄭啟民示意檢方發言。
方正哲:
「對於上訴方律師提出事發當天死者邱大強曾經做過高強度運動一事,一審偵查過程中檢方也做過調查。」
「確實邱大強有晨練習慣,這一點曾經造成擾民投訴,但是事發當天申城普降小雨,邱大強當天沒有晨練。」
「這一點,我們調取了小區內當天監控,沒有發現邱大強日常跑步鍛鍊的身影。」
「同時,我們走訪經常被邱大強鍛鍊高聲吼叫騷擾的居民,他們也反應當天沒有聽到邱大強的叫聲。」
一邊說,方正哲還示意工作人員播放了幾張一審過程中收集的證據材料。
一個名叫「4單元701吐槽大會」的群聊記錄:
【金鏟鏟大王(4號樓101)】:『今天活閻王怎麼沒打鳴啊?』
【大唐山上而來(6號樓202)】:『是啊,好不容易周末睡了個懶覺。』
【女兒國國王(6號201)】:『隔壁的,你都PTSD了!』
【渾身是膽結石(7號101)】:『是不是沒聽到老叫驢的聲音還有點不適應?(表情包:斜眼笑,狗頭保命)』
......
「嗯?(⊙o⊙)…」
衛天曉帶著稍微激動的語調解釋道:
「上訴方律師于洋,抓住了檢方最根本的邏輯漏洞,因為檢方所有的論證都是基於死者邱大強是具備特殊體質者。」
「要給嚴俊定罪,就得認定死者邱大強容易受刺激造成死亡的『特殊體質』。」
「但是,基於以上這一點,要給嚴俊判定為『尋釁滋事』,就得承認該『尋釁滋事』中的主要矛盾是死者邱大強引發的,這樣反而沒有辦法給嚴俊定罪!」
衛天曉語速很快,直播間的吃瓜群眾有的聽懂,有的似懂非懂,有的不懂裝懂。
頓時,直播間彈幕:
「牛X!」
「絕殺!」
「牛Xplus!」
......
法庭上,檢方的方正哲檢察官心中一驚(于洋眼中他的腦袋上冒出『震驚+1』的字符)。
作為老檢察官,他也很快反應過來給嚴俊定罪的邏輯漏洞。
原本,檢方在出庭前還認真梳理了一遍證據材料,做好了被告人從主觀動機、證據材料兩方面做減刑辯護的應對準備。
沒想到對方這個年輕律師,不按套路出牌,直接從邏輯上否定了刑事指控的可能性。
「篤篤~」
鄭啟民審判長敲響了法槌。
「對於上訴方關於撤銷刑事罪名判決的理由,檢方有無異議?」
方正哲和齊玄兩人互相對視一眼(→_→)(←_←),表情越發嚴肅。
「檢方有無異議?!」
審判長又催促一句。
方正哲內心再無掙扎,鄭重說道:
「檢方沒有異議。」
被告人席上,嚴俊似乎還沒有反應過來,但是他通過于洋慷慨激昂的言語,和檢方略顯低沉的臉色判斷,似乎是自己這一方占據了上風。
旁聽席上,邱大強的弟弟邱二強、兒子邱元山、兒媳李秀娟面面相覷,和大多數旁聽者一樣,還沒反應過來。
見到似乎法官臉色沒啥變化,邱元山懾於法警威嚴,低聲嘀咕一句:
「我爹有心臟病,誰敢惹誰倒霉!」
見檢方已無異議,審判長鄭啟民接著說道:
「下面,由上訴方陳述有關免於民事賠償訴求的理由。」
于洋眉毛衝著林蘇婉輕挑一下,邪魅一笑,眉目中分明在說:
「怎麼樣,師哥是不是很牛!」
林蘇婉作為已經過了司法考試的光華大學法學院優秀畢業生,當然已經明白剛才師哥于洋已經完成了對檢方的絕殺,刑事罪名大概率會撤銷,接下來的民事部分,就是看能給當事人爭取多少利益、少賠償多少錢的問題了。
林蘇婉頭頂顯示『崇拜+2』,她的右手纖細的玉手偷偷衝著于洋挑起大指,也挑了下眉毛作為回應。
于洋迅速回歸一臉嚴肅,說道:
「第二,我方有關免於民事賠償的理由如下:」
「一審法院判定我方民事賠償的理由是因我的當事人因尋釁滋事過失致人死亡,我方理由首先是已經表述過我方當事人沒有刑事犯罪,就談不上過失致人死亡。因此,我方沒有民事賠償責任。」
稍微頓了頓,于洋緊盯著檢方,正色道:
「其次,理由是經我方認真查證,造成邱大強死亡的原因也並非是一審法院認定的受到刺激引發心臟病,而是因邱大強自己劇烈運動造成的!因此,我方委託人嚴俊,對邱大強的死亡不具備任何責任!」
言畢,于洋表情嚴肅繼續盯著檢方。
一時之間,審判席上審判長和審判員面面相覷,檢方兩位檢察官也是吃驚非小。
旁聽席上,邱家3名旁聽家屬眼神中閃過一抹驚訝之色。
就連被告席上的嚴俊,也是心中一驚。
于洋則是頓時收割十幾分的驚訝值。
審判長鄭啟民:
「對於上訴律師陳述的邱大強死亡另有誘因,是否有相關證據?」
于洋微微一笑,他等的就是這個,隨即發言:
「審判長,我申請詢問我的當事人。」
「可以。」
于洋轉向嚴俊,問道:
「請問當事人,8月28日上午8時13分許,你在你所居住的單元樓電梯中看到邱大強時,邱大強是怎樣的一個裝束?除了煙味,是否還聞到其他味道?」
嚴俊剛開始也是一愣,隨即回答道:
「那天我是去取快遞,順便扔垃圾。」
「邱大強和我一個單元,我家是501,他家701。」
「那天我進一入電梯,首先就是一股很濃的煙味,因為我本身不抽菸,所以對煙味很敏感。」
「電梯裡面,邱大強是光著上身,渾身是汗,只穿著一條運動短褲。」
「對,當時我還聞到了很濃的汗味,也是邱大強身上的。」
「電梯裡面煙味混雜汗味,很是難聞,我才出言制止的。」
于洋點點頭,扭身朝向審判席:
「審判長、審判員,根據我的當事人描述,當天死者邱大強是經歷了劇烈運動後,又在電梯裡面抽菸。」
「邱大強在明知自己心臟不好,做過搭橋手術情況下,還進行劇烈運動、吸菸,這才是誘發其死亡的主要原因!」
檢方兩人聽到于洋的辯護,頭都大了,他們沒想到于洋連招不斷,一招比一招難以反駁。
難怪剛才于洋沒有從質疑證據角度開展辯護,原來在這裡等著,看來該來的還得來!
方正哲舉手示意:
「審判長,我對上訴方律師發言有異議。」
審判長鄭啟民示意檢方發言。
方正哲:
「對於上訴方律師提出事發當天死者邱大強曾經做過高強度運動一事,一審偵查過程中檢方也做過調查。」
「確實邱大強有晨練習慣,這一點曾經造成擾民投訴,但是事發當天申城普降小雨,邱大強當天沒有晨練。」
「這一點,我們調取了小區內當天監控,沒有發現邱大強日常跑步鍛鍊的身影。」
「同時,我們走訪經常被邱大強鍛鍊高聲吼叫騷擾的居民,他們也反應當天沒有聽到邱大強的叫聲。」
一邊說,方正哲還示意工作人員播放了幾張一審過程中收集的證據材料。
一個名叫「4單元701吐槽大會」的群聊記錄:
【金鏟鏟大王(4號樓101)】:『今天活閻王怎麼沒打鳴啊?』
【大唐山上而來(6號樓202)】:『是啊,好不容易周末睡了個懶覺。』
【女兒國國王(6號201)】:『隔壁的,你都PTSD了!』
【渾身是膽結石(7號101)】:『是不是沒聽到老叫驢的聲音還有點不適應?(表情包:斜眼笑,狗頭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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