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全都要」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另一條由拉烏爾介紹的門路,則是在文學沙龍里擔任「話題引導者」,也就是「氣氛組」。

  這些沙龍通常需要一個能有效串聯話題、引導討論、避免冷場的靈魂人物,這類角色一般都是由落魄文人擔當。

  而想要找呂克當氣氛組的,正式普拉蒂埃夫人。

  自從上次沙龍之後,她就對呂克大為改觀。

  在普拉蒂埃夫人眼中,他既受過精英教育,又經歷過貧困,他能填補精英與普羅現實生活體驗之間的鴻溝。

  這正是普拉蒂埃夫人沙龍所需要的調和劑。

  拉烏爾再次充當了中介,普拉蒂埃夫人發出邀請,希望呂克能參加她每周三下午舉行的「周三沙龍」,並擔當引導話題的角色。

  報酬不多,每次兩法郎,但會額外給他一瓶葡萄酒之類的。

  呂克對酒興趣不大,但這瓶酒轉手賣給街區酒館或者認識的雜貨店主,至少也能再換回一法郎多,甚至兩法郎。

  細算下來,跑一趟沙龍的實際收入也和做一次家教差不多。

  而且,在沙龍中露臉,本身就是維繫人脈、提升名聲的重要途徑,這錢賺得就很划算。

  除了拉烏爾給他介紹了幾個賺錢的營生之外,出乎呂克意料的是,西奧教授居然也給找上了他。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西奧教授找上他,有一部分是因為對他在「勒南思想者」俱樂部的被貶低感到憤懣,西奧教授骨子裡欣賞他的才情,在聽聞他經濟依舊拮据後,這才找上了他。

  西奧教授給呂克介紹的工作,是律所的案頭助理。

  許多律師事務所,或者那些需要處理大量日常糾紛案件的初級法庭附屬的訴狀師事務所,都迫切需要一些輔助人手,以應對浩如煙海的卷宗。

  對於這類角色,他們通常並不要求有執照,因為那樣成本太高了,但是也不能是只會機械抄錄的謄寫員。

  事務所們往往需要的是能理解案件邏輯,能快速從繁雜案卷里抓住要點、歸納出關鍵事實,並準確引用整理相關法律條文的人。

  所以,事務所們往往都會找上法學院的學生們。

  在西奧教授以個人信譽擔保的推薦下,呂克很快得到了一家位於聖米歇爾橋附近的事務所的回覆。

  這家名為「勒費和杜瓦爾聯合事務所」的律所,主要處理巴黎城內大量的租賃糾紛、小額債務追償和商業契約執行案。

  他們邀請呂克在周日來所里幫忙整理積累下來的債務糾紛案卷。

  工作量有些繁重,需要閱讀原始訴狀、證詞記錄、契約文件,還要理清糾紛核心,摘錄關鍵事實、當事人的關鍵陳述等。

  並且還要對照《民法典》和《商法典》相關條款,整理出摘要報告,供主辦律師周一快速上手。

  當然了,雖然辛苦,報酬也是相當不菲的。

  工作一天,支付十法郎,這幾乎等於兩次家教或兩次沙龍的收入。

  更重要的是,律所合伙人特別提到,呂克可以自由借閱事務所的《判例彙編》,這是一個極為寶貴的學習機會。

  至於最後一個可能會賺到錢的謀生選項,則是呂克自己發掘的。

  隨著《騎馬》在《費加羅報》傳播開來,因為它那貼近生活的描摹,在眾多小商販小市民中引起了強烈的共鳴。

  這些平日裡為生計奔波的市民,讀著報上埃克托爾的故事,就如同看到了鄰居或是自己生活的某個側影。

  於是,這個故事理所應當的獲得了極大的成功。

  而作為作者的呂克,也就在前幾天收到了第一封讀者來信。

  這大大出乎了他的預料,居然這麼快就有讀者寫信給他了!

  寄來的信,信紙粗糙,字跡也歪歪扭扭,甚至還帶著明顯的拼寫錯誤,落款是「讓諾,拉丁區『好麵包』店主」。

  信中除了表達對故事的喜愛,更多的是訴說生活的窘迫和無奈。

  讀者讓諾的獨子在兩年前應徵入伍,駐防在里昂附近的軍營。

  讓諾夫婦日夜思念,想給兒子寫信問問近況、寄點家鄉的干餅,而且他們的孩子,也是呂克的讀者。

  所以讓諾就鼓起勇氣,自己寫信給杜邦先生,希望看在他是忠實讀者的份上,幫忙代寫一封家書給兒子,這位讀者甚至還在信封里放了一些硬幣。


  捏著這封笨拙卻真誠的信,呂克的心情有些奇異。

  幫粉絲寫家書,與其說是賺錢,不如說其實是給讀者的「粉絲福利」。

  他根本不可能真正靠這個賺錢,但是卻能在讀者對他表達喜愛的時候,回饋一些微小的溫暖。

  呂克在腦中一項項整理著這四條路子,家教、氣氛組、讀者福利還有律所實習。

  家教和沙龍引導維繫人脈和名氣,回饋讀者純屬送溫暖,律所實習,則是專業領域的知識積累,到底選擇那一個更好呢?

  思來想去,呂克最終決定,他全都要了。

  他可不是一拍腦袋決定的!

  這是他根據這些工作的時間安排,還有法學院的上課時間,深思熟慮後的決定。

  現在法國的大學在拿破崙的《大學組織令》塑造下,已經呈現「精英化」特徵。

  而巴黎法學院作為培養司法官僚與法律精英的核心學府,它並非現代意義上的全日制授課,它更注重實踐。

  法學院的課程是必修課加選修課的結合,核心必修課只有寥寥三四門。

  每門課每周授課不過兩到三次,每次兩小時,而且多數安排在上午九點到十一點,或下午兩點到四點這些相對人道的時段。

  至於說選修課,諸如《羅馬法史》、《國際法概論》之類,有的每周只上一次課,更有甚者隔周開講。

  那這就給呂克留下了充裕的時間來賺錢。

  他可以每周兩個下午的當文學伴讀,一個下午或上午出席一次文學沙龍,噹噹氣氛組。

  周末的話就去律所學習,算是提高專業知識技能。

  至於晚上,就是回回粉絲的信,順便看看能不能再寫一本新的長篇小說,再賺點稿費。

  這樣算下來,每周六法郎的教課收入,沙龍約三法郎的收入,再加上周日固定的十法郎律所報酬,每周就能有近二十法郎的收入了。

  這足以支撐他在這間單間裡的生活,並留有繼續寫作和謀劃未來的餘裕。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