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不義財終歸有用,老酒肆自此姓李!
不多時後,宅院門「吱呀」打開。
李雲龍邁步從中走出,幾下便消失在汴梁城的夜色中。
次日正午,范舉睜開惺忪的睡眼,正欲起身!
上身才剛剛抬起,卻嚇得他倒吸了一口涼氣!
身軀猛然躺下!
他抬眼細看!
眉上五寸床頭處正插著一把牛耳尖刀!
若不是他起的慢!
此刻額頭的皮膚怕不是已被割開!
他掙扎著慢慢將身子往下出溜。
脫離了那尖刀的範圍,這才擺腿擰腰從床上坐了起來!
就見那床頭上歪歪扭扭的刻著幾個大字!
『再敢貪贓狗命不保!』
盯著這幾行字。
他大口喘著粗氣,過了好久才咽下一口唾沫,慢慢平靜下來。
這時他才想起昨日下值喝完酒後後腰被尖刀抵住的涼意!
范舉伸手摸了摸脖頸,那窒息之感還猶在心中。
不好!
他連滾帶爬的翻下床,連忙向堂屋跑去!
他三步並作兩步,跑到堂屋桌前,爬上桌子一把掀開牆上掛著的古畫。
隨即眼前一黑,歪倒在桌子上,把茶壺和桌上的杯盤一下踢翻在地上!
「咔嚓!」
瓷片碎了一地,乾癟的橘子骨碌碌滾了好遠,那幾塊果脯也沾滿了灰塵!
馮舉口中發出一陣哀嚎!
「天殺的!我攢了一年才攢的二百貫錢!」
他跌坐在桌子上嚎啕大哭!
范舉邊抹眼淚便爬下桌子,走到一旁的架子旁,伸手拿起了架子上的瓷瓶,伸手便往裡掏!
這不掏還好,一掏更是止不住的罵!
「不當人子!」
「連五兩銀子也不給我留!」
此刻他心中充滿懊悔!
口中不住地嘆氣!
「你母婢也!羅明!若不是聽信你言!將那沉甸甸的銅錢換做交子!」
「便是這賊搬走也得費一番功夫!」
「又信了你那『燈下黑』的鬼話!」
「我那牆角好生生埋著的銅錢怎會被搶去!」
可想到羅明又說狡兔三窟,他連怨也怨不出來了。
他頹然癱坐在地上,口中喃喃。
「不如報官?」
可范舉想了下那錢的來源,又看了眼床頭插著的那把刀。
嘆了口氣,身形縮的更矮。
「我也不知道在那交子上留個記號!這下就算找也找不回來了!」
與此同時,忙活了半夜才回到客棧的李雲龍,悠悠轉醒。
他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哈欠,背上包袱便出了客棧。
剛出客棧思量片刻又回身背了一小口袋酒,才向著金水門的方向走去。
到了王家老店門口,就見王老漢此刻正坐在門口兩眼四處張望。
看見李雲龍前來,他連忙扶著自己的腰,迎了上去。
「好漢!小老兒等你多時了!」
李雲龍一拍包袱,「我帶了錢來!我們進去說!」
「誒!」
王老漢引著李雲龍走進了店內李雲龍伸手從包袱中取出了從那范舉家搜出來的交子,拍在了櫃檯上,又拿出一錠銀子,壓在交子上。
「老丈這是二百貫的交子,和五十兩的銀子!加上昨日的定金,共合三百五十兩銀子!」
「我知道你這店遠不止這個價錢,一時半會兒,我只有這些了!你也別嫌少!」
王老漢看過櫃檯上擺著的交子和銀子連忙開口說道:「好漢你這是作甚!」
「小老兒不是說了只要二百五十貫?」
他伸手卻不知該把哪個推回給李雲龍。
推回交子吧,自己才得一百五十兩銀子,可推回銀子,昨日的定錢加上交子卻有三百兩銀子之多,又與昨日自己所說的話相悖。
他轉身回了內院將昨日收的一百兩銀子拿出來,推到李雲龍懷中,「好漢,小老兒雖說腰杆不硬,但說出去的話就是潑出去的水!」
「況且好漢接了我這店,不得要些銀錢周轉?我豈能趁人之危?」
「我便留下這交子和這一錠銀子!正好這交子路上也方便我帶!到時找個州府換成銀錢便是,買些地做個富家翁,也算了殘此生了。」
李雲龍開口道:「老丈你此話莫不是點我?我本就是趁人之危,才買下你這酒店,你若不收這錢,那便是叫我良心不安!」
王老漢連忙擺手,「好漢莫怪,小老兒並無此意,無心之言,還請千萬見諒!」
李雲龍哈哈一笑:「王老丈,你莫慌,我只是與你玩笑一番!」
王老漢開口說道:「好漢,就這麼定了!你留下一百兩做周轉,老漢我拿著兩百貫交子和這五十兩銀子!」
「你必須答應,要不然我這店就算給了潑皮也不賣給你了!」
「好!」李雲龍答應下來。
二人哈哈大笑!
王老漢伸手從懷中掏出一份書契。
取過櫃檯上的筆墨添上了幾行字。
「這是我托臨街的一個學究寫的書契,好漢你且看過!」
李雲龍接過那張黃紙細細看了起來。
紙上落得墨字清晰有力,最上寫了幾個大字:
『酒肆買賣永斷契』
往下便是蠅頭小楷寫的小字:
【今有賣主王守拙祖遺老店一所,坐落於外城東北隅金水門外,向南第三條巷,門牌七號。東至趙家屠鋪牆根滴水為界,西抵劉記米行後院馬廄,南臨巷道,北靠福源布莊貨倉。】
『計正屋三間』——李雲龍抬頭看了看這昏暗的店堂,樑柱還算齊整,只是牆角的牆皮有些剝落,露出裡面夯土的底子。
【後院廂房兩間,附帶一小天井,內有水井一口。
店內現存:八仙桌四張,長條凳七條,櫃檯一張,算盤一副,釀酒器具若干,大號酒瓮三口,小號酒罈一十二個,粗瓷碗碟若干……
本店持有『榷貨務都曲院』開具酒引一紙,可憑此購入官曲,自行釀酒。
客帳、貨帳俱已交清,如今無欠官稅、無質押典當。如有隱欠,賣主自當清償,與新主無涉。
今此店永賣與買主李雲龍收管,價定銀錢三百貫,實收足訖,永斷買賣,子孫不敢論爭。
恐口無憑,立此契約為證。
賣主王守拙押
買主:
保人:】
李雲龍看過這紙書契,自覺無誤,便取過筆墨在買主一欄上籤上了自己姓名,交還給了王老漢。
「老丈,如此便可?」
李雲龍邁步從中走出,幾下便消失在汴梁城的夜色中。
次日正午,范舉睜開惺忪的睡眼,正欲起身!
上身才剛剛抬起,卻嚇得他倒吸了一口涼氣!
身軀猛然躺下!
他抬眼細看!
眉上五寸床頭處正插著一把牛耳尖刀!
若不是他起的慢!
此刻額頭的皮膚怕不是已被割開!
他掙扎著慢慢將身子往下出溜。
脫離了那尖刀的範圍,這才擺腿擰腰從床上坐了起來!
就見那床頭上歪歪扭扭的刻著幾個大字!
『再敢貪贓狗命不保!』
盯著這幾行字。
他大口喘著粗氣,過了好久才咽下一口唾沫,慢慢平靜下來。
這時他才想起昨日下值喝完酒後後腰被尖刀抵住的涼意!
范舉伸手摸了摸脖頸,那窒息之感還猶在心中。
不好!
他連滾帶爬的翻下床,連忙向堂屋跑去!
他三步並作兩步,跑到堂屋桌前,爬上桌子一把掀開牆上掛著的古畫。
隨即眼前一黑,歪倒在桌子上,把茶壺和桌上的杯盤一下踢翻在地上!
「咔嚓!」
瓷片碎了一地,乾癟的橘子骨碌碌滾了好遠,那幾塊果脯也沾滿了灰塵!
馮舉口中發出一陣哀嚎!
「天殺的!我攢了一年才攢的二百貫錢!」
他跌坐在桌子上嚎啕大哭!
范舉邊抹眼淚便爬下桌子,走到一旁的架子旁,伸手拿起了架子上的瓷瓶,伸手便往裡掏!
這不掏還好,一掏更是止不住的罵!
「不當人子!」
「連五兩銀子也不給我留!」
此刻他心中充滿懊悔!
口中不住地嘆氣!
「你母婢也!羅明!若不是聽信你言!將那沉甸甸的銅錢換做交子!」
「便是這賊搬走也得費一番功夫!」
「又信了你那『燈下黑』的鬼話!」
「我那牆角好生生埋著的銅錢怎會被搶去!」
可想到羅明又說狡兔三窟,他連怨也怨不出來了。
他頹然癱坐在地上,口中喃喃。
「不如報官?」
可范舉想了下那錢的來源,又看了眼床頭插著的那把刀。
嘆了口氣,身形縮的更矮。
「我也不知道在那交子上留個記號!這下就算找也找不回來了!」
與此同時,忙活了半夜才回到客棧的李雲龍,悠悠轉醒。
他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哈欠,背上包袱便出了客棧。
剛出客棧思量片刻又回身背了一小口袋酒,才向著金水門的方向走去。
到了王家老店門口,就見王老漢此刻正坐在門口兩眼四處張望。
看見李雲龍前來,他連忙扶著自己的腰,迎了上去。
「好漢!小老兒等你多時了!」
李雲龍一拍包袱,「我帶了錢來!我們進去說!」
「誒!」
王老漢引著李雲龍走進了店內李雲龍伸手從包袱中取出了從那范舉家搜出來的交子,拍在了櫃檯上,又拿出一錠銀子,壓在交子上。
「老丈這是二百貫的交子,和五十兩的銀子!加上昨日的定金,共合三百五十兩銀子!」
「我知道你這店遠不止這個價錢,一時半會兒,我只有這些了!你也別嫌少!」
王老漢看過櫃檯上擺著的交子和銀子連忙開口說道:「好漢你這是作甚!」
「小老兒不是說了只要二百五十貫?」
他伸手卻不知該把哪個推回給李雲龍。
推回交子吧,自己才得一百五十兩銀子,可推回銀子,昨日的定錢加上交子卻有三百兩銀子之多,又與昨日自己所說的話相悖。
他轉身回了內院將昨日收的一百兩銀子拿出來,推到李雲龍懷中,「好漢,小老兒雖說腰杆不硬,但說出去的話就是潑出去的水!」
「況且好漢接了我這店,不得要些銀錢周轉?我豈能趁人之危?」
「我便留下這交子和這一錠銀子!正好這交子路上也方便我帶!到時找個州府換成銀錢便是,買些地做個富家翁,也算了殘此生了。」
李雲龍開口道:「老丈你此話莫不是點我?我本就是趁人之危,才買下你這酒店,你若不收這錢,那便是叫我良心不安!」
王老漢連忙擺手,「好漢莫怪,小老兒並無此意,無心之言,還請千萬見諒!」
李雲龍哈哈一笑:「王老丈,你莫慌,我只是與你玩笑一番!」
王老漢開口說道:「好漢,就這麼定了!你留下一百兩做周轉,老漢我拿著兩百貫交子和這五十兩銀子!」
「你必須答應,要不然我這店就算給了潑皮也不賣給你了!」
「好!」李雲龍答應下來。
二人哈哈大笑!
王老漢伸手從懷中掏出一份書契。
取過櫃檯上的筆墨添上了幾行字。
「這是我托臨街的一個學究寫的書契,好漢你且看過!」
李雲龍接過那張黃紙細細看了起來。
紙上落得墨字清晰有力,最上寫了幾個大字:
『酒肆買賣永斷契』
往下便是蠅頭小楷寫的小字:
【今有賣主王守拙祖遺老店一所,坐落於外城東北隅金水門外,向南第三條巷,門牌七號。東至趙家屠鋪牆根滴水為界,西抵劉記米行後院馬廄,南臨巷道,北靠福源布莊貨倉。】
『計正屋三間』——李雲龍抬頭看了看這昏暗的店堂,樑柱還算齊整,只是牆角的牆皮有些剝落,露出裡面夯土的底子。
【後院廂房兩間,附帶一小天井,內有水井一口。
店內現存:八仙桌四張,長條凳七條,櫃檯一張,算盤一副,釀酒器具若干,大號酒瓮三口,小號酒罈一十二個,粗瓷碗碟若干……
本店持有『榷貨務都曲院』開具酒引一紙,可憑此購入官曲,自行釀酒。
客帳、貨帳俱已交清,如今無欠官稅、無質押典當。如有隱欠,賣主自當清償,與新主無涉。
今此店永賣與買主李雲龍收管,價定銀錢三百貫,實收足訖,永斷買賣,子孫不敢論爭。
恐口無憑,立此契約為證。
賣主王守拙押
買主:
保人:】
李雲龍看過這紙書契,自覺無誤,便取過筆墨在買主一欄上籤上了自己姓名,交還給了王老漢。
「老丈,如此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