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約見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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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爾莎雖然有家族的身份。

  但說到底也只是一個孩子。

  別人會給她一個面子,她卻做不了什麼事。

  她的權利不來自於自己,來自於她的父親。

  「那你們查出來《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本小說是誰寫的了嗎?」希爾莎想起卡爾擺脫的事情。

  「這個稍微一打聽就知道,文學圈的基本都知道,聽說是一個叫卡爾·貝克的中學生,不得不說這人真有兩把刷子。」

  「我就知道,報紙上說是中學生的時候,我就知道可能是他了。」希爾莎握緊拳頭,氣哼哼的說:「白讓他坐一個月的車子,連我都瞞著。」

  「大小姐,你認識這個作者!」威克問道。

  「以後不准在這個報紙上再發表詆毀這本書了,尤其是不要在報紙上登這篇文章是誰寫的,你聽到了嗎?」希爾莎盯著威克,眼神少見的有些凶光。

  「這……」威克露出難為的表情,他才剛開始在報紙上開始活動,下一期的文章都寫好了都,這次他寫的書評更加的離譜。

  肖恩見狀舉起了拳頭。

  威克連忙認慫表示自己肯定不會發了。

  不過他發不發已經不重要了,他只是一份小報而已。

  ·

  卡爾寫了大半個月的《美國悲劇》。

  已經寫了小半本了。

  這本書卡爾已經計劃好了要在那家出版社出版。

  弗朗西斯聽說他又寫了新的小說,就幫卡爾聯繫了他出版書籍的公司。查爾斯·斯克里納出版社。

  這個出版社已經成立了有六十年,算是一個老牌的出版社了。

  弗朗西斯還向他的編輯麥爾斯威爾·鉑金斯介紹了卡爾。

  卡爾和他約好了今天來看一下卡爾已經寫的稿子。

  雖然他看過《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本書,但是那只是一個中篇。

  雖然卡爾中篇寫的十分的好,也因為這本書初進了文學圈子,

  但可長篇小說和中篇小說完全不是一個性質,

  二者的寫法也自然不同。

  而且他還聽說卡爾只用了半個月就寫了快二十萬字。

  這創作速度確實讓人有些難以相信。

  寫純文學小說,日更一萬什麼水平。

  他從來沒有聽過。

  就連通俗小說家也沒有這麼快的手速。

  卡爾的解釋是自己有一個無音打字機,這才能寫的很快。

  但卡爾心中想說的是,要是有個鍵盤,日更兩萬不再話下。

  因此鉑金斯約了卡爾要看一看他寫的稿子。

  《美國悲劇》這本小說和《了不起的蓋茨比》相同之處就在與人設。

  它們都是在討論美國夢的虛幻,以及社會階層的固化和不公。

  雖然這種話題都是老生常談,

  但是真的寫的好的沒幾個,更沒有幾個能以小人物的經歷來反映出整個社會的矛盾。

  卡爾和麥爾斯約在下午。

  中午吃完了飯,卡爾就沒有再回教室,和羅恩打了一聲招呼就走了。

  羅恩現在對卡爾十分的寬容。

  《初戀》這本小說讓羅恩對卡爾有了改觀,而他知道《了不起的蓋茨比》當真是卡爾寫的。他看完這本書過後,已經對卡爾完全是另一種態度了。

  他甚至都懷疑卡爾還上大學幹啥。

  以他的寫作水平,就算是哈佛文學系出來的學生,估計都沒有卡爾強吧。

  不過卡爾強調自己想要上大學。

  所以他也不多說什麼。

  卡爾和鉑金斯約在社區的一家咖啡館。

  兩人第一次見面。

  如其他人見到卡爾時候一樣。

  即使知道卡爾是個中學生。

  可鉑金斯還是吃了一驚,他有點難以相信《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本小說是這樣一個年輕人寫的。

  雖然他知道在文學界總是不乏少年天才出現。


  可卡爾還是讓他忍不住的稱讚。

  「鉑金斯先生您喝點什麼。」卡爾和鉑金斯握手。

  這些日子他已經見了許多比鉑金斯年紀要大的多的人了。

  所以完全沒有拘謹的感覺。

  「一杯美式就行。」鉑金斯脫下外套把衣服放到衣架上,還未坐下,他就說道:「卡爾,我知道像你這樣的年輕人創作的欲望總是很強,但是你知道的文學創作不似通俗小說,他是一門嚴謹的藝術,速成不了,有的作家有可能一年都寫不出來一部二十萬字的小說……」

  「人和人之間是有差距的,鉑金斯先生,就像你也不相信,我這個年輕是不可能寫出《了不起的蓋茨比》這樣的小說吧。」

  鉑金斯一愣。覺得卡爾說的對,人和人確實不一樣。「那我能看一下你已經寫到哪裡了嗎?現在看,如果有問題的地方,還能重新回過頭來返修一下,我聽弗朗西斯說你打算寫七十萬字。」

  「目前計劃是這樣,弗朗西斯離開芝加哥的時候,他也看了十萬字,不知道他有沒有和你說過這本書的內容。」卡爾問道。

  鉑金斯搖了搖頭。「他一直再說,不要當小弟,要來不及了,我不知道什麼意思,反正他去巴黎了,說要找個安靜的地方去寫作。」

  卡爾想起自己在寫到十萬字的時候邀請弗朗西斯和海明威看了一眼初稿。

  他們兩人看完之後當時都沉默了。

  弗朗西斯說自己要去巴黎,不要再待在美利堅,不然總是會想要來看卡爾寫到了哪裡,他會很有壓力。

  沒想到他真的走了。

  海明威當時也說要走,他說要離開這個社區,不然會一直活在卡爾的陰影一下。

  總之他們兩個對卡爾的評價是他太變態了,他們才剛剛打賭了半個月的時間,卡爾就當起了卷王,寫了一個十萬字的開篇,而且開篇看起來還不錯。

  可他們兩個還沒有動筆的意思。

  因為他們創作確實需要靈感。

  通俗小說需要設計,嚴肅文學需要的是靈感。

  不過寫的好的文學小說名聲確實比通俗小說家要好很多。

  但是卡爾寫作好像不需要靈感,這讓他們害怕。

  「那您先看看吧,我想如果我們能先確定彼此之間的意向,我可能在接下來的寫作過程中會更有動力。」

  鉑金斯戴上他那個白框眼鏡,接卡爾遞過來的稿子。

  「不得不說,卡爾你取名字真有一手《美國悲劇》,除了你怕不是沒人敢這樣取書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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