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知州判刑沈家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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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稍作停頓,繼續清晰陳詞:「人證方面,永安縣九品巡檢、民婦兄長陸伯宏,可證林映漁『毆傷官員』;沈家僕從石頭,可證林映漁登堂入室,言行僭越、屢次辱及主母;另,民婦請託麟海水師偵查詢訪,有數名水軍官兵可作證,言明沈容之在海外與林氏婚娶同居、另立家室之事實。」

  「此外,昨日奉張氏之命前來處置藥碗與民婦『後事』的兩名小廝,以及協助沈家私自匯寄錢財的城隍廟廟祝何強,均已拿到,此刻皆在堂外候審……」

  最後,她微微提高了聲音:「民婦懇請大人當場勘驗!林映漁所生之女此刻便在堂外,可令其與沈容之滴血認親,以證沈容之『停妻再娶』、林映漁『以妾亂家』之實!所有證人均已帶到,聽候大人傳喚。」

  蕭夜瞑忽然低啞著嗓音開口:「本將亦可為證,親眼目睹林氏登堂入室、言行僭越;更親眼見得她出手毆傷永安縣巡檢陸伯宏,屢次以下犯上,辱及主母陸娘子。至於沈容之在海外與林氏婚娶同居、停妻再娶之事,是本將麾下偵查詢訪所得憑證,亦可為佐證。」

  陸昭若訝然的看向蕭夜瞑……

  而蕭夜瞑話音剛落,堂外便傳來一道清朗而帶著幾分戲謔的聲音:「知州大人,方才顧某也在場,顧某願同為證,方才沈家種種,皆親見親聞。」

  這齣戲精彩之處,怎可少了在下?

  眾人循聲望去,只見顧羨不知何時已悠閒地倚在門邊,搖著一把摺扇,笑吟吟地望向堂內,儼然一副看好戲的模樣。

  沈容之、林映漁、沈青書與張氏皆是渾身一震。

  他們無論如何都未曾料到,陸昭若竟早已暗中派人遠赴龜嶼島漁寮澳,取得了紙婚書抄本!

  而且請的是蕭統領幫她辦事!

  直至此刻,他們才恍然驚覺……

  今日堂上種種,都是她早早布下的天羅地網,只等他們自投羅網!

  張氏猛地想起這大半年間陸昭若種種不同尋常的冷靜與疏離,原來那並非忍讓,而是蟄伏。

  她衝口而出:「你……你是如何知曉海外地址?又如何找到那些密信藏處……」

  話一出口,她立刻意識到失言,猛地抿緊了嘴,臉色慘白。

  陸昭若靜靜看著她,目光清冷:「做了虧心事,終會露出破綻。我不過比往日多留了幾分心思,自然便能知曉。」

  若非前世被他們欺瞞了整整三十載,耗盡一生方才看透這吃人的沈宅,今生又怎會早早留心,步步為營?

  當然也有阿寶的功勞!

  知州當即順勢下令:「傳物證!」

  衙役們立刻將藥碗、密信、婚書抄本及暗帳等物證一一呈上公案。

  知州仔細查驗了藥碗中的湯,又翻閱了記錄著海外匯款與沈容之再婚的婚書,面色沉凝。

  他又道:「提人證!」

  接著,石頭、廟祝何強、兩名小廝以及水軍官兵等人證被引入堂內。

  知州逐一審問。

  石頭泣訴張氏、沈青書平日苛待主母、縱容林氏僭越。

  廟祝何強戰戰兢兢地供認了協助沈家轉移錢財的經過。

  兩名小廝亦承認奉張氏之命處理毒湯與屍體掩蓋痕跡。

  水軍官兵則清晰陳述了在海外所見沈容之與林氏以夫妻之名同居生子之事……

  每一份證言都與物證嚴絲合縫,將沈家眾人的罪行牢牢釘死。

  沈家四人臉色已逐漸灰敗……

  沈容之萬萬沒想到,今日這步步緊逼、無一疏漏的死局,竟是那個曾與他青梅竹馬、互訴衷腸的陸昭若,早已精心布下的!

  從前,她是那本溫婉,對自己事事順從。

  林映漁也沒有想到,她跟著容郎千里迢迢歸家,滿心以為等待她的是錦衣玉食、僕從環繞,與那所謂的主母鬥鬥法、奪奪寵,不過是富貴閒余的一點消遣。

  卻沒想到,竟會站在公堂之上,被羅列了一身的罪名……

  她看向陸昭若,這個深宅的婦女,比她想像中的厲害。

  「將那名嬰孩也抱進來,取清水。」

  知州肅然道。

  冬柔將嬰孩抱到堂中。

  一碗清水當即被奉上。


  衙役依令刺破沈容之指尖,擠出一滴血落入水中,隨即又小心翼翼地在嬰孩指尖輕刺一下,血珠滴入碗中。

  在全場屏息凝視之下,那兩滴血在水中緩緩相融。

  再無絲毫疑問。

  「血融於水,親緣已證!」

  書吏高聲唱道。

  至此,所有罪狀鐵證如山。

  陸昭若所告的「別籍異財」、「有妻更娶」、「縱容犯罪」、「謀殺卑幼」……條條坐實!

  知州驚堂木重重一拍,聲震公堂:「沈容之!你身為人子、人夫,卻背親棄家,遠遁海外;父母在而別籍異財,擅自分割家產;更有妻更娶,停妻再娶,置國法禮制於不顧;還以妾為妻,妻妾失序,亂倫敗俗!數罪併罰,依《屬刑統》,當徒三年,流三千里!」

  「林映漁!你以卑賤之身,僭越正堂,妻妾失序;妾媵詈罵主母,以下犯上;更毆傷緦麻以上親——陸巡檢乃朝廷命官,你竟敢毆辱,實屬毆傷官員,干名犯義!數罪疊加,依律當杖一百,徒三年!」

  「然,念你身懷六甲,所生長女未滿三歲,依律產後百日方可行刑,再攜女前往服刑之地!今日起,收監候決!」

  「沈青書、張氏!你二人身為尊長,竟父母在而別籍異財,縱子竊家,敗壞門風;更縱容子孫違犯教令,對沈容之重婚之罪不察不究,反從中遮掩,失德失責!依律,當各杖八十,徒二年!」

  「張氏!你更犯尊長謀殺卑幼之十惡重罪!依律,當處絞刑!」

  張氏聽到『絞刑』二字,嚇得渾身癱軟在地上,淚流滿面……

  她就在前日還盤桓著的美夢,日後沈家就是吉州城頭等大戶,將來孫子可以入朝當官,沈家的榮華富貴,指日可待……

  如今,怎麼就是『絞刑』?

  不!不該是這樣的!

  她為這個家算計了一輩子,熬盡了心血,眼看就要攀上頂峰……怎能就這樣一頭栽進爛泥里,落得個繩勒脖頸、斷氣絕命的下場?

  很快,她想起了什麼,跪直了身子,高聲叫道:「知州大人!您不能判我們!我們沈家是御賜的『忠商』!新帝告廟後特頒《犒賞三朝忠商詔》,我家祖上是實打實給太祖獻過軍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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