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民婦陸昭若,狀告夫家沈氏一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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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面的張氏雖被堵了嘴,卻依然挺直腰板,從喉間發出不甘的「嗚嗚」悶響。

  只要到了州衙,驗明他們沈家「忠商」的身份,區區陸氏竟敢狀告御賜之家?到時候,看她如何收場!

  而一旁的沈青書卻面如死灰,步履蹣跚,仿佛一夜之間老了十歲,只是麻木地挪著步子。

  他遠比張氏清醒,深知「忠商」之名在此刻恐怕非但不是護身符,反倒可能成為催命符。

  至於林映漁,按常理,她此刻本該羞憤欲死、無地自容。

  可她非但不見絲毫慌張,反而對眾人的指指點點渾不在意,甚至微微抬著下巴,目光中透著冷靜,全然沒有當代女子該有的惶恐與羞愧。

  去州衙的路上,速度不快不慢,恰是招搖過市的步調。

  從沈宅到州衙用了兩刻鐘路程。

  沿途百姓越聚越多,指指點點的議論聲從未停歇,更有人一路跟著隊伍,直至州衙門口。

  蕭夜瞑的親兵王武率先下馬,大步流星走向州衙大門。

  守門的皂隸原本還想擺擺架子,慢悠悠地問詢。

  可一抬眼瞧見後方端坐馬上的蕭夜瞑,以及身後那一串被縛的沈家男男女女,頓時臉色一變,那點怠慢之心頃刻消散,扭頭便快步衝進衙內通報。

  不過片刻功夫,那扇平日難得洞開的州衙中門竟「吱呀」一聲被推開了,一名身著青色官袍的官員急急迎出,朝著蕭夜瞑便躬身行禮,語氣帶著恭敬:「不知蕭統領大駕光臨,有失遠迎,萬望海涵!知州大人已在堂上相候,請您與諸位入內。」

  一行人隨即被引著穿過戒石坊,踏入森嚴的正堂。

  迎面便是高懸的「明鏡高懸」匾額,堂下兩列衙役手持水火棍,鴉雀無聲,肅立兩旁,氣氛森然。

  知州大人頭戴展腳幞頭,一身深綠官袍襯得他面色愈發肅穆,正端坐在公案之後,目光如炬。

  通判與錄事參軍等幾位屬官也早已在下首坐定,個個屏息凝神。

  「威——武——」

  衙役低沉的堂威聲迴蕩在空曠的大堂內。

  蕭夜瞑率先踏入,略一抱拳:「知州大人。」

  知州早已得了信,當即起身還禮,語氣鄭重:「蕭統領。」

  目光隨即落在他身後一行人身上,「這便是涉案一干人等?」

  「正是。」

  蕭夜瞑側身示意。

  陸昭若與陸伯宏也隨之入內,她深吸一口氣,穩住心神,目光坦然望向堂上。

  沈家幾人則被軍士押著,踉蹌入堂。

  張氏嘴上的膠布已被撕去,但面對這森嚴景象,竟一時忘了哭喊。

  沈容之面色蒼白,卻仍強自鎮定。

  林映漁毫不懼怕,坦然地面對一切。

  沈青書幾乎是被架著進來,渾身癱軟。

  知州目光掃過眾人,最後落在陸昭若身上:「堂下所跪何人?有何冤情,狀告何事?」

  陸昭若上前一步,從容跪拜,聲音清亮卻不失沉穩:「民婦陸昭若,乃吉州永安縣沈門媳,今日狀告夫家沈氏一門,數罪並陳。」

  「其一,狀告夫主沈容之:『背親棄家,遠遁海外』;『父母在而別籍異財』,擅自分割家產;更『有妻更娶,停妻再娶』,於海外另立家室;並『以妾為妻,妻妾失序』,亂我家綱。數罪並行,懇請大人明察。」

  「其二,狀告外室林映漁:以卑賤之身『僭越正堂,妻妾失序』;『妾媵詈罵主母』,公然辱及民婦;更『毆傷緦麻以上親』,民婦兄長乃永安縣九品巡檢,身為朝廷命官竟遭其毆辱,實屬『毆傷官員,以下犯上』,『干名犯義』,敗壞人倫!」

  「其三,狀告舅父沈青書:身為家主,竟『父母在而別籍異財』,縱容其子擅分家產;更『縱容子孫違犯教令』,對沈容之重婚之罪不察不究,乃至暗中遮掩,失德失責!」

  「其四,狀告姑母張翠娥:同犯『父母在而別籍異財』、『縱容子孫犯罪』之過,且……」

  她話音微頓,抬高了聲量,字字清晰如斷冰切玉:「更犯『尊長謀殺卑幼』之重罪!此乃《屬刑統》十惡不赦之『惡逆』!民婦險遭其毒手,物證、人證俱已帶至堂外,請大人一併勘驗!」

  陸昭若說完,從懷中取出一卷早已備好的狀紙,雙手高舉過頂,聲音清越堅定:「此為民婦所書狀紙,其間所列罪狀、涉案人證物證,皆已詳細列明,懇請知州大人明鑑!」


  一名書吏立即趨步上前,恭敬接過狀紙,轉身疾行至公案前,將其呈予知州。

  知州展開狀紙,目光沉凝,細細閱覽。

  堂下一時間鴉雀無聲,只有紙張輕輕翻動的窸窣聲響。

  在這肅穆的公堂之中,陸昭若一介婦人獨自跪在中央,身形單薄卻背脊挺直。

  她神色沉靜如水,眉宇間不見半分怯懦,吐出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清晰堅定,擲地有聲,竟震得滿堂肅然。

  州衙之內,何曾見過如此景象?一個弱女子,竟狀告夫家滿門,條分縷析,罪狀分明,從頭到尾毫無懼色!

  外間圍觀的百姓早已譁然,竊竊議論聲中儘是難以置信:「這婦人好大的膽魄!竟敢狀告全家!」

  蕭夜瞑端坐一側,目光自始至終未曾從陸昭若身上移開。

  他看著她鎮定陳詞、不卑不亢的模樣,眼底深處置滿了難以言喻的激賞與仰慕。

  就連跪在一旁的沈容之,也忍不住偷偷抬眸望向那個他曾經再熟悉不過的身影。

  此刻的陸昭若眉目凜然,語落如釘,仿佛脫胎換骨……

  他竟從未識得,她骨子裡藏著的竟是這般錚錚魂魄。

  知州細細閱畢狀紙,越看神色越是凝重。

  他緩緩將狀紙置於公案之上,目光如電,逐一掃過沈家眾人,最終定格在陸昭若身上。

  「陸氏……」

  他聲音沉肅,隱含威壓,「你所告之事,干係重大,條條皆可入刑,你所言人證物證,現在何處?」

  陸昭若從容應道:「回大人,物證有四……」

  「其一,有張氏昨日欲毒殺民婦所用的藥膳湯碗,湯碗與藥膳已在堂外,可驗其毒。」

  「其二,有張氏、沈青書與沈容之、林氏往來書信數封。信中不僅提及沈容之海外婚嫁、已生一胎並送回本家,意圖令民婦撫養,更言及林氏懷有二胎,此可證舅姑『縱容子孫違犯教令』,對沈容之重婚之罪非但不斥,反多方遮掩。」

  「其三,有沈容之與林氏在海外所立婚書之抄本,白紙黑字,可證其『有妻更娶』之實。」

  「其四,有張氏三年來托城隍廟廟祝何強暗中向海外輸送銀錢的暗帳副本,一筆一錄,皆可證實沈家『父母在而別籍異財』之罪。」

  「所有物證,此刻皆已帶至堂外,聽候大人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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