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寧學桃園三結義,不學瓦崗一炷香
翟讓本就無爭權之心,見程咬金相讓,眾將歸心,亦拱手道:「李密魏公,願奉您為主,執掌瓦崗!」
李密見眾人歸心,眼中閃過一絲喜色,卻依舊躬身行禮:「李密蒙諸位厚愛,敢不效死力!今日起,李密願與諸位兄弟同心協力,推翻隋廷,還天下太平!」
當日,瓦崗寨便舉行祭天儀式,奉李密為新主,廢大魔國國號,改立西魏,李密自封魏公,設丞相、太尉、司徒等百官,以徐懋功為軍師,總攬軍務謀略。
以秦瓊、程咬金、單雄信為五虎上將,分掌兵馬;以王伯當為帳前都督,護衛中軍。
翟讓則被封為司徒,禮遇有加。
李密掌權後,即刻整肅寨規,定立綱紀,賞罰分明,又依徐懋功之謀,以傳國玉璽為正統,派人前往天下各州郡傳檄,宣稱「西魏承天命,伐暴隋,救萬民」,四方州縣見瓦崗有傳國玉璽,又有數十萬兵馬,紛紛望風歸附,瓦崗寨的勢力瞬間席捲中原,成為隋末反隋勢力中最強大的一方,與李唐、王世充形成三足鼎立之勢。
李密建西魏稱魏公後,以傳國玉璽立正統,徐懋功掌謀略、秦瓊程咬金單雄信為鋒刃,瓦崗數十萬大軍軍紀整肅、兵鋒極盛,短短半年便橫掃中原,連下滎陽、洛口、黎陽數大糧倉,手握天下糧脈,四方反隋義軍皆願俯首稱臣。
彼時隋廷內亂,宇文化及於江都弒殺楊廣,擁兵十萬北上欲奪中原。
王世充據洛陽僭稱鄭王,挾楊侗以令諸侯,二人皆視瓦崗為眼中釘,欲聯手吞滅這股最盛的反隋勢力。
李密臨危定策,以徐懋功守黎陽倉斷宇文化及糧道,自率秦瓊、程咬金、單雄信為三軍先鋒,與宇文化及在童山展開決戰。
宇文化及麾下驍果軍乃隋廷精銳,悍勇無比,雙方血戰三日,屍橫遍野。
危急之時,秦瓊持瀝血寒鐵鐧沖陣,鐧影翻飛,連斬宇文化及麾下數員大將。
程咬金揮撼地神紋巨斧,一斧劈開驍果軍大陣,引瓦崗鐵騎直衝中軍。
李密親執兵符調度,令王伯當率弓箭手於兩翼埋伏,箭雨齊發之下,驍果軍軍心潰散。
宇文化及大敗而逃,僅率數千殘部遁入魏縣,後為竇建德所殺,其麾下十萬大軍或降或亡,皆歸瓦崗。
童山大勝後,李密馬不停蹄回師洛陽,與王世充展開洛陽之戰。
王世充據城死守,李密依徐懋功奇門天衍玉簡之謀,圍而不攻,斷洛陽糧道,又令單雄信率騎兵襲擾其外圍營寨。
不出三月,洛陽城內糧盡,士卒饑寒交迫,王世充被迫率三萬兵馬出城決戰。
李密設十面埋伏,秦瓊、程咬金左右夾擊,單雄信直取王世充中軍,瓦崗軍勢如破竹,王世充僅率千餘親衛拼死突圍,逃歸洛陽閉門不出,再不敢輕易出戰。
兩戰皆勝,瓦崗軍威震天下,李密執傳國玉璽,於洛口倉召集天下反隋義軍盟會,竇建德、杜伏威等各路義軍首領皆遣使來賀,共推李密為天下反隋盟主,奉西魏為共主,約定共討隋廷殘餘勢力。
彼時李密身居盟主之位,手握數十萬精銳,占據中原核心之地,糧足兵強,已是最接近問鼎天下的人,瓦崗寨也迎來了建寨以來的鼎盛時刻。
可盛極之下,猜忌的種子卻在李密心中悄然生根。
翟讓雖為瓦崗初創之主,早已無心權柄,自李密掌權後,便安心居於司徒之位,每日飲酒狩獵,從不過問軍務。
但其麾下舊部卻多有不滿,翟讓的哥哥翟弘性情魯莽,屢次在宴席上直呼李密名諱,揚言:「這瓦崗本是我弟所創,你李密不過是借寨成事,如今倒成了魏公,他日若得了天下,這皇帝之位,也該歸我翟家!」
翟讓的部將王儒信亦屢勸翟讓奪回兵權,稱「李密外寬內忌,久後必害主公」。
這些話傳入李密耳中,初時他只當是莽夫狂言,可隨著瓦崗勢力日盛,他心中的帝王之心愈發強烈,對翟讓這位「瓦崗舊主」的忌憚也與日俱增。
更讓李密心生疑竇的,是單雄信與翟讓的深厚交情。
單雄信自瓦崗初立便追隨翟讓,二人情同手足,李密掌權後,單雄信雖為五虎上將,卻始終與翟讓舊部過從甚密,每逢戰事,翟讓舊部皆願聽單雄信調遣,這股力量讓李密如芒在背。
徐懋功雖一心輔佐李密,卻也曾數次為翟讓舊部求情,勸李密「善待元勛,以安軍心」,反倒讓李密覺得,徐懋功也心向翟讓。
恰逢此時,王世充派細作潛入瓦崗,散布流言,稱「翟讓與王世充勾結,欲裡應外合除掉李密,重掌瓦崗」。
流言雖荒誕,卻精準擊中了李密心中的猜忌。
他召來心腹謀士房彥藻、鄭頲商議,二人皆言:「翟讓雖無反心,但其麾下舊部勢大,又多有不臣之心,今日不除,他日必成大患。
盟主欲成帝王之業,當斷則斷,不可養虎為患!」
李密終是下定了決心,誅殺翟讓,清剿其舊部,以絕後患。
這日,李密以「商議軍機,犒賞諸將」為名,在魏公府設下宴席,邀翟讓、翟弘、王儒信及單雄信、徐懋功等將赴宴。
翟讓毫無防備,欣然前往,徐懋功、單雄信隨行相伴。
宴席之上,李密頻頻向翟讓敬酒,談笑甚歡,席間還命人取出一把新鑄的良弓,贈予翟讓:「此弓乃屠仙山靈鐵所鑄,力能穿石,特贈司徒,以表心意。」
翟讓素來愛武,見良弓大喜,當即起身拉弓試射。就在他拉滿弓弦的瞬間,李密猛地拍案為號,帳後伏兵齊出,刀斧手直撲翟讓。
翟讓猝不及防,被一刀砍中後背,鮮血噴涌,他回身怒視李密:「李密!我待你不薄,你為何害我?」
李密端坐席間,面色冰冷:「你麾下舊部意圖謀反,勾結王世充,今日我為瓦崗除害,不得不然!」
話音未落,翟弘、王儒信已被伏兵斬殺於席間。
李密見眾人歸心,眼中閃過一絲喜色,卻依舊躬身行禮:「李密蒙諸位厚愛,敢不效死力!今日起,李密願與諸位兄弟同心協力,推翻隋廷,還天下太平!」
當日,瓦崗寨便舉行祭天儀式,奉李密為新主,廢大魔國國號,改立西魏,李密自封魏公,設丞相、太尉、司徒等百官,以徐懋功為軍師,總攬軍務謀略。
以秦瓊、程咬金、單雄信為五虎上將,分掌兵馬;以王伯當為帳前都督,護衛中軍。
翟讓則被封為司徒,禮遇有加。
李密掌權後,即刻整肅寨規,定立綱紀,賞罰分明,又依徐懋功之謀,以傳國玉璽為正統,派人前往天下各州郡傳檄,宣稱「西魏承天命,伐暴隋,救萬民」,四方州縣見瓦崗有傳國玉璽,又有數十萬兵馬,紛紛望風歸附,瓦崗寨的勢力瞬間席捲中原,成為隋末反隋勢力中最強大的一方,與李唐、王世充形成三足鼎立之勢。
李密建西魏稱魏公後,以傳國玉璽立正統,徐懋功掌謀略、秦瓊程咬金單雄信為鋒刃,瓦崗數十萬大軍軍紀整肅、兵鋒極盛,短短半年便橫掃中原,連下滎陽、洛口、黎陽數大糧倉,手握天下糧脈,四方反隋義軍皆願俯首稱臣。
彼時隋廷內亂,宇文化及於江都弒殺楊廣,擁兵十萬北上欲奪中原。
王世充據洛陽僭稱鄭王,挾楊侗以令諸侯,二人皆視瓦崗為眼中釘,欲聯手吞滅這股最盛的反隋勢力。
李密臨危定策,以徐懋功守黎陽倉斷宇文化及糧道,自率秦瓊、程咬金、單雄信為三軍先鋒,與宇文化及在童山展開決戰。
宇文化及麾下驍果軍乃隋廷精銳,悍勇無比,雙方血戰三日,屍橫遍野。
危急之時,秦瓊持瀝血寒鐵鐧沖陣,鐧影翻飛,連斬宇文化及麾下數員大將。
程咬金揮撼地神紋巨斧,一斧劈開驍果軍大陣,引瓦崗鐵騎直衝中軍。
李密親執兵符調度,令王伯當率弓箭手於兩翼埋伏,箭雨齊發之下,驍果軍軍心潰散。
宇文化及大敗而逃,僅率數千殘部遁入魏縣,後為竇建德所殺,其麾下十萬大軍或降或亡,皆歸瓦崗。
童山大勝後,李密馬不停蹄回師洛陽,與王世充展開洛陽之戰。
王世充據城死守,李密依徐懋功奇門天衍玉簡之謀,圍而不攻,斷洛陽糧道,又令單雄信率騎兵襲擾其外圍營寨。
不出三月,洛陽城內糧盡,士卒饑寒交迫,王世充被迫率三萬兵馬出城決戰。
李密設十面埋伏,秦瓊、程咬金左右夾擊,單雄信直取王世充中軍,瓦崗軍勢如破竹,王世充僅率千餘親衛拼死突圍,逃歸洛陽閉門不出,再不敢輕易出戰。
兩戰皆勝,瓦崗軍威震天下,李密執傳國玉璽,於洛口倉召集天下反隋義軍盟會,竇建德、杜伏威等各路義軍首領皆遣使來賀,共推李密為天下反隋盟主,奉西魏為共主,約定共討隋廷殘餘勢力。
彼時李密身居盟主之位,手握數十萬精銳,占據中原核心之地,糧足兵強,已是最接近問鼎天下的人,瓦崗寨也迎來了建寨以來的鼎盛時刻。
可盛極之下,猜忌的種子卻在李密心中悄然生根。
翟讓雖為瓦崗初創之主,早已無心權柄,自李密掌權後,便安心居於司徒之位,每日飲酒狩獵,從不過問軍務。
但其麾下舊部卻多有不滿,翟讓的哥哥翟弘性情魯莽,屢次在宴席上直呼李密名諱,揚言:「這瓦崗本是我弟所創,你李密不過是借寨成事,如今倒成了魏公,他日若得了天下,這皇帝之位,也該歸我翟家!」
翟讓的部將王儒信亦屢勸翟讓奪回兵權,稱「李密外寬內忌,久後必害主公」。
這些話傳入李密耳中,初時他只當是莽夫狂言,可隨著瓦崗勢力日盛,他心中的帝王之心愈發強烈,對翟讓這位「瓦崗舊主」的忌憚也與日俱增。
更讓李密心生疑竇的,是單雄信與翟讓的深厚交情。
單雄信自瓦崗初立便追隨翟讓,二人情同手足,李密掌權後,單雄信雖為五虎上將,卻始終與翟讓舊部過從甚密,每逢戰事,翟讓舊部皆願聽單雄信調遣,這股力量讓李密如芒在背。
徐懋功雖一心輔佐李密,卻也曾數次為翟讓舊部求情,勸李密「善待元勛,以安軍心」,反倒讓李密覺得,徐懋功也心向翟讓。
恰逢此時,王世充派細作潛入瓦崗,散布流言,稱「翟讓與王世充勾結,欲裡應外合除掉李密,重掌瓦崗」。
流言雖荒誕,卻精準擊中了李密心中的猜忌。
他召來心腹謀士房彥藻、鄭頲商議,二人皆言:「翟讓雖無反心,但其麾下舊部勢大,又多有不臣之心,今日不除,他日必成大患。
盟主欲成帝王之業,當斷則斷,不可養虎為患!」
李密終是下定了決心,誅殺翟讓,清剿其舊部,以絕後患。
這日,李密以「商議軍機,犒賞諸將」為名,在魏公府設下宴席,邀翟讓、翟弘、王儒信及單雄信、徐懋功等將赴宴。
翟讓毫無防備,欣然前往,徐懋功、單雄信隨行相伴。
宴席之上,李密頻頻向翟讓敬酒,談笑甚歡,席間還命人取出一把新鑄的良弓,贈予翟讓:「此弓乃屠仙山靈鐵所鑄,力能穿石,特贈司徒,以表心意。」
翟讓素來愛武,見良弓大喜,當即起身拉弓試射。就在他拉滿弓弦的瞬間,李密猛地拍案為號,帳後伏兵齊出,刀斧手直撲翟讓。
翟讓猝不及防,被一刀砍中後背,鮮血噴涌,他回身怒視李密:「李密!我待你不薄,你為何害我?」
李密端坐席間,面色冰冷:「你麾下舊部意圖謀反,勾結王世充,今日我為瓦崗除害,不得不然!」
話音未落,翟弘、王儒信已被伏兵斬殺於席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