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姑父出馬,一個頂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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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姑父是最合適開這個口的了,他跟林叔多年兄弟。

  但是這是人家林志權家裡的事。

  男人都忌諱別人插手自家的事,好像領地被冒犯一樣。

  所以姑父也不好去講。

  但是我更不好講。

  於是我拖長了語調央求:「姑父,你不幫我,誰幫我?」

  這世界上有兩個人,我是可以在他們面前撒會嬌的,那就是我姑姑和姑父。

  這招一出就能成功。

  這次也不例外。

  「好吧好吧,你辦公室的好煙好酒還有多少?」

  「酒還有兩箱半,煙十幾條,茶葉有十幾斤吧,都是好貨。」

  「都給我搬過來吧,我找你林叔談談看。」

  我跟李響一塊,把這些禮物都搬上了姑父的車,姑父開上車去松崗金融公司找林志權去了。

  這時候老三桑拿也洗完了,被我叫到了辦公室。

  我先是探問了一下他對張夢清的意思,從他的閃爍其詞中,我可以感覺到他是喜歡張夢清的。

  是不是真心喜歡一個女人,主要看他是不是為這個女人考慮。

  如果只是想得到一個女人的肉體,那不是真正的喜歡。

  老三是處處都為張夢清著想。

  「姑父已經去做林叔的工作了,你這邊也要個態度。

  夢清已經主動找我了,叫我做你工作,讓你同意跟她在一起。

  老三,人家女孩都做到這樣了,你就別再推辭了。

  不然的話,就太傷夢清的心了。

  要遇上個稱心如意,又能堅定選擇自己的女人,那是需要很大的福分的,很多人一輩子也遇不到這樣的女人。

  你既然遇到了,你就要珍惜。」

  老三撓撓臉上發癢的傷口,思忖片刻後道:「哥,我知道你是為我好,我也知道夢清是好女孩,正因為她是好女孩,我才不能跟她一起。」

  我十分嚴厲的說道:「你以為你不跟她一起,她就能過的好了?

  要是她一氣之下,隨便嫁了什麼人,結果後半生都活在不幸之中,那怎麼辦?

  就算她嫁了個好人,但是她每天心裡想著你,每天不快樂,那你就忍心?

  咱們出來混的,是比較危險,但也沒說就一定沒有好下場,夢清願意跟你,那就是做好了一切準備。

  哪怕....哪怕將來你真遭遇了不測,我想她也不會怨恨你,起碼,她幸福過。」

  老三臉色有所鬆動,幸福這個詞,對他而言或許有些陌生。

  但是人類追求幸福的本能,是與生俱來的。

  老三眼裡不由得流露出嚮往。

  「那,那要是林叔同意,我也同意......」

  老三最後鬆口了。

  緊接著,我就跟他聊起了副總人選的事,我直接就說,想提拔他當副總。

  老三忙擺手:「我不行,論頭腦機靈我比不過小胖,論口才業務我比不上阿文,我不行。」

  得知老三是這個態度,我心裡就安心了一些。

  如果他有意要上,那麼這個位置就一定是他的。

  就算再難,我也要力排眾議扶他上去,這是我心裡的道義。

  「按資歷就該你上的......那就經濟上補貼你一些,等過年吧,我給你買套大房子,往後你跟夢清在一起,也得有個自己的家。」

  「不用,哥,我已經拿了分紅了,單獨給我買,兄弟們該有意見了。」

  「我私人送你一套房,誰敢有意見我就不認他。」

  我倆在這邊聊著天。

  與此同時,另一頭。

  據姑父事後說......

  他來到松崗金融公司的時候。

  還沒等他講明來意呢。

  林志權就問道:「你來,是不是替林老三說媒的?」

  要不說是多年老夥計了,姑父沒開口,人家就知道他憋了什麼屁。


  姑父訕笑著回應:「你這吊毛也是的,管天管地,還管人家兩情相悅了?」

  「自古以來孩子的婚姻大事,都是家長管的,我管有錯嗎?」林志權看看一堆菸酒茶:「這是從你侄兒子那拿的吧?」

  「對,阿山也支持他們倆的事,兄弟,要不就同意了吧,這是好事。」

  林志權當場翻臉:「好個屁!

  我就這麼一個女兒,我不能讓她嫁給道上的人,你我還不知道這黑道營生是啥概念嗎?

  你還叫我同意?

  阿坤,你最好別再提這事,不然兄弟沒得做。」

  姑父一聽,也沒給他好臉色:「你這麼說是吧,那好,那就沒必要談了。」

  說罷姑父就把菸酒茶,一件件的收拾起來,打算搬走。

  林志權搓搓瞎掉的那隻眼睛,很是氣憤,哪有送出來的東西又拿回去的,但是也不好意思發火。

  姑父邊搬東西邊絮叨。

  「別以為自己當個爹,就了不起了。

  人家夢清放話了,她是給你台階呢,要是你還不答應,她就不認你這爹;要是她最後嫁不成林老三,她就嫁給港城來的老男人,氣死你。

  之前小的時候你不管,現在閨女大了,有喜歡的男人了,你就來插手?

  她可不是什麼軟柿子隨你捏。

  哼,你自己女兒的性子,你最了解。

  我看夢清,那是當親侄女看的,我能害她?

  誰說老三就一定沒有好下場了,你我混了半輩子了,還不是活的好好的?

  現在出來混,講究的是勢力。

  有勢力就能活的好,就不會出事兒。

  你還不同意了,呵呵,多少女人想嫁老三,人老三還不樂意呢。

  雖說是破了相,可人家有錢吶,他有遠山這麼個好弟兄啊,只要遠山在,他林老三這輩子就不用愁。

  你就作吧,以後且後悔呢。」

  姑父說完,就把一大堆禮物重新收拾放回了小拖車裡,準備打道回府。

  「慢!」

  林志權喊住了他。

  這時候,姑父背對著老夥計笑了笑。

  他知道,這是有戲了。

  林志權,被他說動了。

  .......

  姑父從松崗回來,直接來到了我辦公室。

  老三跟我都在。

  姑父上來給了林老三一拳。

  「小子,也就是你,別人我真不願意去費這心思。」

  姑父向我們轉告了林志權的要求:

  1.彩禮8萬現金,另外還要給他女兒買一套房子,寫她女兒名字,這些東西,定親的時候就要落實。

  2.結婚擺酒不能低於30桌,每一桌不能低於600標準(當時已經是豪華的標準了)。

  3.不准打罵他女兒,有話必須好好說,要是敢動手,那就是仇家了,就得死一個人,不是林志權死就是老三死。

  4.婚後不准沾花惹草,發現一次就剁了小雞雞。

  5.有孩子後得送出國養,安全。

  6.陪嫁20萬,但是只能存到張夢清卡里,不給老三。

  聽了這些要求,我馬上替老三答應了:「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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