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3章 複雜的新形勢
下午四點,沈傳辦公室內陸陸續續進來了人,沈傳見人都差不多到齊了,從座位上起來走到沙發上。
人少的時候他更喜歡在辦公室里談事情還不是在會議室,辦公室里的氛圍相對要和諧一些。
沈傳先是看向院內的政策研究室主任,張爽。
這個處室在省檢察院內的存在感不高,畢竟做的都是一些務虛的工作,沒有實際辦案,成績自然不會太顯著。
而且政策研究室研究出來的東西大多都是給上級提供決策使用的,很少會直接落到地上,久而久之,這個處室就越發不引人注目。
不過在沈傳來到漢東省檢察院之後,倒是給了政策研究室不小的關注度,雖然也還沒有成為核心處室,但也不至於和之前一樣宛若透明了。
尤其是在津港市的案子之後,沈傳對於這方面的重視更是上了一個層級,還交給了政策研究室一個重要的任務。
「老張,上次交代你的事情做得怎樣了?」
張爽是個小老頭,他聞言點了點頭道:「沈檢,初步的報告已經出來了,我正好帶來了。」
說著他從公文包里取出了一份看上去像是剛剛列印好的報告遞了過來。
沈傳接過一看,標題是《從津港系列案來看涉黑經濟組織犯罪手法演進與制度應對初探》。
沈傳快速翻閱著。
見沈傳打算先看報告,張爽又從公文包里取了幾份出來一人一份分發掉了。
其餘幾人也都一同開始看了起來。
報告的前半部分總結了津港案的典型特徵:暴力開道、賄賂滲透、公司化運作、合法掩護非法,這些都是老生常談的問題。
但後半部分開始觸及到了一些新的痛點毒點,沈傳合上報告,對著張爽說道:
「老張,這是你們研究室研究出來的,你給大家簡要介紹一下吧,主要是後半部分的內容。」
張爽點了點頭,開口道:「沈檢,各位同志,根據我們對津港案的復盤分析,大致總結出來了幾點規律。」
「隨著經濟形態複雜化和法治環境趨緊,類似中津崑崙集團這類組織的犯罪手法呈現『軟性化』『隱蔽化』『專業化』趨勢。」
「具體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減少直接暴力,更多利用經濟脅迫、訴訟威脅、輿論操縱等手段;二是更加注重利用法律政策漏洞和自由裁量空間,尋求『形式合法』;三是廣泛僱傭專業法律、金融、公關人士,為其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技術支撐』和『風險隔離』。」
「……這些變化,對偵查取證、法律適用和綜合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戰。」
所有人聽得都面露沉重,政策研究室這段時間確實是做出了些成果出來的,剛剛總結的這幾點非常精準,直切要害,而且很可能是當下及未來犯罪形式的主流。
違法犯罪不再是單純的打打殺殺,而是有著更多的偽裝,更大的能量,這對於檢察機關而言並不是個好消息。
沈傳問道:「有其它的案例或數據支撐嗎?」
「有一些關聯案例,但像津港案這樣典型的還不多,」張爽推了推眼鏡,「我們調閱了近五年來全省辦理的、涉黑性質組織同時涉及嚴重經濟犯罪的案件,共37起。」
「其中,明確有專業律師團隊深度參與、在案件定性、資產轉移、輿論引導等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的,有11起,占比接近30%,這個比例比五年前提高了約15個百分點。」
「這個增長速度可以說是相當快了。」
刑事檢察處廖愛國接口道:「近年來我們在辦案中也感覺到,現在的對手越來越『懂法』了。」
「他們會研究我們的偵查策略,會利用程序規定拖延時間,會找專家出具對己方有利的『論證意見』,甚至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前,就通過某些渠道製造輿論,試圖影響司法環境。」
「津港的案子我不太清楚,但我親自辦理的好幾件案子都出了不少么蛾子,什麼排除非法證據、要求精神病鑑定、質疑管轄權,包括找學者寫文章等等,套路一套一套的。」
廖愛國開玩笑說道:「雖然說人人懂法是好事,可問題這也太懂法了,而且他們懂法不是為了保護自己,而是一門心思想要鑽法律的空子逃脫法律的制裁。」
宣傳口的負責人李靜補充道:「最新的輿情監測也顯示,津港案宣判後,雖然主流民意支持判決,但在一些法律專業論壇、財經自媒體圈子裡,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討論。」
「有的在探討『民營企業家原罪與司法寬容』的邊界,有的在分析『掃黑除惡專項行動與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關係,還有的看似中立地討論『經濟犯罪死刑適用的國際趨勢』,這些聲音雖然不成主流,但觀點集中,傳播有策略,背後可能有推手。」
沈傳一邊聽,一邊在筆記本上記錄著關鍵詞。
張爽接著說道:「最難的問題是邊界界定。」
「他們提供的可能是完全合法的諮詢服務,只是客戶利用這些服務做了非法的事。」
「或者,他們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利用信息不對稱和專業壁壘,為客戶設計複雜的交易結構、訴訟策略,表面上無可指摘,實質上規避監管、轉移資產、對抗調查,這就涉及主觀故意的認定問題,非常困難。」
廖愛國哼了一聲:「有些人是真糊塗,有些人是裝糊塗,還有些人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只認錢,不認法理人情。」
辦公室內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沈傳想了想,開口說道:「津港案,我們打贏了一場硬仗。」
「但大家剛才談到的這些新情況、新趨勢,提醒我們,戰場的形式正在發生變化。」
沈傳停頓了一下,語氣變得堅定:「所以,我們不能滿足於辦結一個案子。」
「我們要思考,如何應對這種犯罪形態的升級,如何從制度層面,壓縮這種『軟性』犯罪的空間,如何讓那些試圖利用專業知識和規則縫隙為違法犯罪服務的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人少的時候他更喜歡在辦公室里談事情還不是在會議室,辦公室里的氛圍相對要和諧一些。
沈傳先是看向院內的政策研究室主任,張爽。
這個處室在省檢察院內的存在感不高,畢竟做的都是一些務虛的工作,沒有實際辦案,成績自然不會太顯著。
而且政策研究室研究出來的東西大多都是給上級提供決策使用的,很少會直接落到地上,久而久之,這個處室就越發不引人注目。
不過在沈傳來到漢東省檢察院之後,倒是給了政策研究室不小的關注度,雖然也還沒有成為核心處室,但也不至於和之前一樣宛若透明了。
尤其是在津港市的案子之後,沈傳對於這方面的重視更是上了一個層級,還交給了政策研究室一個重要的任務。
「老張,上次交代你的事情做得怎樣了?」
張爽是個小老頭,他聞言點了點頭道:「沈檢,初步的報告已經出來了,我正好帶來了。」
說著他從公文包里取出了一份看上去像是剛剛列印好的報告遞了過來。
沈傳接過一看,標題是《從津港系列案來看涉黑經濟組織犯罪手法演進與制度應對初探》。
沈傳快速翻閱著。
見沈傳打算先看報告,張爽又從公文包里取了幾份出來一人一份分發掉了。
其餘幾人也都一同開始看了起來。
報告的前半部分總結了津港案的典型特徵:暴力開道、賄賂滲透、公司化運作、合法掩護非法,這些都是老生常談的問題。
但後半部分開始觸及到了一些新的痛點毒點,沈傳合上報告,對著張爽說道:
「老張,這是你們研究室研究出來的,你給大家簡要介紹一下吧,主要是後半部分的內容。」
張爽點了點頭,開口道:「沈檢,各位同志,根據我們對津港案的復盤分析,大致總結出來了幾點規律。」
「隨著經濟形態複雜化和法治環境趨緊,類似中津崑崙集團這類組織的犯罪手法呈現『軟性化』『隱蔽化』『專業化』趨勢。」
「具體表現在幾個方面,一是減少直接暴力,更多利用經濟脅迫、訴訟威脅、輿論操縱等手段;二是更加注重利用法律政策漏洞和自由裁量空間,尋求『形式合法』;三是廣泛僱傭專業法律、金融、公關人士,為其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技術支撐』和『風險隔離』。」
「……這些變化,對偵查取證、法律適用和綜合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戰。」
所有人聽得都面露沉重,政策研究室這段時間確實是做出了些成果出來的,剛剛總結的這幾點非常精準,直切要害,而且很可能是當下及未來犯罪形式的主流。
違法犯罪不再是單純的打打殺殺,而是有著更多的偽裝,更大的能量,這對於檢察機關而言並不是個好消息。
沈傳問道:「有其它的案例或數據支撐嗎?」
「有一些關聯案例,但像津港案這樣典型的還不多,」張爽推了推眼鏡,「我們調閱了近五年來全省辦理的、涉黑性質組織同時涉及嚴重經濟犯罪的案件,共37起。」
「其中,明確有專業律師團隊深度參與、在案件定性、資產轉移、輿論引導等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的,有11起,占比接近30%,這個比例比五年前提高了約15個百分點。」
「這個增長速度可以說是相當快了。」
刑事檢察處廖愛國接口道:「近年來我們在辦案中也感覺到,現在的對手越來越『懂法』了。」
「他們會研究我們的偵查策略,會利用程序規定拖延時間,會找專家出具對己方有利的『論證意見』,甚至在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前,就通過某些渠道製造輿論,試圖影響司法環境。」
「津港的案子我不太清楚,但我親自辦理的好幾件案子都出了不少么蛾子,什麼排除非法證據、要求精神病鑑定、質疑管轄權,包括找學者寫文章等等,套路一套一套的。」
廖愛國開玩笑說道:「雖然說人人懂法是好事,可問題這也太懂法了,而且他們懂法不是為了保護自己,而是一門心思想要鑽法律的空子逃脫法律的制裁。」
宣傳口的負責人李靜補充道:「最新的輿情監測也顯示,津港案宣判後,雖然主流民意支持判決,但在一些法律專業論壇、財經自媒體圈子裡,出現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討論。」
「有的在探討『民營企業家原罪與司法寬容』的邊界,有的在分析『掃黑除惡專項行動與企業家人身財產安全』的關係,還有的看似中立地討論『經濟犯罪死刑適用的國際趨勢』,這些聲音雖然不成主流,但觀點集中,傳播有策略,背後可能有推手。」
沈傳一邊聽,一邊在筆記本上記錄著關鍵詞。
張爽接著說道:「最難的問題是邊界界定。」
「他們提供的可能是完全合法的諮詢服務,只是客戶利用這些服務做了非法的事。」
「或者,他們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利用信息不對稱和專業壁壘,為客戶設計複雜的交易結構、訴訟策略,表面上無可指摘,實質上規避監管、轉移資產、對抗調查,這就涉及主觀故意的認定問題,非常困難。」
廖愛國哼了一聲:「有些人是真糊塗,有些人是裝糊塗,還有些人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只認錢,不認法理人情。」
辦公室內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沈傳想了想,開口說道:「津港案,我們打贏了一場硬仗。」
「但大家剛才談到的這些新情況、新趨勢,提醒我們,戰場的形式正在發生變化。」
沈傳停頓了一下,語氣變得堅定:「所以,我們不能滿足於辦結一個案子。」
「我們要思考,如何應對這種犯罪形態的升級,如何從制度層面,壓縮這種『軟性』犯罪的空間,如何讓那些試圖利用專業知識和規則縫隙為違法犯罪服務的人,付出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