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神機妙算的網友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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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聽到民警這話,立馬就要上前接過雪納瑞。

  「慢著。」葉蘇卻沒將狗遞過去:「你們不是發了《尋狗啟事》,說有償尋狗嗎,現在確認狗是你們丟的,那應該先兌現承諾吧?」

  「哦。」女子轉身,朝老公使了個眼色。

  男子會意,頓時熱絡的沖葉蘇賠笑:

  「這位兄弟,非常感謝你幫我們夫妻兩把狗找回來,我們結婚後沒生小孩,就只養了毛球。你都不知道,毛球丟了後,我老婆哭得有多傷心。」

  說著男子取出錢包,從裡面掏出一沓錢遞了過去:「這是我的一點心意,希望你能夠收下。」

  果然,「防人之心不可無」這話,說得一點都沒錯。

  看著男子遞過來的錢,有沒有十張都得打一個問號,葉蘇臉色瞬間變得不太好看。

  「你們是不是記錯了,《尋狗啟事》上說的可是兩萬塊報酬,你別告訴我,你手上這錢有兩百張啊?」

  進門時,看撿到狗的只是一個年輕人,男子還暗自鬆了口氣,覺得現在的年輕人應該好糊弄,加上臉皮薄,也抹不開面子糾纏。

  現在被葉蘇一語道破,男子的臉色頓時就有點不自然:

  「那上面的數字怎麼能作數呢,你想想,哪有兩萬塊錢找一隻狗的,這一點都不合理,對吧。我這裡大概有一千塊錢現金,就當是感謝你找回毛球的幸苦費了。」

  「是啊,葉先生。」民警也在一旁開口:「有時候失主著急,刊登尋物啟事時,懸賞金額確實會多標了一點,既然確定是人家的狗,你就還給人家吧。」

  葉蘇無動於衷:「懸賞GG一經發布,自動具備法律效力,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吧,哪裡有什麼合不合理的。

  你們既然將《尋狗啟事》刊登出來,並且過了一天還沒修改,就證明你們也默認了兩萬塊錢的懸賞金額。

  現在我把狗找到送了過來,就已經履行我的契約職責,接下來就需要你們兌付你們的承諾了。」

  意識到事情的發展開始出乎預料,男子的臉色終於繃不住:

  「就像同志剛剛說的,我們也是一時著急,才寫了個不合理的金額,你自己肯定也清楚,兩萬塊錢不合理吧?」

  「現在狗找到了,你們才開始覺得兩萬塊錢不合理。

  那我問你,發出《尋狗啟事》時,你怎麼沒覺得兩萬塊錢不合理?

  《尋狗啟事》發了這麼久,你怎麼沒覺得兩萬塊錢不合理?

  現在狗找到了,你才開始覺得兩萬塊錢不合理。懸賞GG受法律保護,我看你是把我國法律當兒戲了吧?」

  一番話,將男子懟得還不了口,連一旁的民警都不知道該怎麼調解。

  「啊啊啊!」

  發現情況跟在家時設想的不一樣,老公又被懟得啞口無言,女子瞬間發飆:

  「這就是我的兒子,你憑什麼不還給我!」

  說罷就想直接上手搶,結果葉蘇已經預判到她的行為,借著桌子的阻礙,瞬間舉起手機開始錄像:

  「你什麼意思,要在派出所里,當著民警同志的面打人嗎?」

  剛剛帶著夫妻二人進來的小姐姐,本就反感夫妻二人言而無信,還合起伙欺負一個年輕人的行為。

  見女子居然要直接動手,立馬就從一旁將其擋住:「林女士,這裡是派出所,麻煩你冷靜一點,克制自己的行為!」

  奈何兩人的體重差別太大,小姐姐雖極力阻止,卻還是被推著往後退。

  「林女士,請你冷靜一點!」民警也起身阻止:「許先生,麻煩你控制一下林女士,免得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在派出所里發生肢體衝突,當事人還拿著手機錄像,這要傳到網上,指不定要鬧出多大的輿論。

  「葉先生,你也先把手機放下吧。」

  「她都要打人了,我哪裡還敢把手機放下啊?」

  「你放心吧,有我們在,肯定不會出現這樣的事情,而且調解室里有監控,你不用擔心。」

  監控?

  葉蘇心裡打了個問號,可也乖乖將手機放下,沒有再得寸進尺。

  見葉蘇配合,民警才悄然鬆了口氣。

  現在他已經知道,屋內最棘手的,不是那對唱紅白臉的夫婦,而是這個一直輕聲細語的年輕人。


  「許先生,林女士,剛剛葉先生的話你們也聽到了,《尋狗啟事》確實是你們發出來的,他也有權讓你們履行約定。」

  「他說兩萬就兩萬啊!我還說上面就兩千,是他看多了一個零呢!不信你讓他把《尋狗啟事》再拿出來看一下!」

  「我知道你們來之前把短視頻平台上的《尋狗啟事》給刪了,不過那位姐姐剛剛抄下你們的聯繫號碼時,已經確認過《尋狗啟事》上面的金額。」

  「是的。」小姐姐見狀,也出聲作證:「我剛剛確實看到,《尋狗啟事》上寫了兩萬塊錢。」

  「就不能是她也看錯了嗎!」

  如此胡攪蠻纏,已經讓兩位民警心生不悅。

  不待小姐姐繼續反駁,葉蘇已經將手機屏幕展示給幾人:

  「你們刪除《尋狗啟事》前,我已經錄了屏,可以證明這就是你們帳號發出來的,上面也清楚寫著,懸賞金額兩萬塊錢。」

  鐵證如山,女子瞬間啞火。

  葉蘇直接用證據打臉的行為,也讓小姐姐覺得解氣。

  「你找到狗後,不聯繫我們,而是先來派出所,還知道提前錄屏,這不是早有預謀,我還說這狗是你偷的,就為了訛我們兩萬塊錢呢!」

  「對!」女子頓時又來了精神:「這狗就是你偷的!今天你要不還給我,我就報警!」

  果然,還是評論區的網友們神通廣大,總能精準猜中這些人的騷操作。

  「報警?咱們現在就在派出所里,你還報什麼警?」葉蘇不急不緩的說道:

  「你們說我偷狗,那就更簡單了,救出這條狗時,我剛好錄了個視頻,打算發朋友圈的,現在你們說出你們丟狗的地方,看能不能跟我視頻里的地方對上號,就能證明狗是不是我偷的了。」

  葉蘇轉頭看向民警:「同志,你說調解室里有錄像,要是最後證明狗不是我偷的,他們這樣的行為,是不是構成誹謗罪啊?」

  「呃……」

  民警還在糾結,小姐姐已經開口:「當然算,誹謗罪指的就是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為,要是情節再嚴重一點,甚至還會構成誣告陷害罪。」

  老同志一陣頭疼:還嫌現在不夠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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