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完全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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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連四天,都無事發生。

  無論白班還是夜班,都很平靜。

  林歌開始相信米爾斯的判斷是正確的,這肯特應該是虛空索敵了,根本沒有人想要害他,都是他自己臆想的。

  林歌這幾天的工作很輕鬆,但他看肯特工作好像不太輕鬆,他數次聽到肯特在房間裡打電話跟別人發生爭吵,有時候甚至還會說出「我要殺死你」「你會後悔的」之類的狠話。

  但這些跟林歌沒關係,五天是2000刀,他從來沒有掙過這麼輕鬆的錢,還有兩天時間,再撈八百刀,他做夢都能笑出聲來。

  這天林歌和米爾斯是早班,早上八點到下午四點鐘。

  他們按時來報到交班,剛剛完成接班,肯特就換上了運動裝要去晨跑。

  米爾斯無語地輕聲抱怨道:「這傢伙今天怎麼這麼晚才晨跑,我以為今天不用跑步了。」

  往常肯特的晨跑時間都是在六點到七點之間。

  但僱主發話了,他們也沒有辦法。

  兩人把步槍放在屋內,揣著手槍跟肯特出去跑步。

  跑步是不適合帶步槍的,太礙事,要是連僱主的跑步速度都跟不上,還談什麼保護呢?

  除了兩人之外,還有四個穿西裝的保鏢一起。

  四個保鏢貼肯特很近,林歌和米爾斯在稍微邊緣一點的地方,一左一右,不過兩人都沒有穿正式的作戰服,看上去不像是安保力量。

  林歌穿著衛衣和牛仔褲,休閒的很,不過都是米爾斯的衣服。

  肯特的身體不錯,五公里大概跑半個鐘頭,在慢跑里算是比較快的了。

  早上八點鐘,在洛杉磯還是早高峰的時候,上班的人很多,這個時間晨跑確實不太合適,速度也被拖慢了一些。

  但按照米爾斯的理論,人這麼多發動襲擊的概率會降低,所以不太需要擔心。

  儘管如此。

  林歌還是盡到了觀察的責任,習慣性地觀察每個路口的情況,路過的車輛,路邊看上去沒什么正事的路人。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

  跑到一半的時候,肯特擺了擺手,示意要休息幾分鐘補充一下水分。

  肯特的跑步習慣是中間會休息一次,但並不是固定的時間,覺得累了就休息,也沒什麼問題。

  隊伍慢慢停了下來,林歌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這個時間跑步比六七點的時候熱多了……

  米爾斯則是從口袋裡掏出了香菸,準備給林歌發一根。

  但就在這時。

  林歌突然聽到「呃!」的一聲。

  肯特身前的一個保鏢突然倒地,額頭上出現了一個血洞!

  這太突然了,眾人一瞬間都有些懵了,還是米爾斯的反應速度最快,他扔掉手裡的煙盒,順勢掏槍蹲下,躲在一塊報刊亭後面,一邊吼道。

  「狙擊手!!隱蔽!!」

  那三個保鏢也快速掏槍,把肯特的身體按下去,彎著腰朝著米爾斯的方向移動,報刊亭掩體大,相對是安全的!

  周圍的路人們一開始還沒有意識到保鏢倒地意味著什麼,畢竟沒有聽到槍聲,但聽到米爾斯的吼聲和剩下三個保鏢的動作後,才開始慌亂地逃跑,離肯特越遠越好!

  林歌也是下意識掏出手槍,經過一開始的愣神後,他快速冷靜了下來,從保鏢倒地的方向判斷出狙擊手的大概方向,他憑感覺鎖定了一棟高樓,狙擊手肯定就在那裡。

  但這沒用,他們肯定沒法解決這狙擊手!

  這時,馬路上突然疾馳過來兩輛貨車,並且在靠近肯特等人的時候忽然急剎車。

  林歌意識到不妙,也是吼道。

  「車!小心那兩輛貨車!!」

  但還沒有等到貨車側門拉開,槍聲已經從側面響起。

  偽裝成路人的敵人發動了襲擊。

  「砰砰砰砰砰……」

  與此同時,那兩輛貨車也停下,車門拉開,戴著黑色頭罩的敵人端著步槍對肯特等人也開始掃射開槍。

  子彈跟他媽不要錢一樣傾瀉過來,報刊亭瘋狂被摧殘,玻璃書籍報紙滿天飛,打在鐵上火花四濺。


  報刊亭的老闆趴在裡面抱著頭瑟瑟發抖。

  混亂中,林歌甚至還認出來車上的人用是雷明頓R4系列卡賓槍,這是雷明頓公司因為美軍步槍訂單跟柯爾特打官司,後被FN公司漁翁得利後推出的銷售商業型M4,Remington M4的縮寫。

  肯特的保鏢和林歌兩人也是同時開槍反擊,但火力差距太過懸殊了。

  剩下三個保鏢其中兩個開了沒兩槍,還沒躲到掩體後面,就身中數彈身亡!

  一顆子彈打在林歌旁邊的鐵桿上,震的他頭皮發麻,耳朵嗡嗡響,他衝著米爾斯喊道。

  「這就是你說的不可能有狙擊手嗎?!」

  不僅有狙擊手,這火力不比搶銀行那伙人弱了!

  米爾斯的判斷完全錯誤!

  米爾斯沒時間跟林歌胡扯,抬手又開了好幾槍,M1911A1的彈匣就打空了,他邊換子彈一邊對林歌喊道。

  「謝特,快帶人走,留在這裡死路一條!我們已經被包圍了!」

  偽裝成路人的敵人和車上的敵人將報刊亭半包圍,正面已經是死路一條,唯一的逃生路線是背後的一條小巷子!

  林歌擔心米爾斯的安危,但此時此刻也顧不得這麼多了。

  他過去拉住肯特的胳膊,這傢伙已經嚇傻了,身體在不斷發抖,雙腿跟灌了鉛一樣難以動彈,原本精緻的頭髮變成了鳥窩,蜷縮在唯一一個保鏢身後驚恐地自言自語。

  「完了,完了,我要死了,法克……該死的維克,他竟然真的敢,該死,該死……」

  林歌都被他念煩了,忍不住吼道。

  「閉嘴!你他媽還沒死,你要是不想就讓你那該死的腿動起來,跟我走!」

  肯特呆呆地看了林歌一眼,接著快速點了點頭。

  「我走,我能走,救我!」

  林歌看了一眼戰場的形勢,貨車上的敵人還在進行火力壓制,但偽裝成路人的敵人在快速移動著,拉近與他們的距離。

  林歌判斷出現在就是最好的時機,於是對著保鏢喊道。

  「就是現在!跑!!」

  保鏢畢竟訓練有素,雖然還是有些慌張,但執行力還在,他快速給手裡的格洛克22換了個彈匣,林歌匆匆一瞥,還看到槍身上有GEN 4的字樣,是第四代的格洛克22。

  保鏢換完彈匣,拉住肯特的胳膊就往後面的小巷子跑去。

  米爾斯繼續開火,儘管火力薄弱,但這個時候絕對不能不反擊,一旦讓敵人拉近距離,他在准都沒用!

  「謝特,該死的1911,子彈還能再少一點嗎?」

  換彈匣的空隙,他窺視了一眼,貨車上的敵人已經下車了,起碼有五個人,朝著報刊亭的方向逼近,隊形非常專業,壓迫力極強,這夥人不好惹!

  就在這時,他的身後響起了幾聲槍響,其中一個敵人應聲倒地。

  幾個同夥愣了一下,似乎沒料到這一下,本能驅使他們尋找掩體,躲在車後面反擊。

  米爾斯回頭,看到林歌在一個垃圾桶後面對他喊道:「走!」

  米爾斯驚喜,毫不猶豫地扭頭就跑。

  林歌冷靜掩護米爾斯,槍林彈雨的戰場上,由不得他想這麼多,也沒有時間讓他去瞄準,他要做的不是每槍都打中敵人,而是要做到火力壓制讓米爾斯安全撤離。

  食指傳來的扳機觸感非常有感覺,林歌不斷扣動扳機。

  子彈一顆一顆射出槍口,大約三四十米的距離,林歌的槍感開始發揮!

  一個敵人想要站起來反擊,一顆子彈穿過兩面車窗玻璃,正中他的胸口,他立刻捂著胸口跪下,痛苦地說道:「謝特,好痛!我快喘不過氣了!」

  防彈衣救了他一命,但這子彈的準度讓其他人都驚恐。

  另外一個同夥側著身子想要窺視,結果一連三發子彈都打在汽車的邊緣處,誤差不過幾公分,只要他敢漏,必定中槍,他的壓力大極了,根本不敢探出去,他咬著牙說道。

  「該死的,這傢伙是在打遊戲嗎?怎麼可能這麼准!」

  「他再准也只有一個人斷後!我們不能失敗,必須把人全殺了,快點,待會兒警察就要來了!」

  「獵鷹已經死了,我們必須要為他報仇!」

  「法克,他跑了!快追!」

  有個人看到了林歌離開了那垃圾桶向後跑,幾人迅速跟上,這時,耳麥里傳來隊友的聲音。

  「我到他們側翼了,抓到他們的位置了, 我準備開槍了!」

  一個偽裝成路人的敵人早已拉近了距離,在一個拐角處看到了幾人逃跑的路線,他悄悄躲在牆後,聽著聲音越來越近,端著M4A1突然探身出來,對著四人扣住了扳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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