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摸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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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不不,你的動作太慢了,手臂伸的太直了,這會浪費起碼零點幾秒的時間。」

  米爾斯糾正道,然後再做了一遍掏槍的動作。

  林歌又學著做了幾遍,忽然說道:「噢,我想起來了,我在網上看過一個視頻,近距離手槍交戰教學,那個人好像是FBI特工什麼的,手槍貼胸或者離身體很近,那樣是最快速能夠調轉槍頭的,對吧?」

  林歌對那個視頻印象深刻,因為動作看上去很猥瑣,但卻是效率最高的打手槍方法。

  米爾斯不知道林歌在說什麼,但通過他的描述能了解一些,想了一下說道:「那大概是CQB實用的辦法,調轉槍口的速度決定很多。」

  「步槍也是同理。」

  米爾斯拿起步槍,槍托扛在肩上,儘量彎曲手臂,使得槍口距離自己更近,「步槍太長,室內作戰不得不用步槍的時候,這樣也能縮短轉向時間。」

  動作看上去也是相當猥瑣……

  林歌點了點頭,也嘗試了一下,不斷瞄準不同的目標,模擬射擊。

  現在已經晚上快八點鐘了,天色完全黑了,只有門口和院子裡幾盞夜燈發出微弱的光芒,兩人閒來無事,米爾斯教授林歌一些實用的教學。

  院子以及外面的道路偶爾還有白樺樹的安保進行巡邏,米爾斯和林歌有時候也會輪流在院子裡走走,觀察觀察路人,或者周圍房子的情況。

  「觀察環境有什麼技巧嗎?」林歌看著米爾斯逛了一圈回來之後問道。

  米爾斯想了一下說道:「有……裝模作樣,讓別人看上去你很認真就行,特別是要讓僱主覺得付出這個錢是值得的。」

  林歌,「……」

  原來無論從事什麼工作,摸魚是所有打工人都會琢磨的技巧。

  「我說正經的,我想學點有用的東西。」

  林歌反倒是求知若渴,一方面是感興趣,學習這些東西讓他感到快樂,甭管能不能用得上,興趣就是最好的老師。

  米爾斯聞言聳了聳肩道。

  「說實話,我覺得沒有,能否在任務中發現異樣,察覺到潛在敵人的攻擊苗頭,取決於經驗。」

  「經驗豐富的老兵能夠敏銳地察覺到不對勁的地方,從而做出應對,像你這種新人,能做的只有觀察和思考,這也是天賦的一部分。」

  「這方面我也是靠經驗,有幾個明顯的點我已經和你說過的,其他的我也沒辦法教你。」

  林歌表示明白,像這種保護僱主的任務,環境還是人多的城市,重點觀察對象就是車子,頻繁出現的人,最可能發生突襲的路線等等。

  林歌還想說什麼,這時,大門忽然打開了,那個漂亮的秘書走了出來,手裡還端著兩個盤子,林歌立刻做出警戒的姿態,認真工作的模樣。

  秘書把兩個盤子遞給兩人說道。

  「吃點東西吧,吃飽了才有力氣幹活。」

  晚餐是牛排意面土豆泥,其實還挺好吃的。

  兩人接過盤子。

  米爾斯說道:「謝謝,秘書小姐。」

  林歌也說道:「看上去就很好吃,哈哈。」

  嗯,還包吃呢……

  這時,秘書忽然盯著林歌說道:「我們是不是在哪裡見過?我覺得你很眼熟。」

  這話讓林歌愣了一下,他也看著秘書……腦子努力回憶。

  這秘書很漂亮,不是標準的白人長相,皮膚偏麥色,瞳孔是藍色的,眼睛很大,更像是西歐那邊人的長相,可能是混血,骨架身材也偏大,穿著高跟鞋看上去比林歌矮不了多少。

  林歌皺了皺眉頭,按理說這麼漂亮的女人他應該是有印象才對。

  想起來了!

  這秘書來林歌之前住的黑戶聚集地附近發過免費的物資!

  發物資食物的一般分幾類,政府的福利組織,大公司企業,民間個人組織。

  歐美這邊對待貧窮的辦法基本上就是直接給你發吃住的,不讓你餓死。

  不會有錯的,兩人確實見過……那麼說,林歌當初應該是領過肯特公司來發的物資。

  沒想到會是這種場合……林歌感到很尷尬,他剛想說對方記錯了,但秘書忽然驚呼道。


  「我想起來了!」

  「你給我送過外賣,對,就是你,我記得很清楚。」

  「啊?」

  林歌滿臉呆滯,尼瑪感情還不止見過一次啊?

  米爾斯一邊吃東西一邊看戲,嗯,看來林歌真沒騙他,他確實送過外賣。

  林歌也是尬笑了兩聲。

  「抱歉,我記不清了。」

  秘書看出了林歌的尷尬,也不好再說什麼,只是說道。

  「沒事,你們吃完把盤子放在門口的桌子上就行了。」

  其實她挺想感謝一下林歌的,她之所以記得林歌,是因為那次外賣她點的是哮喘藥。

  下單了很久都沒人接單,最後是林歌給她送的,再晚點,她的侄女就要出現生命危險了。

  只是沒想到林歌業務這麼廣……

  說完,她轉身扭著肉臀回到了屋內。

  米爾斯笑道:「很尷尬吧?哈哈。」

  林歌無奈地說道:「我根本就不記得了。」

  兩人就這麼站著吃完了晚餐,接著工作。

  後半夜米爾斯又教了林歌很多戰術手勢,以及實戰中雙人配合的技巧等等,反正閒著也是閒著。

  一整個晚上,別說訪客了,馬路上路過的車都沒有幾輛,等到十二點,兩人跟白樺樹安保換班,下班!

  一天的工作就結束了。

  儘管很無聊,但想到站一晚上已經賺了四百刀,林歌就開心的不得了。

  昨晚宿醉,今天又上了一天班,米爾斯累壞了,兩人回到住處後,他直接就睡了。

  林歌反倒還挺有精神,今天這工作量不及他之前的三分之一,一點也不累,但他也沒事做,洗了個澡之後也睡了,正好調整一下作息。

  第二天早上,米爾斯洗完澡之後兩人就準備出門,今天他們是早班。

  米爾斯看林歌不洗澡就出門,皺著眉頭問道:「你早上不洗澡就出門嗎?」

  林歌道:「我昨天晚上洗了啊,早上洗不洗都行。」

  「為什麼要晚上洗澡?早上才應該洗澡!」

  這話林歌聽著就不爽了,他反懟道。

  「你在外面出了一天汗,晚上不洗澡就睡覺,你不覺得不舒服和骯髒嗎?」

  米爾斯愣了一下,覺得林歌說的有道理,但又不想承認,嘴硬道。

  「早上洗澡去工作才是對他人的尊重!」

  林歌聳了聳肩道:「也許你說的沒錯,我可以洗兩次,但你們晚上不洗澡睡覺我是真理解不了,在我看來非常邋遢!」

  「而且你們的體味也太重了,早上不洗澡出門確實是對別人的不尊重。」

  說實話,林歌來這裡之後,見過男人用過最多的東西就是除臭劑……很多美國人不用除臭劑那體味簡直要命。

  但他在國內甚至都沒見過這個東西……

  米爾斯滿頭黑線,因為他剛噴完除臭劑,他擺了擺手不耐煩地說道。

  「啊,隨便你!」

  林歌想他可能有點破防了,於是還是去洗了個澡再出門,他也挺喜歡沖涼的,而且早上洗澡確實能更精神一點。

  不過未來的幾天都沒有任何事情發生,這讓林歌有點心虛,覺得這錢拿的都有點燙手……

  也不知道是不是這種想法不太對,林歌剛產生這種想法,隔天就他媽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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