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絕對槍感
二十米的手槍靶,不能算是簡單靶了。
對於普通人而言,十米靶都是很有難度的,米爾斯當初剛學槍的時候,十米手槍靶的成績也是慘不忍睹。
但經過長時間的訓練,十米靶十次開槍已經能夠穩定在八十環以上了。
而他這個水平,在實戰中想要打出昨天林歌那種表現都很難,實戰和訓練打靶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所以,米爾斯心想昨天林歌那種實戰表現,打個二十米的手槍靶應該手拿把掐才對……
他知道的,軍隊裡實戰能打出林歌那種表現的,打手槍靶都是奔著三四十米遠打的啊!
結果沒想到林歌一個易拉罐都沒打中?
等米爾斯發現不對勁睜開眼的時候,差點就晚了。
他就站在固定易拉罐的杆子旁邊,林歌最後一槍沒打中易拉罐,倒是打中了木桿子……一槍給打斷了,木屑噴了米爾斯一身,嚇得他直接跌坐在地板上。
他站起來生氣地怒罵。
「你他媽在幹什麼?!想殺了我嗎?酸蘿蔔別吃!」
林歌滿臉尷尬,尬笑道:「沒有,我就是認真地打靶!」
米爾斯走過來,皺著眉頭看著他說道:「再打一次,我就不信了!」
林歌也不信了,什麼鬼啊,按米爾斯說的,他不應該是個准神嘛……
他再次抬起手槍,對準易拉罐,連續扣動扳機。
「砰砰砰砰砰!咔咔……」
子彈打完了,依舊沒有打中任何一個易拉罐。
米爾斯表情很扭曲,不會吧,他居然看走眼了嗎?
不可能啊,實戰是不會騙人的。
他看得出來林歌沒有在敷衍他,已經認真打了。
林歌也是滿頭黑線:「WTF,就算是蒙我也應該蒙中一槍吧?」
米爾斯看著林歌,回想之前兩次實戰經歷,包括飛鏢那次……林歌毫無疑問是準的,那問題出在哪裡?不會就是單純的運氣好吧?
他冷靜下來,隨手撿起地上一個易拉罐說道:「打這個。」
林歌還在換彈匣,沒聽清米爾斯說什麼,「你說什麼……」
他話還沒說完,就看到米爾斯把手裡的易拉罐扔向空中,林歌下意識抬手開槍。
「砰!」
易拉罐在空中被打爆。
米爾斯笑了起來:「這才對嘛!」
林歌有點懵圈:「我打中了?」
美國都是大平原,今天的風還不小,就算是吊在細線上的固定靶易拉罐也被風吹的左右搖擺,更別說這種隨手拋向空中的易拉罐,軌跡更是難以琢磨,難度不知道大了幾倍。
而林歌反而打的更准了。
米爾斯像是明白了什麼,思考了一下對林歌說道。
「你轉過去,我讓你轉身,你再轉身開槍。」
林歌不知道米爾斯要幹什麼,但還是乖乖照做。
他轉過身去,米爾斯同時將兩個易拉罐扔向空中,喊道:「NOW!」
林歌立刻轉身,眼睛精準捕捉到空中的易拉罐,抬手就是兩槍。
「砰砰!」
彈無虛發!
米爾斯見狀笑了起來,一邊鼓掌道:「哈哈,這就對咯!」
林歌呆呆地看著自己手裡的手槍,狐疑地問道:「我是不是只能打移動靶?」
米爾斯見林歌都領悟了一些,解釋道:「嗯……怎麼說呢,不完全是,在銀行的打中的劫匪也不是移動靶啊,記得嗎?」
「噢,好像也是,那為什麼……」
米爾斯沉吟了一下說道:「你的動態視力確實很出色,但你更厲害的應該是臨時反應,目標突然間出現在你的視野內,開的第一槍是你最準的時候,極短的瞄準時間卻有著驚人的命中率。」
「嘖嘖,這可是突擊手的頂級天賦啊,太厲害了,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也是半信半疑。」
「不過這絕對不是你最完美的狀態,厲害的槍手不應該出現上下限差距如此之大的情況,但我相信,只要通過訓練,你一定會成為一個最頂級的突擊手。」
「實在是太准了……對了,有個詞就是形容你這類人的,叫什麼來的……絕對,對,絕對槍感!你擁有絕對槍感!」
林歌聽的有點似懂非懂,雲裡霧裡的感覺,不過大概也能夠理解到米爾斯的意思,其實突然轉身開槍,他自己都不知道有沒有瞄準,完全是憑感覺開槍。
總而言之,他應該不是水貨……
絕對槍感?聽著挺牛逼的,但林歌自己卻覺得沒什麼了不起,因為他並沒有自己打的很準的那種感覺。
米爾斯算是徹底放下心來,他比林歌更在意他到底打不打的准,畢竟馬上就要跟他並肩作戰了,要是他水了,那他死亡的風險就會直線飆升。
「好了,手槍就到這裡吧,試試步槍。」
米爾斯把L129A1步槍給了林歌用,把小海螺和兩腳架拆了下來,當做普通步槍來打,如果可以全自動射擊,當突擊步槍都沒問題,但這把是半自動。
林歌的天賦果然是在的,他的步槍成績不如手槍那般誇張,百米遠的命中率跟米爾斯都差不多,這樣就夠用了。
但林歌試完槍之後說道:「打步槍不如手槍得心應手,總感覺很彆扭呢。」
米爾斯也沒有在意林歌這話,只當做是他為步槍沒有手槍准找的藉口。
「這樣就行了,以後再慢慢提升吧,練槍環節就到這裡吧,7.62×51mm的子彈貴得要死,別打了!」
林歌還想把小海螺裝上去再打一輪呢,聽到米爾斯這麼說,也只好作罷。
這把槍也確實不太適合這樣練槍。
兩人把傢伙事都收拾上車,然後回到市區,午飯就簡單在麥當勞對付了一下,下午再隨便逛逛,距離報到時間還早,米爾斯就已經把車子開到了肯特家的附近,熟悉環境。
「我當過一段時間的偵察兵,有個老偵察兵跟我說,環境是所有任務情報中最重要的東西。」
「是否了解環境,會極大程度影響你是否能夠完成任務,走吧,下車走走,帶你模擬一下我們這次工作的內容。」
米爾斯雖然現在都接這種大概率無事發生的混工資任務,除了裝備方面他比較看淡,但其他方面一直都非常認真對待。
加上這次帶著林歌,也正好教他一些東西。
儘管他的偵查手段不算出色,但教一個門外漢還是綽綽有餘的。
兩人下車,車子就停在肯特所在房子斜對面的馬路上。
肯特住在一個聯排的獨棟房子,帶著小花園和游泳池,門口還有石板路,這樣的條件比美國中產階級還要高上一兩個檔次,但算不上是特別有錢的那一掛。
米爾斯戴上墨鏡,看著肯特的房子說道。
「我覺得,這次任務最大的難關在於要陪這個小老闆跑步!」
對於普通人而言,十米靶都是很有難度的,米爾斯當初剛學槍的時候,十米手槍靶的成績也是慘不忍睹。
但經過長時間的訓練,十米靶十次開槍已經能夠穩定在八十環以上了。
而他這個水平,在實戰中想要打出昨天林歌那種表現都很難,實戰和訓練打靶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所以,米爾斯心想昨天林歌那種實戰表現,打個二十米的手槍靶應該手拿把掐才對……
他知道的,軍隊裡實戰能打出林歌那種表現的,打手槍靶都是奔著三四十米遠打的啊!
結果沒想到林歌一個易拉罐都沒打中?
等米爾斯發現不對勁睜開眼的時候,差點就晚了。
他就站在固定易拉罐的杆子旁邊,林歌最後一槍沒打中易拉罐,倒是打中了木桿子……一槍給打斷了,木屑噴了米爾斯一身,嚇得他直接跌坐在地板上。
他站起來生氣地怒罵。
「你他媽在幹什麼?!想殺了我嗎?酸蘿蔔別吃!」
林歌滿臉尷尬,尬笑道:「沒有,我就是認真地打靶!」
米爾斯走過來,皺著眉頭看著他說道:「再打一次,我就不信了!」
林歌也不信了,什麼鬼啊,按米爾斯說的,他不應該是個准神嘛……
他再次抬起手槍,對準易拉罐,連續扣動扳機。
「砰砰砰砰砰!咔咔……」
子彈打完了,依舊沒有打中任何一個易拉罐。
米爾斯表情很扭曲,不會吧,他居然看走眼了嗎?
不可能啊,實戰是不會騙人的。
他看得出來林歌沒有在敷衍他,已經認真打了。
林歌也是滿頭黑線:「WTF,就算是蒙我也應該蒙中一槍吧?」
米爾斯看著林歌,回想之前兩次實戰經歷,包括飛鏢那次……林歌毫無疑問是準的,那問題出在哪裡?不會就是單純的運氣好吧?
他冷靜下來,隨手撿起地上一個易拉罐說道:「打這個。」
林歌還在換彈匣,沒聽清米爾斯說什麼,「你說什麼……」
他話還沒說完,就看到米爾斯把手裡的易拉罐扔向空中,林歌下意識抬手開槍。
「砰!」
易拉罐在空中被打爆。
米爾斯笑了起來:「這才對嘛!」
林歌有點懵圈:「我打中了?」
美國都是大平原,今天的風還不小,就算是吊在細線上的固定靶易拉罐也被風吹的左右搖擺,更別說這種隨手拋向空中的易拉罐,軌跡更是難以琢磨,難度不知道大了幾倍。
而林歌反而打的更准了。
米爾斯像是明白了什麼,思考了一下對林歌說道。
「你轉過去,我讓你轉身,你再轉身開槍。」
林歌不知道米爾斯要幹什麼,但還是乖乖照做。
他轉過身去,米爾斯同時將兩個易拉罐扔向空中,喊道:「NOW!」
林歌立刻轉身,眼睛精準捕捉到空中的易拉罐,抬手就是兩槍。
「砰砰!」
彈無虛發!
米爾斯見狀笑了起來,一邊鼓掌道:「哈哈,這就對咯!」
林歌呆呆地看著自己手裡的手槍,狐疑地問道:「我是不是只能打移動靶?」
米爾斯見林歌都領悟了一些,解釋道:「嗯……怎麼說呢,不完全是,在銀行的打中的劫匪也不是移動靶啊,記得嗎?」
「噢,好像也是,那為什麼……」
米爾斯沉吟了一下說道:「你的動態視力確實很出色,但你更厲害的應該是臨時反應,目標突然間出現在你的視野內,開的第一槍是你最準的時候,極短的瞄準時間卻有著驚人的命中率。」
「嘖嘖,這可是突擊手的頂級天賦啊,太厲害了,如果不是親眼所見,我也是半信半疑。」
「不過這絕對不是你最完美的狀態,厲害的槍手不應該出現上下限差距如此之大的情況,但我相信,只要通過訓練,你一定會成為一個最頂級的突擊手。」
「實在是太准了……對了,有個詞就是形容你這類人的,叫什麼來的……絕對,對,絕對槍感!你擁有絕對槍感!」
林歌聽的有點似懂非懂,雲裡霧裡的感覺,不過大概也能夠理解到米爾斯的意思,其實突然轉身開槍,他自己都不知道有沒有瞄準,完全是憑感覺開槍。
總而言之,他應該不是水貨……
絕對槍感?聽著挺牛逼的,但林歌自己卻覺得沒什麼了不起,因為他並沒有自己打的很準的那種感覺。
米爾斯算是徹底放下心來,他比林歌更在意他到底打不打的准,畢竟馬上就要跟他並肩作戰了,要是他水了,那他死亡的風險就會直線飆升。
「好了,手槍就到這裡吧,試試步槍。」
米爾斯把L129A1步槍給了林歌用,把小海螺和兩腳架拆了下來,當做普通步槍來打,如果可以全自動射擊,當突擊步槍都沒問題,但這把是半自動。
林歌的天賦果然是在的,他的步槍成績不如手槍那般誇張,百米遠的命中率跟米爾斯都差不多,這樣就夠用了。
但林歌試完槍之後說道:「打步槍不如手槍得心應手,總感覺很彆扭呢。」
米爾斯也沒有在意林歌這話,只當做是他為步槍沒有手槍准找的藉口。
「這樣就行了,以後再慢慢提升吧,練槍環節就到這裡吧,7.62×51mm的子彈貴得要死,別打了!」
林歌還想把小海螺裝上去再打一輪呢,聽到米爾斯這麼說,也只好作罷。
這把槍也確實不太適合這樣練槍。
兩人把傢伙事都收拾上車,然後回到市區,午飯就簡單在麥當勞對付了一下,下午再隨便逛逛,距離報到時間還早,米爾斯就已經把車子開到了肯特家的附近,熟悉環境。
「我當過一段時間的偵察兵,有個老偵察兵跟我說,環境是所有任務情報中最重要的東西。」
「是否了解環境,會極大程度影響你是否能夠完成任務,走吧,下車走走,帶你模擬一下我們這次工作的內容。」
米爾斯雖然現在都接這種大概率無事發生的混工資任務,除了裝備方面他比較看淡,但其他方面一直都非常認真對待。
加上這次帶著林歌,也正好教他一些東西。
儘管他的偵查手段不算出色,但教一個門外漢還是綽綽有餘的。
兩人下車,車子就停在肯特所在房子斜對面的馬路上。
肯特住在一個聯排的獨棟房子,帶著小花園和游泳池,門口還有石板路,這樣的條件比美國中產階級還要高上一兩個檔次,但算不上是特別有錢的那一掛。
米爾斯戴上墨鏡,看著肯特的房子說道。
「我覺得,這次任務最大的難關在於要陪這個小老闆跑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