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給你看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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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爾斯打開柜子,把92F放了進去。

  AR-15作為證物還放在警局,這把槍還是他讓林歌偷偷藏起來才帶出來的。

  柜子一打開,裡面的東西一覽無遺。

  第一個掛件位是空的,應該就是放AR-15的,然後第二個掛件位是一把經典的AKM。

  這把全世界生產最多的步槍,卡拉什尼科夫的經典作品之一,現在仍然是全世界最受歡迎,影響力最大的步槍,沒有之一。

  這把槍作為AK-47的改進版獲得了巨大的成功,沖鉚機匣代替AK-47第3型的銑削機匣,使得成本降低,重量也減輕,除此之外,還有一些細節改動,槍機和槍機框表面做了磷化處理,增加了表尺射程,改用新型多功能刺刀,護木增加了手指槽,增加了擊錘延遲體等等。

  看到這把槍林歌心情都變好了:「哼哼,真酷啊,我可以試一下嗎?」

  這槍特點太鮮明了,紅色的護木和槍托像是俄國人的專屬特徵似的。

  但這把槍看著還很新,護木都發光,應該沒怎麼用過。

  米爾斯不太理解,這有什麼好酷的……這槍不是到處都是?

  「隨便你,裡面沒子彈的。」

  AKM是有彈匣的,林歌卸下彈匣看了一眼,裡面是沒有子彈的,他反手拉了一下機柄,對著頭頂的燈扣動扳機。

  AKM傳出一聲「咔」的聲響,林歌配合地「biubiu」兩聲,然後把槍放了回去。

  接著下面是兩把手槍,一把92F,另外一把是純黑色的M1911A1,這也是一把經典手槍,槍身上刻著Smith & Wesson的字樣,代表這把槍是史密斯維森公司造的。

  造M1911的公司在世界上太多了,連北方工業都有,但這把槍應該是給美國SWAT配備的SW1911。

  米爾斯提醒道。

  「這槍是有子彈的,槍口別對著我。」

  林歌聞言,按下彈匣扣,彈匣就溜了下來,說實話,林歌覺得這把槍在還是有點落後了。

  單排單進七顆子彈,哪裡夠用啊。

  但.45ACP彈威力確實夠大。

  無論怎麼說……這把槍林歌也很喜歡。

  「嘖嘖,真漂亮。」

  除了槍械之外,柜子里還放著一件黑色的防彈衣,一看就是二級甲。

  美國的二級防彈衣基本上是由凱夫拉縴維和高性能聚乙烯製造的,倒是比較常見,再往上的三級防彈衣就要用到防彈陶瓷以及插板了。

  標準是能夠抵擋初速約為346至376米/秒的9mm派拉貝魯姆全被甲彈,以及初速約410至440米/秒的.357mm馬格南軟尖彈‌。

  重量也沒有這麼重,算是比較普遍的防彈衣標準。

  配件方面倒是很少,有一個EOTech 551系列的全息瞄準鏡,這個瞄準鏡在553系列出來之後就停產了,沒想到米爾斯還有。

  還有一個戰術燈,沒有握把,沒有槍口,有幾個備用彈匣,但並不是加長的,沒有快慢機改裝,也沒有槍托改裝。

  林歌有些失望地說道:「就這些了嗎?手雷,震撼彈,軍刀,頭盔,護目鏡,夜視儀,高倍鏡都沒有嗎?」

  米爾斯聞言,嘴角抽了抽:「怎麼?你當我什麼?富二代啊?還是你要執行什麼高難度任務?」

  林歌抿了抿嘴說道:「你買了一把槍,難道不會有強烈的改裝欲望嗎?」

  米爾斯沒好氣道:「如果不是必要,改個屁,都是坑人錢的,有那個錢不如吃兩頓好的!」

  米爾斯不知道差生文具多這句話,但他就是這個意思。

  林歌卻不以為然,買槍不改槍,不如不買槍……

  米爾斯看林歌滿臉失望的表情,感到莫名不爽,於是走到一旁的桌子旁說道:「來來來,給你看個好東西!」

  林歌看過去,米爾斯掀開了桌子上蓋著的一塊綠布,下面放著一把步槍,裝著兩腳架,帥氣完整地放在桌上。

  林歌頓時眼前一亮,快速走了過去,這把槍的槍身由沙色和黑色構成,非常帥氣,並且區別於那些經典槍械脫胎的改進版,是一把原創槍型。

  上面裝了一個ACOG型6×48毫米光學瞄準鏡,就是小海螺。


  米爾斯得意地說道:「怎麼樣?認識不?肯定不認識吧!」

  林歌眨了眨眼睛,想了一下說道。

  「L129A1步槍,2010年美國LM&T公司(Lewis Machine & Tool Company,劉易斯機器與工具公司)為英國研製生產的一種半自動步槍。」

  「這是一把精確射手步槍啊!打的7.62x51毫米北約標準口徑。」

  米爾斯呆了一下:「法克,這你都知道?」

  「這還是我從阿富汗繳獲的槍,平時用不上,我的射術也用不上這個,就收藏起來了。」

  林歌點了點頭,這就解釋得通了。

  這把槍多用於駐阿富汗英軍的一等射手,這狗東西運氣真好。

  林歌當即抬起槍感受了一下,沒法開槍感受不到太多,但比AKM要重許多,重了大概快兩公斤吧,林歌反倒是喜歡重一點的手感。

  「嘖嘖,真想開兩槍試試,唉,你有這種好東西居然不用?真是暴殄天物!」

  林歌現在還體會不到收藏槍械的意義,在他看來,優秀的,值得收藏的槍,那就更應該出現在它該出現的地方才對啊!

  就是要大殺四方才能體現好槍的價值!

  米爾斯白了他一眼說道:「我又不是精確射手,沒有精確射手的準度和技巧,在實戰中用這把槍反而會變成累贅的知道嗎?再說了,我現在大部分時間都在美國,最壞的情況就像今天那樣交火,根本不用中遠距離射擊。」

  這方面林歌確實不懂,無法反駁,只能羨慕……

  雖然這些槍都不是他的夢中情槍,但都是實打實的軍版真貨,也足夠讓林歌垂涎三尺了!

  媽的,掙錢,買槍!

  看到林歌像是便秘的表情,米爾斯爽快了,笑了兩聲說道。

  「等你掙錢了,你愛買什麼槍買什麼,愛怎麼改裝都行。走吧走吧,喝酒喝酒。」

  兩人又回到客廳,繼續喝酒聊天。

  到半夜快一點的時候,林歌終於是有點撐不住了,在米爾斯喝醉的碎碎念中沉沉睡去。

  這段日子他實在太累了,加上之前的睡覺的時候安全沒有保障,環境雖然還行,但半夜總怕有人進他的帳篷,所以睡眠很淺。

  這次終於能安心睡個好覺,睡的死沉死沉的,第二天還是被米爾斯的手機來電吵醒的。

  林歌睡在沙發上,聽到手機鈴聲,迷迷糊糊地半睜著眼睛,這鈴聲不是他的,他翻了個身子,踹了踹躺在地毯上打鼾的米爾斯。

  「嗯?嗯!」

  米爾斯也睡的死沉,被林歌踹醒之後才聽到鈴聲,在地板上摸索了一會兒才摸出手機,閉著眼睛接通了電話。

  「餵?我是米爾斯。」

  「嗯……嗯,嗯?」

  米爾斯坐了起來,打了個哈欠,「好,我……」他看了一眼時間,「一個鐘頭後來找你,嗯,就這樣。」

  說完,他把手機一掛,踢了踢林歌的腳。

  「起來,來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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