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軍火庫
兩人一路狂奔到安全的地方才停下,喘著粗氣。
米爾斯忽然抓住林歌的衣領,憤怒地說道:「法克,你在搞什麼鬼?演我是吧?那三個黑鬼,這麼遠你都能鏢中他們的腦袋!五米的飛鏢靶你打不中?」
林歌推開他,也是沒好氣地說道:「滾蛋,老子冒著被砍死的風險演你?我有病啊,再說了,贏了我還有錢賺呢!」
米爾斯擦了擦汗,聞言也覺得有道理:「也是……你這傢伙真是奇葩,我都以為是白賺的錢了。」
「可能是太緊張了吧。」林歌也擦了擦汗,把發揮失常歸結於心態。
米爾斯覺得有道理,也沒有過多糾結這事,反正沒出事,他問道。
「我們換個地方再繼續喝?我都還沒有喝夠呢!」
但林歌已經困了,連續幾個月高強度工作沒有休息,今天算是難得能夠早睡一次,明天早上起來又是打工的一天,於是他擺了擺手。
「算了,回家睡覺吧。」
米爾斯笑了一聲。
「你那個也算家?」
「怎麼不算呢?」
雖然是個帳篷,但林歌天天都在附近領生活用品,吃喝也不愁,除了不安全,他的帳篷睡得還挺舒服的。
就是洗漱只能跑去公共衛生間有點操蛋。
米爾斯也沒有強求:「行吧,隨你便,那就走吧,我們正好順路。」
他家離林歌所在的社區不遠。
兩人在洛杉磯的夜色下並肩行走,路上偶爾有閃著氛圍燈的警車經過,經常能看到嗨高了的癮君子在路邊跳著詭異的舞蹈。
漆黑的巷子深處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有黑人在裡面交易,街邊的妖艷女郎不斷對兩人發出對戰邀請。
對於這些特色風景,林歌早已經習慣了。
這時,米爾斯捅了捅林歌的胳膊,大拇指指了指旁邊搔首弄姿的女郎,壞笑道:「要不要放鬆一下?哥請你。」
看米爾斯輕車熟路的樣子,他八成是個熟客,但林歌一點興趣都沒有,直白地說道:「不要,我怕得病。」
「哈,哈!」米爾斯竟無力反駁,「好吧,你是對的。」
兩人穿過街區,來到林歌的家……然後林歌臉就垮了,他的「家」被毀了。
帳篷完全塌了,裡面到處都是被踩踏的痕跡,亂作一團,吃的全被拿走了,剩下一堆破爛。
米爾斯見狀吹了個口哨:「上帝保佑咯,現在怎麼辦?」
林歌揉了揉臉道:「還能怎麼辦,明天再去領一個新的帳篷唄,今晚只能找個公園湊合一下。」
林歌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了,這些吊流浪漢確實一點素質都沒有,但也沒辦法,他一天大部分時間都沒法在帳篷里,更沒有任何保護措施。
米爾斯聞言攤了攤手:「噢,康忙,bro,不要把自己描繪的這麼悲慘好嗎?我會覺得你在暗示我。」
「暗示你什麼?」林歌沒搞懂。
「行了,別廢話了,去我家住,正好陪我繼續喝酒。」
「你家?方便嗎?你的家人們會介意的吧!」林歌倒是不介意去米爾斯家裡住,起碼比睡大街強吧?並且他剛剛提出想去放鬆,證明他的性取向應該是正常的。
米爾斯笑了一聲說道:「你想多了,我沒有家人。」
林歌愣了一下,米爾斯說的輕鬆,但林歌卻聽出來一股悲涼的味道。
「那就這麼定了,走吧!」
米爾斯一邊朝前走一邊說著他的家庭情況。
「我的父親是消防員,在我十歲那年葬身了火海,我母親受不了這沉重的打擊,兩年之後也去世了,原本我還跟一些親戚有聯繫,服役之後聯繫就少了,到現在基本上不聯繫了。」
林歌眨了眨眼睛,他倒是坦誠。
「那你沒有妻子,或者女朋友?」
米爾斯聞言,眼神一黯,憤恨地罵道。
「原來有,但她就是個碧池,別提這操蛋的事好嗎?今天應該是個開心的日子!」
林歌聳了聳肩。
「OK,今天你是老大,你說了算。」
沒想到,米爾斯的家還挺大的,住的是公寓樓,但並不擁擠,每層就兩戶,他住在五樓,裡面居然還是複式的結構。
林歌感嘆了一聲:「哇哦,不錯的房子。」
米爾斯笑道:「不是我的,朋友的,他不在,我暫住。」
米爾斯招呼林歌坐沙發,自己去冰箱拿了一聽Coors啤酒,打開電視機,自己坐在了地毯上,開始聊天喝酒。
米爾斯表示他已經很久沒有和朋友這樣喝酒了,機會難得,一定要喝盡興,林歌順勢問到他以前的戰友們呢。
米爾斯擦了擦嘴巴,搖頭道。
「他們都忙著呢,有的在軍隊裡升官了,有的還在前線,有的開了公司,還有在當僱傭兵,有的死掉了,太多了。」
「我雖然也喜歡錢,但上次一個好朋友死在我懷裡之後就釋懷了,天大的事都不如活著重要!」
林歌聞言,興致勃勃地問起他執行過哪些任務,經歷過哪些危險場面云云,聽得如痴如醉。
米爾斯見狀,好奇地問道。
「你好像對戰爭軍火很感興趣啊,那你當初為什麼不去參軍?」
林歌喝了口啤酒,隨口說道。
「當然,我從小就對這些感興趣,戰爭和武器實在太酷了,無論古代還是現代,哈哈。」
「在我們國家,進軍隊很複雜,對於我的出身而言,算不上什麼好的出路,儘管我對這些很感興趣,但還是生活為重。」
嗯……儘管最後負債150萬。
米爾斯撇了撇嘴。
「哪裡都一樣,在美國,當兵跟進公司上班沒什麼區別。」
「該死的美國政府,老子去當個兵,買槍要花錢,吃飯要花錢,就連住個宿舍都要花錢!沒有背景根本也升不上去,完全撈不到錢,當個屁!」
林歌驚訝地問道。
「什麼?槍械,生活保障不是由軍隊出資嗎?你還要花錢?」
米爾斯冷笑道。
「那你就太天真了,我剛入軍隊時,軍隊人手發了一把M16,有一次任務我把槍丟了,居然從我的工資里扣了槍的錢,2500刀啊,真是他媽畜生!」
「槍械保養,加配件等等,都他媽要花錢,後來我退役時,想把用了3年的AR-15帶走,軍隊居然要我付全新的採購價,法克……」
「我氣不過,最後只帶把M1911回來。」
林歌很驚訝,資本家還是牛逼……不過他還是聽得津津有味,問道。
「M16哪把?A2嗎?」
米爾斯笑了兩聲。
「你連這個都知道?不不,當時用的A3,有時候我會很討厭一直重複扣扳機的感覺。」
M16A3其實就是M16A2的全自動型,在配件安裝上也做了一些改進,整體區別不是很大。
林歌在房間四周看了看。
「你的武器都放在哪了?我能看看嗎?你的軍火庫。」
米爾斯嘟囔了一聲。
「有什麼好看……沒什麼好東西。」
不過還是起身帶著林歌進了一個小房間,是一個衣帽間,他的裝備全放在這裡,有些是常用的,有些是收藏的。
林歌進來,原本有些醉意的眼睛一下就亮了!
米爾斯忽然抓住林歌的衣領,憤怒地說道:「法克,你在搞什麼鬼?演我是吧?那三個黑鬼,這麼遠你都能鏢中他們的腦袋!五米的飛鏢靶你打不中?」
林歌推開他,也是沒好氣地說道:「滾蛋,老子冒著被砍死的風險演你?我有病啊,再說了,贏了我還有錢賺呢!」
米爾斯擦了擦汗,聞言也覺得有道理:「也是……你這傢伙真是奇葩,我都以為是白賺的錢了。」
「可能是太緊張了吧。」林歌也擦了擦汗,把發揮失常歸結於心態。
米爾斯覺得有道理,也沒有過多糾結這事,反正沒出事,他問道。
「我們換個地方再繼續喝?我都還沒有喝夠呢!」
但林歌已經困了,連續幾個月高強度工作沒有休息,今天算是難得能夠早睡一次,明天早上起來又是打工的一天,於是他擺了擺手。
「算了,回家睡覺吧。」
米爾斯笑了一聲。
「你那個也算家?」
「怎麼不算呢?」
雖然是個帳篷,但林歌天天都在附近領生活用品,吃喝也不愁,除了不安全,他的帳篷睡得還挺舒服的。
就是洗漱只能跑去公共衛生間有點操蛋。
米爾斯也沒有強求:「行吧,隨你便,那就走吧,我們正好順路。」
他家離林歌所在的社區不遠。
兩人在洛杉磯的夜色下並肩行走,路上偶爾有閃著氛圍燈的警車經過,經常能看到嗨高了的癮君子在路邊跳著詭異的舞蹈。
漆黑的巷子深處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出來有黑人在裡面交易,街邊的妖艷女郎不斷對兩人發出對戰邀請。
對於這些特色風景,林歌早已經習慣了。
這時,米爾斯捅了捅林歌的胳膊,大拇指指了指旁邊搔首弄姿的女郎,壞笑道:「要不要放鬆一下?哥請你。」
看米爾斯輕車熟路的樣子,他八成是個熟客,但林歌一點興趣都沒有,直白地說道:「不要,我怕得病。」
「哈,哈!」米爾斯竟無力反駁,「好吧,你是對的。」
兩人穿過街區,來到林歌的家……然後林歌臉就垮了,他的「家」被毀了。
帳篷完全塌了,裡面到處都是被踩踏的痕跡,亂作一團,吃的全被拿走了,剩下一堆破爛。
米爾斯見狀吹了個口哨:「上帝保佑咯,現在怎麼辦?」
林歌揉了揉臉道:「還能怎麼辦,明天再去領一個新的帳篷唄,今晚只能找個公園湊合一下。」
林歌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了,這些吊流浪漢確實一點素質都沒有,但也沒辦法,他一天大部分時間都沒法在帳篷里,更沒有任何保護措施。
米爾斯聞言攤了攤手:「噢,康忙,bro,不要把自己描繪的這麼悲慘好嗎?我會覺得你在暗示我。」
「暗示你什麼?」林歌沒搞懂。
「行了,別廢話了,去我家住,正好陪我繼續喝酒。」
「你家?方便嗎?你的家人們會介意的吧!」林歌倒是不介意去米爾斯家裡住,起碼比睡大街強吧?並且他剛剛提出想去放鬆,證明他的性取向應該是正常的。
米爾斯笑了一聲說道:「你想多了,我沒有家人。」
林歌愣了一下,米爾斯說的輕鬆,但林歌卻聽出來一股悲涼的味道。
「那就這麼定了,走吧!」
米爾斯一邊朝前走一邊說著他的家庭情況。
「我的父親是消防員,在我十歲那年葬身了火海,我母親受不了這沉重的打擊,兩年之後也去世了,原本我還跟一些親戚有聯繫,服役之後聯繫就少了,到現在基本上不聯繫了。」
林歌眨了眨眼睛,他倒是坦誠。
「那你沒有妻子,或者女朋友?」
米爾斯聞言,眼神一黯,憤恨地罵道。
「原來有,但她就是個碧池,別提這操蛋的事好嗎?今天應該是個開心的日子!」
林歌聳了聳肩。
「OK,今天你是老大,你說了算。」
沒想到,米爾斯的家還挺大的,住的是公寓樓,但並不擁擠,每層就兩戶,他住在五樓,裡面居然還是複式的結構。
林歌感嘆了一聲:「哇哦,不錯的房子。」
米爾斯笑道:「不是我的,朋友的,他不在,我暫住。」
米爾斯招呼林歌坐沙發,自己去冰箱拿了一聽Coors啤酒,打開電視機,自己坐在了地毯上,開始聊天喝酒。
米爾斯表示他已經很久沒有和朋友這樣喝酒了,機會難得,一定要喝盡興,林歌順勢問到他以前的戰友們呢。
米爾斯擦了擦嘴巴,搖頭道。
「他們都忙著呢,有的在軍隊裡升官了,有的還在前線,有的開了公司,還有在當僱傭兵,有的死掉了,太多了。」
「我雖然也喜歡錢,但上次一個好朋友死在我懷裡之後就釋懷了,天大的事都不如活著重要!」
林歌聞言,興致勃勃地問起他執行過哪些任務,經歷過哪些危險場面云云,聽得如痴如醉。
米爾斯見狀,好奇地問道。
「你好像對戰爭軍火很感興趣啊,那你當初為什麼不去參軍?」
林歌喝了口啤酒,隨口說道。
「當然,我從小就對這些感興趣,戰爭和武器實在太酷了,無論古代還是現代,哈哈。」
「在我們國家,進軍隊很複雜,對於我的出身而言,算不上什麼好的出路,儘管我對這些很感興趣,但還是生活為重。」
嗯……儘管最後負債150萬。
米爾斯撇了撇嘴。
「哪裡都一樣,在美國,當兵跟進公司上班沒什麼區別。」
「該死的美國政府,老子去當個兵,買槍要花錢,吃飯要花錢,就連住個宿舍都要花錢!沒有背景根本也升不上去,完全撈不到錢,當個屁!」
林歌驚訝地問道。
「什麼?槍械,生活保障不是由軍隊出資嗎?你還要花錢?」
米爾斯冷笑道。
「那你就太天真了,我剛入軍隊時,軍隊人手發了一把M16,有一次任務我把槍丟了,居然從我的工資里扣了槍的錢,2500刀啊,真是他媽畜生!」
「槍械保養,加配件等等,都他媽要花錢,後來我退役時,想把用了3年的AR-15帶走,軍隊居然要我付全新的採購價,法克……」
「我氣不過,最後只帶把M1911回來。」
林歌很驚訝,資本家還是牛逼……不過他還是聽得津津有味,問道。
「M16哪把?A2嗎?」
米爾斯笑了兩聲。
「你連這個都知道?不不,當時用的A3,有時候我會很討厭一直重複扣扳機的感覺。」
M16A3其實就是M16A2的全自動型,在配件安裝上也做了一些改進,整體區別不是很大。
林歌在房間四周看了看。
「你的武器都放在哪了?我能看看嗎?你的軍火庫。」
米爾斯嘟囔了一聲。
「有什麼好看……沒什麼好東西。」
不過還是起身帶著林歌進了一個小房間,是一個衣帽間,他的裝備全放在這裡,有些是常用的,有些是收藏的。
林歌進來,原本有些醉意的眼睛一下就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