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藝術不是來源於生活,它跟生活比差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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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時空。

  所有位面。

  在看到羅老師講述的案件後都被雷到了。

  一整個亞麻呆住。

  不敢相信,這世上竟然還有如此畜生的人!

  這要是生在他們的朝代。

  根本不用官府出手。

  家裡的宗族長輩就能夠把他們三個都拉去浸豬籠。

  沉江。

  而對於出現在面前的選擇題。

  有先前的案例在。

  大部分人雖然情不甘心不願,但都選擇了沒有犯罪。

  結果得到的答案是【回答錯誤】。

  「這……這答案怎麼就是錯的了呢?」

  「李四和那女子之間發生的關係不是雙方自願的嗎?」

  「白嫖案雙方同意就沒犯罪,怎麼這次雙方不但沒有金錢交易,還都是同意的情況下卻反而犯罪了呢?」

  萬朝古人不解。

  羅老師也在這時給出了解釋:

  【「李四構不構成犯罪?」

  「李四得到了這個女的同意,所以不構成對吧?」

  「當年90%的同學是這麼答的。」

  「李四雖然得到了女方的同意,但張三構不構成強姦呢?張三構成吧?」

  「那你是不是在幫張三強姦呢?」

  「你通過和女方發生關係在幫助張三強姦,不就是強姦罪的幫助犯嗎?」

  「兩人成立強姦罪的共同犯罪。」

  「所以在這個案件中,雖然兩個人都發生了關係,但問題在於李四是普通型強姦還是輪姦?」

  「普通型強姦,因為輪姦的意思是兩個人都是違背婦女意願,分別和其發生的關係,所以在這個案件中,他是普通型強姦的共同犯罪。」

  「司法實踐中總有大量的一些惡性事件,詭異案件,變態案件,不斷的挑戰著我們的刑法理論。」】

  「點開之前:這案件能有多變態?

  點開之後:臥槽,還能這麼變態!」

  「那麼張三的寶貝兒子就是這場案件中的不在場最大受害人。」

  「《是個外人都能勾引成功》」

  「全員完全變態。」

  「有種小黃文的感覺啊。」

  「藝術不是來源於生活,它跟生活比差遠了。」

  「考你們一道司法題。

  公交車上,小明看見小偷偷了一位女士的包包,靈機一動,說:「媽媽你包掉了,這位叔叔幫你撿起來了。」

  小偷尷尬笑了笑把包還給了她。下車的時候,那位女士拉著小明下車。

  小明急了說:「她不是我媽媽!」

  乘客們都笑著說:「這孩子又調皮了。」

  然後小明被賣到外地挖煤,小明努力工作,得到了煤老闆的賞識,認其為義父,一年後煤老闆離奇死亡,把家產傳給了小明。

  小明為了感謝當初拐賣他的女士,四處打聽才找到那位女士,並從一個鄉路邊紅燈區把她贖了回來,請她大吃一頓,然後賣到了生意更好的東莞。

  晚上,小明收到電話,母親已經病危,最後透露小明是從人販手裡買的,留下一絲線索就撒手人寰。

  小明幾經艱苦找到生母,結果就是東莞那個,生母表示當年第一次拐賣小孩被公安通緝,一個煤老闆收留了她,和煤老闆有了小明後,被老闆正室發現,偷偷將小明賣給人販。

  而知道真相的小明已經和煤老闆女兒有了孩子。尷尬悲痛時,做了鑑定卻發現老闆女兒和他沒有血緣關係,小明高興之餘,和自己孩子也做了鑑定,結果孩子和小明不是父子,最後小明發現孩子和煤老闆才是親子關係!

  問:這個故事中出現了幾次違法犯罪行為?涉嫌什麼罪名?如何量刑?(本題30分)」

  「這不是人間的案件吧,阿sir?」

  「碳基生物無法達到的變態高度。」

  「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我們經常罵一個人豬狗不如,時常覺得這是對豬和狗的侮辱,因為豬和狗不可能有這麼壞。」


  ……

  ……

  ……

  各朝街頭。

  大多百姓雖然都沒讀過書。

  但經過羅老師的分析。

  也是不難發現這相較於古代的判刑標準來說。

  更加清晰透明。

  通俗易懂。

  且有法可依。

  「原來是這樣啊,還能這麼斷案!」

  「青天大老爺啊!」

  「竟然能想出讓外人勾引兒媳婦,然後再自己和其發生關係?嘖嘖嘖……如此陰險的計謀,這張三也是個人物啊。」

  「等一下,你這麼一提,我好像突然間想起來最近兩天我媳婦見到我爹總是怪怪的表情。」

  「啊?莫非?」

  「不好!我說我爹怎麼會在我成家後就一直沒管過我,還允許我每日早出晚歸,天沒暗還不准回去呢!」

  街道上。

  一個少爺打扮的人火急火燎的跑回了家中。

  ……

  大清。

  乾隆懊悔的捏緊拳頭。

  竟然是這樣!?

  後世的法律居然和他們的大清律法是一樣的!

  只要有罪行參與。

  都得按同謀論罪!

  朕竟然沒有把題答對。

  白白錯失了一個天賜獎勵的機會!

  ……

  大秦。

  李斯望著天幕時不時的點著頭。

  作為法家學派的集大成者。

  李斯毫無疑問是法律界的權威。

  因此。

  更能理解這種定罪標準的科學性!

  「這司法解釋倒是合情合理。」

  「李四和女子的行為雖是自願,但卻是在張三教唆和威脅的情況下。」

  「司法將其視為幫凶,理應如此。」

  「嗯?」

  說著的李斯,注意到了評論區里發出的一條司法考題。

  正想著做做看自己能不能做對。

  然後。

  當他意識到那上面寫的是什麼時。

  一切都已經晚了……

  ……

  大宋。

  包拯也注意到了那道司法題。

  當即腦殼宕機了。

  驚愕的表情甚為明顯。

  他一生之中接觸過的離奇案件無數。

  但一時之間竟也分辨不清這母子互拐案該怎麼評判?

  「母親拐了兒子。」

  「兒子長大後又拐了母親。」

  「母親說自己的親生父親是義父煤老闆,但他已經和煤老闆的女兒有了兒子。」

  「經血緣鑑定,自己和煤老闆不是親生父子,可自己的兒子卻與自己沒有血緣關係,反而與煤老闆有?」

  「那豈不是意味著煤老闆還和他女兒……」

  「……這都什麼跟什麼啊?」

  ……

  大明。

  朱元璋大概能理解官員為什麼會喊民眾刁民了。

  如此複雜且變態的案件,如果他是當官的,他也不想理。

  特別是評論區裡面舉例的那個公交車母子拐賣案。

  這麼複雜的關係。

  以他的腦子根本理不清。

  只想快刀斬亂麻。

  全部都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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