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炸裂的法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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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眾人做完選擇之後。

  天幕上的視頻也繼續播放起來。

  隨即。

  紛紛抬頭,好奇地看著天幕。

  想要知道後世法律是如何判定。

  張三不構成強姦罪的理由。

  天幕:

  羅老師開始分析案情。

  【「第一,構不構成強姦罪?」

  「為什麼不構成?」

  「他騙你呀。」

  「這是不是跟剛才講的道理是一樣?」

  「有錢跟發生關係是高概率低概率?低概率。」

  「所以你的同意是有效的,各位理解我的意思沒有。」

  「第二,構不構成使用假幣罪?構不構成?」

  「你看,就有同學上當了。」

  「使用假幣的那個假幣,必須要對貨幣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壞。」

  「大家覺得這種錢在市面上會導致老百姓不敢用人民幣嗎?——不可能啊,因為這是什麼幣?冥幣啊,就像我用的錢是250的面額,有8個頭。」

  「我說來,給我找錢,你還真給我找了,不構成使用假幣罪。」

  「第三,構不構成詐騙罪,構不構成詐騙罪?構成嗎?」

  「這就涉及如何來理解財產了,大家知道任何一個問題我們說過一定會有幾種觀點?」

  「三種。」

  「正說、反說、折中說。」

  「正說認為什麼叫財產,財產一定是法律所保護的利益。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我偷你的毒品就不叫盜竊,因為毒品法律保不保護?不保護。」

  「但是反說認為這也太不合適了,只要有經濟價值,一律叫財產。所以我偷你的毒品就構成盜竊,理解我的意思沒有?」

  「但是採取經濟說它會導致處罰範圍的無限擴大。」

  「那於是又出現了折中說,折中說認為只要一種財產具有經濟價值就值得保護,但這種經濟價值必須是規範所認可的經濟價值。」

  「大家覺得性交易的價值規範認不認可?」

  「規範是不認可的,所以我們司法實踐中俗稱的白嫖是不構成詐騙罪的,各位理解我的意思沒有?」

  「張三每次去嫖娼都不準備給錢,那張三壞透了,是個人渣,但只能進行道德意義上的懲罰,他不屬於詐騙罪,理解我的意思沒有?」

  「因為性交易規範不保護,但是馬上有同學問那毒品呢?毒品最終是要收歸誰的呀?收歸國家的,所以你在偷張三的毒品,相當於在偷誰的毒品?」

  「國家的毒品,當然構成盜竊罪。」

  「但是你說性工作者要收回國家嗎?不需要。」

  「所以在剛才的這個冥幣案中,他既不構成強姦罪,也不構成使用假幣罪,還不構成詐騙罪,這哥們是個人渣,但是處理不了他。」

  「只能對他幹嘛,可以治安管理處罰嘛,他跟這女的嫖娼,是不是兩個人都可以抓起來。」】

  「偶遇法外狂徒張三,法律意識超乎常人,拼盡全力無法戰勝。」

  「學到了,學到了,不管是up主這還是現實中只要白嫖不被抓就不會被處罰,所以我決定在up主這裡白嫖了。」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現實中真的有人這樣做了,21年的時候浙江溫州的一名44歲男子搭訕了一位女大學生,說自己願意用每月5萬塊的條件包養她,女子欣然同意,事後女子發現自己收到的那5萬塊居然是冥幣。」

  「果然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超前消費。」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勸各位還是冷靜,雖然不犯法,但是被抓到還是會罰款2000,拘留15日以下。」

  「那麼對於牛郎,是不是也可以反其道而行?女同胞們白嫖牛郎,牛郎也不敢報警。(狗頭)」

  「法律規定在違背女性意願的情況下強行發生關係才定義為強姦,所以放心大膽的去做。」

  「玩笑歸玩笑,好好愛自己,男同胞別去嫖,女同胞別去賣,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線,加油!」


  ……

  當看到羅老師的分析。

  以及天幕中滾滾滑過的彈幕。

  很多古人都茅塞頓開。

  按照羅老師所想的觀點帶入。

  逐漸認同。

  「哦,原來法律還可以這樣啊?去嫖完娼不付錢就不算犯法呀,學到了,下次我也去青樓試試。」

  「那是按後世的法律算才不犯法的,你也不想想咱們是什麼時代,你真敢去青樓不付錢先不提官府會不會打你板子,光是青樓里的打手就能讓你出不了門!」

  「而且後世雖然不算犯法,但也是有懲罰的。」

  「罰款和被官府關押嗎?那這懲罰也挺重的,在牢里沒錢可是會被欺負的很慘的。」

  「覺得應該不算重,後世的法律和我們不同,處罰犯人的方式應該也不同,可能被關進牢房不會被毒打,只是單純的關押呢?」

  「如果真是那樣的話,後世也太好了吧。真想活在他們的時代。」

  ……

  秦朝。

  嬴政眉頭緊鎖。

  先前聽李斯的一頓分析。

  他得出了張三的行為並不構成強姦罪。

  但卻覺得他算是犯了詐騙罪。

  沒想到居然連詐騙罪也沒犯!?

  等耐心聽完視頻中人的法律科普解釋,他才能理解緣由。

  妓女不收歸國有,冥幣也不能對真幣造成公共信用破壞。

  一切都很合理。

  就是這處罰方式著實是有些太輕了。

  這要是在他們大秦。

  輕則送去服徭役,重則流放邊疆,或者直接處於肉刑,削去鼻首。

  畢竟。

  刑不重,不足以懾萬民。

  這不。

  後世不就有人模仿了張三,實施了白嫖行為嗎?

  ……

  漢朝。

  劉邦敏銳的注意到了「牛郎」這個稱呼,還有人提議,讓女同胞們也學著去嫖牛郎?

  「這個牛郎……該不會是指男妓吧?」

  「後世的女子也能夠享受男妓嗎?」

  劉邦深感好奇。

  男妓是如何服務於人的?

  ……

  宋朝。

  包拯低著頭。

  若有所思。

  「涉及財產要討論正說,反說,折中說。」

  「嗯,這個說法倒是挺有趣。」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凡事不能只站在一人的角度去看。」

  「學到了,學到了。」

  包拯按照羅老師的思路重新分析了這一案件。

  大有收穫。

  並且期待的繼續看向光幕。

  希望能夠多學一點關於後世的法律知識。

  好從中攝取經驗,稟明天子完善大宋律法。

  而果然。

  下一個視頻也是一個同類視頻。

  當白嫖案結束。

  出現在古人面前的依舊是藍色背景牆上寫著:厚大法考。

  穿西裝卻不打領帶的羅老師。

  他講述了一個新的案件:

  【「刑事審判參考登記了一個極其怪異和變態的案件。」

  「我也曾經把它作為我們期末考試的試題,考察我們學校的學生,結果當年考試成績讓我大失所望。」

  「居然有90%的同學沒有答對。」

  「張三,一直對自己的兒媳婦,心懷不軌,一直在勾引兒媳婦。」

  「一直勾引未果。」

  「所以,張三對自己的朋友李四說,麻煩你幫個忙,幫我去勾引我兒媳婦,我兒媳婦只要是外人都能勾引成功,自己人就很難勾引。」


  「所以當你勾引成功的時候。」

  「我正好去抓姦!」

  「這樣,她就會和我發生關係。」

  「李四一聽,說這個忙,我必須幫你!」

  「於是就去勾引,果然勾引成功,兩人正在發生關係的時候,張三突然出現了,對自己兒媳婦說:你這樣做太不道德了,別人都同意,自己人就不同意,你這合適嗎?

  你如果不同意,我就把這個事情告訴你老公,也就是我的寶貝兒子。」

  「所以,他兒媳婦沒辦法,跟公公發生了關係。」】

  ……

  ……

  ……

  【請問在該案件中李四有沒有犯強姦罪?】

  【選項一:犯罪了。】

  【選項二:沒有犯罪。】

  萬朝古人的面前。

  在此時。

  再次跳出了一個問答題目。

  然而。

  他們卻無人回答。

  全部都沉浸在剛剛的刑事案件中。

  頭頂大大的問號。

  瞪目結舌。

  炸裂!

  實在是太炸裂了!!

  人怎麼能變態成這樣!?

  這案件的變態程度,比他們村口的大爺大媽傳出來的謠言還要離譜!

  ……

  唐朝。

  李二好似吃了一顆黃連般。

  面容扭曲到了極點。

  「不是?這是編的吧?」

  「這案件劇情這麼炸裂的嗎?」

  「簡直就是畜生行徑!」

  「不對,說是畜生,都是侮辱了畜生這個詞。」

  「公公侮辱兒媳,這分明就是畜生不如的行徑!簡直不要太無恥了!!!」

  李世民大罵著張三的行為有多麼的可惡。

  也就是這張三出生在後世。

  倘若是在他們唐朝,管他大唐律法如何,張三兒媳婦有沒有同意。

  自己就得把他給大卸八塊了!

  罵完之後。

  還余怒未消地大喘著氣。

  望著眼前的答題界面。

  「諸位愛卿有何見解?」

  望向台下群臣,眾人面面相覷。

  長孫無忌站了出來。

  「陛下,依臣之見,此女子在此之前,既然已經同意了和李四發生關係。就不能夠算做是違背婦女意願。」

  「那麼按照法律,李四應當不算犯罪。」

  長孫無忌的說法。

  很快得到了其他大臣的認同。

  「丞相說的極是,在下也是這麼想的。」

  「先前的白嫖案也說了,只要同意就不算構成強姦罪了,所以李四應該不算強姦。」

  李二聽完。

  還沒有說話。

  正想點頭。

  另一邊的魏徵倒是忍不住了,站了出來。

  「諸公此言詫矣!」

  「李四是在張三的教唆下,前去勾引的張三兒媳婦,有受人指使的前提,有此前提下怎麼能算作是雙方心甘情願呢?臣認為應當是算作強姦罪!」

  魏徵說完。

  房玄齡也站了出來附和。

  「陛下,臣也認同魏徵所言。」

  但很快旁邊又有人反對。

  「鄧國公、魏國公你們的言論貌似有些偏差吧?律法是要嚴明的,同意了就是同意了,怎麼能因為其他因素而隨意更改呢?」

  「那難道有人把刀架你的你脖子上,讓你把身上的錢都自願交給他,也算自願交給嗎?」

  「這兩個案件哪能一同並論,你說的那是搶劫!」


  ……

  很快。

  越來越多的人參與進來討論。

  一時之間。

  朝堂上唾沫飛濺。

  張牙舞爪。

  就差動起手來了。

  而眾人的意見也逐漸的分為了兩派。

  一派以長孫無忌為首。

  認為:女子和李四之間發生關係是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才實行的,所以構不成強姦罪。

  另一派以魏徵為首。

  認為:李四是聽了張三的話之後才去勾引的女子,如果沒有張三的介入,兩人之間根本不會發生關係,如果女子知道李四是張三派去勾引她的,那麼他們二人根本就不會發生關係了,所以算作是構成強姦罪。

  李二看著吵成一團的眾人。

  十分無奈。

  本意是想場外求助一波。

  怎麼反而場面變得更加混亂了起來?

  最終。

  李世民還是選擇了相信長孫無忌。

  畢竟有先前的白嫖案作為案例。

  李二也認為,雙方只要同意,哪怕其中有詐騙因素也構不成強姦罪。

  李二點擊了【選項二:沒有犯罪。】

  【回答錯誤】

  另一時空。

  李隆基面前也出現了一塊問答屏。

  但他無心去管,還沉浸在天幕上所播放的案件中。

  公公派人去勾引兒媳婦,

  讓兒媳婦出軌。

  再以此來威脅兒媳婦和自己發生關係!

  嘶——!

  不失為一個好主意。

  自己要不要嘗試一下。

  找個美男子去勾引一下楊玉環?

  以此就範?

  不行不行。

  如若此事傳及天下。

  必然會遭到萬世恥笑!

  必須得想個兩全其美的辦法既能得到玉環。

  又能堵住天下悠悠眾口。

  ……

  宋朝。

  包拯陷入沉思。

  喃喃自語。

  「李四被張三教唆去和兒媳發生關係。」

  「並且實施成功。」

  「若說犯罪了。」

  「兩人都是自願發生的關係。」

  「若說沒有犯罪。」

  「兩人之中又偏偏有第三方因素插足,帶有欺詐行為。」

  「那麼這到底是犯罪了還是沒犯罪呢?」

  素有包青天之稱的包拯。

  此刻也陷入了糾結之中。

  對這個案子無從下手。

  ……

  明朝。

  朱元璋面前的答題頁面,和李隆基一樣也不想回答。

  「又是這個張三,嫖完外面的女子還不滿意,還想打自家兒媳的主意。」

  「要是被咱遇到了他,咱管他有沒有犯法,咱都得把他給腰斬了!」

  ……

  清朝。

  乾隆被這個案例給看懵了。

  大感變態。

  「和珅,你覺得這個案件該怎麼處理?算不算構成強姦?」

  和珅:「……」

  被皇上問起。

  和珅也不知怎麼回答。

  怎麼處理?

  按照他們大清的民間方法。

  當然是把他們三個都浸豬籠了。

  「……皇上,按照我大清律法,親屬相奸,按罪論處須杖刑一百,流放三千里。」

  「李四作為同謀者,當同處相等罪名,所以……所以按我大清律法,在奴才看來,李四應當是算犯了強姦罪。」


  和珅很謹慎的用大清的律法評判標準說出了答案。

  聞言。

  乾隆也是若有所思的點頭。

  「按常理而言,確實如此。」

  「只是,這後世的律法終歸與我大清不同。」

  「他們的律法對犯人明顯更為寬鬆……」

  「也許對強姦案的評判標準也更為寬鬆?」

  「皇上的意思是……覺得犯了強姦罪的,應該只有作為公公的張三,與李四無關?」和珅想了一下,確實有這種可能。

  畢竟上一個案件就是前車之鑑。

  在大清朝嫖娼不給錢,就算被活活打死都不奇怪。

  到了後世卻成了不犯法。

  「皇上分析的極是!」

  得到和珅的認同。

  乾隆自信滿滿的選擇了【選項二:沒有犯罪。】

  【回答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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