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回家,見他的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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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老外保安隊長,本來想給新人來個下馬威,沒想到是這麼狠的角色。

  這地方死個人,跟死個螞蟻一樣,根本就沒人關心,說不怕,都是假的。

  老外現在臉色發白,加上腿受傷上根本動不了,聲音有發虛,

  「我的意思是,你們有什麼不習慣的,可以跟我說。」

  這回答還算滿意,程鋒收回腳,吩咐老賴,「出去叫人,送隊長看傷。」

  「是,哥。」老賴瞧了眼地上的保安隊長,哼了聲,有點狐假虎威那味道,

  「跟封哥要規矩?」

  「警察都不敢跟他要規矩!」

  嘮嘮叨叨地出去,帶進來幾個人。

  其中一個是光頭。

  光頭問怎麼回事,老賴把情況原原本本說了一遍。

  從保安隊長讓他們擦鞋開始說的,說到程鋒一棍子打斷老外腿的時候,光頭目光挪到程鋒身上,說行啊小子,夠狠。

  程鋒只問,這兒留不留他,不留,他就去別的地方掙錢了。

  光頭派了個人,讓他帶他們先去吃飯,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留。

  程鋒放好行李,跟著那人就出去了,他不知道那個保安的隊長是不是在試探什麼。

  是也無所謂。

  警方已經把封誠的檔案準備好了,隨他們查。

  賭場的工作挺簡單的,沒事的時候提溜著警棍轉悠轉悠,起一個震懾作用,有人鬧事就開打。

  賭徒一般不敢鬧事,來了也掀不起什麼風浪,同夥競爭才是最危險的。

  兩邊保安都是亡命徒,拼起來時候都把命綁在褲腰帶上,誰狠,誰就贏。

  程鋒帶人和對家那群亡命徒火拼過兩次,受了點傷,但是全勝。

  保安隊一共十二個人,個個佩服,加上隊長腿傷沒痊癒,光頭就讓程鋒當隊長了。

  轉眼過了兩個月,團伙老大沒露過面,程鋒也不著急,慢慢等機會。

  第三個月的時候,賭場被當地警方查獲。

  那天晚上,賭徒們賭得正嗨,警察們早就混進來了,拔出槍,讓他們不許動。

  沒人那麼聽話,該跑的跑,該喊的喊,場面亂得很,不管是老闆,荷官,還是保安,都準備跑路。

  程鋒對賭場已經很熟悉了,把電閘拉了,摸黑跑出賭場。

  一起跑出來的,還有老賴。

  路上,程鋒把光頭也救了,這個人既然認識團伙老大,以後可能會有用?

  光頭說,幾個人在一起目標太大,最好分開行動,就先走了。

  程鋒問老賴跟不跟他一起走,老賴說,跟。

  倆人找了個特別破的小旅館,暫時住下,

  賭場人多,肯定先從老闆,和負責人開始抓,像他們這種打工的,不在重要人物行列里,一時半會兒不會被逮到局長里去。

  不過,倆人身上都沒多少錢,吃飯,住宿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花了沒一個月,就成窮光蛋了。

  工作不好找,倆人開始餓肚子,老賴實在沒辦法,再次想辦法,聯繫了團伙老大。

  老大讓他們在旅館等著,說,派人去接他們。

  等到後半夜,來了輛麵包車,還有幾個人。

  領頭的,就是地下賭場老闆,那個光頭。

  光頭給他們倆兩個眼罩,讓他們戴上,帶他們上了車。

  程鋒什麼都看不見,也不著急看,靠在椅背上,閉目養神。

  黎明的時候,車停下了,兩個人被帶到一個房間,才解下來眼罩。

  屋裡亮著燈,燈光下站著四五個人,都是男的,個個人高馬大,長得特別壯。

  還有一個坐在中間的椅子上,個子不高,黑瘦,放人堆里看不見的那種人。

  老賴一看見他,就哭了,哭著喊他大哥,說,哥,有飯嗎?都快餓死了。

  老大說,有。

  吩咐人端出來幾個菜,讓他們倆吃。

  老賴狼吞虎咽幾口,才騰出嘴來訴苦,說差點就餓死了,說這段日子有多難,說進了監獄那段日子想的就是,哪怕死,也不能出賣大哥。


  那情深意切的樣子,真不是說謊。

  老大哈哈笑兩聲說:「我兄弟命大。」

  然後目光轉到程鋒身上。

  程鋒沒說話,默默吃飽,就把筷子放下了。

  「我兄弟是你救的?」老大問。

  程鋒抽了張紙,擦嘴,「順手。」

  「叫什麼?」

  「封誠。」

  「年紀輕輕,怎麼就進籠子了。」

  「殺人。」

  「有仇?」

  「有仇。」

  「拼命從裡面跑出來,最想幹什麼?」

  「掙錢。」

  「為什麼想掙錢。「

  「吃大餐,開豪車。」程鋒點根煙,抽一口,輕輕彈了彈菸灰。

  老大笑了,「這些我都有。我們這兒的規矩,想留下,就跪下磕頭。」

  「那算了。」程鋒站起來就走。

  老賴攔住他,「哥,咱們就留下吧,好歹有口飯吃,」

  「這大哥不行,不把兄弟當人。」程鋒抽了口煙,「信我就跟我走,以後帶你發財。」

  「等一下。」光頭站出來,和老大商量一陣,意思程鋒這人夠狠,夠橫,天生壞種,適合干他們這行,要不給他個機會。

  老大想了想,對程鋒說,「想掙錢嗎?

  程鋒回頭過來,說:「當然。」

  老大點了點桌上的地圖,上面是個金店,「讓我看看你的本事。」

  他的意思,程鋒明白,回頭過來,坐下,研究金店的地理位置,制定搶劫計劃。

  搶劫團伙裡面不止這幾個人,面前的人是不是團伙頭頭也不能確定。

  程鋒是被捂著眼睛來的,這具體是什麼地方都不能確定,只是隱隱感覺,是個小村子,人很少,很安靜,偶爾一聲狗叫都隔得很遠。

  程鋒現在要做的,就是加入團伙,取得他們的信任,整理情報,把團伙里負責人,乃至小嘍囉,一網打盡。

  這次搶劫行動,是取得信任的必要條件,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程鋒仔細研究過金店的地理位置,以及報警裝置,制定了初步計劃。

  這次計劃老大沒參加,帶隊的是光頭,程鋒參與了行動。

  警察來的時候,幾個人已經帶著一堆黃金跑了,沒有損失一個隊員。

  老大對結果非常滿意,分給他一筆錢,還帶他去夜總會瀟灑。

  夜總會那種地方,最容易麻痹人的神經。

  他不能多喝酒,也不能和女人親近,必須時刻保持清醒,清楚地知道,他是誰。

  他在哪兒。

  他的目的是什麼。

  他必須回家。

  家裡還有父母,和他的寶寶。

  夜深人靜的時候,他總在想,想那個小丫頭有沒有好好吃飯。

  想那個小丫頭長高了沒有。

  想那個小丫頭看不見他,會不會哭著喊,

  「找鋒鋒……」

  「找我鋒鋒……」

  他見不得寶寶哭。

  會心疼。

  比生取子彈,還疼。

  他很想給小丫頭打個電話,可是不能,甚至和警方的聯繫也要儘量減少。

  稍微一點紕漏,可能會連累家人,後果不堪設想。

  他不能慌。

  也不能著急。

  他想活著,回家。

  小丫頭十八歲生日的時候,他又策劃了一起搶劫行動,搶的是銀行。

  那次很危險,武警部隊都出動了,如果沒有防彈衣,他已經死在狙擊手槍下。

  那次以後,他正式融入搶劫團伙,老大和他稱兄道弟,對他信任得很,偶爾會透露一些,潛逃在外地的隊員信息。

  他把信息整理起來,包括他們的年齡,住址,姓名。


  確定沒有遺漏信息以後,刑警隊已經分調警力,秘密抓捕。

  至於老大這邊,程鋒已經和刑警隊商量好時間,裡應外合,統一抓捕。

  無一漏網。

  那天是正月初五,凌晨五點。

  剛過完年,偶爾有朵煙火,在暗藍色的天空中炸開。

  刑警隊隊員們,一個一個把搶劫團伙,押上警車。

  歷時三年零七個月的臥底行動,終於落下帷幕。

  程鋒站在警車旁邊,點了根煙,一口一口地抽,看不出來在想什麼。

  肩膀被拍了拍,扭頭一看,是老王,王隊長。

  老王臉上帶笑,笑容里藏著心疼。他是幹過臥底的人,所以這三年多有多不容易,沒有人比他更懂,

  「小子,幹得不錯,回家好好睡一覺。」

  程鋒掐滅煙,隨手一彈,菸頭掉進不遠處的垃圾堆。

  塵埃落定。

  他想回家,見他的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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