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8章 回家,見他的寶寶
那老外保安隊長,本來想給新人來個下馬威,沒想到是這麼狠的角色。
這地方死個人,跟死個螞蟻一樣,根本就沒人關心,說不怕,都是假的。
老外現在臉色發白,加上腿受傷上根本動不了,聲音有發虛,
「我的意思是,你們有什麼不習慣的,可以跟我說。」
這回答還算滿意,程鋒收回腳,吩咐老賴,「出去叫人,送隊長看傷。」
「是,哥。」老賴瞧了眼地上的保安隊長,哼了聲,有點狐假虎威那味道,
「跟封哥要規矩?」
「警察都不敢跟他要規矩!」
嘮嘮叨叨地出去,帶進來幾個人。
其中一個是光頭。
光頭問怎麼回事,老賴把情況原原本本說了一遍。
從保安隊長讓他們擦鞋開始說的,說到程鋒一棍子打斷老外腿的時候,光頭目光挪到程鋒身上,說行啊小子,夠狠。
程鋒只問,這兒留不留他,不留,他就去別的地方掙錢了。
光頭派了個人,讓他帶他們先去吃飯,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留。
程鋒放好行李,跟著那人就出去了,他不知道那個保安的隊長是不是在試探什麼。
是也無所謂。
警方已經把封誠的檔案準備好了,隨他們查。
賭場的工作挺簡單的,沒事的時候提溜著警棍轉悠轉悠,起一個震懾作用,有人鬧事就開打。
賭徒一般不敢鬧事,來了也掀不起什麼風浪,同夥競爭才是最危險的。
兩邊保安都是亡命徒,拼起來時候都把命綁在褲腰帶上,誰狠,誰就贏。
程鋒帶人和對家那群亡命徒火拼過兩次,受了點傷,但是全勝。
保安隊一共十二個人,個個佩服,加上隊長腿傷沒痊癒,光頭就讓程鋒當隊長了。
轉眼過了兩個月,團伙老大沒露過面,程鋒也不著急,慢慢等機會。
第三個月的時候,賭場被當地警方查獲。
那天晚上,賭徒們賭得正嗨,警察們早就混進來了,拔出槍,讓他們不許動。
沒人那麼聽話,該跑的跑,該喊的喊,場面亂得很,不管是老闆,荷官,還是保安,都準備跑路。
程鋒對賭場已經很熟悉了,把電閘拉了,摸黑跑出賭場。
一起跑出來的,還有老賴。
路上,程鋒把光頭也救了,這個人既然認識團伙老大,以後可能會有用?
光頭說,幾個人在一起目標太大,最好分開行動,就先走了。
程鋒問老賴跟不跟他一起走,老賴說,跟。
倆人找了個特別破的小旅館,暫時住下,
賭場人多,肯定先從老闆,和負責人開始抓,像他們這種打工的,不在重要人物行列里,一時半會兒不會被逮到局長里去。
不過,倆人身上都沒多少錢,吃飯,住宿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花了沒一個月,就成窮光蛋了。
工作不好找,倆人開始餓肚子,老賴實在沒辦法,再次想辦法,聯繫了團伙老大。
老大讓他們在旅館等著,說,派人去接他們。
等到後半夜,來了輛麵包車,還有幾個人。
領頭的,就是地下賭場老闆,那個光頭。
光頭給他們倆兩個眼罩,讓他們戴上,帶他們上了車。
程鋒什麼都看不見,也不著急看,靠在椅背上,閉目養神。
黎明的時候,車停下了,兩個人被帶到一個房間,才解下來眼罩。
屋裡亮著燈,燈光下站著四五個人,都是男的,個個人高馬大,長得特別壯。
還有一個坐在中間的椅子上,個子不高,黑瘦,放人堆里看不見的那種人。
老賴一看見他,就哭了,哭著喊他大哥,說,哥,有飯嗎?都快餓死了。
老大說,有。
吩咐人端出來幾個菜,讓他們倆吃。
老賴狼吞虎咽幾口,才騰出嘴來訴苦,說差點就餓死了,說這段日子有多難,說進了監獄那段日子想的就是,哪怕死,也不能出賣大哥。
那情深意切的樣子,真不是說謊。
老大哈哈笑兩聲說:「我兄弟命大。」
然後目光轉到程鋒身上。
程鋒沒說話,默默吃飽,就把筷子放下了。
「我兄弟是你救的?」老大問。
程鋒抽了張紙,擦嘴,「順手。」
「叫什麼?」
「封誠。」
「年紀輕輕,怎麼就進籠子了。」
「殺人。」
「有仇?」
「有仇。」
「拼命從裡面跑出來,最想幹什麼?」
「掙錢。」
「為什麼想掙錢。「
「吃大餐,開豪車。」程鋒點根煙,抽一口,輕輕彈了彈菸灰。
老大笑了,「這些我都有。我們這兒的規矩,想留下,就跪下磕頭。」
「那算了。」程鋒站起來就走。
老賴攔住他,「哥,咱們就留下吧,好歹有口飯吃,」
「這大哥不行,不把兄弟當人。」程鋒抽了口煙,「信我就跟我走,以後帶你發財。」
「等一下。」光頭站出來,和老大商量一陣,意思程鋒這人夠狠,夠橫,天生壞種,適合干他們這行,要不給他個機會。
老大想了想,對程鋒說,「想掙錢嗎?
程鋒回頭過來,說:「當然。」
老大點了點桌上的地圖,上面是個金店,「讓我看看你的本事。」
他的意思,程鋒明白,回頭過來,坐下,研究金店的地理位置,制定搶劫計劃。
搶劫團伙裡面不止這幾個人,面前的人是不是團伙頭頭也不能確定。
程鋒是被捂著眼睛來的,這具體是什麼地方都不能確定,只是隱隱感覺,是個小村子,人很少,很安靜,偶爾一聲狗叫都隔得很遠。
程鋒現在要做的,就是加入團伙,取得他們的信任,整理情報,把團伙里負責人,乃至小嘍囉,一網打盡。
這次搶劫行動,是取得信任的必要條件,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程鋒仔細研究過金店的地理位置,以及報警裝置,制定了初步計劃。
這次計劃老大沒參加,帶隊的是光頭,程鋒參與了行動。
警察來的時候,幾個人已經帶著一堆黃金跑了,沒有損失一個隊員。
老大對結果非常滿意,分給他一筆錢,還帶他去夜總會瀟灑。
夜總會那種地方,最容易麻痹人的神經。
他不能多喝酒,也不能和女人親近,必須時刻保持清醒,清楚地知道,他是誰。
他在哪兒。
他的目的是什麼。
他必須回家。
家裡還有父母,和他的寶寶。
夜深人靜的時候,他總在想,想那個小丫頭有沒有好好吃飯。
想那個小丫頭長高了沒有。
想那個小丫頭看不見他,會不會哭著喊,
「找鋒鋒……」
「找我鋒鋒……」
他見不得寶寶哭。
會心疼。
比生取子彈,還疼。
他很想給小丫頭打個電話,可是不能,甚至和警方的聯繫也要儘量減少。
稍微一點紕漏,可能會連累家人,後果不堪設想。
他不能慌。
也不能著急。
他想活著,回家。
小丫頭十八歲生日的時候,他又策劃了一起搶劫行動,搶的是銀行。
那次很危險,武警部隊都出動了,如果沒有防彈衣,他已經死在狙擊手槍下。
那次以後,他正式融入搶劫團伙,老大和他稱兄道弟,對他信任得很,偶爾會透露一些,潛逃在外地的隊員信息。
他把信息整理起來,包括他們的年齡,住址,姓名。
確定沒有遺漏信息以後,刑警隊已經分調警力,秘密抓捕。
至於老大這邊,程鋒已經和刑警隊商量好時間,裡應外合,統一抓捕。
無一漏網。
那天是正月初五,凌晨五點。
剛過完年,偶爾有朵煙火,在暗藍色的天空中炸開。
刑警隊隊員們,一個一個把搶劫團伙,押上警車。
歷時三年零七個月的臥底行動,終於落下帷幕。
程鋒站在警車旁邊,點了根煙,一口一口地抽,看不出來在想什麼。
肩膀被拍了拍,扭頭一看,是老王,王隊長。
老王臉上帶笑,笑容里藏著心疼。他是幹過臥底的人,所以這三年多有多不容易,沒有人比他更懂,
「小子,幹得不錯,回家好好睡一覺。」
程鋒掐滅煙,隨手一彈,菸頭掉進不遠處的垃圾堆。
塵埃落定。
他想回家,見他的寶寶。
這地方死個人,跟死個螞蟻一樣,根本就沒人關心,說不怕,都是假的。
老外現在臉色發白,加上腿受傷上根本動不了,聲音有發虛,
「我的意思是,你們有什麼不習慣的,可以跟我說。」
這回答還算滿意,程鋒收回腳,吩咐老賴,「出去叫人,送隊長看傷。」
「是,哥。」老賴瞧了眼地上的保安隊長,哼了聲,有點狐假虎威那味道,
「跟封哥要規矩?」
「警察都不敢跟他要規矩!」
嘮嘮叨叨地出去,帶進來幾個人。
其中一個是光頭。
光頭問怎麼回事,老賴把情況原原本本說了一遍。
從保安隊長讓他們擦鞋開始說的,說到程鋒一棍子打斷老外腿的時候,光頭目光挪到程鋒身上,說行啊小子,夠狠。
程鋒只問,這兒留不留他,不留,他就去別的地方掙錢了。
光頭派了個人,讓他帶他們先去吃飯,意思已經很明顯了。
留。
程鋒放好行李,跟著那人就出去了,他不知道那個保安的隊長是不是在試探什麼。
是也無所謂。
警方已經把封誠的檔案準備好了,隨他們查。
賭場的工作挺簡單的,沒事的時候提溜著警棍轉悠轉悠,起一個震懾作用,有人鬧事就開打。
賭徒一般不敢鬧事,來了也掀不起什麼風浪,同夥競爭才是最危險的。
兩邊保安都是亡命徒,拼起來時候都把命綁在褲腰帶上,誰狠,誰就贏。
程鋒帶人和對家那群亡命徒火拼過兩次,受了點傷,但是全勝。
保安隊一共十二個人,個個佩服,加上隊長腿傷沒痊癒,光頭就讓程鋒當隊長了。
轉眼過了兩個月,團伙老大沒露過面,程鋒也不著急,慢慢等機會。
第三個月的時候,賭場被當地警方查獲。
那天晚上,賭徒們賭得正嗨,警察們早就混進來了,拔出槍,讓他們不許動。
沒人那麼聽話,該跑的跑,該喊的喊,場面亂得很,不管是老闆,荷官,還是保安,都準備跑路。
程鋒對賭場已經很熟悉了,把電閘拉了,摸黑跑出賭場。
一起跑出來的,還有老賴。
路上,程鋒把光頭也救了,這個人既然認識團伙老大,以後可能會有用?
光頭說,幾個人在一起目標太大,最好分開行動,就先走了。
程鋒問老賴跟不跟他一起走,老賴說,跟。
倆人找了個特別破的小旅館,暫時住下,
賭場人多,肯定先從老闆,和負責人開始抓,像他們這種打工的,不在重要人物行列里,一時半會兒不會被逮到局長里去。
不過,倆人身上都沒多少錢,吃飯,住宿是一筆不小的開銷,花了沒一個月,就成窮光蛋了。
工作不好找,倆人開始餓肚子,老賴實在沒辦法,再次想辦法,聯繫了團伙老大。
老大讓他們在旅館等著,說,派人去接他們。
等到後半夜,來了輛麵包車,還有幾個人。
領頭的,就是地下賭場老闆,那個光頭。
光頭給他們倆兩個眼罩,讓他們戴上,帶他們上了車。
程鋒什麼都看不見,也不著急看,靠在椅背上,閉目養神。
黎明的時候,車停下了,兩個人被帶到一個房間,才解下來眼罩。
屋裡亮著燈,燈光下站著四五個人,都是男的,個個人高馬大,長得特別壯。
還有一個坐在中間的椅子上,個子不高,黑瘦,放人堆里看不見的那種人。
老賴一看見他,就哭了,哭著喊他大哥,說,哥,有飯嗎?都快餓死了。
老大說,有。
吩咐人端出來幾個菜,讓他們倆吃。
老賴狼吞虎咽幾口,才騰出嘴來訴苦,說差點就餓死了,說這段日子有多難,說進了監獄那段日子想的就是,哪怕死,也不能出賣大哥。
那情深意切的樣子,真不是說謊。
老大哈哈笑兩聲說:「我兄弟命大。」
然後目光轉到程鋒身上。
程鋒沒說話,默默吃飽,就把筷子放下了。
「我兄弟是你救的?」老大問。
程鋒抽了張紙,擦嘴,「順手。」
「叫什麼?」
「封誠。」
「年紀輕輕,怎麼就進籠子了。」
「殺人。」
「有仇?」
「有仇。」
「拼命從裡面跑出來,最想幹什麼?」
「掙錢。」
「為什麼想掙錢。「
「吃大餐,開豪車。」程鋒點根煙,抽一口,輕輕彈了彈菸灰。
老大笑了,「這些我都有。我們這兒的規矩,想留下,就跪下磕頭。」
「那算了。」程鋒站起來就走。
老賴攔住他,「哥,咱們就留下吧,好歹有口飯吃,」
「這大哥不行,不把兄弟當人。」程鋒抽了口煙,「信我就跟我走,以後帶你發財。」
「等一下。」光頭站出來,和老大商量一陣,意思程鋒這人夠狠,夠橫,天生壞種,適合干他們這行,要不給他個機會。
老大想了想,對程鋒說,「想掙錢嗎?
程鋒回頭過來,說:「當然。」
老大點了點桌上的地圖,上面是個金店,「讓我看看你的本事。」
他的意思,程鋒明白,回頭過來,坐下,研究金店的地理位置,制定搶劫計劃。
搶劫團伙裡面不止這幾個人,面前的人是不是團伙頭頭也不能確定。
程鋒是被捂著眼睛來的,這具體是什麼地方都不能確定,只是隱隱感覺,是個小村子,人很少,很安靜,偶爾一聲狗叫都隔得很遠。
程鋒現在要做的,就是加入團伙,取得他們的信任,整理情報,把團伙里負責人,乃至小嘍囉,一網打盡。
這次搶劫行動,是取得信任的必要條件,只許成功,不許失敗。
程鋒仔細研究過金店的地理位置,以及報警裝置,制定了初步計劃。
這次計劃老大沒參加,帶隊的是光頭,程鋒參與了行動。
警察來的時候,幾個人已經帶著一堆黃金跑了,沒有損失一個隊員。
老大對結果非常滿意,分給他一筆錢,還帶他去夜總會瀟灑。
夜總會那種地方,最容易麻痹人的神經。
他不能多喝酒,也不能和女人親近,必須時刻保持清醒,清楚地知道,他是誰。
他在哪兒。
他的目的是什麼。
他必須回家。
家裡還有父母,和他的寶寶。
夜深人靜的時候,他總在想,想那個小丫頭有沒有好好吃飯。
想那個小丫頭長高了沒有。
想那個小丫頭看不見他,會不會哭著喊,
「找鋒鋒……」
「找我鋒鋒……」
他見不得寶寶哭。
會心疼。
比生取子彈,還疼。
他很想給小丫頭打個電話,可是不能,甚至和警方的聯繫也要儘量減少。
稍微一點紕漏,可能會連累家人,後果不堪設想。
他不能慌。
也不能著急。
他想活著,回家。
小丫頭十八歲生日的時候,他又策劃了一起搶劫行動,搶的是銀行。
那次很危險,武警部隊都出動了,如果沒有防彈衣,他已經死在狙擊手槍下。
那次以後,他正式融入搶劫團伙,老大和他稱兄道弟,對他信任得很,偶爾會透露一些,潛逃在外地的隊員信息。
他把信息整理起來,包括他們的年齡,住址,姓名。
確定沒有遺漏信息以後,刑警隊已經分調警力,秘密抓捕。
至於老大這邊,程鋒已經和刑警隊商量好時間,裡應外合,統一抓捕。
無一漏網。
那天是正月初五,凌晨五點。
剛過完年,偶爾有朵煙火,在暗藍色的天空中炸開。
刑警隊隊員們,一個一個把搶劫團伙,押上警車。
歷時三年零七個月的臥底行動,終於落下帷幕。
程鋒站在警車旁邊,點了根煙,一口一口地抽,看不出來在想什麼。
肩膀被拍了拍,扭頭一看,是老王,王隊長。
老王臉上帶笑,笑容里藏著心疼。他是幹過臥底的人,所以這三年多有多不容易,沒有人比他更懂,
「小子,幹得不錯,回家好好睡一覺。」
程鋒掐滅煙,隨手一彈,菸頭掉進不遠處的垃圾堆。
塵埃落定。
他想回家,見他的寶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