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我叫于格
第176章 我叫于格
「這裡歡迎所有經過武器訓練,並擁有一套盔甲的人,哪怕你的出身並不光彩。甚至都不需要出報名費。不過唯一的代價就是,受傷還是丟失性命都不得上訴,當然就算想去上訴,別人也只會把那個人當笑話看。」
一道聲音在埃里克身後響起。
埃里克轉過了身子,看清了聲音的來源,是個穿著鎖子甲的年輕男人。
對方鼻子下面貼著一條勉強可以稱之為鬍子的東西,似乎想以此讓自已看起來成熟一點,但是這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他的個子不高,僅僅就到埃里克的肩膀,身上的那套鎖子甲相當不合身,他的身板不大,鎖子甲就像是壓在他的身上一樣。
袖口明顯長了一大截,鎖子甲連帽垂下來甚至阻礙到了他的視線,以至於他不停地扯著連帽,看起來就像是個從家裡逃出來的半大孩子,偷穿了父親的戰衣,「這兩天全是騎士團體賽,和我組隊如何?我叫于格,是個成熟的騎土,在我的三十歲的騎士生涯中,我足足參加了五十場比武大會,二十場在魯昂,十七場在巴黎,剩下的十三場在巴塞隆納!
哼哼,作為一名身經百戰的老手,我覺得我有義務將我舉世無雙的技藝傳承下去。畢竟時代向前推進,新人總是取代後人,所以作為老手,還是要把機會多留給年輕人。」
「這樣嘛。」埃里克剛想要說些什麼。
這個時候正好一個騎士路過,他顯然聽到了于格的話語。
那個騎士看了看于格,于格瞬時側過了身子,試圖避開那麼騎士的目光,抓著自己的後腦勺。
于格突然覺得自己的後腦勺特別癢,他得好好抓一抓,不然會影響比賽時的發揮的。
那名騎士沒有為難于格,嘆了口氣,看向了埃里克,聳了聳肩:
「說真的,朋友,我以前很討厭吟遊詩人,因為他們說話帶著詩人特有的瘋癲,話語內容總是不著邊際,我是個務實派,我討厭這種風格,他們讓我覺得神經兮兮的。
但是現在我得向他們道歉,因為吟遊詩人發癲還得從古代詩集中尋找靈感,而有些人說胡話,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依據。
總之,出門在外,小心點總沒錯。畢竟這年頭好人都已經上絞刑架了,尤其是在曼恩。」
說著那名騎士又嘆息了一口氣,拍了拍埃里克的肩膀,隨後離開了。
埃里克向著報名處走去,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那個名叫于格的年輕人又攔在了他身前。
「所以你考慮得怎麼樣了?」于格扯著自己的連帽,「你似乎一點也不生氣。」埃里克突然有了點興趣,雙手抱胸,輕笑著看著眼前的這位少年。
「污衊罷了。再好再優秀的騎士,也會遭到品行低劣者的污衊,根本沒必要在意。
甚至從另一個角度來講,這些污衊都是認可我能力的獎章。
敵人越污衊,越唾棄我,越說明我做對了,越說明我有能力。」名叫于格的少年拍了拍自己的胸膛,試圖讓自己看起來堅不可摧。
「好吧。」埃里克對于格伸出了手。
「謝......不,我是說,算你有眼光。」于格握住了埃里克的手。
「我叫埃里克,是個丹麥人。」埃里克報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于格,是個法蘭克人,對了,我立志依靠自己,成為一名受人景仰的騎士,一名勇猛無雙的將領。」于格用拳頭捶了捶自己的胸口。
比武會場的北面全是帳篷,帳篷用的繩索也是同樣顏色,每個帳篷前面掛著占有這帳篷的騎士的盾牌,他的扈從站在它旁邊,穿得奇形怪狀,像一個野人或穴居人,反正任何不可思議的裝束都可以,只要符合他主人的趣味,或者他在這場比賽中希望扮演的角色。
中央那座帳篷作為榮譽席位。
比武場外圍的一部分地方建立了臨時看台,台上掛了惟慢,鋪了地毯,還為貴族和他們的家眷準備了坐墊,因為這是專供他們觀看比武的。
臨時看台和比武場之間的狹長地帶,是供自由民,以及比普通老百姓略高一等的觀眾使用的可以比作戲院中的池座。
大量低賤的下等人只能擠在大片青草叢生的土埂上,這是專供他們用的,不過憑藉較高的地勢,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除此以外,也有不少人爬在四周的樹頂上;甚至較遠的教堂尖頂上也擠滿了觀眾。
對整個場面需要補充的是,在比武場東邊有一個特別的看台,它位在正中,因此面對著比武時雙方交鋒的地點,它比其他看台都高,裝飾也更豪華,台上設有繡著王室紋章的光彩奪目的寶座和華蓋。
那是為威廉王子和曼恩伯爵休戈準備的,扈衛、少年侍從和衛士穿著華麗的制服,侍候在這尊貴的場所周圍。
特別看台對面還有一個看台,它同樣高度,聶立在比武場的西側;它不如特別看台豪華,但也許比它更顯得五彩繽紛。
一隊非常漂亮的、精選出來的少男少女,穿著紅紅綠綠、鮮艷花哨的服飾,環立在一張同樣色彩鮮艷的椅子周圍。
各種形狀不一的旗子,有的畫著受傷的心、燃燒的心或流血的心,有的畫著弓箭或者一般象徵愛神的勝利的圖樣,羅列在那裡,旗子中間有一條繡字的橫幅,它告訴觀眾,這是專為「美與愛的女王」設置的榮譽席位。
這時形形色色的觀眾已蜂擁而至,正在搶占各自的位置,至於誰有權取得哪個位置,自然少不了發生許多爭吵。
有些爭執,維持秩序的軍士只消三言兩語便可解決;較難解決的,便得做出仿佛要動用戰斧或刀劍彈壓的樣子,才能平息。
也有一些氣焰更加囂張的人相持不下,這就只得由典禮官或兩個警衛督察來裁決了。
有一隊大約二十個騎士組成的騎士警衛,全副武裝,騎著高頭大馬,不斷在場子裡來回巡邏迫使觀眾保持良好的秩序。
看台上逐漸擠滿了騎士和貴族,他們都身穿禮服,但這些豪華富麗的長袍,夾在夫人小姐們更鮮艷、更華麗的服飾中,便顯得相形見出了。
從人數看,婦女甚至比男人更多,儘管一般認為這是充滿血腥味的危險娛樂,不會給她們帶來多大樂趣,她們仍趨之若鷺。
看台下面的那片空地,也很快擠滿了殷實的城鄉平民,由於自卑、貧窮或身份不明,不敢臂取更高的席位。不言而喻,在這些人中間,是最容易發生互不服氣、相持不下的爭吵的。
參賽的騎士不多也不少,大概有八十位左右。
雖然是騎士團體戰,但是這個比武場地是容不下八十多位騎士在這裡橫衝直撞的,這畢竟不是真正的戰鬥,毫無顧忌太過危險。
因此騎士團體戰是作為最後的決賽環節。
在團體戰之前,還要進行一輪個人戰,淘汰一部分,當然就算被淘汰了,如果有意願繼續爭奪榮譽。但通常不會有人這麼厚臉皮。
主要規則如下:
第一,挑戰者不得拒絕應戰者的比武要求。
第二,任何要求比武的騎士,都可以從挑戰者中選擇他的對手,只須用長槍輕擊一下該人的盾牌。
他這麼做時,如果用的是槍柄,那就表示他要求的是所謂友誼比賽,即槍尖上裝有一塊圓頭木板,因此交鋒時沒有危險,至多人和馬受些震動;但如果用槍尖輕擊盾牌,那麼比武就得「真干」,也就是用銳利的武器廝打,像真正作戰一樣。
第三,當出場的騎士完成各自的誓約,每人打敗五名對手以後,威廉王子便可宣布第一天比武的勝利者,他獲得的獎品是一匹十分漂亮、無比強壯的戰馬;除此以外,他的勇敢還可獲得一項殊榮,那就是指定愛和美的女王,這位女王便將負責頒發獎品。
第四,根據規定,最後的騎士團體比武,所有在場的騎士,凡是想爭奪榮譽的都可以參加。全體參加者每兩人一隊,各盡所能,英勇拼殺,把對方擊落馬下或將對方拖出場外,即淘汰對方。
直到威廉王子發出號令,宣布比賽結束為止。
表現最出色,即淘汰對手最多的騎士,經威廉王子裁定後,由愛和美的女王為他加冕,戴上用薄金葉製作的、雕成桂冠形的頭飾。這樣,騎士比賽便結束了。
但下午還要舉行群眾性的射箭比賽、鬥牛和其他娛樂活動,讓大家從直接參與中獲得更大樂趣。
這大概是埃里克頭一次正式參加一場比武大會,夏陵的那場只有劍斗,完全是半吊子,騎士騎土,最重要的得斗騎槍。
埃里克現在在比武會場北面的帳篷區,這裡是休息區,他在這裡等待出場,不過他的目光在一旁的高台上掃視,卻沒有看到魯弗斯的身影。
于格站在埃里克身旁,正在分享他剛編的故事。
「我曾經是傑出的騎士。我想現在也是,但感覺更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二十年前,我曾為先王亨利效力,我與他並肩作戰,知道嗎?我們是戰友。
他和我說,我遲早會成為一名傑出的騎士。我至今還清晰地記得那場戰爭,莫特默爾會戰,這個世紀最兇險的戰爭,戰爭的結果我想你也應該清楚那個諾曼第的公爵贏了,我們是敗者。公爵是個傑出的軍事家,他之後的人生很好地證明了這一點,他為自己贏得了一頂王冠,所以我不恨他,我甚至有點嚮往他。
與之相反,我憎惡我的領主,我的領主是先王亨利的男爵,但他是個可惡的人,儘管作為他的僕從,我不該這麼說自己的封君,但我還是要這麼說。
他是狡詐的,他是卑劣的,莫特默爾會戰後,我們處於劣勢,於是他與諾曼貴族交好,出賣了我的領地。
沒有人幫我,我對正義絕望了。於是我上路了,靠我的臂力生活,我尋找比我更壞的人,我想向他復仇,現在也是。
我的妻子擔心諾曼人攻破城牆後會殘忍行事,便與諾曼人進行了交涉,讓他進入了我的城堡。
經過一番掙扎之後......她就上床睡覺了。
我的兒子被一個諾曼貴族宣布為莊園主,成年後就可以繼承,在此期間那個諾曼貴族是攝政和保護人,一切收益將歸他所有,剩下的只夠我的夫人維持一個小家庭。
而我一無所有,我只能夠流浪,並伺機復仇。」
「抱歉,你看起來可一點也不落魄。」埃里克沒有直接戳穿于格,而是順著他的話茬,打趣道。
「我儘量讓自己表現得不那麼悲傷。都這麼糟糕了,整天哭喪著臉,也無濟於事。
所以我想辦法把自己打扮得精緻點,用盡我所剩下的一切,穿得光鮮亮麗,能夠讓我短暫忘記傷痛,從而讓我精神點。
就像現在,比起我的悲傷過去,你更加在意我的這身行頭,不是嗎?
即便是素未蒙面的陌生人,他的注意力也被轉移了。」于格再次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假裝自己是個硬漢,「對了,你呢。每個好騎士都有一個好故事,不是嗎?」
「我?一個從義大利來諾曼第謀生的私生子,我的父親不打算留給我任何東西,我發誓要過得比他更好,並讓他為之後悔。」埃里克隨意地敷衍道。
「你剛才不是說你是丹麥人嗎?丹麥不是在北邊嗎?義大利應該在南邊才對。」于格抓了抓自己的腦袋。
「丹麥人想去哪就去哪。」
「也是。」于格點了點頭,雖然他總覺得哪裡有點不對。
埃里克注意到那個豪華高台上多出了幾道身影,其中之一正是魯弗斯,他沒有戴頭盔,所以他那紅臉很顯眼,魯弗斯身旁還跟著一個穿著北義大利風格服飾的青年,青年顯得很慵懶,似乎對比武大會沒什麼興趣。
這時,喇叭聲響起,傳令官說話了,聽不清他在說什麼。接著,人群沸騰起來。比賽開始了。
傳令官命令僕從舉起不同顏色的彩旗。
一輪十個騎士,十個騎士進場,埃里克是其中之一。
「願上帝保佑你。我是看好你,少年。」于格拍了拍埃里克的馬,一副過來人的模樣。
隨著騎士們進場,人群發出「--------「的叫聲,就像一個人遭遇了可怕的事情時,人群會發出的叫聲一樣。
侍從從靠在欄杆上的地方拿起一把騎槍,遞給每一位入場的騎土。
同時還拿起兩把備用的騎槍。
這是特製的騎槍,專門用於比賽的那種鈍尖的四節矛。
「這裡歡迎所有經過武器訓練,並擁有一套盔甲的人,哪怕你的出身並不光彩。甚至都不需要出報名費。不過唯一的代價就是,受傷還是丟失性命都不得上訴,當然就算想去上訴,別人也只會把那個人當笑話看。」
一道聲音在埃里克身後響起。
埃里克轉過了身子,看清了聲音的來源,是個穿著鎖子甲的年輕男人。
對方鼻子下面貼著一條勉強可以稱之為鬍子的東西,似乎想以此讓自已看起來成熟一點,但是這起到了相反的作用。
他的個子不高,僅僅就到埃里克的肩膀,身上的那套鎖子甲相當不合身,他的身板不大,鎖子甲就像是壓在他的身上一樣。
袖口明顯長了一大截,鎖子甲連帽垂下來甚至阻礙到了他的視線,以至於他不停地扯著連帽,看起來就像是個從家裡逃出來的半大孩子,偷穿了父親的戰衣,「這兩天全是騎士團體賽,和我組隊如何?我叫于格,是個成熟的騎土,在我的三十歲的騎士生涯中,我足足參加了五十場比武大會,二十場在魯昂,十七場在巴黎,剩下的十三場在巴塞隆納!
哼哼,作為一名身經百戰的老手,我覺得我有義務將我舉世無雙的技藝傳承下去。畢竟時代向前推進,新人總是取代後人,所以作為老手,還是要把機會多留給年輕人。」
「這樣嘛。」埃里克剛想要說些什麼。
這個時候正好一個騎士路過,他顯然聽到了于格的話語。
那個騎士看了看于格,于格瞬時側過了身子,試圖避開那麼騎士的目光,抓著自己的後腦勺。
于格突然覺得自己的後腦勺特別癢,他得好好抓一抓,不然會影響比賽時的發揮的。
那名騎士沒有為難于格,嘆了口氣,看向了埃里克,聳了聳肩:
「說真的,朋友,我以前很討厭吟遊詩人,因為他們說話帶著詩人特有的瘋癲,話語內容總是不著邊際,我是個務實派,我討厭這種風格,他們讓我覺得神經兮兮的。
但是現在我得向他們道歉,因為吟遊詩人發癲還得從古代詩集中尋找靈感,而有些人說胡話,根本就不需要任何依據。
總之,出門在外,小心點總沒錯。畢竟這年頭好人都已經上絞刑架了,尤其是在曼恩。」
說著那名騎士又嘆息了一口氣,拍了拍埃里克的肩膀,隨後離開了。
埃里克向著報名處走去,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那個名叫于格的年輕人又攔在了他身前。
「所以你考慮得怎麼樣了?」于格扯著自己的連帽,「你似乎一點也不生氣。」埃里克突然有了點興趣,雙手抱胸,輕笑著看著眼前的這位少年。
「污衊罷了。再好再優秀的騎士,也會遭到品行低劣者的污衊,根本沒必要在意。
甚至從另一個角度來講,這些污衊都是認可我能力的獎章。
敵人越污衊,越唾棄我,越說明我做對了,越說明我有能力。」名叫于格的少年拍了拍自己的胸膛,試圖讓自己看起來堅不可摧。
「好吧。」埃里克對于格伸出了手。
「謝......不,我是說,算你有眼光。」于格握住了埃里克的手。
「我叫埃里克,是個丹麥人。」埃里克報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于格,是個法蘭克人,對了,我立志依靠自己,成為一名受人景仰的騎士,一名勇猛無雙的將領。」于格用拳頭捶了捶自己的胸口。
比武會場的北面全是帳篷,帳篷用的繩索也是同樣顏色,每個帳篷前面掛著占有這帳篷的騎士的盾牌,他的扈從站在它旁邊,穿得奇形怪狀,像一個野人或穴居人,反正任何不可思議的裝束都可以,只要符合他主人的趣味,或者他在這場比賽中希望扮演的角色。
中央那座帳篷作為榮譽席位。
比武場外圍的一部分地方建立了臨時看台,台上掛了惟慢,鋪了地毯,還為貴族和他們的家眷準備了坐墊,因為這是專供他們觀看比武的。
臨時看台和比武場之間的狹長地帶,是供自由民,以及比普通老百姓略高一等的觀眾使用的可以比作戲院中的池座。
大量低賤的下等人只能擠在大片青草叢生的土埂上,這是專供他們用的,不過憑藉較高的地勢,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除此以外,也有不少人爬在四周的樹頂上;甚至較遠的教堂尖頂上也擠滿了觀眾。
對整個場面需要補充的是,在比武場東邊有一個特別的看台,它位在正中,因此面對著比武時雙方交鋒的地點,它比其他看台都高,裝飾也更豪華,台上設有繡著王室紋章的光彩奪目的寶座和華蓋。
那是為威廉王子和曼恩伯爵休戈準備的,扈衛、少年侍從和衛士穿著華麗的制服,侍候在這尊貴的場所周圍。
特別看台對面還有一個看台,它同樣高度,聶立在比武場的西側;它不如特別看台豪華,但也許比它更顯得五彩繽紛。
一隊非常漂亮的、精選出來的少男少女,穿著紅紅綠綠、鮮艷花哨的服飾,環立在一張同樣色彩鮮艷的椅子周圍。
各種形狀不一的旗子,有的畫著受傷的心、燃燒的心或流血的心,有的畫著弓箭或者一般象徵愛神的勝利的圖樣,羅列在那裡,旗子中間有一條繡字的橫幅,它告訴觀眾,這是專為「美與愛的女王」設置的榮譽席位。
這時形形色色的觀眾已蜂擁而至,正在搶占各自的位置,至於誰有權取得哪個位置,自然少不了發生許多爭吵。
有些爭執,維持秩序的軍士只消三言兩語便可解決;較難解決的,便得做出仿佛要動用戰斧或刀劍彈壓的樣子,才能平息。
也有一些氣焰更加囂張的人相持不下,這就只得由典禮官或兩個警衛督察來裁決了。
有一隊大約二十個騎士組成的騎士警衛,全副武裝,騎著高頭大馬,不斷在場子裡來回巡邏迫使觀眾保持良好的秩序。
看台上逐漸擠滿了騎士和貴族,他們都身穿禮服,但這些豪華富麗的長袍,夾在夫人小姐們更鮮艷、更華麗的服飾中,便顯得相形見出了。
從人數看,婦女甚至比男人更多,儘管一般認為這是充滿血腥味的危險娛樂,不會給她們帶來多大樂趣,她們仍趨之若鷺。
看台下面的那片空地,也很快擠滿了殷實的城鄉平民,由於自卑、貧窮或身份不明,不敢臂取更高的席位。不言而喻,在這些人中間,是最容易發生互不服氣、相持不下的爭吵的。
參賽的騎士不多也不少,大概有八十位左右。
雖然是騎士團體戰,但是這個比武場地是容不下八十多位騎士在這裡橫衝直撞的,這畢竟不是真正的戰鬥,毫無顧忌太過危險。
因此騎士團體戰是作為最後的決賽環節。
在團體戰之前,還要進行一輪個人戰,淘汰一部分,當然就算被淘汰了,如果有意願繼續爭奪榮譽。但通常不會有人這麼厚臉皮。
主要規則如下:
第一,挑戰者不得拒絕應戰者的比武要求。
第二,任何要求比武的騎士,都可以從挑戰者中選擇他的對手,只須用長槍輕擊一下該人的盾牌。
他這麼做時,如果用的是槍柄,那就表示他要求的是所謂友誼比賽,即槍尖上裝有一塊圓頭木板,因此交鋒時沒有危險,至多人和馬受些震動;但如果用槍尖輕擊盾牌,那麼比武就得「真干」,也就是用銳利的武器廝打,像真正作戰一樣。
第三,當出場的騎士完成各自的誓約,每人打敗五名對手以後,威廉王子便可宣布第一天比武的勝利者,他獲得的獎品是一匹十分漂亮、無比強壯的戰馬;除此以外,他的勇敢還可獲得一項殊榮,那就是指定愛和美的女王,這位女王便將負責頒發獎品。
第四,根據規定,最後的騎士團體比武,所有在場的騎士,凡是想爭奪榮譽的都可以參加。全體參加者每兩人一隊,各盡所能,英勇拼殺,把對方擊落馬下或將對方拖出場外,即淘汰對方。
直到威廉王子發出號令,宣布比賽結束為止。
表現最出色,即淘汰對手最多的騎士,經威廉王子裁定後,由愛和美的女王為他加冕,戴上用薄金葉製作的、雕成桂冠形的頭飾。這樣,騎士比賽便結束了。
但下午還要舉行群眾性的射箭比賽、鬥牛和其他娛樂活動,讓大家從直接參與中獲得更大樂趣。
這大概是埃里克頭一次正式參加一場比武大會,夏陵的那場只有劍斗,完全是半吊子,騎士騎土,最重要的得斗騎槍。
埃里克現在在比武會場北面的帳篷區,這裡是休息區,他在這裡等待出場,不過他的目光在一旁的高台上掃視,卻沒有看到魯弗斯的身影。
于格站在埃里克身旁,正在分享他剛編的故事。
「我曾經是傑出的騎士。我想現在也是,但感覺更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二十年前,我曾為先王亨利效力,我與他並肩作戰,知道嗎?我們是戰友。
他和我說,我遲早會成為一名傑出的騎士。我至今還清晰地記得那場戰爭,莫特默爾會戰,這個世紀最兇險的戰爭,戰爭的結果我想你也應該清楚那個諾曼第的公爵贏了,我們是敗者。公爵是個傑出的軍事家,他之後的人生很好地證明了這一點,他為自己贏得了一頂王冠,所以我不恨他,我甚至有點嚮往他。
與之相反,我憎惡我的領主,我的領主是先王亨利的男爵,但他是個可惡的人,儘管作為他的僕從,我不該這麼說自己的封君,但我還是要這麼說。
他是狡詐的,他是卑劣的,莫特默爾會戰後,我們處於劣勢,於是他與諾曼貴族交好,出賣了我的領地。
沒有人幫我,我對正義絕望了。於是我上路了,靠我的臂力生活,我尋找比我更壞的人,我想向他復仇,現在也是。
我的妻子擔心諾曼人攻破城牆後會殘忍行事,便與諾曼人進行了交涉,讓他進入了我的城堡。
經過一番掙扎之後......她就上床睡覺了。
我的兒子被一個諾曼貴族宣布為莊園主,成年後就可以繼承,在此期間那個諾曼貴族是攝政和保護人,一切收益將歸他所有,剩下的只夠我的夫人維持一個小家庭。
而我一無所有,我只能夠流浪,並伺機復仇。」
「抱歉,你看起來可一點也不落魄。」埃里克沒有直接戳穿于格,而是順著他的話茬,打趣道。
「我儘量讓自己表現得不那麼悲傷。都這麼糟糕了,整天哭喪著臉,也無濟於事。
所以我想辦法把自己打扮得精緻點,用盡我所剩下的一切,穿得光鮮亮麗,能夠讓我短暫忘記傷痛,從而讓我精神點。
就像現在,比起我的悲傷過去,你更加在意我的這身行頭,不是嗎?
即便是素未蒙面的陌生人,他的注意力也被轉移了。」于格再次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假裝自己是個硬漢,「對了,你呢。每個好騎士都有一個好故事,不是嗎?」
「我?一個從義大利來諾曼第謀生的私生子,我的父親不打算留給我任何東西,我發誓要過得比他更好,並讓他為之後悔。」埃里克隨意地敷衍道。
「你剛才不是說你是丹麥人嗎?丹麥不是在北邊嗎?義大利應該在南邊才對。」于格抓了抓自己的腦袋。
「丹麥人想去哪就去哪。」
「也是。」于格點了點頭,雖然他總覺得哪裡有點不對。
埃里克注意到那個豪華高台上多出了幾道身影,其中之一正是魯弗斯,他沒有戴頭盔,所以他那紅臉很顯眼,魯弗斯身旁還跟著一個穿著北義大利風格服飾的青年,青年顯得很慵懶,似乎對比武大會沒什麼興趣。
這時,喇叭聲響起,傳令官說話了,聽不清他在說什麼。接著,人群沸騰起來。比賽開始了。
傳令官命令僕從舉起不同顏色的彩旗。
一輪十個騎士,十個騎士進場,埃里克是其中之一。
「願上帝保佑你。我是看好你,少年。」于格拍了拍埃里克的馬,一副過來人的模樣。
隨著騎士們進場,人群發出「--------「的叫聲,就像一個人遭遇了可怕的事情時,人群會發出的叫聲一樣。
侍從從靠在欄杆上的地方拿起一把騎槍,遞給每一位入場的騎土。
同時還拿起兩把備用的騎槍。
這是特製的騎槍,專門用於比賽的那種鈍尖的四節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