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黃雀在後
翌日,胖男人帶著三個黑色頭套走出來時,瘦女人早已將院外的麵包車啟動,籠子打開後,胖男人將頭套分別扔給了三個男孩。
「老規矩,一會上車以後,把頭套戴好,不到地方誰也不能把頭套摘掉,盤迴東西的吃土豆,盤不回的吃鞭子,如意你乖乖地給我待在籠子裡,要是敢耍花樣,小心家法伺候。」
說罷,男人將籠子再次鎖了起來,把無辜、無助的女孩無情的留在了裡面。
每次出來扒活,都戴著頭套,男孩根本就不知道麵包車是怎麼走的,他能感受的,只是一會晃到左邊,一會晃到右邊。
大概一個小時以後,胖男人帶著他下了車,瘦女人則繼續帶著來福和旺財向前駛去,不知道去了什麼地方。
胖男人帶著他,來到了一片以前從未來過的爛尾樓,他看了看,突然罵道:
「媽的,走錯了,上次踩點的地方不是這,富貴,你站在這不要走,我去旁邊看看。」
說完,胖男人轉身離開了。
對於這突如其來的一幕,男孩驚的心臟都要跳出來了,要知道每次出來,胖男人對他可都是形影不離,今天居然肯讓自己一個人在這,難道這就是上天,賜予他逃跑的機會嗎?
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突然從對面,走過來一個頭戴大檐帽,手戴黑皮手套,身穿黑色制服的人。
眼前這個人看上去和藹可親,一臉真誠,唯一讓人覺得奇怪的是,他的身後背了一把碩大的古琴。
「小朋友,你怎麼一個人在這啊,有什麼困難嗎,警察叔叔可以幫你的。」
「什麼?警察叔叔!」
那不是自己最想看見的人嗎,男孩從未見過警察,但他知道胖男人最怕的就是警察,每次聽到警察兩個字,或者看到和這位叔叔穿一樣衣服的人,都會立刻帶著他躲起來。
「難道自己真的要獲救了嗎?」
看到眼前的警察叔叔,男孩激動的差點哭了出來。
「哎呀,警察同志您好,您好,我是這孩子的父親,他自己一個人走丟了,我這剛找見他,您看這。」
就在這時,胖男人說巧不巧地跑了回來,激動地抱起了男孩,他寵溺地摸了摸男孩的頭,假裝不悅地說:
「富貴,你跑哪去了,爸爸到處找不到你。」
隨即,胖男人又一臉歉意地看著面前的警察,繼續道:
「警察同志,您看,孩子我找到了,那我就帶著他先走了,真是對不起啊,給您添麻煩了。」
「等等,我怎麼看你像人販子啊,你不是這孩子的父親吧?」
警察義正言辭地從胖男人手中,一把將男孩奪了過來,一臉認真的看著男孩。
「孩子,你不要怕,你跟警察叔叔說實話,我一看這個男人就不是你爸爸,警察叔叔這就帶你離開。」
說罷,那警察竟真的不再理會胖男人,抱起男孩轉身便要離開。
「我得救了嗎?真的得救了嗎?是警察叔叔救了我,我終於要擺脫那既噁心又醜陋的兩個人了,我再也不用像狗一樣的生活了。」
「可是,可是,為什麼我的心好像突然少了什麼,會這麼疼呢?」
男孩的腦海中,突然浮現了女孩那纖弱的身影,他說過要帶她一起離開的,他不能把她一個人,丟在那骯髒、冰冷、孤獨的鐵籠之中。
「警察叔叔,他是我爸爸。」
就在警察抱著男孩已經走出七八米的時候,男孩用一臉稚氣的口吻突然說道。
聽到男孩的話,警察臉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他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著男孩。
「孩子,你不要怕,壞人最怕的就是警察叔叔,警察叔叔這就帶你回家,好不好?」
「警察叔叔,可他真的是我爸爸啊!」
警察一臉愕然的呆立當場,胖男人則趁機再次把男孩抱了過來,衝著警察鞠了一躬,一臉興奮地說道:
「警察同志,沒什麼事我就先走了,您辛苦,您辛苦。」
當男孩和胖男人一起回去的時候,他出奇的沒有讓男孩戴上頭套,在男孩的祈求下,還給他買了一塊口香糖,只是不知他是否發現,男孩總是在不經意間向車窗外望去。
一個小時後,他們回到了一個偏僻的小村莊,村莊外面,幾根電線桿孤零零的立在那,連黑漆漆的烏鴉都不願在上面停留,這裡的路,簡直就像一個迷宮一樣,除了七拐八彎的盤山道,什麼都沒有。
這次扒活回來,胖男人並沒有像以前那樣,把男孩鎖進籠子裡,而是把他帶進了小土屋中,這還是六年多來,他第一次進到到屋子裡,屋子裡的景象,讓他震驚無比。
他居然看到,那個『警察叔叔』坐在屋裡,警察叔叔依舊背著他那架古琴,不同的是,他沒有戴大檐帽,也沒有穿黑色的制服,而是一身西裝革履,眼神也帶著一絲狠辣,與之前簡直判若兩人。
胖男人似乎很得意,他笑著將男孩拉了過來,指著警察叔叔說道:「富貴,叫黎叔。」
男孩似乎終於明白了過來。
「啊,黎叔。」
黎叔盯著男孩仔細打量了一番,點了點頭沖胖男人說道:
「四眼,你和葉子把這孩子調教的不錯,不過要是只有這樣,我可沒法跟二爺交代。」
直到今天,男孩才知道,原來胖男人叫四眼,瘦女人叫葉子。
「富貴,給黎叔『趟趟活』」。
聽了胖男人的話,男孩慢慢走到了黎叔身邊,突然加速繞著黎叔轉了兩圈。
「『上天窗一盒紙包葉,』下平台一個黑皮子,馬後插一把鑰匙。」
黎叔撇了撇嘴,有些疑惑的看著男孩。
「就這些?」
「黎叔,這是您皮子裡的東西,一點不少,都在這了。」
只見男孩不急不緩地從身後拿出了一把紅票子,小心地放到了桌子上。
看到面前的紅票子,黎叔的眼中突然閃過一絲異樣,臉色也終於緩和下來,笑著說道:
「盜門秘術『霧裡探花』,果然名不虛傳,不過更讓我意外的是,這孩子小小年紀竟有如此手法,連我都沒看清他是什麼時候得手的,嗯,很好,我也算不虛此行了,你能從我的身上把它們拿走,索性我就賞給你了。」
說罷,黎叔慢慢伸出他的左手,只是在男孩眼前一晃,桌上那一把紅票子消失不見。
黎叔的動作看似很慢,可他的手法快的嚇人,比胖男人還要快,不過是一眨眼的功夫,他甚至都沒看到黎叔出手,那些紅票子,就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了他的手中。
男孩並沒有將紅票子收起來,反而是看了一眼胖男人。
「能得到黎叔的認可,是你小子的福分,既然是黎叔賞你的,還不謝謝黎叔。」
「謝黎叔。」
黎叔滿意的點了點頭,瞥了胖男人一眼,從上衣的口袋中,拿出了一隻煙放在了嘴裡。
「四眼啊,要是你的手下,都有這孩子的手法,二爺一定能對你另眼相看的。」
胖子見狀,連忙拿出打火機湊了過去,恭恭敬敬的給黎叔點燃了香菸,這時,男孩終於看清了黎叔的手,黎叔的手極其纖細,肌膚更是光滑如玉,就像一雙女人的手。
黎叔也戴著一個有蟒蛇圖紋的戒指,他的戒指與胖男人、瘦女人的都不一樣,是一枚鑽石戒指,那戒指露出獠牙,吐出信子,似能呼之欲出,詭異之極。
似乎感受到了男孩的目光,黎叔沒有絲毫避諱,反而用拿煙的手,輕輕彈了彈菸灰,這一下,男孩徹底驚住了,他看到黎叔的左手,居然有七根手指,多出的兩根手指就藏在黎叔的手心之中,要不是黎叔故意攤開手掌,男孩根本就發現不了。
男孩的反應,似乎早在黎叔的預料之中,沖男孩露出了詭異的微笑。
「孩子,有沒有興趣跟著黎叔啊!」
不待男孩回答,瘦女人突然快步走到黎叔身邊,耳語了幾句。
聞言,黎叔直接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一把將男孩拽到近前,當他扯開男孩的衣服時,臉上的笑意戛然而止,他眉頭緊皺,若有所思地說道:「原來如此,怪不得……」
黎叔親自給男孩穿好了衣服,還仔細地整理了一番,之後便再也沒有去看男孩。
重新坐下後,黎叔恢復了之前平靜如水的表情,斜眼看向了一旁的胖子。
「四眼,你們現在一天可以扒多少活?」
「黎叔,這個說不好,一個月下來,大約能有三十個吧!」
「嗯,勉強能夠二爺的利息,他老人家讓我告訴你,別忘了「七年人不留」的規矩,對了,年底的時候,你至少要還回一半的本金,否則,就停了你的『噬魂丹』。」
言畢,黎叔又將一個裝有白色粉末的小袋丟給了瘦女人。
「葉子,這是二爺給你的『料』,省著點用。」
瘦女人小心翼翼地將白色粉末放進懷裡,恭敬的沖黎叔說道:
「麻煩您和二爺說一聲,我四年前收了個女娃,是個極品的美人坯子,等年底就孝敬給二爺,另外,您看我和四眼這身體大不如前,這一半本金能不能再緩緩。」
見黎叔稍有遲疑,瘦女人連忙給胖男人使了個眼色,胖男人從懷裡拿出一個精緻的木盒,遞到黎叔手上,附和著說道:
「是啊,黎叔,還勞您在二爺面前給美言兩句,這六根小金魚,是我們單獨孝敬給您的。」
黎叔接過木盒,意味深長地看了胖男人一眼,道:
「也確實是難為你了,想當年你也是盜門的一代盜魔,這才幾年光景,變成如今的樣子了,看在你們還算有孝心的份上,我就暫且做主,年底之前,先還三成的本金吧,還有,我要提醒你一句,噬魂丹會讓人變得愈發兇殘嗜血,千萬不要過量食用,會人吃人的。」
「欸,多謝黎叔。」
聞言,二人如獲大赦,一臉諂媚,畢恭畢敬地將黎叔送了出去。
望著黎叔離開的背影,男孩擦了擦額頭的冷汗,他還以為,自己一念之差,錯過了一次絕佳的逃跑機會,沒想到,那不過是一隻充滿誘惑的蟬罷了,暗中還有一隻黃雀,早已等待多時了。
「老規矩,一會上車以後,把頭套戴好,不到地方誰也不能把頭套摘掉,盤迴東西的吃土豆,盤不回的吃鞭子,如意你乖乖地給我待在籠子裡,要是敢耍花樣,小心家法伺候。」
說罷,男人將籠子再次鎖了起來,把無辜、無助的女孩無情的留在了裡面。
每次出來扒活,都戴著頭套,男孩根本就不知道麵包車是怎麼走的,他能感受的,只是一會晃到左邊,一會晃到右邊。
大概一個小時以後,胖男人帶著他下了車,瘦女人則繼續帶著來福和旺財向前駛去,不知道去了什麼地方。
胖男人帶著他,來到了一片以前從未來過的爛尾樓,他看了看,突然罵道:
「媽的,走錯了,上次踩點的地方不是這,富貴,你站在這不要走,我去旁邊看看。」
說完,胖男人轉身離開了。
對於這突如其來的一幕,男孩驚的心臟都要跳出來了,要知道每次出來,胖男人對他可都是形影不離,今天居然肯讓自己一個人在這,難道這就是上天,賜予他逃跑的機會嗎?
就在他胡思亂想的時候,突然從對面,走過來一個頭戴大檐帽,手戴黑皮手套,身穿黑色制服的人。
眼前這個人看上去和藹可親,一臉真誠,唯一讓人覺得奇怪的是,他的身後背了一把碩大的古琴。
「小朋友,你怎麼一個人在這啊,有什麼困難嗎,警察叔叔可以幫你的。」
「什麼?警察叔叔!」
那不是自己最想看見的人嗎,男孩從未見過警察,但他知道胖男人最怕的就是警察,每次聽到警察兩個字,或者看到和這位叔叔穿一樣衣服的人,都會立刻帶著他躲起來。
「難道自己真的要獲救了嗎?」
看到眼前的警察叔叔,男孩激動的差點哭了出來。
「哎呀,警察同志您好,您好,我是這孩子的父親,他自己一個人走丟了,我這剛找見他,您看這。」
就在這時,胖男人說巧不巧地跑了回來,激動地抱起了男孩,他寵溺地摸了摸男孩的頭,假裝不悅地說:
「富貴,你跑哪去了,爸爸到處找不到你。」
隨即,胖男人又一臉歉意地看著面前的警察,繼續道:
「警察同志,您看,孩子我找到了,那我就帶著他先走了,真是對不起啊,給您添麻煩了。」
「等等,我怎麼看你像人販子啊,你不是這孩子的父親吧?」
警察義正言辭地從胖男人手中,一把將男孩奪了過來,一臉認真的看著男孩。
「孩子,你不要怕,你跟警察叔叔說實話,我一看這個男人就不是你爸爸,警察叔叔這就帶你離開。」
說罷,那警察竟真的不再理會胖男人,抱起男孩轉身便要離開。
「我得救了嗎?真的得救了嗎?是警察叔叔救了我,我終於要擺脫那既噁心又醜陋的兩個人了,我再也不用像狗一樣的生活了。」
「可是,可是,為什麼我的心好像突然少了什麼,會這麼疼呢?」
男孩的腦海中,突然浮現了女孩那纖弱的身影,他說過要帶她一起離開的,他不能把她一個人,丟在那骯髒、冰冷、孤獨的鐵籠之中。
「警察叔叔,他是我爸爸。」
就在警察抱著男孩已經走出七八米的時候,男孩用一臉稚氣的口吻突然說道。
聽到男孩的話,警察臉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他用不可置信的眼神看著男孩。
「孩子,你不要怕,壞人最怕的就是警察叔叔,警察叔叔這就帶你回家,好不好?」
「警察叔叔,可他真的是我爸爸啊!」
警察一臉愕然的呆立當場,胖男人則趁機再次把男孩抱了過來,衝著警察鞠了一躬,一臉興奮地說道:
「警察同志,沒什麼事我就先走了,您辛苦,您辛苦。」
當男孩和胖男人一起回去的時候,他出奇的沒有讓男孩戴上頭套,在男孩的祈求下,還給他買了一塊口香糖,只是不知他是否發現,男孩總是在不經意間向車窗外望去。
一個小時後,他們回到了一個偏僻的小村莊,村莊外面,幾根電線桿孤零零的立在那,連黑漆漆的烏鴉都不願在上面停留,這裡的路,簡直就像一個迷宮一樣,除了七拐八彎的盤山道,什麼都沒有。
這次扒活回來,胖男人並沒有像以前那樣,把男孩鎖進籠子裡,而是把他帶進了小土屋中,這還是六年多來,他第一次進到到屋子裡,屋子裡的景象,讓他震驚無比。
他居然看到,那個『警察叔叔』坐在屋裡,警察叔叔依舊背著他那架古琴,不同的是,他沒有戴大檐帽,也沒有穿黑色的制服,而是一身西裝革履,眼神也帶著一絲狠辣,與之前簡直判若兩人。
胖男人似乎很得意,他笑著將男孩拉了過來,指著警察叔叔說道:「富貴,叫黎叔。」
男孩似乎終於明白了過來。
「啊,黎叔。」
黎叔盯著男孩仔細打量了一番,點了點頭沖胖男人說道:
「四眼,你和葉子把這孩子調教的不錯,不過要是只有這樣,我可沒法跟二爺交代。」
直到今天,男孩才知道,原來胖男人叫四眼,瘦女人叫葉子。
「富貴,給黎叔『趟趟活』」。
聽了胖男人的話,男孩慢慢走到了黎叔身邊,突然加速繞著黎叔轉了兩圈。
「『上天窗一盒紙包葉,』下平台一個黑皮子,馬後插一把鑰匙。」
黎叔撇了撇嘴,有些疑惑的看著男孩。
「就這些?」
「黎叔,這是您皮子裡的東西,一點不少,都在這了。」
只見男孩不急不緩地從身後拿出了一把紅票子,小心地放到了桌子上。
看到面前的紅票子,黎叔的眼中突然閃過一絲異樣,臉色也終於緩和下來,笑著說道:
「盜門秘術『霧裡探花』,果然名不虛傳,不過更讓我意外的是,這孩子小小年紀竟有如此手法,連我都沒看清他是什麼時候得手的,嗯,很好,我也算不虛此行了,你能從我的身上把它們拿走,索性我就賞給你了。」
說罷,黎叔慢慢伸出他的左手,只是在男孩眼前一晃,桌上那一把紅票子消失不見。
黎叔的動作看似很慢,可他的手法快的嚇人,比胖男人還要快,不過是一眨眼的功夫,他甚至都沒看到黎叔出手,那些紅票子,就神不知鬼不覺地回到了他的手中。
男孩並沒有將紅票子收起來,反而是看了一眼胖男人。
「能得到黎叔的認可,是你小子的福分,既然是黎叔賞你的,還不謝謝黎叔。」
「謝黎叔。」
黎叔滿意的點了點頭,瞥了胖男人一眼,從上衣的口袋中,拿出了一隻煙放在了嘴裡。
「四眼啊,要是你的手下,都有這孩子的手法,二爺一定能對你另眼相看的。」
胖子見狀,連忙拿出打火機湊了過去,恭恭敬敬的給黎叔點燃了香菸,這時,男孩終於看清了黎叔的手,黎叔的手極其纖細,肌膚更是光滑如玉,就像一雙女人的手。
黎叔也戴著一個有蟒蛇圖紋的戒指,他的戒指與胖男人、瘦女人的都不一樣,是一枚鑽石戒指,那戒指露出獠牙,吐出信子,似能呼之欲出,詭異之極。
似乎感受到了男孩的目光,黎叔沒有絲毫避諱,反而用拿煙的手,輕輕彈了彈菸灰,這一下,男孩徹底驚住了,他看到黎叔的左手,居然有七根手指,多出的兩根手指就藏在黎叔的手心之中,要不是黎叔故意攤開手掌,男孩根本就發現不了。
男孩的反應,似乎早在黎叔的預料之中,沖男孩露出了詭異的微笑。
「孩子,有沒有興趣跟著黎叔啊!」
不待男孩回答,瘦女人突然快步走到黎叔身邊,耳語了幾句。
聞言,黎叔直接從椅子上站了起來,一把將男孩拽到近前,當他扯開男孩的衣服時,臉上的笑意戛然而止,他眉頭緊皺,若有所思地說道:「原來如此,怪不得……」
黎叔親自給男孩穿好了衣服,還仔細地整理了一番,之後便再也沒有去看男孩。
重新坐下後,黎叔恢復了之前平靜如水的表情,斜眼看向了一旁的胖子。
「四眼,你們現在一天可以扒多少活?」
「黎叔,這個說不好,一個月下來,大約能有三十個吧!」
「嗯,勉強能夠二爺的利息,他老人家讓我告訴你,別忘了「七年人不留」的規矩,對了,年底的時候,你至少要還回一半的本金,否則,就停了你的『噬魂丹』。」
言畢,黎叔又將一個裝有白色粉末的小袋丟給了瘦女人。
「葉子,這是二爺給你的『料』,省著點用。」
瘦女人小心翼翼地將白色粉末放進懷裡,恭敬的沖黎叔說道:
「麻煩您和二爺說一聲,我四年前收了個女娃,是個極品的美人坯子,等年底就孝敬給二爺,另外,您看我和四眼這身體大不如前,這一半本金能不能再緩緩。」
見黎叔稍有遲疑,瘦女人連忙給胖男人使了個眼色,胖男人從懷裡拿出一個精緻的木盒,遞到黎叔手上,附和著說道:
「是啊,黎叔,還勞您在二爺面前給美言兩句,這六根小金魚,是我們單獨孝敬給您的。」
黎叔接過木盒,意味深長地看了胖男人一眼,道:
「也確實是難為你了,想當年你也是盜門的一代盜魔,這才幾年光景,變成如今的樣子了,看在你們還算有孝心的份上,我就暫且做主,年底之前,先還三成的本金吧,還有,我要提醒你一句,噬魂丹會讓人變得愈發兇殘嗜血,千萬不要過量食用,會人吃人的。」
「欸,多謝黎叔。」
聞言,二人如獲大赦,一臉諂媚,畢恭畢敬地將黎叔送了出去。
望著黎叔離開的背影,男孩擦了擦額頭的冷汗,他還以為,自己一念之差,錯過了一次絕佳的逃跑機會,沒想到,那不過是一隻充滿誘惑的蟬罷了,暗中還有一隻黃雀,早已等待多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