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章 封賞
第158章 封賞
如今陳昭的職官已經是從二品的大都護,而且掌握著六鎮的軍政大權,再往上封賞,只能是將散官、勛官、爵位之類的虛職向上提一提了。
滅國之功自從安史之亂後就已經多年未有,此次陳昭斬獲此功,異姓封王自然是肯定的。
其實對朝廷而言,散官、勛官、爵位之類的封賞都不是問題,即便封王也沒有關係。最大的問題在於陳昭手中的權利過於大了些。
當初安祿山身兼三鎮節度使,就給朝廷造成如此大的危害,但陳昭所轄六鎮之地,豈不更為恐怖?
雖然陳昭所轄六鎮,除了東西二川,其餘都是蠻夷之地,但是陳昭魔下足足有八萬大軍,試問天下哪位節度使有這等兵力?
最初將陳昭放在平南大都護的位置上,目的便是為了讓陳昭與南詔死磕,在朝廷的布局中,天下分為四處,一處乃關中與京西北地區,這乃是朝廷控制下的核心藩鎮,用來防禦党項、吐蕃等西邊部族;
一處乃河東、河北、河中等中原亂戰之地,他們武力強橫,朝廷的自的是讓他們互相攻伐,相互制衡,所以鎮壓王仙芝黃巢叛亂,都是讓這些藩鎮出兵;
一處乃糧草賦稅轉運重地,淮南和江浙為主,朝廷只需要他們按時繳納錢糧,淮南與江浙富庶但兵多不堪用,大都是朝廷外調兵馬進行駐守;
最後一處便是南邊的西川、嶺南、黔中等地了,他們面臨南詔的威脅,需要不斷地外調兵馬協同抵禦南詔。
在這般微妙的平衡下,朝廷穩坐釣魚台,平衡著各方以確保朝廷的權威。
京西北的糧需要朝廷輸送,淮南江浙需要朝廷派兵駐守,中原亂戰不休還要鎮壓民亂和北邊的遊牧民族,西川和嶺南抵禦南詔。
這個微妙的平衡打破者原本是黃巢,可如今換成了陳昭。
南詔被滅了,朝廷不需要不斷調兵駐守嶺南等地,減輕一大筆財政開支,但是卻讓陳昭這頭猛虎無人制衡了。
足足八萬的兵馬,六鎮之外再無強敵,此前作為川蜀與關中的唯一屏障山南西道已經被劍南商盟搞過一次,朝廷可不相信山南西道的陳敬瑄能擋住陳昭的八萬大軍。
但是朝廷又能有什麼辦法呢?
調兵?何處藩鎮能供養如此之多的兵馬?從川蜀調兵必定經過關中,涇原之變猶在眼前,朝廷有這麼大的膽子嗎?
調離陳昭?朝廷亂命,恕不奉詔的事情,人家又不是沒幹過,再說了陳昭好列還是心系朝廷,連年的稅賦只增不減,幾乎與淮南的高並駕齊驅了,若是調離了陳昭,八萬大軍再擁護一個反骨仔,豈不是更難辦。
朝廷的難處,陳昭懶得理會,如今他坐擁六鎮之地,八方精兵,已經不是一道輕飄飄的詔書就能撼動的。
此刻他正在整軍,準備班師回成都了。
攻打南詔,陳昭總共集結了六萬大軍,這些都是有軍籍的精銳將士,除此之外,各部落派出的輔兵也有近四萬。
六萬大軍歷時五年,平定南詔,陳昭為鼓舞士氣,從六萬大軍中選拔出兩萬作戰勇猛,戰功卓著的精銳組建新軍,賜予軍號「憾岳」,是陳昭魔下第二隻擁有獨立軍號的部隊,也是第一隻擁有軍號的精銳步軍,憾岳軍使是李鑲。
剩下的四萬兵馬,陳昭給楊慶復和杜寒山各留下一萬兵馬,同時從各部輔兵中各抽調了一萬兵馬。這樣永南東路和永南西路就各有兩萬府兵,足夠對周邊部落以及南邊未開拓地區形成武力威了。
至於南詔投降的三萬參差不齊的兵馬,陳昭可不敢將他們作為隱患留在這裡,淘汰掉不合格的兵員,剩餘的兩萬人混編入自己軍中,準備一同帶回成都,將他們送至河渭,作為守城兵馬駐守渭源和定西兩城。
如此一來,陳昭魔下六鎮,在刨除了各州的府兵,各部落的蠻兵,年齡到達退役的士兵,總共只保留了八萬正規軍。
其中正式有軍號的武威軍和憾岳軍,武威軍正式兵額一萬五千,預備役義從軍一萬五千,總計三萬;
憾岳軍正式兵額兩萬,預備役兵馬兩萬,總計四萬;
除此之外,還有最最精銳的一萬親軍,由齊銘統率,七千駐守成都,三千隨陳昭四處征戰。
這只是表面上的八萬,還有一萬已經滲透進了京西北八鎮,而且從各州各部,陳昭可以隨時抽調出近7萬兵馬,若是不顧一切暴兵,二十萬的兵力也不在話下,只不過那樣就相當於孤注一擲了。
完成了兵員交割,將輔兵遣散回各個部落,陳昭率領六萬大軍,帶著南詔王室以及段氏一族,浩浩蕩蕩地踏上班師之路。
段子遷終究還是無法面對自己,在大軍出發前一晚,自於軍中,陳昭無比嘆息,命人將其厚葬於蒼山洱海之畔。
六萬大軍出征五年,返程也用了足足三個月,才終於返回成都,陳昭給他們分批次放了假,讓他們好好回家團聚一番。
回到成都之時,已經是仲夏,天氣炎熱,但是更加火熱的還有等待封賞的心,王維舟早就根據軍籍名冊將土卒們的錢糧布帛等一應賞賜全都發下。
但是陳昭、吳行魯、李鑲等人的封賞卻遲遲沒有公文發下。
對朝廷的難處,陳昭心中鄙夷,南衙北司的宰相宦官們,雖然位列中樞,但手中沒有槍桿子,腰杆子就不硬氣,僅有的幾根槍桿子也被人分來分去。
陳昭畢竟是大唐的忠臣,自當為朝廷排憂解難,便自行上書請功表一封,說明此次平定南詔自己只是出了微博之力,只需封王即可,同時南詔已定,自願卸任平南大都護一職,僅保留總督六鎮兵馬和統攝蠻部之權,不再參與六鎮政務財計之決策。
自行砍掉了政權和財權,作為交換,吳行魯當入朝拜相,位列政事堂,李鑲作為武將則是加封檢校右神武大將軍。
如今陳昭的職官已經是從二品的大都護,而且掌握著六鎮的軍政大權,再往上封賞,只能是將散官、勛官、爵位之類的虛職向上提一提了。
滅國之功自從安史之亂後就已經多年未有,此次陳昭斬獲此功,異姓封王自然是肯定的。
其實對朝廷而言,散官、勛官、爵位之類的封賞都不是問題,即便封王也沒有關係。最大的問題在於陳昭手中的權利過於大了些。
當初安祿山身兼三鎮節度使,就給朝廷造成如此大的危害,但陳昭所轄六鎮之地,豈不更為恐怖?
雖然陳昭所轄六鎮,除了東西二川,其餘都是蠻夷之地,但是陳昭魔下足足有八萬大軍,試問天下哪位節度使有這等兵力?
最初將陳昭放在平南大都護的位置上,目的便是為了讓陳昭與南詔死磕,在朝廷的布局中,天下分為四處,一處乃關中與京西北地區,這乃是朝廷控制下的核心藩鎮,用來防禦党項、吐蕃等西邊部族;
一處乃河東、河北、河中等中原亂戰之地,他們武力強橫,朝廷的自的是讓他們互相攻伐,相互制衡,所以鎮壓王仙芝黃巢叛亂,都是讓這些藩鎮出兵;
一處乃糧草賦稅轉運重地,淮南和江浙為主,朝廷只需要他們按時繳納錢糧,淮南與江浙富庶但兵多不堪用,大都是朝廷外調兵馬進行駐守;
最後一處便是南邊的西川、嶺南、黔中等地了,他們面臨南詔的威脅,需要不斷地外調兵馬協同抵禦南詔。
在這般微妙的平衡下,朝廷穩坐釣魚台,平衡著各方以確保朝廷的權威。
京西北的糧需要朝廷輸送,淮南江浙需要朝廷派兵駐守,中原亂戰不休還要鎮壓民亂和北邊的遊牧民族,西川和嶺南抵禦南詔。
這個微妙的平衡打破者原本是黃巢,可如今換成了陳昭。
南詔被滅了,朝廷不需要不斷調兵駐守嶺南等地,減輕一大筆財政開支,但是卻讓陳昭這頭猛虎無人制衡了。
足足八萬的兵馬,六鎮之外再無強敵,此前作為川蜀與關中的唯一屏障山南西道已經被劍南商盟搞過一次,朝廷可不相信山南西道的陳敬瑄能擋住陳昭的八萬大軍。
但是朝廷又能有什麼辦法呢?
調兵?何處藩鎮能供養如此之多的兵馬?從川蜀調兵必定經過關中,涇原之變猶在眼前,朝廷有這麼大的膽子嗎?
調離陳昭?朝廷亂命,恕不奉詔的事情,人家又不是沒幹過,再說了陳昭好列還是心系朝廷,連年的稅賦只增不減,幾乎與淮南的高並駕齊驅了,若是調離了陳昭,八萬大軍再擁護一個反骨仔,豈不是更難辦。
朝廷的難處,陳昭懶得理會,如今他坐擁六鎮之地,八方精兵,已經不是一道輕飄飄的詔書就能撼動的。
此刻他正在整軍,準備班師回成都了。
攻打南詔,陳昭總共集結了六萬大軍,這些都是有軍籍的精銳將士,除此之外,各部落派出的輔兵也有近四萬。
六萬大軍歷時五年,平定南詔,陳昭為鼓舞士氣,從六萬大軍中選拔出兩萬作戰勇猛,戰功卓著的精銳組建新軍,賜予軍號「憾岳」,是陳昭魔下第二隻擁有獨立軍號的部隊,也是第一隻擁有軍號的精銳步軍,憾岳軍使是李鑲。
剩下的四萬兵馬,陳昭給楊慶復和杜寒山各留下一萬兵馬,同時從各部輔兵中各抽調了一萬兵馬。這樣永南東路和永南西路就各有兩萬府兵,足夠對周邊部落以及南邊未開拓地區形成武力威了。
至於南詔投降的三萬參差不齊的兵馬,陳昭可不敢將他們作為隱患留在這裡,淘汰掉不合格的兵員,剩餘的兩萬人混編入自己軍中,準備一同帶回成都,將他們送至河渭,作為守城兵馬駐守渭源和定西兩城。
如此一來,陳昭魔下六鎮,在刨除了各州的府兵,各部落的蠻兵,年齡到達退役的士兵,總共只保留了八萬正規軍。
其中正式有軍號的武威軍和憾岳軍,武威軍正式兵額一萬五千,預備役義從軍一萬五千,總計三萬;
憾岳軍正式兵額兩萬,預備役兵馬兩萬,總計四萬;
除此之外,還有最最精銳的一萬親軍,由齊銘統率,七千駐守成都,三千隨陳昭四處征戰。
這只是表面上的八萬,還有一萬已經滲透進了京西北八鎮,而且從各州各部,陳昭可以隨時抽調出近7萬兵馬,若是不顧一切暴兵,二十萬的兵力也不在話下,只不過那樣就相當於孤注一擲了。
完成了兵員交割,將輔兵遣散回各個部落,陳昭率領六萬大軍,帶著南詔王室以及段氏一族,浩浩蕩蕩地踏上班師之路。
段子遷終究還是無法面對自己,在大軍出發前一晚,自於軍中,陳昭無比嘆息,命人將其厚葬於蒼山洱海之畔。
六萬大軍出征五年,返程也用了足足三個月,才終於返回成都,陳昭給他們分批次放了假,讓他們好好回家團聚一番。
回到成都之時,已經是仲夏,天氣炎熱,但是更加火熱的還有等待封賞的心,王維舟早就根據軍籍名冊將土卒們的錢糧布帛等一應賞賜全都發下。
但是陳昭、吳行魯、李鑲等人的封賞卻遲遲沒有公文發下。
對朝廷的難處,陳昭心中鄙夷,南衙北司的宰相宦官們,雖然位列中樞,但手中沒有槍桿子,腰杆子就不硬氣,僅有的幾根槍桿子也被人分來分去。
陳昭畢竟是大唐的忠臣,自當為朝廷排憂解難,便自行上書請功表一封,說明此次平定南詔自己只是出了微博之力,只需封王即可,同時南詔已定,自願卸任平南大都護一職,僅保留總督六鎮兵馬和統攝蠻部之權,不再參與六鎮政務財計之決策。
自行砍掉了政權和財權,作為交換,吳行魯當入朝拜相,位列政事堂,李鑲作為武將則是加封檢校右神武大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