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體制改革
咸通一十四年二月,成都。
朝廷的封賞終於正式發文到西川,陳昭的使職依然還是節度留後,並沒有如願晉升為西川節度使,只是勛官從五品騎都尉升到了四品輕車都尉,散官從四品朝議大夫晉升到四品正議大夫,只是多了一個縣伯的爵位,有一千畝的永業田,不過路岩這個名義上的節度使被調離了西川。
陳昭沒有職位調整,使府一級的官員自然也沒有上升空間,不過大家都知道,跟著陳昭攻打南詔,功勞不會少,遲早會晉升的,所以也就沒有在意。
作為給陳昭的補償,陳昭對西川軍政體系做的調整被朝廷批准。
軍事方面,
楊慶復依舊是兵馬使,負責統率西川野戰軍隊,加上從蒙蠻抽調五千、狼蠻抽調五千以及俘虜中補充的兵力,如今西川的兵馬已經達到了八萬人。
下轄成都衛戍部隊一萬人,由齊銘統轄,駐守成都,其中兩千人從各軍抽調精銳,作為陳昭親軍,由郭雄統領;
嶲州衛戍部隊兩萬人,由李鑲統轄,負責抵禦以及攻略南詔弄棟部;
戎州(沐源川至安上縣一帶)衛戍部隊一萬人,由朱貴統轄,負責抵禦南詔拓東部;
維州衛戍部隊一萬人,由梁重統轄,負責駐守導江縣(今都江堰)並節制西山八部;
雅州衛戍部隊一萬人,由安在榮統轄,負責駐守雅州,並節制甘孜蕃羌;
嘉州衛戍部隊一萬人,由黃景復統轄,負責駐守嘉州,機動支援。
另有預備部隊一萬人,由徐道統領,駐守眉州。
各州的府兵鎮軍都尉,也都從軍中選拔擔任配齊。
任命杜寒山為行軍司馬,協助陳昭完成戰略戰術制定,處理軍務。
增設西川教練使一職,由錢由擔任,負責西川野戰軍隊以及各州府兵鎮軍的訓練,暫時開設兩項訓練課程,一是軍事訓練,包括體能、戰術、軍陣等;二是思想教育訓練,包括識字、愛民、漢夷平等等。
增設軍需使,由蘇子凌擔任,下轄將作院、東倉,負責各軍將士俸祿、軍需供給。
開設軍事學院,由陳昭親任院長,所有旅帥以上軍官,必須經過軍事學院學習考核通過後方可晉升。
由此一來,西川的軍事大權集中於陳昭、西門季玄、楊慶復、錢由、蘇子凌、杜寒山六人之手,陳昭掌所有軍務,西門季玄管軍紀,楊慶復管作戰,錢由管作訓、蘇子凌管軍需、杜寒山管參謀。
在政務方面,
營田支度使嚴師本被罷官,營田支度職責併入布政使王維舟,保留原有的營田、支度、推官衙署,負責農業生產、水利興修、錢糧支度以及治安斷案。
增設稅官,由王景略擔任,負責收取及轉運糧稅、地稅、商稅(包括除陌錢、關稅)、鹽酒鐵之利,下轄西倉、織造院、鹽鐵令、田稅令、商稅令。
增設學官,由黃滔擔任,負責西川漢僚蕃羌蠻的蒙學、縣學、州學、府學,重在教化夷狄,培養人才。
另設科工院,由將作院令李默擔任院長,科研與教學一體,精進工匠記憶,培養工匠人才;
橫渠書院僅作為交流學術流派,研究科工技藝,探討治國理念的綜合性私學,各路學生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入院進修。
與之對應的是設立政務學院,由陳昭親任院長,所有縣級以上文官,必須經過政務學院學習考核通過後方可晉升。
在監察方面,
從節度使權力中分出觀察使一職,由雅州刺史王堰升任,下轄使府巡官。
陳昭將集中於節度使手中的權力,分化為軍權、政權(財權)、監察權,分別由兵馬使楊慶復、布政使王維舟以及觀察使王偃分管,類似於明朝的都指揮使、承宣布政使、以及提刑按察使。
至於各州的刺史,陳昭只是消除了刺史的統兵權力,交由都尉掌管,然後補齊了空缺的刺史職位。
至此,陳昭對西川的體制改革終於結束,改革的主要思想有兩個,一個是分權,一個是集權,分權是為了更好的集權。
將節度使的權力分化,分別由兵馬使、布政使、觀察使執掌,而且對軍權再度分化,分別設置監軍使、教練使、軍需使、行軍司馬。
而陳昭需要掌握的只有一個,那就是人事權,通過軍事學院和政務學院,控制官員及將校的升遷,以此來貫徹自己的施政方針。
這已經無限接近現代的政治架構。
同時,橫渠書院的存在是為了在民間進行思想的碰撞,包括對治國理念,科技文化等等諸多方面的探索,同時通過控制輿論對官員進行有限的監督。
若非朝廷顧慮陳昭太過年輕就接任節度使,將來無人制衡,以此作為交換條件,答應了陳昭對西川的體制改革,陳昭想要有這麼大的動作,恐怕是很難。
當然了,這也是陳昭的改革,是在不斷分化節度使的權力,朝廷才會答應,至於說陳昭的人事權?能有朝廷吏部的一道冊封詔書有用?
這一切的人事及機構調整在二月底前終於調整完成,陳昭也鬆了一口氣,這套很接近後世的權力運行體系,他十分熟悉。
以前是一個點一個點的調整,每件事都需要陳昭親力親為,此次憑藉收復嶲州的功勞,以及自己的威望,直接調整到位。
接下來就是各個部門頭頭該頭疼了,
作訓制度有陳昭的先例比較容易,可軍需體系要如何覆蓋,參謀體系要如何建立就交給蘇子凌和杜寒山頭疼去了。
同樣的,政務和巡查方面雖然有一定基礎,但是整個的公務流程也是需要重新梳理的。
陳昭只需要在他們匯報上來的方略上做些批示以及執行過程中的巡視糾正即可,這才是當領導的感覺嘛。
就在各個部門頭頭在研究如何根據陳昭的要求制定方略時,陳昭則是在橫渠書院新刊發的邸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華夷之辯》。
朝廷的封賞終於正式發文到西川,陳昭的使職依然還是節度留後,並沒有如願晉升為西川節度使,只是勛官從五品騎都尉升到了四品輕車都尉,散官從四品朝議大夫晉升到四品正議大夫,只是多了一個縣伯的爵位,有一千畝的永業田,不過路岩這個名義上的節度使被調離了西川。
陳昭沒有職位調整,使府一級的官員自然也沒有上升空間,不過大家都知道,跟著陳昭攻打南詔,功勞不會少,遲早會晉升的,所以也就沒有在意。
作為給陳昭的補償,陳昭對西川軍政體系做的調整被朝廷批准。
軍事方面,
楊慶復依舊是兵馬使,負責統率西川野戰軍隊,加上從蒙蠻抽調五千、狼蠻抽調五千以及俘虜中補充的兵力,如今西川的兵馬已經達到了八萬人。
下轄成都衛戍部隊一萬人,由齊銘統轄,駐守成都,其中兩千人從各軍抽調精銳,作為陳昭親軍,由郭雄統領;
嶲州衛戍部隊兩萬人,由李鑲統轄,負責抵禦以及攻略南詔弄棟部;
戎州(沐源川至安上縣一帶)衛戍部隊一萬人,由朱貴統轄,負責抵禦南詔拓東部;
維州衛戍部隊一萬人,由梁重統轄,負責駐守導江縣(今都江堰)並節制西山八部;
雅州衛戍部隊一萬人,由安在榮統轄,負責駐守雅州,並節制甘孜蕃羌;
嘉州衛戍部隊一萬人,由黃景復統轄,負責駐守嘉州,機動支援。
另有預備部隊一萬人,由徐道統領,駐守眉州。
各州的府兵鎮軍都尉,也都從軍中選拔擔任配齊。
任命杜寒山為行軍司馬,協助陳昭完成戰略戰術制定,處理軍務。
增設西川教練使一職,由錢由擔任,負責西川野戰軍隊以及各州府兵鎮軍的訓練,暫時開設兩項訓練課程,一是軍事訓練,包括體能、戰術、軍陣等;二是思想教育訓練,包括識字、愛民、漢夷平等等。
增設軍需使,由蘇子凌擔任,下轄將作院、東倉,負責各軍將士俸祿、軍需供給。
開設軍事學院,由陳昭親任院長,所有旅帥以上軍官,必須經過軍事學院學習考核通過後方可晉升。
由此一來,西川的軍事大權集中於陳昭、西門季玄、楊慶復、錢由、蘇子凌、杜寒山六人之手,陳昭掌所有軍務,西門季玄管軍紀,楊慶復管作戰,錢由管作訓、蘇子凌管軍需、杜寒山管參謀。
在政務方面,
營田支度使嚴師本被罷官,營田支度職責併入布政使王維舟,保留原有的營田、支度、推官衙署,負責農業生產、水利興修、錢糧支度以及治安斷案。
增設稅官,由王景略擔任,負責收取及轉運糧稅、地稅、商稅(包括除陌錢、關稅)、鹽酒鐵之利,下轄西倉、織造院、鹽鐵令、田稅令、商稅令。
增設學官,由黃滔擔任,負責西川漢僚蕃羌蠻的蒙學、縣學、州學、府學,重在教化夷狄,培養人才。
另設科工院,由將作院令李默擔任院長,科研與教學一體,精進工匠記憶,培養工匠人才;
橫渠書院僅作為交流學術流派,研究科工技藝,探討治國理念的綜合性私學,各路學生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入院進修。
與之對應的是設立政務學院,由陳昭親任院長,所有縣級以上文官,必須經過政務學院學習考核通過後方可晉升。
在監察方面,
從節度使權力中分出觀察使一職,由雅州刺史王堰升任,下轄使府巡官。
陳昭將集中於節度使手中的權力,分化為軍權、政權(財權)、監察權,分別由兵馬使楊慶復、布政使王維舟以及觀察使王偃分管,類似於明朝的都指揮使、承宣布政使、以及提刑按察使。
至於各州的刺史,陳昭只是消除了刺史的統兵權力,交由都尉掌管,然後補齊了空缺的刺史職位。
至此,陳昭對西川的體制改革終於結束,改革的主要思想有兩個,一個是分權,一個是集權,分權是為了更好的集權。
將節度使的權力分化,分別由兵馬使、布政使、觀察使執掌,而且對軍權再度分化,分別設置監軍使、教練使、軍需使、行軍司馬。
而陳昭需要掌握的只有一個,那就是人事權,通過軍事學院和政務學院,控制官員及將校的升遷,以此來貫徹自己的施政方針。
這已經無限接近現代的政治架構。
同時,橫渠書院的存在是為了在民間進行思想的碰撞,包括對治國理念,科技文化等等諸多方面的探索,同時通過控制輿論對官員進行有限的監督。
若非朝廷顧慮陳昭太過年輕就接任節度使,將來無人制衡,以此作為交換條件,答應了陳昭對西川的體制改革,陳昭想要有這麼大的動作,恐怕是很難。
當然了,這也是陳昭的改革,是在不斷分化節度使的權力,朝廷才會答應,至於說陳昭的人事權?能有朝廷吏部的一道冊封詔書有用?
這一切的人事及機構調整在二月底前終於調整完成,陳昭也鬆了一口氣,這套很接近後世的權力運行體系,他十分熟悉。
以前是一個點一個點的調整,每件事都需要陳昭親力親為,此次憑藉收復嶲州的功勞,以及自己的威望,直接調整到位。
接下來就是各個部門頭頭該頭疼了,
作訓制度有陳昭的先例比較容易,可軍需體系要如何覆蓋,參謀體系要如何建立就交給蘇子凌和杜寒山頭疼去了。
同樣的,政務和巡查方面雖然有一定基礎,但是整個的公務流程也是需要重新梳理的。
陳昭只需要在他們匯報上來的方略上做些批示以及執行過程中的巡視糾正即可,這才是當領導的感覺嘛。
就在各個部門頭頭在研究如何根據陳昭的要求制定方略時,陳昭則是在橫渠書院新刊發的邸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華夷之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