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罪犯檔案
這一招禍水東引,用社團的榮譽和規矩來攻擊陳惠萬,遠比直接指證更加陰險毒辣!
他把自己擺在了維護社團利益的高度上,瞬間從一個即將認罪的內鬼,搖身一變,成了憂心社團安危的元老。
堅叔和其他幾位元老立刻心領神會,看向陳惠萬的眼神,從幸災樂禍,更多了一層「果然如此」的鄙夷和敵意。
龍頭沒有說話,他只是死死地盯著那個總督察,又看了一眼依舊平靜的陳惠萬,眼神深邃如海,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
在所有人的注視下,陳惠萬非但沒有驚慌,反而緩緩地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領。
他無視了肥佬輝的表演,也無視了周圍所有的目光,只是平靜地看著那個總督察,嘴角甚至勾起了一絲冰冷的笑意。
「梁Sir,」他竟然直接叫出了對方的姓氏,「既然你這麼有誠意地請我,我沒有不去的道理。」
他轉過身,對著面色凝重的龍頭微微欠身,語氣平淡卻擲地有聲:
「龍頭,各位叔父,看來今天這齣戲,還沒唱完。我先去警局喝杯茶,去去火。剩下的事情,等我回來再慢慢算。」
說完,他不再看任何人,主動走向門口,那份從容與鎮定,仿佛他不是去接受調查的嫌犯,而是去赴一場早已約好的宴會。
坐上警車的那一刻,一副冰冷的鐵手銬「咔」的一聲鎖住了陳惠萬的雙手。
車內沒有人說話,只有引擎的低吼和無線電中不時傳來的雜音。
車窗外,旺角璀璨的霓虹燈迅速倒退,五光十色的招牌掠過,像一場光怪陸離的默片。
這座城市的繁華與罪惡,此刻與他僅僅隔著一層玻璃,卻又彷佛兩個世界。
陳惠萬沒有看窗外,他只是平靜地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似乎在養神。但他大腦的運轉速度,卻比窗外的街景變換得更快。
戴維斯的這一擊,快、准、狠。時間點抓得無懈可擊,正好在他即將把肥佬輝定罪的瞬間。
罪名選得更是毒辣——謀殺。在港英政府的法律體系下,這足以將他徹底從棋盤上抹去。
他迅速盤算著:刀仔華的失蹤,自己做得乾淨俐落,不可能留下直接證據。
那麼警方的突破口,必然是「人證」。這個人證,很可能就是戴維斯收買的、刀仔華身邊的某個人,編造了一個「目擊」陳惠萬或其手下與刀仔華接觸的謊言。
而這位梁總督察,從他進門時那志在必得的眼神,到此刻車內刻意營造的壓抑氣氛,都說明他不是單純辦案,而是帶著強烈的目的性而來。這場審訊,將不會是尋找真相,而是一場目的明確的逼供。
警車沒有駛向就近的警署,而是一路呼嘯,駛入了位於港島、戒備森嚴的警察總部。
這座灰色的龐大建築在夜色中像一頭沉默的巨獸,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個體意志的無聲碾壓。
下車,兩名警員一左一右地「扶」著他的手臂,力道之大,更像是押解。
走進警局,迎面而來的是一股混雜著消毒水、廉價香菸、汗水和冰冷空氣的獨特味道。
這味道,陳惠萬很熟悉,是權力機構的味道。
走廊里的燈光是慘白的,長得彷佛沒有盡頭。
每走一步,皮鞋敲擊水磨石地面的聲音都會被放大,產生空曠而壓抑的回音。
沿途的警員們,無論在做什麼,都會不自覺地投來目光——好奇、輕蔑,或是一種看待獵物的審視。
陳惠萬能感覺到,從踏入此地的那一刻起,一場看不見的戰爭就已打響。
反派的第一個手段,就是利用環境和氛圍,剝奪他的社會屬性。在這裡,他不再是任何人敬畏的「惠萬哥」,他只是一個等待被處理的案件編號。
他被帶到一間俗稱「Charge Room」的登記房。
一名值日警官頭也不抬,眼神停留在面前的表格上,用一種極度不耐煩的、機械化的語氣發問:
「姓名。」
「陳惠萬。」
「身份證號碼。」
「A123...」他平靜地報出號碼。
「身上的所有東西,全部拿出來,放在這個盤子裡。」警官推過來一個灰色的、布滿劃痕的塑膠盤。
陳惠萬的內心波瀾不驚,他知道這是必經的流程,更是對方精心設計的下馬威。
在警員的監視下,他緩緩地、有條不紊地將口袋裡的東西一件件掏出來。
他首先解開了手腕上那塊勞力士金表。
錶帶與金屬錶盤在寂靜的房間裡碰撞,發出「叮」的一聲清脆輕響,那聲音在此刻聽來,像是一聲嘆息。
這塊表,是他在江湖上地位的象徵,此刻被他親手放入了那廉價的膠盤。
接著,是裝著數千元現金的義大利手工定製皮夾。
一支法國都彭打火機,發出清脆的「鏗」聲。
一包拆開的三五牌香菸。
每一樣物品,都代表著他在外面世界的身份、財富和自由。
而現在,它們被一件件地收走,堆在那個骯髒的盤子裡,彷佛在宣告他與那個世界的暫時隔絕。
「轉過去,面朝牆壁,雙手張開。」
冰冷的手在他的身體各處遊走、拍打、檢查,從衣領到褲腳,連皮帶都被抽了出來。
這不僅是安全檢查,更是一種對個人空間的粗暴侵犯,旨在讓他感到自己像一件物品一樣被擺布。
接著是打指模。
他的每一根手指,都被一名警員用力地抓住,狠狠地按在冰冷黏膩的油墨上,再以不容抗拒的力量,印到一排排的方格紙上。
他感覺到自己的指紋,這個獨一無二的生物標記,正在被歸檔、被定義為「罪犯檔案」。
最後,是拍疑犯照。他被帶到一面標有身高刻度的牆前。
「看鏡頭!不准有表情!」攝影的警員語氣喝令道。
刺眼的閃光燈「啪」的一下亮起,瞬間剝奪了他的視覺。
在那一片慘白中,他感覺到自己的面孔被鏡頭冷酷地捕捉、定格。
然後是側面,又是一下閃光。
他們要的不是真實的他,而是一個符合他們預期的、面無表情的「疑犯」形象。
陳惠萬始終面沉如水。他任由他們擺布,但內心深處,卻像一個冷靜的觀察者,記錄下這一切。
他知道,這些程序性的羞辱,就像拳擊比賽前的互相挑釁,目的就是為了激怒他,讓他心神不寧。
而他要做的,就是不給對方任何想要的反應。
完成這一切後,他被兩名警員押進了一條更深、更暗的走廊,盡頭是一扇厚重的鐵門——審訊室。
陳惠萬知道,戲肉要來了。
他把自己擺在了維護社團利益的高度上,瞬間從一個即將認罪的內鬼,搖身一變,成了憂心社團安危的元老。
堅叔和其他幾位元老立刻心領神會,看向陳惠萬的眼神,從幸災樂禍,更多了一層「果然如此」的鄙夷和敵意。
龍頭沒有說話,他只是死死地盯著那個總督察,又看了一眼依舊平靜的陳惠萬,眼神深邃如海,沒人知道他在想什麼。
在所有人的注視下,陳惠萬非但沒有驚慌,反而緩緩地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領。
他無視了肥佬輝的表演,也無視了周圍所有的目光,只是平靜地看著那個總督察,嘴角甚至勾起了一絲冰冷的笑意。
「梁Sir,」他竟然直接叫出了對方的姓氏,「既然你這麼有誠意地請我,我沒有不去的道理。」
他轉過身,對著面色凝重的龍頭微微欠身,語氣平淡卻擲地有聲:
「龍頭,各位叔父,看來今天這齣戲,還沒唱完。我先去警局喝杯茶,去去火。剩下的事情,等我回來再慢慢算。」
說完,他不再看任何人,主動走向門口,那份從容與鎮定,仿佛他不是去接受調查的嫌犯,而是去赴一場早已約好的宴會。
坐上警車的那一刻,一副冰冷的鐵手銬「咔」的一聲鎖住了陳惠萬的雙手。
車內沒有人說話,只有引擎的低吼和無線電中不時傳來的雜音。
車窗外,旺角璀璨的霓虹燈迅速倒退,五光十色的招牌掠過,像一場光怪陸離的默片。
這座城市的繁華與罪惡,此刻與他僅僅隔著一層玻璃,卻又彷佛兩個世界。
陳惠萬沒有看窗外,他只是平靜地靠在椅背上,閉著眼睛,似乎在養神。但他大腦的運轉速度,卻比窗外的街景變換得更快。
戴維斯的這一擊,快、准、狠。時間點抓得無懈可擊,正好在他即將把肥佬輝定罪的瞬間。
罪名選得更是毒辣——謀殺。在港英政府的法律體系下,這足以將他徹底從棋盤上抹去。
他迅速盤算著:刀仔華的失蹤,自己做得乾淨俐落,不可能留下直接證據。
那麼警方的突破口,必然是「人證」。這個人證,很可能就是戴維斯收買的、刀仔華身邊的某個人,編造了一個「目擊」陳惠萬或其手下與刀仔華接觸的謊言。
而這位梁總督察,從他進門時那志在必得的眼神,到此刻車內刻意營造的壓抑氣氛,都說明他不是單純辦案,而是帶著強烈的目的性而來。這場審訊,將不會是尋找真相,而是一場目的明確的逼供。
警車沒有駛向就近的警署,而是一路呼嘯,駛入了位於港島、戒備森嚴的警察總部。
這座灰色的龐大建築在夜色中像一頭沉默的巨獸,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對個體意志的無聲碾壓。
下車,兩名警員一左一右地「扶」著他的手臂,力道之大,更像是押解。
走進警局,迎面而來的是一股混雜著消毒水、廉價香菸、汗水和冰冷空氣的獨特味道。
這味道,陳惠萬很熟悉,是權力機構的味道。
走廊里的燈光是慘白的,長得彷佛沒有盡頭。
每走一步,皮鞋敲擊水磨石地面的聲音都會被放大,產生空曠而壓抑的回音。
沿途的警員們,無論在做什麼,都會不自覺地投來目光——好奇、輕蔑,或是一種看待獵物的審視。
陳惠萬能感覺到,從踏入此地的那一刻起,一場看不見的戰爭就已打響。
反派的第一個手段,就是利用環境和氛圍,剝奪他的社會屬性。在這裡,他不再是任何人敬畏的「惠萬哥」,他只是一個等待被處理的案件編號。
他被帶到一間俗稱「Charge Room」的登記房。
一名值日警官頭也不抬,眼神停留在面前的表格上,用一種極度不耐煩的、機械化的語氣發問:
「姓名。」
「陳惠萬。」
「身份證號碼。」
「A123...」他平靜地報出號碼。
「身上的所有東西,全部拿出來,放在這個盤子裡。」警官推過來一個灰色的、布滿劃痕的塑膠盤。
陳惠萬的內心波瀾不驚,他知道這是必經的流程,更是對方精心設計的下馬威。
在警員的監視下,他緩緩地、有條不紊地將口袋裡的東西一件件掏出來。
他首先解開了手腕上那塊勞力士金表。
錶帶與金屬錶盤在寂靜的房間裡碰撞,發出「叮」的一聲清脆輕響,那聲音在此刻聽來,像是一聲嘆息。
這塊表,是他在江湖上地位的象徵,此刻被他親手放入了那廉價的膠盤。
接著,是裝著數千元現金的義大利手工定製皮夾。
一支法國都彭打火機,發出清脆的「鏗」聲。
一包拆開的三五牌香菸。
每一樣物品,都代表著他在外面世界的身份、財富和自由。
而現在,它們被一件件地收走,堆在那個骯髒的盤子裡,彷佛在宣告他與那個世界的暫時隔絕。
「轉過去,面朝牆壁,雙手張開。」
冰冷的手在他的身體各處遊走、拍打、檢查,從衣領到褲腳,連皮帶都被抽了出來。
這不僅是安全檢查,更是一種對個人空間的粗暴侵犯,旨在讓他感到自己像一件物品一樣被擺布。
接著是打指模。
他的每一根手指,都被一名警員用力地抓住,狠狠地按在冰冷黏膩的油墨上,再以不容抗拒的力量,印到一排排的方格紙上。
他感覺到自己的指紋,這個獨一無二的生物標記,正在被歸檔、被定義為「罪犯檔案」。
最後,是拍疑犯照。他被帶到一面標有身高刻度的牆前。
「看鏡頭!不准有表情!」攝影的警員語氣喝令道。
刺眼的閃光燈「啪」的一下亮起,瞬間剝奪了他的視覺。
在那一片慘白中,他感覺到自己的面孔被鏡頭冷酷地捕捉、定格。
然後是側面,又是一下閃光。
他們要的不是真實的他,而是一個符合他們預期的、面無表情的「疑犯」形象。
陳惠萬始終面沉如水。他任由他們擺布,但內心深處,卻像一個冷靜的觀察者,記錄下這一切。
他知道,這些程序性的羞辱,就像拳擊比賽前的互相挑釁,目的就是為了激怒他,讓他心神不寧。
而他要做的,就是不給對方任何想要的反應。
完成這一切後,他被兩名警員押進了一條更深、更暗的走廊,盡頭是一扇厚重的鐵門——審訊室。
陳惠萬知道,戲肉要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