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師傅說過我父母緣淺,所以我早就有心理準備
病房裡的空氣仿佛凝固,所有人的目光都釘在林然身上。
她臉色慘白,嘴唇顫抖,手指在手機屏幕上瘋狂敲擊,機械音尖銳地重複著:「不是我!我沒有故意丟掉她!是她自己走丟的!」
童怡然忍不住出聲:「她那個時候才一歲,怎麼走丟?你撒謊也找個好一點的藉口。」
林然猛地抬頭,眼中閃爍著慌亂與憤怒,她飛快地打字,機械音帶著歇斯底里的顫抖:「我只是推她去公園散步!誰知道會有人把她帶走?!」
「我不喜歡她,但我沒想害她!是她自己命不好!」
「你們憑什麼說我遺棄?有證據嗎?!」
她打字的速度越來越快,仿佛這樣就能掩蓋自己的心虛。
可警察的眼神已經變得冰冷,童怡然更是冷笑出聲:「一個母親,孩子丟了四年,不報警、不尋找,還說孩子命不好,你真的是好意思開口啊!」
秋新義冷笑,「說什麼孩子是被人帶走的?分明就是你自己扔掉的。4年了,孩子現在能夠好好的,那才是她命好。」
「警察絕對不會放過你的,法律也不會放過你。」
林然充血的眼睛惡狠狠地看向秋新義,喉嚨發出嗬嗬的聲響,嘶啞又難聽。
他的手指瘋狂敲擊手機,「那是意外,我只是當時太害怕了,不知道該怎麼辦。而且那個時候你一直在出差,不聞不問,什麼都不管,我產後抑鬱你也不搭理。
你讓我怎麼辦?我能怎麼辦?
孩子丟了,難道我不害怕嗎?」
林然渾身發抖,眼睛轉的極快,心慌意亂。
但她還是絞盡腦汁地想要躲過責罰。
警方皺起眉頭,讓她情緒穩定下來,詢問她為什麼4年從未去尋找穗穗?
林然擦了擦眼淚,手指打的飛快。
「都4年過去了,我又懷上了萌萌,我怎麼可能還會主動去找這樣的麻煩?
再說了,生她的時候我大出血,差點死在手術台上,她就是個災星,她活著我就倒霉。
我又怎麼敢去找她?
你們不懂,你們沒有經歷過這些,憑什麼審判我?」
「而且孩子丟了,我沒報警,難道就是我故意的嗎?你們怎麼不可憐可憐我這個產後抑鬱的媽媽?我有精神病,我精神分裂,我抑鬱成疾,我沒有罪。」
她說的撕心裂肺,機械音里都透露出扭曲的恨意。
光是這麼一聽,真的仿佛她心裡出現了問題。
「我要找律師,我要找律師!」
穗穗被童怡然抱在懷中,溫暖而充滿香氣的懷抱,讓她的心穩穩地像是漂浮在暖水之中。
她的小手雖然緊緊拽著衣角,但是臉上出奇的平靜。
並沒有被林然的刻骨恨意而影響
童怡然眉頭緊鎖,忍不住伸手捂住了穗穗的耳朵。
穗穗小聲道,「姨姨,我不難過,師傅說過,做人心胸要寬廣。媽媽生我的時候很辛苦,她小小地恨我一下,也沒有關係的。反正她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她。
師傅說過我父母緣淺,所以我早就有心理準備了。」
童怡然聽的心頭一酸又一酸,差點忍不住掉下淚來。
父母緣淺並不是能夠安慰自己的話語。
穗穗還是太懂事了!
她才5歲啊!
為什麼這些人要這樣傷害她?
這是一個剛滿5歲,就一個人跌跌撞撞從山下回來找尋自己的父母,想要獲得一線生機的孩子啊。
如若不是他們在秋家相遇,恐怕這個孩子的一線生機就這麼斷了。
她忽然覺得穗穗的師傅算的也許是對的。
尋找父母確實能夠給她一線生機,而這個生機卻不是在她的父母身上,還是在他們的身上。
否則的話,穗穗千辛萬苦要找的十世大善人怎麼會是她的兒子?
她的兒子又怎麼能夠那麼湊巧地治癒穗穗身上古怪的毛病?
這就是他們之間的緣分啊!
想到這裡,童怡然忍不住抱緊了穗穗,在她軟嫩的小臉上親了又親。
「穗穗不怕,姨姨跟小舒哥哥在呢,有我們在,穗穗就會平安無事,什麼都不擔心,穗穗會長命百歲的。
到時候穗穗還要介紹師傅給姨姨認識呢,是不是?」
「帶姨姨去山上,看看穗穗長大的地方有多有意思。」
提到師傅跟山上,穗穗一下子就樂開了。
她用一種懷念的語氣道:「山上可好玩了,雖然只有我跟師傅,但是山上有很多小動物,它們陪我一起長大,帶我出去玩可有意思了。」
「春天的時候山上會開滿花,蜜蜂,蝴蝶好多好多呢,我會跟它們一起跳舞,可有意思啦。
還能夠摘野菜吃,師傅包的薺菜餃子最好吃了。」
小傢伙說到這個的時候,眼睛亮了亮,還不自覺地咽了下口水,那饞嘴的小模樣看得童怡然忍俊不禁。
同時心中也鬆了一口氣,穗穗沒有念著這些傷心的事情就好。
幸好也還是個孩子,記憶里永遠都是快樂的事情。
她將孩子放下,示意自己的兒子舒懷瑾繼續跟穗穗說話,讓她把注意力放在山上跟師傅身上。
舒懷瑾點點頭,也故作好奇地問穗穗,「秋天的話,山上會有什么小動物?」
穗穗忙不迭地就說起了秋天她能在山上跟師傅烤紅薯,可香可甜了。
那些個小松鼠還會跑到她的身邊要紅薯吃。
她甚至還會幫小松鼠找堅果,小松鼠有時候還會送堅果給她吃。
光從她的描述,就能想像鬱鬱蔥蔥的大樹,小小奶團跟長著大大尾巴的松鼠,一人一寵溫馨相處的畫面。
注意到穗穗的情況一切都好後,童怡然才起身,冷眼看向發癲的林然,「你說這些也只不過是給自己找藉口。」
她看向警官,求證道:「孩子丟了不報警,4年不聞不問,在法律上是不是已經構成了遺棄罪?」
年長的警官點點頭,開始普法。
「是的,沒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撫養義務,她在孩子丟失後,未採取任何措施,持續4年不聞不問,算是屬於長期拒絕履行撫養義務。
而當時孩子作為未成年無獨立生存能力,遺棄行為可能導致她面臨生命危險或者極端困境,符合情節惡劣。
所以這符合故意犯罪。」
話音落下,童怡然露出滿意的笑。
秋新義更是得意萬分。
而林然瞬間臉色大變,不斷地搖頭,嗬嗬地嘶吼著,「啊啊啊!」
她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怎麼能算遺棄?
她臉色慘白,嘴唇顫抖,手指在手機屏幕上瘋狂敲擊,機械音尖銳地重複著:「不是我!我沒有故意丟掉她!是她自己走丟的!」
童怡然忍不住出聲:「她那個時候才一歲,怎麼走丟?你撒謊也找個好一點的藉口。」
林然猛地抬頭,眼中閃爍著慌亂與憤怒,她飛快地打字,機械音帶著歇斯底里的顫抖:「我只是推她去公園散步!誰知道會有人把她帶走?!」
「我不喜歡她,但我沒想害她!是她自己命不好!」
「你們憑什麼說我遺棄?有證據嗎?!」
她打字的速度越來越快,仿佛這樣就能掩蓋自己的心虛。
可警察的眼神已經變得冰冷,童怡然更是冷笑出聲:「一個母親,孩子丟了四年,不報警、不尋找,還說孩子命不好,你真的是好意思開口啊!」
秋新義冷笑,「說什麼孩子是被人帶走的?分明就是你自己扔掉的。4年了,孩子現在能夠好好的,那才是她命好。」
「警察絕對不會放過你的,法律也不會放過你。」
林然充血的眼睛惡狠狠地看向秋新義,喉嚨發出嗬嗬的聲響,嘶啞又難聽。
他的手指瘋狂敲擊手機,「那是意外,我只是當時太害怕了,不知道該怎麼辦。而且那個時候你一直在出差,不聞不問,什麼都不管,我產後抑鬱你也不搭理。
你讓我怎麼辦?我能怎麼辦?
孩子丟了,難道我不害怕嗎?」
林然渾身發抖,眼睛轉的極快,心慌意亂。
但她還是絞盡腦汁地想要躲過責罰。
警方皺起眉頭,讓她情緒穩定下來,詢問她為什麼4年從未去尋找穗穗?
林然擦了擦眼淚,手指打的飛快。
「都4年過去了,我又懷上了萌萌,我怎麼可能還會主動去找這樣的麻煩?
再說了,生她的時候我大出血,差點死在手術台上,她就是個災星,她活著我就倒霉。
我又怎麼敢去找她?
你們不懂,你們沒有經歷過這些,憑什麼審判我?」
「而且孩子丟了,我沒報警,難道就是我故意的嗎?你們怎麼不可憐可憐我這個產後抑鬱的媽媽?我有精神病,我精神分裂,我抑鬱成疾,我沒有罪。」
她說的撕心裂肺,機械音里都透露出扭曲的恨意。
光是這麼一聽,真的仿佛她心裡出現了問題。
「我要找律師,我要找律師!」
穗穗被童怡然抱在懷中,溫暖而充滿香氣的懷抱,讓她的心穩穩地像是漂浮在暖水之中。
她的小手雖然緊緊拽著衣角,但是臉上出奇的平靜。
並沒有被林然的刻骨恨意而影響
童怡然眉頭緊鎖,忍不住伸手捂住了穗穗的耳朵。
穗穗小聲道,「姨姨,我不難過,師傅說過,做人心胸要寬廣。媽媽生我的時候很辛苦,她小小地恨我一下,也沒有關係的。反正她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她。
師傅說過我父母緣淺,所以我早就有心理準備了。」
童怡然聽的心頭一酸又一酸,差點忍不住掉下淚來。
父母緣淺並不是能夠安慰自己的話語。
穗穗還是太懂事了!
她才5歲啊!
為什麼這些人要這樣傷害她?
這是一個剛滿5歲,就一個人跌跌撞撞從山下回來找尋自己的父母,想要獲得一線生機的孩子啊。
如若不是他們在秋家相遇,恐怕這個孩子的一線生機就這麼斷了。
她忽然覺得穗穗的師傅算的也許是對的。
尋找父母確實能夠給她一線生機,而這個生機卻不是在她的父母身上,還是在他們的身上。
否則的話,穗穗千辛萬苦要找的十世大善人怎麼會是她的兒子?
她的兒子又怎麼能夠那麼湊巧地治癒穗穗身上古怪的毛病?
這就是他們之間的緣分啊!
想到這裡,童怡然忍不住抱緊了穗穗,在她軟嫩的小臉上親了又親。
「穗穗不怕,姨姨跟小舒哥哥在呢,有我們在,穗穗就會平安無事,什麼都不擔心,穗穗會長命百歲的。
到時候穗穗還要介紹師傅給姨姨認識呢,是不是?」
「帶姨姨去山上,看看穗穗長大的地方有多有意思。」
提到師傅跟山上,穗穗一下子就樂開了。
她用一種懷念的語氣道:「山上可好玩了,雖然只有我跟師傅,但是山上有很多小動物,它們陪我一起長大,帶我出去玩可有意思了。」
「春天的時候山上會開滿花,蜜蜂,蝴蝶好多好多呢,我會跟它們一起跳舞,可有意思啦。
還能夠摘野菜吃,師傅包的薺菜餃子最好吃了。」
小傢伙說到這個的時候,眼睛亮了亮,還不自覺地咽了下口水,那饞嘴的小模樣看得童怡然忍俊不禁。
同時心中也鬆了一口氣,穗穗沒有念著這些傷心的事情就好。
幸好也還是個孩子,記憶里永遠都是快樂的事情。
她將孩子放下,示意自己的兒子舒懷瑾繼續跟穗穗說話,讓她把注意力放在山上跟師傅身上。
舒懷瑾點點頭,也故作好奇地問穗穗,「秋天的話,山上會有什么小動物?」
穗穗忙不迭地就說起了秋天她能在山上跟師傅烤紅薯,可香可甜了。
那些個小松鼠還會跑到她的身邊要紅薯吃。
她甚至還會幫小松鼠找堅果,小松鼠有時候還會送堅果給她吃。
光從她的描述,就能想像鬱鬱蔥蔥的大樹,小小奶團跟長著大大尾巴的松鼠,一人一寵溫馨相處的畫面。
注意到穗穗的情況一切都好後,童怡然才起身,冷眼看向發癲的林然,「你說這些也只不過是給自己找藉口。」
她看向警官,求證道:「孩子丟了不報警,4年不聞不問,在法律上是不是已經構成了遺棄罪?」
年長的警官點點頭,開始普法。
「是的,沒錯,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具有法定撫養義務,她在孩子丟失後,未採取任何措施,持續4年不聞不問,算是屬於長期拒絕履行撫養義務。
而當時孩子作為未成年無獨立生存能力,遺棄行為可能導致她面臨生命危險或者極端困境,符合情節惡劣。
所以這符合故意犯罪。」
話音落下,童怡然露出滿意的笑。
秋新義更是得意萬分。
而林然瞬間臉色大變,不斷地搖頭,嗬嗬地嘶吼著,「啊啊啊!」
她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怎麼能算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