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馮化成至,小人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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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蓉的世界觀,正在經歷一場劇烈的地震。

  那瓶來自「神之領域」的SK-II神仙水,效果是立竿見影的。

  僅僅用了三天,她臉上因為常年勞作而留下的細紋和粗糙,便以肉眼可見的速度褪去,皮膚變得水潤、光滑,整個人,仿佛年輕了好幾歲,煥發出了前所未有的光彩。

  每天,她都會對著鏡子,看著那個越來越美、也越來越陌生的自己,陷入長時間的沉思。

  李天華那句「感受一下『現實』能帶給你的改變」,如魔音貫耳,讓她第一次開始懷疑,自己過去十幾年堅持的,究竟是對是錯。

  就在她內心掙扎之際,她的「愛情」,她的「理想」——詩人馮化成,風塵僕僕地,從貴州追到了吉春。

  馮化成此來,本是擔心周蓉被家人「策反」,是來捍衛他的愛情的。

  然而,當他看到周蓉的變化時,整個人都驚呆了。

  他的小蓉,怎麼……怎麼變得比以前還要漂亮、還要有氣質了?

  再當他走進周家,看到周家煥然一新的生活條件,聞到從服裝廠方向傳來的機器轟鳴聲,特別是當他從周秉昆口中,得知周家如今的「大靠山」,就是那位名叫李天華的京城知青時,他那顆詩人的心,立刻變得活絡起來。

  當晚,周家設宴,為馮化成接風。

  飯桌上,馮化成見到了李天華。

  他看著眼前這個氣度不凡、談吐優雅的年輕人,立刻明白,這就是周家所有變化的根源。

  馮化成骨子裡,是個極度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他收起了詩人慣有的清高與孤傲,主動端起酒杯,向李天華敬酒。

  「天華同志,久仰大名啊!」馮化成的臉上,堆滿了熱情的笑容,「我聽小蓉說,您也是文化人,改天,咱們可得好好切磋切磋詩詞!」

  李天華只是微笑著,與他碰了碰杯,不置可否。

  席間,馮化成旁敲側擊,不斷地打聽著服裝廠的規模和效益。當他得知,這個小小的廠子,一個月的利潤,就足以抵得上他過去好幾年的稿費時,他看向李天華的眼神,徹底變了。

  那是一種混雜著嫉妒、羨慕,以及赤裸裸的巴結與討好。

  他不再聊什麼風花雪月的詩歌,而是大談特談「文化與商業的結合」,暗示自己這樣有影響力的「大詩人」,如果能為服裝廠寫幾篇宣傳文章,那效果,絕對是不可估量。

  這副急於攀附的嘴臉,落在周蓉的眼裡,是那樣的陌生,那樣的刺眼。

  她記憶中那個在山洞裡,為她朗誦激情詩篇,視金錢如糞土的理想主義者,仿佛,只是一個幻影。

  飯後,李天華藉口散步,來到了院子裡。

  果不其然,馮化成很快便跟了出來。

  「天華同志,留步。」

  他搓著手,臉上帶著一絲諂媚的笑意,湊了上來。

  【叮!新的一天已到來,是否簽到?】

  【恭喜宿主獲得:一支「派克」金筆!】

  李天華看著眼前這個斯文敗類,心中,已經為他準備好了一座親手挖掘的墳墓。

  「馮大哥,有事?」

  「咳咳,」馮化成清了清嗓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道,「我聽說,天華同志的服裝廠,現在規模越來越大,正是需要文化底蘊來支撐的時候。你看,我這個『文化顧問』,你覺得……合不合適?」

  說完,他滿懷期待地,看著李天華。

  李天華笑了。

  他拿出剛剛簽到所得的那支,在陽光下閃爍著金色光芒的派克金筆,遞到了馮化成的手裡。

  「馮大哥這樣的大才,我自然是求之不得。」

  「這支筆,就當是我的聘禮了。」

  馮化成看著手裡這支價值不菲的派克金筆,激動得渾身發抖,仿佛已經看到了自己飛黃騰達,名利雙收的美好未來。

  他沒有看到,不遠處,窗戶後面,周蓉那雙,已經徹底冰冷、失望的眼神。

  他更不知道,他接過的,不是一支金筆,而是一枚,將他釘上恥辱柱的……棺材釘。

  馮化成,如願以償地,當上了「光字片青年服裝廠」的文化顧問。

  他每天背著手,在廠里轉悠,對著工人們指點江山,偶爾拽幾句酸腐的詩文,好不愜意。


  李天華,也對他「禮遇有加」,不僅給他開了每月三十塊錢的「高薪」,更是隔三差五地,請他去城裡最好的館子喝酒。

  溫水煮青蛙,捧殺的藝術,被李天華玩得爐火純青。

  這天晚上,在吉春市最大的國營飯店「松花江飯店」的包廂里,李天華再次宴請馮化成。

  幾杯茅台下肚,馮化成已經有些飄飄然了。

  他感覺自己,已經踏入了人生的巔峰。

  李天華看著時機成熟,便舉起酒杯,對他說道:「馮大哥,咱們廠的生意,現在是越來越好。但總覺得,還缺點什麼。」

  「缺什麼?」馮化成問道。

  「缺一首,能代表咱們廠精神內核的,鎮廠之詩!」李天華一臉「誠懇」地說道,「放眼整個吉春,乃至整個東三省,能擔此重任的,非馮大哥你莫屬啊!」

  這頂高帽子,戴得馮化成通體舒泰,三魂六魄都輕了三兩。

  他當即拍著胸脯,大包大攬下來。

  「天華老弟,你放心!這事,包在我身上!」

  李天華要的就是他這句話。

  他一邊繼續給馮化成灌著酒,一邊「啟發」他的創作靈感。

  「馮大哥,咱們的詩,既要有時代感,又要體現咱們服裝的新潮,最好,還能把咱們廠的效益和姑娘們的美貌,都寫進去……」

  在酒精和虛榮心的雙重刺激下,馮化成徹底放飛了自我。

  他抓起李天華遞過來的派克金筆,蘸飽了墨水,在宣紙上,大筆一揮,一首「驚天動地」的「傑作」,就此誕生。

  「啊!喇叭褲,你真帶勁,穿上它,屬我最年輕!」

  「哦!蝙蝠衫,你真時髦,紅似火,燒著我的心!」

  「機器響,錢滾滾,姑娘們的腰,真勾魂!」

  ……

  詩句粗鄙不堪,充滿了銅臭味和低俗的荷爾蒙氣息,哪裡還有半分著名詩人的風骨。

  馮化成寫完,還得意洋洋地,搖頭晃腦地,大聲朗誦了一遍。

  他沒有注意到,李天華放在桌上的一個不起眼的鐵皮文具盒裡,一樣東西,正在悄然運轉。

  【「微型錄音筆」(一次性道具)】,忠實地,記錄下了這一切。

  第二天。

  《吉春日報》的副刊版面上,一篇署名為「著名詩人馮化成」的新詩——《致光字片服裝廠》,被刊登在了最顯眼的位置。

  投稿人,是「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文學愛好者」。

  這首詩,就像一顆重磅炸彈,在吉春市的文化界,引爆了。

  「這……這是馮化成寫的?不可能吧!」

  「太低俗了!簡直是對詩歌的侮辱!」

  「為了錢,連臉都不要了!斯文掃地!斯文掃地啊!」

  批判、嘲諷、鄙夷……如同潮水般,向馮化成湧來。

  曾經將他奉為偶像的文學青年們,紛紛表示與他劃清界限。

  省作協,更是直接發文,對其進行了不點名的嚴肅批評。

  馮化成,一夜之間,從一個備受追捧的「著名詩人」,淪為了一個被釘在恥辱柱上、人人喊打的文化小丑。

  他,身敗名裂。

  當他失魂落魄地,跑回周家,想要向周蓉尋求安慰時,迎接他的,是周蓉一張冰冷的、不帶任何感情的臉,和一份,已經簽好字的……

  離婚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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