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辯護?不,是當庭反水,哥們不伺候了!
劉傑那句輕飄飄的「一了百了」,像一塊巨石砸進平靜的湖面,在法庭內激起無聲的巨浪。
劉律師的整個世界,正在崩塌。
他感覺不到椅子的存在,也感覺不到自己西裝的束縛。他整個人都在下墜,墜入一個由謊言、愚蠢和貪婪構築的無底深淵。
那張七位數的支票,此刻在他腦海里不再是海景別墅,而是一張通往地獄的單程票。
他被耍了。
被王某,被王家那群自作聰明的蠢貨,當成了一個用完就可以丟棄的垃圾袋,用來包裹他們最骯髒的罪證。
強姦案辯護?
不。
這是謀殺案的現場。
而他,就是那個站在兇手身邊,試圖為他遞刀的幫凶。
他的職業生涯,他前半生積累的所有名望和體面,在這一刻,被徹底碾碎,化為齏粉。
法庭的寂靜被一個清脆的敲擊聲打破。
是林默。
他用指節叩了叩桌面,動作不重,卻讓所有人的神經都跟著一跳。
「審判長,作為受害人的代理律師,我請求向證人提幾個問題。」
審判長看著他,又看了一眼那個已經失去靈魂的辯護律師,緩緩點頭。
「准許。」
林默沒有起身,他只是將身體微微轉向證人席。
「劉傑。」
他的語氣很平淡,像是在問路。
劉傑抬頭,麻木地看著他。
「王某讓你去嚇唬她,讓你去起鬨,讓你去刺激她。」林默的語速很慢,確保每個字都能被清晰地聽見,「他有沒有教你怎麼說?」
劉傑愣了一下,似乎在回憶。
「有……他讓我罵得難聽點,怎麼惡毒怎麼來。」
「比如?」
「比如……罵她不要臉,丟人現眼,有膽做沒膽死……」劉傑的聲音越來越低,他不敢看任何人,這些話從自己嘴裡再次說出,像是在抽自己的耳光。
林默點點頭,似乎對這個答案很滿意。
「很好。」
他突然將視線轉回,盯在那個搖搖欲墜的辯護律師身上。
「劉律師。」
劉律師的身體猛地一顫。
「剛才,你用了整整五分鐘,向法庭闡述了一個非常精彩的法律觀點——『新的介入行為』。」
林默的身體微微前傾,雙手十指交叉,放在桌上。
「你告訴我們,現場圍觀群眾的起鬨,是一個全新的、獨立的侵權行為。它中斷了被告人王某與受害人跳樓之間的因果鏈。」
「現在,證人告訴你,這個所謂的『全新、獨立』的行為,正是你的當事人,被告人王某,花錢買來的。」
林默的每一個字,都像一把淬了冰的刀,插進劉律師的心臟。
「所以,劉律師,你現在的辯護觀點是,你的當事人,自己花錢中斷了自己的犯罪因果鏈?」
「你是在替一個買兇殺人的人辯護,說他其實只是想玩一個法律上的行為藝術嗎?」
「回答我。」
這三個字,不重,卻帶著千鈞之力。
「我……」
劉律師張開嘴,喉嚨里卻像被滾燙的沙子堵住,發不出任何聲音。
羞恥、憤怒、恐懼、悔恨……無數種情緒在他胸腔里翻滾、爆炸。
他再也撐不住了。
「我反對!」
他猛地站起來,椅子被他帶得向後翻倒,發出一聲刺耳的巨響。
「我……我申請……我申請退出本案辯護!」
他幾乎是嘶吼出來的,整個人都在發抖。
「我的當事人對我進行了嚴重的欺瞞!他隱瞞了『買兇殺人』這一核心事實!這使得我之前的一切辯護都建立在虛假的信息之上!這違背了律師的職業道德,也違背了基本的信任原則!我無法再為這樣的人提供任何法律服務!」
他像一個溺水的人,不顧一切地想要抓住最後一根稻草,想要和王某這個名字徹底切割。
整個法庭,包括旁聽席上的陸衡他們,都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幕驚呆了。
臨陣脫逃?
不,這是當庭反水。
審判長重重地敲響了法槌。
「咚!」
「辯護人,保持冷靜!」
「我冷靜不了!」劉律師紅著眼睛,指著那個空蕩蕩的被告席,「他不是人!他是個魔鬼!我……」
「肅靜!」
審判長的呵斥聲總算讓他閉上了嘴,但他依然劇烈地喘息著,像一頭被困住的野獸。
審判長看了他幾秒,然後轉向公訴席。
「公訴人,你的意見。」
從劉律師崩潰開始,孫檢察官就一直靜靜地站著。她沒有一絲意外,仿佛這一切都在劇本之中。
她走到了法庭中央。
整個空間的氣場,瞬間被她掌控。
「審判長,辯護人的失控,恰恰證明了我方所有證據的真實性與毀滅性。」
她沒有看劉律師,她的視線掃過法庭的每一個人,最後定格在審判長的臉上。
「現在,我代表N市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發表公訴意見,並提出量刑建議。」
「被告人王某,身為人民教師,本應為人師表,卻利用職務之便,對自己的學生實施強姦,其行為卑劣,人性泯滅,構成強姦罪。」
「犯罪之後,被告人王某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夥同其家人,僱傭網絡水軍,對勇敢報警的受害人進行二次污衊與網暴,企圖顛倒黑白,混淆視聽。」
「當其罪行即將敗露,被告人王某更是喪心病狂,僱傭社會閒散人員,以惡毒言語刺激、恐嚇站在天台上的受害人,意圖製造其『自殺』假象,以達到殺人滅口的目的。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她的聲音在空曠的法庭里迴響,每一個字都像是一顆釘子,將被告人王某死死地釘在罪惡的十字架上。
「強姦、誹謗、教唆、買兇殺人。」
孫檢察官每說出一個詞,劉律師的身體就萎縮一分。
「被告人王某一人,犯數罪,手段之殘忍,情節之惡劣,社會影響之敗壞,駭人聽聞。」
她停頓了一下,讓這沉重的結論在空氣中發酵。
「其行為,不僅徹底摧毀了一個花季少女的人生,也嚴重踐踏了教師這一神聖職業的尊嚴,更是對我國《刑法》與社會良知的公然挑釁。」
「截至今日,受害人李思思,仍躺在重症監護室,依靠醫療設備維持生命體徵,尚未脫離生命危險。其後續身體、精神創傷,不可估量。」
孫檢察官抬起頭,直視審判長。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被告人王某強姦罪名成立,故意殺人罪名成立,應數罪併罰。」
「我方建議,判處被告人王某——」
她刻意拉長了聲音,整個法庭落針可聞。
「死刑。」
劉律師的整個世界,正在崩塌。
他感覺不到椅子的存在,也感覺不到自己西裝的束縛。他整個人都在下墜,墜入一個由謊言、愚蠢和貪婪構築的無底深淵。
那張七位數的支票,此刻在他腦海里不再是海景別墅,而是一張通往地獄的單程票。
他被耍了。
被王某,被王家那群自作聰明的蠢貨,當成了一個用完就可以丟棄的垃圾袋,用來包裹他們最骯髒的罪證。
強姦案辯護?
不。
這是謀殺案的現場。
而他,就是那個站在兇手身邊,試圖為他遞刀的幫凶。
他的職業生涯,他前半生積累的所有名望和體面,在這一刻,被徹底碾碎,化為齏粉。
法庭的寂靜被一個清脆的敲擊聲打破。
是林默。
他用指節叩了叩桌面,動作不重,卻讓所有人的神經都跟著一跳。
「審判長,作為受害人的代理律師,我請求向證人提幾個問題。」
審判長看著他,又看了一眼那個已經失去靈魂的辯護律師,緩緩點頭。
「准許。」
林默沒有起身,他只是將身體微微轉向證人席。
「劉傑。」
他的語氣很平淡,像是在問路。
劉傑抬頭,麻木地看著他。
「王某讓你去嚇唬她,讓你去起鬨,讓你去刺激她。」林默的語速很慢,確保每個字都能被清晰地聽見,「他有沒有教你怎麼說?」
劉傑愣了一下,似乎在回憶。
「有……他讓我罵得難聽點,怎麼惡毒怎麼來。」
「比如?」
「比如……罵她不要臉,丟人現眼,有膽做沒膽死……」劉傑的聲音越來越低,他不敢看任何人,這些話從自己嘴裡再次說出,像是在抽自己的耳光。
林默點點頭,似乎對這個答案很滿意。
「很好。」
他突然將視線轉回,盯在那個搖搖欲墜的辯護律師身上。
「劉律師。」
劉律師的身體猛地一顫。
「剛才,你用了整整五分鐘,向法庭闡述了一個非常精彩的法律觀點——『新的介入行為』。」
林默的身體微微前傾,雙手十指交叉,放在桌上。
「你告訴我們,現場圍觀群眾的起鬨,是一個全新的、獨立的侵權行為。它中斷了被告人王某與受害人跳樓之間的因果鏈。」
「現在,證人告訴你,這個所謂的『全新、獨立』的行為,正是你的當事人,被告人王某,花錢買來的。」
林默的每一個字,都像一把淬了冰的刀,插進劉律師的心臟。
「所以,劉律師,你現在的辯護觀點是,你的當事人,自己花錢中斷了自己的犯罪因果鏈?」
「你是在替一個買兇殺人的人辯護,說他其實只是想玩一個法律上的行為藝術嗎?」
「回答我。」
這三個字,不重,卻帶著千鈞之力。
「我……」
劉律師張開嘴,喉嚨里卻像被滾燙的沙子堵住,發不出任何聲音。
羞恥、憤怒、恐懼、悔恨……無數種情緒在他胸腔里翻滾、爆炸。
他再也撐不住了。
「我反對!」
他猛地站起來,椅子被他帶得向後翻倒,發出一聲刺耳的巨響。
「我……我申請……我申請退出本案辯護!」
他幾乎是嘶吼出來的,整個人都在發抖。
「我的當事人對我進行了嚴重的欺瞞!他隱瞞了『買兇殺人』這一核心事實!這使得我之前的一切辯護都建立在虛假的信息之上!這違背了律師的職業道德,也違背了基本的信任原則!我無法再為這樣的人提供任何法律服務!」
他像一個溺水的人,不顧一切地想要抓住最後一根稻草,想要和王某這個名字徹底切割。
整個法庭,包括旁聽席上的陸衡他們,都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幕驚呆了。
臨陣脫逃?
不,這是當庭反水。
審判長重重地敲響了法槌。
「咚!」
「辯護人,保持冷靜!」
「我冷靜不了!」劉律師紅著眼睛,指著那個空蕩蕩的被告席,「他不是人!他是個魔鬼!我……」
「肅靜!」
審判長的呵斥聲總算讓他閉上了嘴,但他依然劇烈地喘息著,像一頭被困住的野獸。
審判長看了他幾秒,然後轉向公訴席。
「公訴人,你的意見。」
從劉律師崩潰開始,孫檢察官就一直靜靜地站著。她沒有一絲意外,仿佛這一切都在劇本之中。
她走到了法庭中央。
整個空間的氣場,瞬間被她掌控。
「審判長,辯護人的失控,恰恰證明了我方所有證據的真實性與毀滅性。」
她沒有看劉律師,她的視線掃過法庭的每一個人,最後定格在審判長的臉上。
「現在,我代表N市人民檢察院,對本案發表公訴意見,並提出量刑建議。」
「被告人王某,身為人民教師,本應為人師表,卻利用職務之便,對自己的學生實施強姦,其行為卑劣,人性泯滅,構成強姦罪。」
「犯罪之後,被告人王某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夥同其家人,僱傭網絡水軍,對勇敢報警的受害人進行二次污衊與網暴,企圖顛倒黑白,混淆視聽。」
「當其罪行即將敗露,被告人王某更是喪心病狂,僱傭社會閒散人員,以惡毒言語刺激、恐嚇站在天台上的受害人,意圖製造其『自殺』假象,以達到殺人滅口的目的。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
她的聲音在空曠的法庭里迴響,每一個字都像是一顆釘子,將被告人王某死死地釘在罪惡的十字架上。
「強姦、誹謗、教唆、買兇殺人。」
孫檢察官每說出一個詞,劉律師的身體就萎縮一分。
「被告人王某一人,犯數罪,手段之殘忍,情節之惡劣,社會影響之敗壞,駭人聽聞。」
她停頓了一下,讓這沉重的結論在空氣中發酵。
「其行為,不僅徹底摧毀了一個花季少女的人生,也嚴重踐踏了教師這一神聖職業的尊嚴,更是對我國《刑法》與社會良知的公然挑釁。」
「截至今日,受害人李思思,仍躺在重症監護室,依靠醫療設備維持生命體徵,尚未脫離生命危險。其後續身體、精神創傷,不可估量。」
孫檢察官抬起頭,直視審判長。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被告人王某強姦罪名成立,故意殺人罪名成立,應數罪併罰。」
「我方建議,判處被告人王某——」
她刻意拉長了聲音,整個法庭落針可聞。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