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帳不見了,那就抄人
李洵玉把卷宗合上。
桌上是七本查過的。
手邊,還有兩本沒核。
她沒動。
「九本帳,一本都不見。」
「我倒想看看,是丟了,還是——鎖著。」
她轉頭吩咐:「三組,把禮部祠祭處抄了。」
「從典籍房開始,一張紙都別落下。」
「禮帳、銀帳、接銀記錄、批簽底單,全數抄錄帶回。」
杜世清愣了一下。
「不是說……祠祭處那邊有『封卷規矩』?」
「太常署那邊也表了態,說祠帳不能查太深——」
李洵玉不抬頭。
「他們要查不深,那就別拿戶部的錢。」
「既然領了香火銀,那就是帳,不是香。」
「他們要真是靠祭祀活的,就該跪在祖祠里抄帳。」
「不是在後堂寫空本子。」
杜世清不吭聲了。
半炷香後,三組回報。
「抄了三箱卷宗,原帳本沒找到。」
「只翻出一張『香銀往年擬配表』,最上頭批的是『例年撥付照舊』。」
「但後頭啥都沒有。」
李洵玉盯著那張紙。
「照舊?」
「他們的意思是——這銀,只要以前發過,就可以一直發?」
「帳不用記,人也不用回?」
「祠堂辦帳,是憑祖宗臉認數?」
她把那張紙拍在桌上。
「這不是照舊。」
「這是——照死。」
「死人帳還能續活銀?」
「我讓他們今天知道,帳只要一不見,那就不是爛帳。」
「是賊帳。」
她拿起筆,在空白案單上寫下五個字:
【祠帳搜冊令】
「明日一早,全京四十七座祠堂同步抄帳。」
「禮部不是說香帳有存根?」
「我就挖出這根給他們看看。」
「帳要是丟了——人得跟著一起封。」
第二天一早。
政績司四個抄帳組,穿上外勤服,提著公印、案卷、封條,直接進了禮部轄下四十七座祠堂。
有人攔。
「我們這是祠堂重地,非禮部官吏不得入內——」
「你們是貼榜的,不是祭官。」
三組頭領沒廢話,掏出令單。
「這是陛下親批的共理印下查令。」
「帳在就看,帳不在就查。」
「誰攔,就是抗政。」
「你可以選:是被貼名字,還是交卷宗。」
那人一聽「貼名字」,立馬閃邊了。
他們不是不知道政績司厲害。
是一直以為,這刀砍不到他們祠堂里。
這回,是真來了。
三組兵分七路,連夜抄完頭三十座祠。
抄出來啥?
一個個「香銀登記本」,上頭寫著:
「天啟元年~五年,照祭例,每年祀銀兩千。」
「天啟六年至今——無。」
還有幾本乾脆寫:
「祀事如舊,帳隨例不錄。」
不錄?
李洵玉聽完,一字一頓:「他們不是沒帳。」
「是故意——不記。」
「因為這銀,是他們吃的,不是燒的。」
她讓四組去翻香火採買記錄。
「你們不是說,供品有香銀支出?」
「那香從哪兒買的,誰報的帳,誰簽的單?」
「沒有這些,那香是自己從祖宗嘴裡刮下來的?」
到了傍晚,第一批審錄結果來了。
——採買記錄共四十七條,銀支出只有七筆,最貴那筆是「祠堂門檻翻修」,銀五百兩,實際工程為刷油。
——其餘三十九條,不見採買人,不見簽收銀,只寫「香禮承辦」。
杜世清看完,手一抖。
「大人,這不是帳錯。」
「這根本就是故意掩銀。」
「他們不是亂帳,是——把銀藏了。」
李洵玉點頭。
「貼榜。」
「今天這張,別寫啥『失序』『斷檔』。」
「就寫清楚一點:帳沒了,銀也不在,那人得站出來。」
「誰領的,誰收的,誰簽的——都貼上去。」
「帳丟九本,總不能都是風吹的。」
藍榜出現在禮部正門。
榜首兩個字就寫得直白:
【祠帳抄人】
【案號:禮帳·乙四】
【政績司查實,自天啟六年至今,禮部祠祭處及屬下四十七座祠堂共撥香火銀十一萬兩,缺帳冊九本,帳銀去向不明。
調查中查明:
一,香火採買記錄支出不符,僅七筆銀出帳,其餘「香禮承辦」無簽人、無采貨記錄。
二,香禮登記為「例年無帳」,刻意規避審簽。
三,部分祠堂帳冊明確有批銀,但無帳本對簽。
初步認定,該類香銀帳屬「銀出帳滅、人未歸案」,為系統性帳冊抹銷行為。
政績司即日起設「禮帳緝查組」,逐人過錄。
凡曾署簽香銀者,一律交政績司問詢,無故不歸者,記入『香帳棄簽名冊』。】
榜一貼,全城炸了。
「這不是貼帳。」
「這是——抓人。」
「香銀真沒了?這可是咱交的稅換來的祭祀銀啊!」
「那這幾年供祖宗的香,到底誰點的?」
「不是供祖宗,是給這幫混帳點菸的吧?」
「還有臉辦祠祭,帳都不敢記,還敢收銀?」
「我就說這些年祖祠香火越來越淡,合著是——銀都燒進他們自己荷包里了!」
下午,禮部送來一封信。
不是摺子,是內部函。
寫得很短。
【禮帳屬禮法範疇,請政績司勿再擴大「祠堂涉銀」貼榜範圍,事涉宗法重地,不宜混同民帳處理。】
李洵玉看完,回一句:
「香火銀,從戶部撥。」
「稅銀是命銀。」
「誰吃了這命,還想用『禮』當遮羞布?」
「告訴他們——下一張榜,不貼帳。」
「貼——香銀吃人名。」
當天夜裡,三組加班點卷。
四十五名「香禮承辦官」、十七名「登記吏」、八名「後堂保管」、三名「禮銀批簽員」——
統統列出名字。
李洵玉親自寫榜。
【香銀無帳名冊案】
【案號:禮帳·乙五】
【政績司查實,自天啟六年至今,香火銀出帳未歸者共計四十五人,涉及三層管理:登記、保管、批簽。
其中二十四人當前已無任職記錄,十四人掛名未歸,七人留職未審。
現全員列入『香帳逃簽人冊』,即日起暫停祠堂職權,歸政績司錄問。
禮部若有異議,可攜帳冊當殿對證,若不能出帳——則以銀償命。】
這一榜,徹底炸鍋了。
百姓說:
「這才叫貼帳!」
「帳不見了,那就把人貼出來。」
桌上是七本查過的。
手邊,還有兩本沒核。
她沒動。
「九本帳,一本都不見。」
「我倒想看看,是丟了,還是——鎖著。」
她轉頭吩咐:「三組,把禮部祠祭處抄了。」
「從典籍房開始,一張紙都別落下。」
「禮帳、銀帳、接銀記錄、批簽底單,全數抄錄帶回。」
杜世清愣了一下。
「不是說……祠祭處那邊有『封卷規矩』?」
「太常署那邊也表了態,說祠帳不能查太深——」
李洵玉不抬頭。
「他們要查不深,那就別拿戶部的錢。」
「既然領了香火銀,那就是帳,不是香。」
「他們要真是靠祭祀活的,就該跪在祖祠里抄帳。」
「不是在後堂寫空本子。」
杜世清不吭聲了。
半炷香後,三組回報。
「抄了三箱卷宗,原帳本沒找到。」
「只翻出一張『香銀往年擬配表』,最上頭批的是『例年撥付照舊』。」
「但後頭啥都沒有。」
李洵玉盯著那張紙。
「照舊?」
「他們的意思是——這銀,只要以前發過,就可以一直發?」
「帳不用記,人也不用回?」
「祠堂辦帳,是憑祖宗臉認數?」
她把那張紙拍在桌上。
「這不是照舊。」
「這是——照死。」
「死人帳還能續活銀?」
「我讓他們今天知道,帳只要一不見,那就不是爛帳。」
「是賊帳。」
她拿起筆,在空白案單上寫下五個字:
【祠帳搜冊令】
「明日一早,全京四十七座祠堂同步抄帳。」
「禮部不是說香帳有存根?」
「我就挖出這根給他們看看。」
「帳要是丟了——人得跟著一起封。」
第二天一早。
政績司四個抄帳組,穿上外勤服,提著公印、案卷、封條,直接進了禮部轄下四十七座祠堂。
有人攔。
「我們這是祠堂重地,非禮部官吏不得入內——」
「你們是貼榜的,不是祭官。」
三組頭領沒廢話,掏出令單。
「這是陛下親批的共理印下查令。」
「帳在就看,帳不在就查。」
「誰攔,就是抗政。」
「你可以選:是被貼名字,還是交卷宗。」
那人一聽「貼名字」,立馬閃邊了。
他們不是不知道政績司厲害。
是一直以為,這刀砍不到他們祠堂里。
這回,是真來了。
三組兵分七路,連夜抄完頭三十座祠。
抄出來啥?
一個個「香銀登記本」,上頭寫著:
「天啟元年~五年,照祭例,每年祀銀兩千。」
「天啟六年至今——無。」
還有幾本乾脆寫:
「祀事如舊,帳隨例不錄。」
不錄?
李洵玉聽完,一字一頓:「他們不是沒帳。」
「是故意——不記。」
「因為這銀,是他們吃的,不是燒的。」
她讓四組去翻香火採買記錄。
「你們不是說,供品有香銀支出?」
「那香從哪兒買的,誰報的帳,誰簽的單?」
「沒有這些,那香是自己從祖宗嘴裡刮下來的?」
到了傍晚,第一批審錄結果來了。
——採買記錄共四十七條,銀支出只有七筆,最貴那筆是「祠堂門檻翻修」,銀五百兩,實際工程為刷油。
——其餘三十九條,不見採買人,不見簽收銀,只寫「香禮承辦」。
杜世清看完,手一抖。
「大人,這不是帳錯。」
「這根本就是故意掩銀。」
「他們不是亂帳,是——把銀藏了。」
李洵玉點頭。
「貼榜。」
「今天這張,別寫啥『失序』『斷檔』。」
「就寫清楚一點:帳沒了,銀也不在,那人得站出來。」
「誰領的,誰收的,誰簽的——都貼上去。」
「帳丟九本,總不能都是風吹的。」
藍榜出現在禮部正門。
榜首兩個字就寫得直白:
【祠帳抄人】
【案號:禮帳·乙四】
【政績司查實,自天啟六年至今,禮部祠祭處及屬下四十七座祠堂共撥香火銀十一萬兩,缺帳冊九本,帳銀去向不明。
調查中查明:
一,香火採買記錄支出不符,僅七筆銀出帳,其餘「香禮承辦」無簽人、無采貨記錄。
二,香禮登記為「例年無帳」,刻意規避審簽。
三,部分祠堂帳冊明確有批銀,但無帳本對簽。
初步認定,該類香銀帳屬「銀出帳滅、人未歸案」,為系統性帳冊抹銷行為。
政績司即日起設「禮帳緝查組」,逐人過錄。
凡曾署簽香銀者,一律交政績司問詢,無故不歸者,記入『香帳棄簽名冊』。】
榜一貼,全城炸了。
「這不是貼帳。」
「這是——抓人。」
「香銀真沒了?這可是咱交的稅換來的祭祀銀啊!」
「那這幾年供祖宗的香,到底誰點的?」
「不是供祖宗,是給這幫混帳點菸的吧?」
「還有臉辦祠祭,帳都不敢記,還敢收銀?」
「我就說這些年祖祠香火越來越淡,合著是——銀都燒進他們自己荷包里了!」
下午,禮部送來一封信。
不是摺子,是內部函。
寫得很短。
【禮帳屬禮法範疇,請政績司勿再擴大「祠堂涉銀」貼榜範圍,事涉宗法重地,不宜混同民帳處理。】
李洵玉看完,回一句:
「香火銀,從戶部撥。」
「稅銀是命銀。」
「誰吃了這命,還想用『禮』當遮羞布?」
「告訴他們——下一張榜,不貼帳。」
「貼——香銀吃人名。」
當天夜裡,三組加班點卷。
四十五名「香禮承辦官」、十七名「登記吏」、八名「後堂保管」、三名「禮銀批簽員」——
統統列出名字。
李洵玉親自寫榜。
【香銀無帳名冊案】
【案號:禮帳·乙五】
【政績司查實,自天啟六年至今,香火銀出帳未歸者共計四十五人,涉及三層管理:登記、保管、批簽。
其中二十四人當前已無任職記錄,十四人掛名未歸,七人留職未審。
現全員列入『香帳逃簽人冊』,即日起暫停祠堂職權,歸政績司錄問。
禮部若有異議,可攜帳冊當殿對證,若不能出帳——則以銀償命。】
這一榜,徹底炸鍋了。
百姓說:
「這才叫貼帳!」
「帳不見了,那就把人貼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