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王府地皮帳,貴胄吃田銀
「再貼,我們就不光是被罵『貼太狠』——是要被說『濫用共理印』!」
「他們就在等這一口氣!」
李洵玉坐在案後,沒說話。
他把那張工部的「勘驗單」攤在桌上,一筆一筆地看。
第一行:勘驗人——工部署員林仁浩。
第二行:時間——天啟九年三月初九。
第三行:地段說明——蘭渠東段八十丈。
他看了三遍,忽然把卷宗往案上一拍:「我知道他們賭哪了。」
「他們賭我們看不到『當年勘驗』。」
「他們拿的是『九年那一張地契』。」
「可你去查——九年那個月,中州是不是暴雪?」
「那地段,根本就——進不去。」
「你讓他們找我對質。」
「我倒要看看,這位林仁浩,是在雪裡挖出河來,還是在花坊里寫出勘驗書的。」
杜世清立刻去查,回來時手裡捧著一份「中州天啟九年三月地方天候備忘錄」。
上面白紙黑字寫著:
三月初七至十四,中州大雪封河,郡內交通中斷。
所有勘驗事務延期,官方備案停辦七日。
李洵玉把那張報告拍在工部「勘驗單」旁邊,一字一句地念:
「你們說我們誤貼?」
「你們說政績司亂來?」
「那就請你們告訴我——」
「你們這張勘驗,是怎麼從雪堆里挖出來的?」
當晚,政績司貼出反榜:
【蘭渠修疏案·補證】
【經查,所謂「工部勘驗書」出具時間為中州封河雪災期間,官方停勘期內無任何勘察活動,現已確認為「偽造作業記錄」。
勘驗人林仁浩自稱「僱人代測」,已違背工部勘察規章。
此案不為錯帳,實為偽造。政績所貼,無誤。】
【政績司聲明:共理印下,每一榜,皆有據。若有異議,可當殿對證。】
這下——全朝震動。
工部話都說完了,政績司反手一個鐵證砸下來。
你說我貼錯?
那你拿這張雪天勘驗單自己照照臉。
杜世清激動得發抖:「大人,這一下,他們再也說不出『誤貼』二字了!」
「咱不是快。」
「咱是——准。」
「他們以為能埋雷,結果——自己踩爆了。」
李洵玉盯著那張榜,輕聲回一句:
「他們不是傻。」
「他們是太急。」
「政績司貼了太多,他們必須在我們還沒貼穿他們底子前,提前扣我們一刀。」
「只是可惜——」
「他們低估了帳。」
「帳,是死的。」
「可命,是活的。」
「他們要拿命賭一張帳,我就讓他們知道——」
「帳,不會錯。」
「錯的,是人。」
蘭渠「紙上工程案」收場後,朝堂果然沒再吭聲。
不是服了。
是轉向了。
三天後,禮部、太常署、地政署聯名遞了一封「地權共議折」,說最近「民間地契紛爭不斷,王府田契爭議頻出」,建議由政績司南巡勘驗,以「清民地權,定王屬界」。
摺子一送,戶部立馬附議,說:
「政績司擅長對帳理據,不妨順路查查南方幾處『王田雜稅』。」
「前幾年徵收時就查出多處『田契無據』『地契複印』『宗地占公』等問題,一直未解。」
李洵玉一聽就明白。
「他們這是,借刀。」
「咱前頭一刀刀砍他們帳,現在他們主動把『地帳』遞過來,是想給我開個新戰場。」
杜世清皺眉:「他們想幹嘛?」
「我們要是查,那就是和王府正面碰地。」
「這些地契不像鹽銀那種現用的,是祖產,是封地,是『禮制認可』的王田。」
「查得動嗎?」
「查。」
李洵玉把那封「共議折」往案上一拍:
「他們以為送我們一封摺子,就能讓我們下去『走走看看』、『立個卷宗』。」
「那我就讓他們知道——我不走帳。」
「我貼帳。」
「誰遞刀給我,我不問用意,我先收下。」
「但誰的地要是虛的、假的、吃了稅銀不給回簽——」
「那他就是騙我命的人。」
「騙命的,我照樣砍。」
—
政績司南巡第二日啟程,三十人編制。
主官李洵玉,副組杜世清。
此次巡查三地:江東、南越、寧郡。
三地共有王屬田契六十六份、附屬地契兩百八十三份、商田類帳冊七百餘卷。
其中,江東王府田地最多,共計三十八萬畝。
第一站,就是江東。
抵達當天,江東王府便請宴設席,擺出一副「歡迎監督、願意配合」的姿態。
王府總管親自來見,態度恭敬:
「我們江東王府,自朝廷封爵至今,田產規整、稅銀足交,從不拖欠。」
「但這些年,也確有個別小地起了爭議,我們府上也不好管。」
「正好李大人您來,咱們一起把事理順。」
「若有失據之地,該還就還。」
「但希望李大人高抬貴手,凡屬祖傳田契,不入貼榜。」
李洵玉只回了一句:
「田歸祖傳,銀歸當下。」
「我查的是銀,不是姓。」
總管臉色當場就僵了。
杜世清暗地裡戳了下他袖子:「這話說得太硬了吧?」
「這是他們給的第一口氣。」
「我們要真貼,等於翻臉。」
李洵玉頭也沒回:「他們讓我們來,就是讓我們翻。」
「他們以為送了面子,我們就得顧他們的姓王。」
「可這天下姓王的多了,姓王就能吃地不報?」
—
第二天,政績司查帳組實地勘驗江東王府「東安十五號地塊」,帳面寫著:
王屬田,朝廷封地,五千六百畝。
地稅每年交銀一千七百兩。
但實地一查:
實際種植面積不足兩千畝;
一半被改建為「天南布行」;
另一半租給「金豐油坊」;
農民作租耕,簽的契約上寫著「承王府稅權轉耕契」,租期九十年。
更離譜的是,政績司查稅銀時發現:
「王府只報田稅,不報商稅。」
「可這塊地一半已經是商用地,租給布行、油坊、酒坊。」
「他們每年收租銀兩萬兩,交稅卻只交一千七百。」
李洵玉當場下令:
「貼榜。」
「標題就叫——【王府田契吃銀案】。」
當天傍晚,江東貼出藍榜:
【王府田契吃銀案】
【案號:地帳·乙一】
【江東王府所報「東安十五號王屬田」,帳面為五千六百畝農業封地,實則用於布行、油坊、商用租賃共占地三千四百畝,且無商稅登記。
「他們就在等這一口氣!」
李洵玉坐在案後,沒說話。
他把那張工部的「勘驗單」攤在桌上,一筆一筆地看。
第一行:勘驗人——工部署員林仁浩。
第二行:時間——天啟九年三月初九。
第三行:地段說明——蘭渠東段八十丈。
他看了三遍,忽然把卷宗往案上一拍:「我知道他們賭哪了。」
「他們賭我們看不到『當年勘驗』。」
「他們拿的是『九年那一張地契』。」
「可你去查——九年那個月,中州是不是暴雪?」
「那地段,根本就——進不去。」
「你讓他們找我對質。」
「我倒要看看,這位林仁浩,是在雪裡挖出河來,還是在花坊里寫出勘驗書的。」
杜世清立刻去查,回來時手裡捧著一份「中州天啟九年三月地方天候備忘錄」。
上面白紙黑字寫著:
三月初七至十四,中州大雪封河,郡內交通中斷。
所有勘驗事務延期,官方備案停辦七日。
李洵玉把那張報告拍在工部「勘驗單」旁邊,一字一句地念:
「你們說我們誤貼?」
「你們說政績司亂來?」
「那就請你們告訴我——」
「你們這張勘驗,是怎麼從雪堆里挖出來的?」
當晚,政績司貼出反榜:
【蘭渠修疏案·補證】
【經查,所謂「工部勘驗書」出具時間為中州封河雪災期間,官方停勘期內無任何勘察活動,現已確認為「偽造作業記錄」。
勘驗人林仁浩自稱「僱人代測」,已違背工部勘察規章。
此案不為錯帳,實為偽造。政績所貼,無誤。】
【政績司聲明:共理印下,每一榜,皆有據。若有異議,可當殿對證。】
這下——全朝震動。
工部話都說完了,政績司反手一個鐵證砸下來。
你說我貼錯?
那你拿這張雪天勘驗單自己照照臉。
杜世清激動得發抖:「大人,這一下,他們再也說不出『誤貼』二字了!」
「咱不是快。」
「咱是——准。」
「他們以為能埋雷,結果——自己踩爆了。」
李洵玉盯著那張榜,輕聲回一句:
「他們不是傻。」
「他們是太急。」
「政績司貼了太多,他們必須在我們還沒貼穿他們底子前,提前扣我們一刀。」
「只是可惜——」
「他們低估了帳。」
「帳,是死的。」
「可命,是活的。」
「他們要拿命賭一張帳,我就讓他們知道——」
「帳,不會錯。」
「錯的,是人。」
蘭渠「紙上工程案」收場後,朝堂果然沒再吭聲。
不是服了。
是轉向了。
三天後,禮部、太常署、地政署聯名遞了一封「地權共議折」,說最近「民間地契紛爭不斷,王府田契爭議頻出」,建議由政績司南巡勘驗,以「清民地權,定王屬界」。
摺子一送,戶部立馬附議,說:
「政績司擅長對帳理據,不妨順路查查南方幾處『王田雜稅』。」
「前幾年徵收時就查出多處『田契無據』『地契複印』『宗地占公』等問題,一直未解。」
李洵玉一聽就明白。
「他們這是,借刀。」
「咱前頭一刀刀砍他們帳,現在他們主動把『地帳』遞過來,是想給我開個新戰場。」
杜世清皺眉:「他們想幹嘛?」
「我們要是查,那就是和王府正面碰地。」
「這些地契不像鹽銀那種現用的,是祖產,是封地,是『禮制認可』的王田。」
「查得動嗎?」
「查。」
李洵玉把那封「共議折」往案上一拍:
「他們以為送我們一封摺子,就能讓我們下去『走走看看』、『立個卷宗』。」
「那我就讓他們知道——我不走帳。」
「我貼帳。」
「誰遞刀給我,我不問用意,我先收下。」
「但誰的地要是虛的、假的、吃了稅銀不給回簽——」
「那他就是騙我命的人。」
「騙命的,我照樣砍。」
—
政績司南巡第二日啟程,三十人編制。
主官李洵玉,副組杜世清。
此次巡查三地:江東、南越、寧郡。
三地共有王屬田契六十六份、附屬地契兩百八十三份、商田類帳冊七百餘卷。
其中,江東王府田地最多,共計三十八萬畝。
第一站,就是江東。
抵達當天,江東王府便請宴設席,擺出一副「歡迎監督、願意配合」的姿態。
王府總管親自來見,態度恭敬:
「我們江東王府,自朝廷封爵至今,田產規整、稅銀足交,從不拖欠。」
「但這些年,也確有個別小地起了爭議,我們府上也不好管。」
「正好李大人您來,咱們一起把事理順。」
「若有失據之地,該還就還。」
「但希望李大人高抬貴手,凡屬祖傳田契,不入貼榜。」
李洵玉只回了一句:
「田歸祖傳,銀歸當下。」
「我查的是銀,不是姓。」
總管臉色當場就僵了。
杜世清暗地裡戳了下他袖子:「這話說得太硬了吧?」
「這是他們給的第一口氣。」
「我們要真貼,等於翻臉。」
李洵玉頭也沒回:「他們讓我們來,就是讓我們翻。」
「他們以為送了面子,我們就得顧他們的姓王。」
「可這天下姓王的多了,姓王就能吃地不報?」
—
第二天,政績司查帳組實地勘驗江東王府「東安十五號地塊」,帳面寫著:
王屬田,朝廷封地,五千六百畝。
地稅每年交銀一千七百兩。
但實地一查:
實際種植面積不足兩千畝;
一半被改建為「天南布行」;
另一半租給「金豐油坊」;
農民作租耕,簽的契約上寫著「承王府稅權轉耕契」,租期九十年。
更離譜的是,政績司查稅銀時發現:
「王府只報田稅,不報商稅。」
「可這塊地一半已經是商用地,租給布行、油坊、酒坊。」
「他們每年收租銀兩萬兩,交稅卻只交一千七百。」
李洵玉當場下令:
「貼榜。」
「標題就叫——【王府田契吃銀案】。」
當天傍晚,江東貼出藍榜:
【王府田契吃銀案】
【案號:地帳·乙一】
【江東王府所報「東安十五號王屬田」,帳面為五千六百畝農業封地,實則用於布行、油坊、商用租賃共占地三千四百畝,且無商稅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