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沈命
第123章 沈命
汲黯出朝。
作為孝景帝時的太子洗馬,伴朝也有二十多年了。
在漢家為臣,難得的是善始善終,汲黯,難得。
沒有什麼過人才能,一腔孤勇、愷切直言,敢於經常不避犯鱗之罪,直言進諫,的確匡正了陛下不少過失,頗有古賢之風範。
卻抵不過一朝天子一朝臣。
在陛下面前,汲黯對外主張和親,對內為民請願,屬於保守派,但在上君面前,汲黯或許不夠保守。
借卿大夫頭顱邀買關東黎庶之心。
連保守派都認為太保守了。
既不夠進取,又不夠保守,汲黯這個「鏡子」,便沒有了作用。
右內史、東海郡太守,同是二千石官員,但一個是京兆尹,一個是偏僻海郡,權力又如何能一樣?
在大殿之中,汲黯的兄弟汲仁,就是長安之夜打開鼎路門的守將,如今已經進為水衡都尉,汲黯的外甥、中尉司馬安,望著兄長(舅舅)退朝,微不可察嘆了口氣。
汲氏一族的崛起,十數個在朝官員,是從汲黯為始,那是否會由汲黯而敗?
誰又說的清呢。
現在的汲家,不說完全投靠了太子宮,偏向肯定是有的,以上君的寬厚,保汲氏兩、三代富貴不難,再長,就只有天知道了。
死了個卿大夫,退了個卿大夫,宣室殿中的氣氛逐漸凝重。
關東盜情的問題,這才僅僅是個開頭。
中、外兩朝的酷吏們知道,如果再不開口,等上君開口,帝國可能就要徹底轉向了,酷吏政治很大可能完全消失,那麼,他們也就該死了。
身為皇帝用來咬人的狗,酷吏必須要得罪很多的人,乾的時間越長,積攢的仇恨就越多,仇家也就越多,一旦上君放棄酷吏,牆倒眾人推的形勢就會立刻出現。
以前的快意恩仇,想搞誰搞誰,都會報應到他們的身上。
「上君,臣有稟奏。」
左馮翊義縱走入了大殿中央,恭聲道:「關東群盜,時而聚眾為亂,時而散亡山林,究其原因,是地方官吏沒有盡到捕盜之職,而地方刁民又與匪盜互通有無,故此,臣以為,當責問地方官吏、切斷盜、民聯繫。
臣請派遣中央屬官手持天子使節和虎符,前往地方監察督捕郡、國盜賊,准許調遣郡、國兵力,問責從二千石以下大小各級官吏,直接擁有地方上的生殺大權,凡郡、國有盜賊,沒有上報賊情或者抓捕不夠數量,無論是什麼級別的負責官員,都當死罪。
而一郡之中,凡與盜賊有過任何交往的吏民,也要當誅殺,臣稱之為『沈命法』。」
熟悉的感覺,熟悉的味道。
義縱絲毫不掩飾威厲、殺戮、株連之心,防地方官、民甚於防盜。
抓不到盜賊,是地方官吏能力不行,也是地方百姓私通盜賊,總之,官、民、盜,都是朝廷的敵人。
沈,沒也,敢蔽匿盜賊者沒其命也。
哪地盜情不息,就要了哪裡所有人的性命。
「這麼好的防民之法,是誰的想法?」劉據望著義縱問道。
「是臣的…友人的主意。」義縱下意識地將功勞攬在身上,忽覺不對,改言道。
「哪個友人?是在朝的哪位公卿?亦或是民間滄海未拾起的遺珠?」劉據繼續問道。
尋根問底,任誰都聽出了上君不善的意味,不論義縱說出誰的名字,哪個人都不會有好下場,在朝酷吏們頓時緊張了起來。
沈命法,不是什麼新法,是酷吏們專門為陛下琢磨的「滅盜之法」,不過,之前粉飾太平太好,陛下認為國情沒到那個份上,沒有採用而已。
具體的律法細節,大漢所有的酷吏都有參與,這是酷吏集體的智慧。
酷吏們在流汗,義縱流的汗更多,直面少君的龍威,直覺得口乾舌燥,喉頭苦澀。
「說!」
「回上君,是臣的友人,所忠、減宣。」義縱急思道。
所忠、減宣。
兩個離朝還鄉的人。
大將軍幕府出身,為陛下酷吏,而後被中大夫莊助利用,查察北軍貪污腐化一事,要不是上君以太子宮的錢和以日啖萬豬為藉口遮了過去,大將軍、北軍諸將那時就要隕落了,哪有現在的麒麟閣。
沈命法,二人有過參與,義縱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了他們身上。
中、外兩朝公卿、將軍、列侯、宗室大臣望著義縱的眼神中,充滿了鄙夷和憤怒。
官場,是個人走茶涼的地方,但也講究人走帳清,如果沒有太大的仇恨,基本再提及,也不會再為難,這是約定俗成的事,畢竟,誰都有告老還鄉的一天。
義縱把所忠、減宣拉出來擋災,這犯了官場大忌。
坐在兩朝文武之首的衛青,嘴唇微張,卻又合上了。
所忠、減宣出於他的幕府,他知道二人不是忘恩負義,北軍之查,純粹是被利用了。
但這世間,絕大多數時候「論跡不論心」,如果不是他攔著,北軍諸將都不可能讓所忠、減宣回到故鄉。
背後的目光,讓衛青知道,不能再攔了。
況且,所忠、減宣也不無辜,主父偃的死,就是兩人用細微的條文苛刻加以誣陷殺害的,號稱「敢決獄」,殺生無數,怎麼死,什麼時候死,都不冤枉。
「防民之心,甚於防川,我大漢朝,竟有如此狼心狗肺之徒,張湯。」
上君的呼喚,張湯立時站了出來,「臣在。」
「重審所忠、減宣為官期間案卷,冤者平反,枉者論處,若有徇私不法之處,召其回京質詢,罪證確鑿,按律處置。」劉據漠然道。
關東群盜四起,已然證明嚴苛的律法失去了效用,繼續對地方官吏、百姓施加重律,以沈命法行事,小官吏擔心抓不夠人數的盜賊被誅,反而更不敢上報賊情,瞞著讓事態擴大,任由上一級的官吏來負責任,上一級的官吏得知真實情況時,局面往往已不可收拾,只得夥同下級官吏一起矇騙更上一級的官吏,如此上下相匿,盜賊越捕越多,而這卻是酷吏最想看到的。
以殺人進身的人,不會在乎大漢江山社稷。
「是,上君。」
所忠,減宣,沈命。
(本章完)
汲黯出朝。
作為孝景帝時的太子洗馬,伴朝也有二十多年了。
在漢家為臣,難得的是善始善終,汲黯,難得。
沒有什麼過人才能,一腔孤勇、愷切直言,敢於經常不避犯鱗之罪,直言進諫,的確匡正了陛下不少過失,頗有古賢之風範。
卻抵不過一朝天子一朝臣。
在陛下面前,汲黯對外主張和親,對內為民請願,屬於保守派,但在上君面前,汲黯或許不夠保守。
借卿大夫頭顱邀買關東黎庶之心。
連保守派都認為太保守了。
既不夠進取,又不夠保守,汲黯這個「鏡子」,便沒有了作用。
右內史、東海郡太守,同是二千石官員,但一個是京兆尹,一個是偏僻海郡,權力又如何能一樣?
在大殿之中,汲黯的兄弟汲仁,就是長安之夜打開鼎路門的守將,如今已經進為水衡都尉,汲黯的外甥、中尉司馬安,望著兄長(舅舅)退朝,微不可察嘆了口氣。
汲氏一族的崛起,十數個在朝官員,是從汲黯為始,那是否會由汲黯而敗?
誰又說的清呢。
現在的汲家,不說完全投靠了太子宮,偏向肯定是有的,以上君的寬厚,保汲氏兩、三代富貴不難,再長,就只有天知道了。
死了個卿大夫,退了個卿大夫,宣室殿中的氣氛逐漸凝重。
關東盜情的問題,這才僅僅是個開頭。
中、外兩朝的酷吏們知道,如果再不開口,等上君開口,帝國可能就要徹底轉向了,酷吏政治很大可能完全消失,那麼,他們也就該死了。
身為皇帝用來咬人的狗,酷吏必須要得罪很多的人,乾的時間越長,積攢的仇恨就越多,仇家也就越多,一旦上君放棄酷吏,牆倒眾人推的形勢就會立刻出現。
以前的快意恩仇,想搞誰搞誰,都會報應到他們的身上。
「上君,臣有稟奏。」
左馮翊義縱走入了大殿中央,恭聲道:「關東群盜,時而聚眾為亂,時而散亡山林,究其原因,是地方官吏沒有盡到捕盜之職,而地方刁民又與匪盜互通有無,故此,臣以為,當責問地方官吏、切斷盜、民聯繫。
臣請派遣中央屬官手持天子使節和虎符,前往地方監察督捕郡、國盜賊,准許調遣郡、國兵力,問責從二千石以下大小各級官吏,直接擁有地方上的生殺大權,凡郡、國有盜賊,沒有上報賊情或者抓捕不夠數量,無論是什麼級別的負責官員,都當死罪。
而一郡之中,凡與盜賊有過任何交往的吏民,也要當誅殺,臣稱之為『沈命法』。」
熟悉的感覺,熟悉的味道。
義縱絲毫不掩飾威厲、殺戮、株連之心,防地方官、民甚於防盜。
抓不到盜賊,是地方官吏能力不行,也是地方百姓私通盜賊,總之,官、民、盜,都是朝廷的敵人。
沈,沒也,敢蔽匿盜賊者沒其命也。
哪地盜情不息,就要了哪裡所有人的性命。
「這麼好的防民之法,是誰的想法?」劉據望著義縱問道。
「是臣的…友人的主意。」義縱下意識地將功勞攬在身上,忽覺不對,改言道。
「哪個友人?是在朝的哪位公卿?亦或是民間滄海未拾起的遺珠?」劉據繼續問道。
尋根問底,任誰都聽出了上君不善的意味,不論義縱說出誰的名字,哪個人都不會有好下場,在朝酷吏們頓時緊張了起來。
沈命法,不是什麼新法,是酷吏們專門為陛下琢磨的「滅盜之法」,不過,之前粉飾太平太好,陛下認為國情沒到那個份上,沒有採用而已。
具體的律法細節,大漢所有的酷吏都有參與,這是酷吏集體的智慧。
酷吏們在流汗,義縱流的汗更多,直面少君的龍威,直覺得口乾舌燥,喉頭苦澀。
「說!」
「回上君,是臣的友人,所忠、減宣。」義縱急思道。
所忠、減宣。
兩個離朝還鄉的人。
大將軍幕府出身,為陛下酷吏,而後被中大夫莊助利用,查察北軍貪污腐化一事,要不是上君以太子宮的錢和以日啖萬豬為藉口遮了過去,大將軍、北軍諸將那時就要隕落了,哪有現在的麒麟閣。
沈命法,二人有過參與,義縱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了他們身上。
中、外兩朝公卿、將軍、列侯、宗室大臣望著義縱的眼神中,充滿了鄙夷和憤怒。
官場,是個人走茶涼的地方,但也講究人走帳清,如果沒有太大的仇恨,基本再提及,也不會再為難,這是約定俗成的事,畢竟,誰都有告老還鄉的一天。
義縱把所忠、減宣拉出來擋災,這犯了官場大忌。
坐在兩朝文武之首的衛青,嘴唇微張,卻又合上了。
所忠、減宣出於他的幕府,他知道二人不是忘恩負義,北軍之查,純粹是被利用了。
但這世間,絕大多數時候「論跡不論心」,如果不是他攔著,北軍諸將都不可能讓所忠、減宣回到故鄉。
背後的目光,讓衛青知道,不能再攔了。
況且,所忠、減宣也不無辜,主父偃的死,就是兩人用細微的條文苛刻加以誣陷殺害的,號稱「敢決獄」,殺生無數,怎麼死,什麼時候死,都不冤枉。
「防民之心,甚於防川,我大漢朝,竟有如此狼心狗肺之徒,張湯。」
上君的呼喚,張湯立時站了出來,「臣在。」
「重審所忠、減宣為官期間案卷,冤者平反,枉者論處,若有徇私不法之處,召其回京質詢,罪證確鑿,按律處置。」劉據漠然道。
關東群盜四起,已然證明嚴苛的律法失去了效用,繼續對地方官吏、百姓施加重律,以沈命法行事,小官吏擔心抓不夠人數的盜賊被誅,反而更不敢上報賊情,瞞著讓事態擴大,任由上一級的官吏來負責任,上一級的官吏得知真實情況時,局面往往已不可收拾,只得夥同下級官吏一起矇騙更上一級的官吏,如此上下相匿,盜賊越捕越多,而這卻是酷吏最想看到的。
以殺人進身的人,不會在乎大漢江山社稷。
「是,上君。」
所忠,減宣,沈命。
(本章完)